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廠區安全及作業票證辦理流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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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206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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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廠區安全及作業票證辦理流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及作業票證辦理流程目的加強對廠區內各種作業的安全監管,確保各種作業對正常生產不構成威脅。職責1、公司各部門應對自己所管轄區域除正常操作外的作業安全負責。2、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刂瞥绦蛞?、作業管理1、除正常操作外,凡在生產廠區作業都應嚴格執行相關作業許可證規定。a動火作業應按照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b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按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執行。c高處作業應按照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d吊裝作業應按照吊裝2、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e動土作業應按照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f臨時用電作業應按照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對生產區域內作業人員、車輛及相關作業狀況實行有效監督,對其人員的行為和實施安全負責,確保各項安全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作業區域如與生產裝置區域交叉時,作業區域應采取有效隔離3、生產區域的作業人員應按規定配備、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在指定的區域內工作。4、進入生產區域人員作業前應清楚各種標識牌所表示含義,作業完成后,作業負責人應確認作業現場處于安全狀態。5、安環部對進入生產區域作業的人員不定期進行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業。二、作業人員3、管理1、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作業過程負全面安全責任,必須在作業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作業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作業風險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作業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隱患,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2、實施人獨立承擔作業必須持有作業證,并在相關安全作業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實施人必須在現場監護。實施人接到安全作業證后,應落實各項內容及審批手續,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作業,并向安全部門報告。實施人必須隨身攜帶安全作業證,嚴禁無證作業及不符合審批手續的作業。3、監護人監護人應由作業點所在單位制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相關安全知識的4、人員擔任,必要時,也可由作業單位和作業點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作業,由施工單位指派監護人。監護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整個作業現場,必要時可增設監護人。監護人負責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實施人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作業期間,不準兼做其他工作,在作業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作業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4、分析人員分析人員根據作業地點和所在單位的要求進行取樣分析并對分析結果負責,在安全作業許可證上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數據并簽字。5、安全員執行作業的單位和作業點所在單位的安全員應負責對各類作業進行風險分析,負責5、辦理、審批相關作業證,并檢查相關作業規定的執行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特殊危險作業時,公司和分廠安全員必須到現場。6、作業的審查批準人各類作業的各級票證審查批準人審批票證時必須親自到現場,了解作業部位及周圍情況,審查并明確作業等級,檢查、完善安全措施;審查安全作業許可證,并通過危害辨識和風險分析判斷作業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確認準確無誤后,方可簽字批準作業。三、作業票證的管理1、安全質管部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作業票證,并及時對票證的種類及數量進行統計,確保各單位的正常使用。2、安全作業票證一式三聯分別由審批人與作業人員保管。3、根據作業類別的不同,執行不同的作業證的管理。 4、節假6、日、二班、夜班作業票證辦理的規定a進行特殊作業時,作業級別均應按高一級對待,并按規定辦理相關票證。b所有危險作業首先必須經所在單位的當班調度和值班領導同意,報公司調度和值班領導,同意后方可作業。c作業票證由所在單位填寫,當班班長監護并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調度現場確認安全措施及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標準,作業單位值班領導審批,票證由作業單位留存待查。d從事危險作業時,所在單位當班調度和值班領導必須現場監督,或至少保證兩人現場監護。e夜間作業時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必要時安裝臨時燈或防爆燈。5、使用單位要分類保管已辦理的各類作業票證,一級以上動火作業票證、二級以上高處作業票證、二級以上吊裝作業證、動土作業票證7、等作業票證使用單位按月上交安全質管部,由安全質管部進行審核;安全質管部不定時對各單位保管已辦理的其他作業票證進行審核,發現對作業票證保管不到位、簽署流程錯誤、上報不及時的的單位進行月底責任狀考核。6、特殊作業沒有按照公司“安全作業制度”辦理票證或沒有防范措施,一次罰作業單位200元。7、使用單位要分類保管本單位審批的作廢及流程錯誤的作業票證,統一分類、登記后上交于安全質管部。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由需動火作業的分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后,經安全質管部審核,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總(或總工程師)批準。一級動火作業。 申請動火分廠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后,分廠負責人或安8、全員檢查技術措施后,經安全質管部審查批準。二級動火作業。 申請動火分廠落實安全措施后,由分廠安全員或分廠負責人審查批準。遇節、假日或夜間需進行動火作業時,經分廠值班審查簽署意見后,由公司當班生產調度審查批準。動火作業的內容從事電焊、氣(割)焊、電爐、噴燈、明火熬煉及熱處理、爐窯等一切產生明火的工作。金屬切割、磨削等易產生火花的工作。金屬的鉆孔,釜內拋光,機械撞擊,噴砂,塑料切割、磨削、焊接,插入機,鑿砸混凝土等一切能產生火花的工作。在禁火區內臨時安設非防爆型電氣設備、燈具、刀開關及從事探傷、電氣的高壓試驗等工作。在禁火區域從事可能產生強烈輻射熱的工作,如金屬融化、高頻加熱及使用電熱工具等產生高9、溫熱源的作業。在禁火區內安裝可能產生靜電火花的設施等。動火分析對經吹掃、清洗、置換后的設備、管道、容器的動火,除對設備、管道、容器的動火點空間取樣分析可燃性氣體合格外,還應對其內部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允許動火。取樣要有代表性,必須按分析規定進行。被測氣體(蒸汽)相對密度大于空氣的,取中、下部各一個氣體樣。相對密度小于空氣的,取中、上部各一個氣體樣。每個樣品應留樣以備檢查。一、二級動火的氣體樣留到第二次取樣時為止,特殊動火應留到動火作業結束。被測可燃性氣體(蒸汽)的合格標準(體積分數):爆炸下限小于4%,其濃度應小于0.2%;爆炸下限等于、大于4%且小于10%,其濃度應小于0.5%;爆炸下限等于、10、大于10%,其濃度應小于1%。若是2種或2種以上的混合氣體,以爆炸下限最低的可燃氣體(蒸汽)為準。進入設備、管道、容器、貯罐等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氧體積分數應為19.5%23%,并應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按受限空間安全規定進行作業。動火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動火前30min,若動火作業間斷30min以上,必須重新取樣分析。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前必須辦好進入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進入作業的設備、容器,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在與系統相連一端加盲板,不允許采用關雙道閥門等其他方法代替),并經徹底清洗、置換。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311、0min內,先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和氧含量。經檢驗合格后(氧氣體積分數必須在19.5%23%,有毒有害氣體在衛生允許范圍內,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達到動火指標),方可進入作業。在作業過程中至少2h分析1次,如發現超標,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作業人員。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害檢修作業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容器等受限空間,若要再繼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證方可進入作業。