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行通道建設項目工程安全施工技術交底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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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932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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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人行通道建設項目工程安全施工技術交底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安全通用技術交底1. 高處作業必須支搭作業平臺,并符合下列要求:(1)腳手架寬度應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臺寬度范圍必須鋪滿、鋪穩腳手板。(2) 木質欄桿上桿梢徑不得小于7cm,下桿梢徑不得小于6cm,欄桿柱梢徑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得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得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2、下;鋼管橫桿、欄桿柱均應采用直徑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3) 上下平臺應設安全梯等設施供作業人員之用;作業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4) 在砌體上固定欄桿柱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并按要求進行固定。(5) 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6) 支搭、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7) 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8) 在路塹、溝槽邊緣固定欄桿柱時,可采用鋼管并錘3、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路塹、溝槽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9) 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欄桿柱時,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 505角鋼,其上、下各設一孔,以直徑10mm螺栓與木桿件拴牢。(10)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2. 在現況道路上施工時,應在施工前根據施工安排、現場交通與環境狀況,編制交通疏導方案,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3. 用斜道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1) 支、拆斜道必須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4、必須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2) 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確認安全;發現隱患必須立即處理,確認合格。(3) 斜道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欄桿不得伸出欄柱。(4) 施工前,應根據運輸車輛的種類、寬度、載重和現場環境狀況,對斜道結構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各施工階段荷載的要求。(5) 斜道應堅實、直順,不宜設彎道;斜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6) 防護欄桿材料、搭設方法、固定措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4. 作業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纖維吊索、吊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纖維吊索、吊帶應由有資質的企業生產,具有合格證。(2) 使用潮濕聚酰胺纖維繩吊索、吊帶5、時,其極限工作載荷應減少15。(3) 用纖維吊索捆綁剛性物體時,應用柔性物襯墊。(4) 各類纖維吊索、吊帶應與使用環境相適應,禁止與使用說明書中所規定的不可接觸的物質相接觸,防止受環境腐蝕。天然纖維不得接觸酸、堿等腐蝕介質;人造纖維不得接觸有機溶劑,聚酰胺纖維不得接觸酸性溶液或氣體,聚酯纖維不得接觸堿性溶液。(5) 纖維吊索、吊帶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銳利顆粒雜物。(6) 使用中受力時,嚴禁超過材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允許拉力。(7) 吊索和吊帶受腐蝕性介質污染后,應及時用清水沖洗;潮濕后不得加熱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環空氣中晾干。(8) 使用中,纖維吊索軟索眼兩繩間夾角不得超過306、,吊帶軟索眼連接處夾角不得超過20。(9) 纖維制品吊索應存放在遠離熱源、通風干燥、無腐蝕性化學物品場所。(10) 人造纖維吊索、吊帶的材質應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纖維不得制作吊索;直徑小于16mm細繩不得用作吊索;直徑大于48mm粗繩不宜用作吊索。(11) 纖維繩穿過滑輪使用時,輪槽寬度不得小于繩徑。(12) 當纖維吊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繩被切割、斷股、嚴重擦傷、繩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繩表面纖維嚴重磨損,局部繩徑變細或任一繩股磨損達原繩股13;繩索捻距增大;繩索內部繩股間出現破斷,有殘存碎纖維或纖維顆粒;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纖維極易剝落,彈性變小、強度減弱;嚴重7、折彎或扭曲;繩索發霉變質、酸堿燒傷、熱熔化或燒焦;繩索表面過多點狀疏松、腐蝕;插接處破損、繩股拉出、索眼損壞;已報廢的繩索嚴禁修補重新使用。