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財務支出審批權限管理業務請款制度3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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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03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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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會財務支出審批權限管理、業務請款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支出審批權限管理制度為規范商會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審批行為,明確商會財務支出的內部流程及審批權限,完善健全商會內控制度,確保健康持續發展,制訂本制度。第一章 審批權限第一條 商會財務收支實行日常開支由副會長審批,大額支出,單筆支出在30萬元(含)以下的,按照審批程序由副會長負責審批;單筆支出在30萬元至100萬元(含)的,則按照審批程序先由副會長審核,最后由會長負責批準;單筆支出在100萬元以上的,由商會副秘書長辦公會議決議負責審批。第二章 審批2、范圍第二條 財務支出具體包括費用借支、費用報帳、辦公物品采購及辦公室房租物業費支付等。第三章 審批要求第三條 任何費用在發生之前都應先履行請示義務,非經副會長允許,超時間、超范圍發生的費用一概不予報銷。第四章 審批程序第四條 支出審批及報銷流程:經辦人(填單)主管或分管負責人簽字財務主管票據復核副會長審批(超過副會長審批權限的按審批權限流程)出納付款會計報帳。第五章 審批責任第五條 各項財務收支審核人員應認真審核每一項收支業務,對于與實際情況不相符且違反制度規定,或有超標準、超限額開支,經辦手續不齊全等問題的,均不得辦理款項收支和相關手續,如遇特殊及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反映情況。第六條 各財務3、收支審批人員應在各自的審批范圍內行使審批權,不得超范圍、超預算審批,也不得化整為零進行審批。財務人員有權對不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商會財務制度的開支及報銷憑據予以剔除。第七條 各項財務收支的經辦、簽字、復核和審批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環節把關,商會如發現有巧立名目開支,徇私情開支等,將視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罰;如發現有營私舞弊,偽造票據等嚴重違規情形,對當事人將給予嚴厲處罰。本制度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財務管理審批權限及操作規程為規范財務借款、付款、請款和報銷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分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一、暫借款、往來款4、制度1、暫借款是指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2、往來款是指因業務需要,集團間資金劃撥的款項。3、額度審批權限:(1)業務需要 萬元以內的大額借款必須經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萬元(含)以上的大額借款應由公司總經理及總部領導審批;個人借款原則控制在其月工資范圍之內。(2)往來性質款項劃撥不論金額大小必須經總部領導審批。4、借款程序:(1)借款金額小于1萬元借款人應詳細填寫借款審批表,借款時應注明借款時間、事由、金額、還款時間等,部門經理應對借款內容審查證明,經財務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借款。(2)借款金額大于1萬元借款人僅限部門經理以上級別,并填寫借款審批表5、,借款時應注明借款時間、事由、金額、還款時間等,經財務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報公司總部加簽。5、所有暫借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部經理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6、經辦人必須在事務完畢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款項,超出一個月不結帳者,人事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二、業務請款制度1、業務請款是指合同(協議)付款、工程結算付款、材料的采購付款等。2、額度審批權限:業務請款按照已簽訂合同項下的工程進度付款及采購款支付經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審批。簽訂合同的審批權限如下;(1)工程招標及發包合同: 萬元以下由公司經營班子審批;萬元以上(6、含 萬元)經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總部領導審批。(2)對外采購合同: 萬元以下由公司經營班子審批; 萬元以上(含 萬元)經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公司總部審批。(3)其他合同(設計、廣告、企劃、代理): 萬元由公司經營班子審批; 萬元以上(含 萬元)經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總部領導審批。(4)對外投資、擔保、對外借款合同等均需經總部審批。3、請款程序:請款人應根據合同、協議、工程預結算書等填制資金支付單,經部門經理審核確認,并交預算部、分管副總、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和總部領導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合同、發票以及公司的資金計劃等情況安排付款。4、工程的結算除應有合同或協議外,還應包括施工員、預算部、分7、管副總、總經理等相關人員簽字的結算確認書,簽字人員對工程結算金額負責。5、材料發票、工程發票等相關發票的提供,應符合當地稅務部門的規定,對不符合到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三、經營管理費用制度1、經營管理費用審批權限:(1)日常經營管理費用1萬元以下由公司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1萬元以上(含1萬元)經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總部領導審批。(2)單筆業務招待費 萬元以下由公司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批;1萬元以上(1 萬元)經分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3)對外捐贈、贊助、罰沒款2萬元(含2萬元)由分公司行政副總和常務副總審批;2萬元以上經分公司經營班子審議后,報總經理8、董事長審批。2、費用發票的要求:發票要求是稅務的正式發票,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3、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費用開支(請款)審批表,經辦人必須在每張發票背面簽字確認,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費用結算單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不得涂改,粘貼要求整齊、美觀。4、辦公9、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行政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人事行政部按計劃統一購買統一報銷,行政部門應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5、費用的核銷應在事務處理完畢后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部分屬月繳費用的最長不得超過15天,費用超過一個月以上未報的原則不予報銷。