物業管理公司小區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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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3554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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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管理公司小區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物業小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確保小區發生突發事件后,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處置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穩定事態,減少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街道物業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一、應急處理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小區內安全穩定等突發事件。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一)海頓管理處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理工作。組長:副組長: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小區內發生的應急處理工作;2、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需要應急救援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3、在管理處中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對群體性上訪人員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物業管理中的相關問題;6、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管理處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領導小組的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全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制定應急處理預案;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各種相關3、信息和資料。三、危險目標和重大事件的確定及評估小區內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按嚴重性和影響程度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等四個層次,并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示警。(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1、區域內發生火災、水患、爆炸及自然災害等造成人身傷亡或房屋危險的;2、房屋或設施設備發生安全隱患,且在8小時內難以排除,嚴重危及業主和使用人使用安全的;3、物業管理企業有關服務人員擅自集體撤離物業管理區域,造成物業服務中斷,嚴重影響業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4、業主之間因物業管理產生群體性攻擊事件的;5、物業管理區域內因物業管理服務不善造成業主重大傷亡事件的;6、其他給業主、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特別嚴重4、影響,造成特別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二級1、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整幢樓斷水、斷電、斷氣等事故,且在8小時內難以解決的;2、樓內電梯運行發生困人事故,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在30分鐘內難以處置的;3、整幢樓發生水箱二次供水污染事故的;4、因物業服務問題引發業主5人以上連續2次到市級或以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上訪的;5、供水、供電、供氣等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發生被盜、損壞,嚴重影響業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6、業主大會依法決定并按規定程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后,新聘企業與退出企業在物業服務交接時發生糾紛,嚴重影響物業服務正常實施的;7、物業管理企業因物業服務不善,被本市主要新聞媒體曝光5、的;8、物業管理企業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刑事犯罪行為,或者其他損害業主或者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9、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違反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10、業主委員會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擅自決定分攤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方案的,擅自利用物業共有部分或者業主委員會活動用房進行經營的,擅自解聘或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擅自以業主大會名義從事活動的;11、其他給業主、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響,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三級1、物業管理區域發生業主委員會6、全體委員集體辭職事件的;2、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不能正常運作、業主委員會不依法、依約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3、業主因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等問題發生糾紛的;4、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裝飾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以及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的行為,經勸阻制止無效的;5、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相關責任人不依法及時維護的;6、物業管理企業發生重大經營虧損造成清算、查封、歇業、倒閉等,可能導致物業服務不能正常實施的;7、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群發性業主室內、車內財產被盜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8、其他給業主、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較大影響,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7、四級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2、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物業服務人員與企業委托的專業單位服務人員之間糾紛,且當場無法有效處置的;3、其他嚴重影響業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四、應急救援處置體系(一)因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火災、爆炸事件及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警,并根據實際需要,協助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全轄區各物業服務人員參加救援隊伍;非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火災、爆炸事件及事故,在報警的同時,組織有關物業服務企業的人員成立救援隊伍,處理應急事件。(二)各物業服務企業的各類搶險救災隊伍為事故應急救援后備隊伍。(三)其他臨時應急處理和救援隊伍由領導小組協調組織。五、事故的8、排查預防、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一)物業服務企業應結合物業服務小區和突發事件的特點,強化應急預案的演練,并加強居民參與安全防范工作的宣傳。對于日常檢查巡視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要上報上級部門,并及時處理。(二)事故(事件)發生后,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相關部門(領導小組電話:15105518029,應急救援報警電話:63472887、119或110)。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搞好現場保護,疏散人群,協助有關部門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并迅速上報相關部門。(三)事故報告的內容1、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2、現場人員及傷亡情況;3、事發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4、已采取的措施;9、5、事故、事件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等。六、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在立即報告有關部門的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迅速組織各應急救援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因處置事故、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疏散人員,確需移動現場物品,需做出標記和詳細紀錄,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拍照錄像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二)應急救援與處理工作要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各物業服務企業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既要各司其責,完成好本預案所規定的任務,又要與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協同作戰,提高救援與處理效率。(三)擔任應急處置和救援任務的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由領導小組做出撤離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