(13) 當吊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織帶(含保護套)嚴重磨損、穿孔、切口、撕斷;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吊帶纖維軟化、老化、彈性變小、強度減弱;纖維表面粗糙易剝落;吊帶出現死結;吊帶表面有過多的點狀疏松、腐蝕、酸堿燒損以及熱熔化或燒焦;帶有紅色警戒線吊帶的警戒線裸露。 (14) 纖維制品吊索應存放在遠離熱源、通風干燥、無腐蝕性化學物品場所。5. 進入基坑、溝槽和在邊坡上施工應檢查邊坡土壁穩定狀況,設攀登設施,確認安全,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8、全;施工現場應劃定作業區,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6. 使用三角架、倒鏈吊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 拉動鏈條必須一人操作,嚴禁兩人以上猛拉;作業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嚴禁人員站在倒鏈的正下方。(2) 倒鏈安裝應牢固,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確認完好。(3) 吊物需在空間暫時停留時,必須將小鏈拴系在大鏈上。(4) 使用時,應先松鏈條、掛牢起吊物、緩慢拉動牽引鏈條;起重鏈條受力后,應檢查齒輪嚙合和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起吊作業。(5) 三角架應置于堅實的地基上,支墊穩固;底腳宜呈等邊三角形,支腿應用橫桿件連成整體,底腳處應加設木墊板。(9、6) 作業中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狀況,確認制動有效;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7) 三角架的支腿應根據被吊裝物的質量進行受力計算確定;三支腿頂部連接點必須牢固。(8) 使用的鏈葫蘆外殼應有額定噸位標記,嚴禁超載;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9) 倒鏈使用完畢,應拆卸清洗干凈,注加潤滑油,組裝完好,放至庫房妥善保管,保持鏈條不銹蝕。(10) 人工移動三腳架時,應先卸除倒鏈;移動時,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每支腳必須設人控制,移動應平穩、步調一致。(11) 吊裝過程中,吊物下方嚴禁有人。(12) 暫停作業時應將倒鏈降至地面或平臺等安全處。7. 在城區、居民區、鄉鎮、村莊、機關、10、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附近施工時,應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減少外露溝槽的時間,維護人行安全。8. 作業中使用金屬吊索具應符合下列要求:(1) 嚴禁在吊鉤上焊補、打孔;吊鉤表面應光潔,無剝裂、銳角、毛刺、裂紋等。(2) 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時封閉鎖必須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 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其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分別報廢。(4) 吊索具應由有資質的生產企業生產,具有合格證,并經試吊,確認合格。(5)11、 鋼絲繩結構形式、規格和強度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用于吊掛和捆綁時,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用于卷揚機時,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6) 鋼絲繩切斷時,應在切斷的兩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7) 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繩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0計。(8) 鋼絲繩使用完畢,應及時清理干凈、加油潤滑、理順盤好,放至庫房妥善保管。9. 用起重機吊運構件、混凝土、模板等符合下列要求:(1) 起重機作業場地應堅實、平整,場地松軟時必須加固,并確認合格;在臨近溝槽、基坑邊作業時,應根據土質、槽(坑)深、槽(坑)壁支護結構情況、12、起重機械及其吊裝構件等質量和環境狀況,確定安全距離,且不得小于1.5m。(2) 操作工和吊裝指揮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3) 吊裝作業應設信號工指揮;作業前,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周圍環境狀況,確認安全。(4) 嚴禁起重機在電力架空線下方作業,需在線路一側作業時,機械(含吊物、載物)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表2-7的要求。(5) 起吊較大的構件、模板等吊物應拴系拉繩。(6) 作業前,應了解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線路、建(構)筑物和被吊物質量與形狀等情況,掌握吊裝要點。10. 使用汽車、機動翻斗車應符合運輸機械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使用手推車應符合下列要求:13、(1) 運輸桿件材料時,應捆綁牢固。(2) 路塹、溝槽邊卸料時,距塹、槽邊緣不得小于1m,車輪應擋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3) 在坡道上運輸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4) 裝土等散狀材料時,車應設擋板,運輸中不得遺灑。(5) 卸土等散狀材料時,應待車輛擋板打開后,方可揚把卸料,嚴禁撒把。 地下人行通道工程鋼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人工搬運鋼筋時,作業人員應相互呼應,動作協調;搬運過程中,應隨時觀察周圍環境和架空物狀況,確認環境安全;作業中應按指定地點卸料、堆放,碼放整齊,不得亂扔、亂堆放;上下傳遞鋼筋時,作業人員必須精神集中、站位安全,上下方人員不得站在同一豎直位置上;需在作業14、平臺上碼放鋼筋時,必須依據平臺的承重能力分散碼放,不得超載。2. 使用起重機吊運較長材料和骨架時,必須使用專用吊具捆綁牢固,并應采取控制搖擺的措施。嚴禁超載吊運。3. 使用車輛運輸鋼筋,鋼筋必須捆綁、打摽牢固。