進入有攪拌設施的容器,必須有效切斷攪拌機電源,可采取拉下電源開關、取下電源保險絲或上鎖等措施,并在電源閘刀上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12、人,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確認罐內無泄漏(各項分析合格),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保持有效的聯系。受限空間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臺架,并配備救護繩索等救援裝置,確保應急撤離需要。受限空間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在12V安全電壓(或防爆應急燈),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嚴禁在作業的受限空間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嚴禁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在受限空間內從事動火、登高、盲板抽堵等作業,除執行本規定還必須執行相應的管理制度,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在作業人員離開時,不得將工具等物品留在受限空間內。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和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13、,檢修(或檢查)人員方可封閉人孔?;加蓄^暈、高血壓、心臟病、氣管炎等人員不得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和有毒物料的受限空間作業時,一定要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和隔離式防毒面具。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高處作業的等級劃分作業高度在2mh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在5mh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在15mh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h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高處作業的具體安全要求從事高處作業的部門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并得到審批后方可作業。高處作業時,必須有人監護,禁止一人單獨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14、用品,禁止穿涼鞋、拖鞋、中高根鞋及帶釘易滑鞋。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安全設施不完善的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之前必須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確需進行特殊高處作業時作業前必須采取有效、嚴格的安全措施,經審查批準方可作業。冰凍或雪、雨天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防滑措施。在石棉瓦或玻璃鋼瓦、木板等屋面上作業,必須采取有效、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墜落事故。登高用的梯子不得有缺陷,不得墊高使用,單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安全帶應系掛在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應按指定的路線15、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業,如果需要垂直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在臨近帶電線路進行作業必須保持安全距離。登高維修帶電機械設備、物件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確認無電,掛警示牌后方可作業。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通知相關單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規定吊裝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吊裝作業必須進行吊裝作業分析并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吊裝重量大于等于20噸的物體和土建過程主題結構,應進行吊裝作業風險分析并編制吊裝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相關單位審核,安全質管部審批后方可作業。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照明,室外作業遇到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吊裝作業前16、,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并按起重吊裝指揮信號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嚴禁利用管架、管道、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現場指揮人員批準。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符合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運行。吊裝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工作。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a.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b.超負荷或物體質量不明不吊; c.斜拉重物不吊; d.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e.重物上站人不吊; f.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g.重物緊17、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h.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i.重物越過人頭不吊; j.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必須按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動土作業必須進行動土作業風險分析并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動土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進行現場交底,并督促落實。動土作業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后要及時回填土,并恢復地面設置。動土作業必須按動土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18、,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嚴禁涂改、轉借動土安全作業證。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移動作業地點。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土作業。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動土作業必須進行動土作業風險分析并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動土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進行現場交底,并督促落實。動土作業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后要及時回19、填土,并恢復地面設置。動土作業必須按動土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嚴禁涂改、轉借動土安全作業證。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移動作業地點。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土作業。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嚴禁堵塞下水道和陰井。在挖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業時應戴安全帽,安全帽20、應符合的要求???、槽、井、溝上端邊沿不準人員站立、行走。要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處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應距坑、槽、井、溝邊沿0.8 m,高度不得超過1.5 m。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作業時應注意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保持通風良好。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在坑、槽、井、溝的邊緣,不能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如必須安放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21、舊的。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安全作業證辦理流程 作業項目單位進行作業時需向安環部進行申請,由安環部負責開據作業證,作業負責人負責確定作業地點、作業方式、作業內容、作業時間,明確作業人與監護人。由作業崗位兼職安全員或崗位班長負責監督取樣,經化驗分析人員化驗分析后填寫分析結果并簽字確認。作業地點生產崗位班長進行驗票簽字負責生產與作業協調。作業負責人與分廠安全員共同對作業內容進行風險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業人員與監護人進行安全交底,如果是非生產系統部位作業由作業負責人負責確認安全措施,分廠安全員或主管領導進行審批。如果是生產系統內部作業則由分廠安全員或主管領導確認安全措施,安環部負責審批;如果是特級作業則由分廠主管領導及安環部人員共同確認安全措施,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負責審批。外單位進行作業,要向作業部位的單位主管領導申請,由作業部位的單位裝置負責開據作業證。安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