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建設現場消防防火安全施工技術交底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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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097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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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區建設現場消防防火安全施工技術交底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施工現場消防防火安全技術交底編 號工程名稱XX交底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單位名稱XX工程有限公司交底名稱消防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6、因2、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3、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4、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5、及時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6、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2、用火安全管理:(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7、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68、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9、。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10、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11、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12、不大的;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e、謊報火警;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13、警、火災損失輕微的;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內容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3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14、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4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5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8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15、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16、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11冬季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電熱法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2)采用鋸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合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12、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應17、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只10mL泡沫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攻消防用的太平筒、積水筒(池),黃砂池等器材設備;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保持通道暢通。1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等、每25m2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14、集體宿舍安全防火規定:1、集體宿舍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2、宿舍內不得儲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3、嚴禁在床上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不得在宿舍內焚燒文件和燃火取暖。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不得存放室內或在室內涼干,嚴禁在未完全干燥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5、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6、把每月一次的衛生大掃除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檢查安全防火執行情況。7、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應做好防火檢查工作。交底人簽名:被交底人簽名:施工員: 安全員:機電班組長: 泥工班組長: 木工班組長: 鋼筋班組長: 架子班組長: 水電班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