現場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站位于車輛側面安全處。4. 鋼筋加工宜集中進行,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鋼筋原材料、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類碼放整齊。(2) 鋼筋加工所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應由專人負責使用管理。(3) 應按設計規定的材質、型號、規格配料制作。(4) 現場需設鋼筋場時,場地應平整、無障礙物;鋼筋原材料、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型號碼放整齊;余料等應集中堆放,妥善處置。(5) 15、鋼筋加工場搭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 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2) 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3) 操作臺應堅固、安裝穩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4) 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棚應具有防雨(雪)、防風功能。5) 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絲等易燃品。6)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識。7) 加工場搭設完成,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8) 加工場應單獨設置,不得與材料庫、生活區、辦公區混合設置,場區周圍應設圍擋。9) 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料場與廢料場,并形成運輸、消防通道。10) 加工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16、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5. 鋼筋綁扎應符合下列要求:1) 綁扎墻體豎向鋼筋時,應采取臨時支撐措施,確認穩固后方可作業。2) 綁扎橫向鋼筋時,應先固定兩端,定位后方可全面綁扎。3) 綁扎鋼筋的綁絲頭應彎向鋼筋骨架內側。4) 作業后應檢查,并確認鋼筋綁扎牢固、骨架穩定后,方可離開現場。6. 鋼筋焊接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防護鏡、工作服、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勞動保護用品。2) 焊工必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3) 焊接前應按規定進行焊接性能試驗,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4) 接地線、焊把線不得搭在電弧、熾熱焊件附近和鋒利的物體上。5) 施焊作業時,配17、合焊接的作業人員必須背向焊接處,并采取防止火花燙傷的措施。6) 焊接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滿足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7) 作業后,必須關機、切斷電源、固鎖電閘箱、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待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現場。8) 作業中應隨時檢查周圍環境,確認安全;施焊前必須履行用火申報手續,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消防措施落實并簽發用火證。 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模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模板拆除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起重機吊裝模板應由信號工指揮,吊裝前,指揮人員應檢查吊點、吊索具和環境狀況,確認安全,方可正式起吊;吊裝時,吊臂回轉范圍內嚴禁有人;吊運模板未放穩定時,18、不得摘鉤。(2) 模板拆除應待混凝土強度達設計規定后,方可進行。(3) 暫停拆除模板時,必須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禁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桿件。(4) 預拼裝組合模板宜整體拆除,拆除時,應按規定方法和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撬、砸、摔和大面積拆落。(5) 拆除的模板和支撐應分類碼放整齊,帶釘木桿件應及時拔釘,盡快清出現場。2. 現場加工模板及其附件等應按規格碼放整齊;廢料、余料應及時清理,集中堆放,妥善處置。 3. 吊運組裝模板時,吊點應合理布置,吊點構造應經計算確定;起吊時,吊裝模板下方嚴禁有人。4. 支設、組裝較大模板時,操作人員必須站位安全,且相互呼應;支撐系統安裝完成前,必19、須采取臨時支撐措施,保持穩定。5. 模板、支撐連接應牢固,支撐桿件不得撐在不穩定物體上;模板、支架不得使用腐朽、銹蝕、扭裂等劣質材料;模板、支架必須置于堅實的基礎上。6. 高處安裝模板必須設安全梯或斜道,嚴禁攀登模板和支架上下,上下高處和溝槽必須設攀登設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現場可根據環境狀況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員使用;人行土坡道應符合下列要求:坡道土體應穩定、堅實,宜設階梯,表層宜硬化處理,無障礙物;寬度不宜小于1m,縱坡不宜陡于13;兩側應設邊坡,溝槽側無條件設邊坡時,應根據現場情況設防護欄桿;施工中應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2) 人員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20、,雙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時,他人不宜上梯。(3) 采購的安全梯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自制安全梯應符合下列要求: 梯子必須堅固,梯梁與踏板的連接必須牢固;梯子結構應根據材料性能經受力驗算確定;梯子需接長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一處;連接后的梯梁強度、剛度,不得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剛度;梯腳應置于堅實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墊高使用。