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藝開停車及操作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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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663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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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工藝、開停車及操作事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化工工藝管理制度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化工工藝管理的內容要求和方法,適用于全廠化工生產活動中管理事項的管理。 二、化工工藝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化工操作人員對工藝文件(崗位操作法、崗位責任制等)熟練程度,要求達到工藝操作標準要求。 (二)化工操作人員對現場工藝流程熟練,要求達到工藝操作標準。 (三)化工操作人員對執行情況,要求符合標準。 (四)工藝記錄報表、交接班記錄填寫情況是否按時、準確、整齊,保管妥善,符合原始記錄管理標準。 (五2、)巡回檢查制執行情況要求符合化工操作通用管理標準。 (六)工藝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 (七)工藝指標、定額消耗情況要求符合標準。 (八)工藝事故處理情況要求符合工藝事故管理標準。 (九)工藝臺帳要求健全、完整。 (十)化工崗位清潔文明要求達到標準。 (十一)各單位化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要求直接與單位效益掛鉤,執行經濟責任制標準。(十二)生產技術部負責每月五日前將上月化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考核結果匯總上報。三、化工工藝紀律檢查方式及要求 (一)對化工藝紀律執行情況采取巡回檢查。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檢查三種方式。 (二)巡回檢查由各化工車間主管生產工藝的副主任負責進行每周至少一次,負責本車間范圍內所有3、化工崗位的檢查,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操作者有權制止或停止其操作。 (三)不定期抽查由生產技術部負責進行,每月最少四次。檢查范圍包括本單位所有化工崗位。對不符合本標準的操作人員有權停止其操作。 (四)定期全面檢查由廠組織聯合檢查組負責進行,每季度一次。范圍包括所有化工崗位。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操作人員有權停止其操作,并責令其所在單位進行批評教育。 (五)當班生產調度、生產班組長必須按點定時檢查,生產調度隨時抽查。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者應及時糾正或停止其操作。 (六)每次檢查必須有檢查紀錄,作為執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依據。 開停車管理制度為了加強開停車的計劃性和嚴肅性,有效地增加生產時間,提高開車效率4、,使全系統生產處于受控狀態,做到清理和檢修工作安全、及時、高效、徹底,使各裝置長周期、滿負荷、連續、穩定運行,特制定復肥廠開停車管理制度。一、復肥廠生產系統分為硫酸、磷酸過濾、濃縮、磷銨、一銨五個主統和氟鈉、供電、供水、供汽(氣)等輔助系統,除氟鈉由磷酸車間根據每月的生產作業計劃自主組織生產外,其它主輔系統的開停車,均納入本制度之列。二、計劃開停車的管理制度(一)輔助系統的開停車由調度室統一協調和指揮,而主系統的開停車必須嚴格履行申請、審批程序。(二)停車時間在1小時之內,由當班班長電話報告調度室,并經當班調度長批準后執行。當班班長為現場負責人,調度人員到現場協調組織,確保及時開車,調度室做好5、記錄。(三)停車在1小時至4小時之間,由車間填寫開停車計劃申請單,經車間主任簽字,送總調度長批準后,提前2小時送調度室。調度長接到計劃申請單后,簽發開停車調度指令單。(四)停車在4小時至8小時之間,由車間填寫開停車計劃申請單,經車間主任簽字,并根據主控項目是計劃清理停車還是計劃檢修停車,報生產部或機動部簽字,經生產部或機動部部長批準后,提前4小時送調度室。由調度長填寫開停車調度指令單,總調度長簽字批準后執行。(五)開停車在8小時以上由車間填寫開停車計劃申請單,經車間主任簽字,生產部或機動部部長簽字同意,主管廠領導批準后,提前1天送調度室。調度長填好開停車調度指令單,經總調度長簽字,主管生產副廠6、長批準后執行。 (六)大檢修期間開停車計劃由生產部、機動部和安環共同制定,并編制開停車方案,經主管廠領導批準后,由調度室下達開停車指令。 (七)各車間在填寫開停車計劃申請單時,要有具體的開停車時間、現場負責人、停車原因、清理和檢修內容、要求外單位搭車檢修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等,要做到項目齊全,書寫認真,本人簽名,以便于檢查和考核。 (八)在磷銨或硫酸系統停車時,各輔助系統應根據停車的時問,組織安排好備系統需搭車檢修工作。 三、事故停車的管理制度 (一)無計劃的意外停車在1小時以上者均應按事故停車處理。屬于工藝操作原因引起的,由生產部按事故四個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和處;屬于機械、電氣、儀表等原因引7、起的,由機動部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和處理。 (二)事故停車后,各單位要積極采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同時報告調度室。調度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同車間組織搶修或清理。并預測停車時間的長短,簽發開停車調度指令單,下達開車指令。 (三)事故停車出現在白班,由各車間統一組織和處理。事故停車出現在白班之外時,無論是夜間還是節假日,預計在l小時之內,由調度室和各車間值班干部組織處理;預計在24小時之間,根據工藝停車或設備停車,由車間生產主任或設備主任到現場組織處理;停車在4小時以上,由調度室牽頭,車間組織,主管部門協助,值班廠領導督辦。 四、開停車的考核制度 (一)生產主系統必須嚴格將月計劃停車次數8、和停車時間控制在生產作業計劃中要求的指標之內,嚴密計劃,合理安排,精心組織,有效配置和調撥資源,真正體現計劃停車的嚴肅性,減少或杜絕非計劃停車。(二)無計劃停車時間的水汽、電氣、儀表等車間,要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保持備用設備完好備用,并積極做好搭車檢修工作,隨時向調度室上報搭車期間須檢修的項目和時間,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檢修任務。(三)凡計劃停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清理或檢修任務,按時開車。若延緩開車,則每延緩1分鐘扣責任單位l元,并累計考核。其它輔助車間凡導致主系統停車者,每次扣責任單位100元,且每小時加罰50元。(四)凡在停車期間未完成計劃檢修、清理任務或漏項開車,以及檢9、修、清理質量差,達不到預期效果者扣責任單位100元。(五)非計劃停車4小時以上,相關的牽頭、組織、協助、督辦單位及人員均應在現場處理問題,必要時召開現場專題會。對于20分鐘以內不到現場的行為及形式上的參與,甚至全程不聞不問,不到現場,無論任何單位、任何人員均應受到相應處理或免去崗貼的處罰。造成一定后果的遂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無論是計劃停車,還是非計劃停車,調度室均應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 (二)早7:00一晚11:00主系統的停車均應向主管部門領導和主管廠領導匯報。其余夜間的停車時間預計在2小時之內者,由車間和調度室組織處理;早7:00后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預計在2小時以上者,10、向主管部門和主管領導匯報。 (三)停車在4小時以上者,向廠長和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工藝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一、工藝操作事故的管理范圍 在生產操作中違反工藝指標、崗位操作法、操作不當、指揮有誤或責任心不強,不遵守勞動紀律,當工藝不正常時判斷有誤,發現處理不及時等造成損失,如原料、半成品、產品跑冒或不合格以及報廢,使生產波動而減產或停車等,均稱工藝操作事故。 工藝操作事故由生產技術部門管理。 二、工藝操作事故的分類、分析、報告 工藝操作事故分為重大、一般和微小三類。各類事故發生后都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及時、認真地調查和分析,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一)微小事故 微11、小事故屆車間管理。事故發生24小時之內由生產主任組織工藝技術員、當班操作人員進行分析,查清原因,兩日內南Ij藝技術員寫出事故報告,生產主任做出處理,在當月生產小結中報生產部,并在車間工藝操作事故臺帳中登記。 凡性質惡劣、造成系統停車的微小事故,應按一般事故程序進行分析、上報。 (二)般事故 一般事故屬生產部管理。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生產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向生產部長報告,并向安環、機動及各主管廠長匯報事故發生后24小時之內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如事故范圍僅限于一個單位,由該單位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生產部長和專職lT程師參加;如發生事故牽扯到多個單位,由生產部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 事故12、發生后三日內由事故單位工藝技術品埴寫好“事故報告單”。主任審批簽字后報生產部、安環部。 由生產部審查后報主管廠長做出處理。生產部填人生產操作事故臺帳。 (三)重大車故重大事故屬公司主管廠長管理。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向生產調度室報告,如若需要,可直接通知醫院、消防隊前來搶救。 調度室在處理事故的同時,應向生產部長、安環部長、機動部長、主管生產、設備、安全的廠長及廠長匯報,主管生產、安全的廠長應在24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由主管生產、安全的廠長組織生產部、安環部等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立即進行事故調查,并在五日內召開事故分析會。 由發生事故單位的生產主任寫出事故報告,主任審核簽字后報生產部13、安環部、生產部和安環部十日內按“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的格式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生產、安全的廠長審批,廠長審核后報上級機關。 三、工藝操作事故程度的劃分 (一)重大事故 1、直接損失5萬元以上者; 2、間接損失:日作業計劃50以上者; 3、主要工藝指標在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正常或產品質量連續24小時不合格者。 (二)般事故 1、直接損失0.55萬元者; 2、間接損失:日作業計劃l0以上,50以下者; 3、主要工藝指標在16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正常,或產品質量存在8-24小時之內不合格者。 (三)凡構成事故不在重大和般范圍內的均屬微小事故。四、事故損失計算(一)直接損失;即修復費用、包括檢修設14、備所需材料費、工時費、勞務費、能源費。 (二)間接損失:即產量損失。計算產量損失,從事故發生時起,完全恢復正式生產時止潑備修復后能力降低而減產部分可不計算)。(三)損失總金額=直接損失十間接損失=產量損失金額十修復費。五、事故的調查處理 (一)凡發生事故都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要采取嚴肅認真的態度,分析事故原因,確定性質,核實損失,落實事故責任者,提出改進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及其影響和責任者的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降級、降薪、撤職、送待崗中心、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刑事處分。生產 15、(四)凡發生一般事故,事故原因僅限于事故單位的,由事故單位調查;若事故原因牽扯多個單位,由生產部組織調查分析。 (五)微小事故主要由車間組織調查處理,牽扯多個單位的由生產部組織調查。(六)凡工藝操作事故,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事故分析會,不得抵觸或借故不參加,事故分析會上有關事故人員和單位領導必須對各類事故報告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程度負責,不允許隱瞞不報,虛報和遲報,否則要承擔事故責任六、各類事故的處罰標準 (一)微小事故 1、車間對事故責任者一次性處罰范圍為50200元,扣除月獎范圍10%50。 2、車間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技術員、工段長應給予一次性處罰的范圍為3080元。 3、生產部對微小事故進行月16、考核,每發生一次微小事故在當月經濟責任制考核中扣除100元。同一微小事故在同一單位每重復發生一次,扣該單位200元。 4、若不按規定召開事故分析會,或虛報、不報事故報告單者,扣事故單位200元。 (二)一般事故 1、對事故責任者一次性處罰范圍為100500元,扣除月獎范圍為13個月,由車間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生產部審定,主管廠長批準。 2、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車間生產主任、技術員、工段長一次性處罰30100元,由所在車間提出,生產部審批。3、對負有間接管理責任的車間主任、生產部長、專職員應給予一次性處罰,處罰范圍2050元,由生產部提出意見,主管廠長審批。4、生產部對一般事故進行考核,每發生一次一般事故,在當月經濟責任制中扣除車間500元。,若同一般事故在同一車間重復出現一次,扣該車1000元(三)重大事故 1、對事故責任者一次性處罰范圍為3001000元,扣除月獎的范圍3一12個月,特別嚴重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意見,給予下崗、辭退或交付司法機關處理。 2、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車間領導和間接管理責任的車間、部室領導及技術員應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范圍為50一200元。 3、所有處罰決定由主管廠長負責的事故調查組提出,廠長審核批準。 4、生產部在當月經濟責任制中進行考核,每發生一重大事故扣車間當1月獎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