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過8m;梯子踏板間距宜為30cm,不得缺檔;梯子凈寬宜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為755。(4) 采用斜道(馬道)時,腳手架必須置于堅固的地基上,斜道寬度不得小于1m,縱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須牢固。7. 21、槽內使用磚砌體做側模施工前,應根據槽深、土質、現場環境狀況等對側模進行驗算,其強度、穩定性應滿足各施工階段荷載的要求;砌體未達到施工設計規定強度,側模不得承受外力,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槽內。8. 模板與支架宜采用標準件,需加工時,宜由有資質的企業集中生產,具有合格證。9. 施工前,應對地下人行通道側立面擋土墻模板進行施工設計;模板及其支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應滿足各施工階段荷載的要求,能承受澆筑混凝土的沖擊力、混凝土的側壓力和施工中產生的各項荷載。 地下人行通道工程現澆混凝土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施工前,使用壓縮空氣等清除模板內雜物時,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噴嘴對向人,空壓機操作工22、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電氣接線與拆卸必須由電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電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2. 現澆混凝土應經模板、鋼筋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行澆筑。3. 地下人行通道蓋板達到設計規定強度后,方可拆除模板。4. 混凝土澆筑應符合下列要求:(1) 車輛應行駛于安全路線,停置于安全處;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入現場后,應設專人指揮。(2) 施工中,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澆筑程序、分層連續澆筑。(3) 施工中,應配備模板操作工和架子操作工值守;模板、支撐、作業平臺發生位移、變形、沉陷等倒塌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施工人員撤出該作業區,經整修、加固,確認安全,方可恢復作業。(4) 卸料時23、,車輛應擋掩牢固,卸料下方嚴禁有人;自卸汽車、機動翻斗車運輸、卸料時,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站位于車輛側面安全處,卸料前應檢查周圍環境狀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向車輛操作工發出卸料指令。(5) 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模板或支撐上進行澆筑作業。(6) 采用混凝土泵車輸送混凝土時,嚴禁泵車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作業,需在其一側作業時,應滿足安全距離要求。(7) 從高處向模板倉內澆筑混凝土時,應使用溜槽或串筒;溜槽、串筒應堅固,串筒應連接牢固。嚴禁攀登溜槽或串筒作業。(8) 混凝土振動設備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拆卸必須由電工負責,并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使用前應檢查,確認安全;作24、業中應保護纜線,隨時檢查,發現漏電征兆、電纜破損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電工處理。(9) 使用振動器的作業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 混凝土澆筑完成,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方法養護;覆蓋養護應使用阻燃性材料,用后應及時清理,集中放至指定地點。6. 高處作業時支搭的腳手架、作業平臺應牢固;支搭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人行通道工程施工地袱與欄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地袱、欄桿施工前,應在墻外側搭設作業平臺,其寬度不得小于1m;地袱、欄桿施工過程中,應在墻下設防護區,有社會交通的施工區域應設專人疏導交通;地袱施工完畢應及時進行欄桿施工。2. 現澆混凝土欄桿25、和圬工砌體欄墻,在混凝土和砂漿達設計規定強度前應在內側路面上設立并保持安全標志。3. 組焊加工的金屬欄桿安裝前,應將毛刺磨平;欄桿焊接必須由電焊工進行;作業前必須履行用火申報手續,經消防管理人員審查,確認防火措施落實并頒發用火證;作業中應隨時檢查周圍環境,確認無火險;作業點及其下方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4. 混凝土預制欄桿應待砂漿達到規定強度后,方可拆除安全標志;鋼制欄桿應焊接牢固后方可拆除安全標志;預制欄桿安裝應隨安裝隨固定,并在內側路面上設安全標志。5. 用自制吊具安裝構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前作業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外觀檢查、試用,確認安全。(2) 自制吊具應由專業技術人員設計,由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核準。(3) 自制吊具宜在加工廠由專業技工制作,經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認各工序合格。(4) 自制吊具應納入機具管理范疇,由專人管理,定期檢修、維護,保持完好。(5) 制作完成后必須經驗收、試吊,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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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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