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固定資產添置、租賃、轉讓與報廢審批權限: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分公司經營班子審批;5萬元以上的需報董事會審批。2、固定資產的需求必須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說明事由用途、數量及所需資金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報行政部審核匯總后、由行政部負責采購計劃的安排與落實。3、固定資產的10、購置發票報銷時按正常的審批權限和報銷程序。固定資產的管理按照分公司的財產管理制度執行。4、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報銷流程參照固定資產的采購報銷流程。OA組織權限操作手冊_公司授權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完善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治理結構,強化公司對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以下統稱為各部門)的統一管理,達到集中決策與適當分權的合理平衡,以滿足公司管理及經營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決議等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授權,是指由公司董事會代表公司向各部門授權,部門負責人代表其部門接受授權,各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依法進行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條、各部門行使11、授權權限時,必須接受公司的統一領導,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授權的范圍、類別和形式 第四條、公司授權分為基本授權及特別授權兩個類別: 1、基本授權是指對各部門基本業務、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權,經基本授權產生被授權部門的基本權限。基本授權的期限為 1 年。 2、特別授權是指對超出基本授權范圍的某一特定事項或某項特殊業務的臨時性授權。經特別授權產生被授權部門的特別權限。特別授權的期限在特別授權書中注明,也可為不定期,但無論定期與否最長不得超過 1 年。 第五條、公司董事會根據經營需要向各部門進行基本授權,除非對該部門的授權管理規定有特殊規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權的部門不得再向其所轄機構或個12、人轉授權。 第六條、公司董事會根據經營需要可向各部門進行特別授權,接受特別授權的部門不得再向其所轄機構或其他個人轉授權。 第七條、授權的基本形式為: 1、基本授權:由公司董事長代表董事會向各部門簽發_ 公司對 部門授權管理規定(“”為被授權部門名稱,下同),被授權人為各部門負責人。 2、部門特別授權:由公司董事長代表董事會向該部門簽發_公司對 部門特別授權書,被授權人為各部門負責人。 3、專項事務授權:其規定詳見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條的規定。 第三章 基本授權的制訂、管理和變更程序 第八條、公司基本授權的范圍包括:人事授權、財務授權和業務授權,分別產生被授權部門的人事權限、財務權限和業務權限。 13、第九條、人事授權的具體內容包括: 1、人事任免(財務部長除外); 2、人員考評、獎懲; 3、組織架構及定崗定編; 4、員工薪酬、福利的確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訂。 第十條、財務授權的具體內容包括: 1、預算編制及調整; 2、預算外支出的審批; 3、投融資業務; 4、合同付款計劃的制訂及審批; 5、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 第十一條、業務授權的具體內容包括: 1、主要經營業務相關經營決策的制訂;2、對外合同的簽訂。 第十二條、基本授權須經公司董事會批準通過。 第十三條、基本授權草案應在每個授權期間開始前 30 天報送向公司董事會,公司董事會應在 15 日內審議定稿。 第十四條、_公司授權管理規定14、應在基本授權定稿后 5 日內完成,經公司董事長簽字后加蓋公章,被授權部門總經理應在授權書正本上簽字確認,授權書正本由公司人事行政科負責存檔保管。 第十五條、公司對各部門的基本授權應與公司各部門的定崗定編相一致。公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應制訂出明確的各部門崗位職責說明書,該職責說明作為對該部門基本授權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公司人事行政科應在每個授權期間開始前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學習本部門的授權。 第十七條、當被授權部門發生下列情況時,公司可變更對該部門的基本授權: 1、部門與授權有關的工作崗位設置發生變更; 2、被授權人發生重大越權行為; 3、因被授權人未能正確履行授權程序造成重大經營15、風險; 4、其他需要變更的情況。 第十八條、基本授權的變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關部門(工作崗位設置發生變更時為公司人事行政科,其他情況下為公司審計部)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對授權的變更方案,重大變更方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一般變更方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變更方案批準后由公司人事行政人科據此制作出_公司授權變更通知書,經公司董事長簽字后加蓋公章,將授權變更通知書復印本下發被授權部門。授權變更通知書作為原授權管理規定的附屬文件,與原授權管理規定具有同等效力,隨原授權管理規定的終止而終止。 第四章 特別授權的制訂、管理和變更程序 第十九條、當公司出現以下情況時,公司總裁可以向各部門簽發特別授權: (1)在公司員16、工需超出基本授權對外開展業務或訂立合同、協議時,經公司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司董事長可向辦理該事務的公司員工、律師顧問等人員出具專項事務的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為處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經辦人。 (2 )在公司發生訴訟或非訴訟糾紛時,為妥善處理糾紛,經公司法務部申請,公司董事長可向處理該糾紛的公司員工、律師顧問等人員出具專項事務的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為處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經辦人或公司聘請的處理糾紛的律師。 (3)其他需要特別授權的事項由公司董事長在授權范圍內決定。 (4)辦理本條上述授權時,經辦部門應當依照公司制定的_公司印章管理辦法履行會簽程序。 第二十條、公司董事長有權根據情況變化變更已簽發的特17、別授權。公司辦公室應將將授權變更通知書下發被授權部門。授權變更通知書作為原授權書的附屬文件,與原授權書具有同等效力,隨原授權書的終止而終止。 第二十一條、在特別授權相關事項處理結束后,被授權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董事長匯報授權的使用情況,該特別授權即行終止。 第五章 授權的終止 第二十二條、授權因發生下列情況終止: 1、授權書中規定期限屆滿,如果公司董事會沒有發出授權展期的通知,則授權終止; 2、授權被撤銷; 3、被授權機構被撤銷; 4、在授權期限內,因變更事項需要重新制發授權書的,自變更后的授權書生效之日起,原授權書終止; 5、其他需要終止的情況。 第六章 授權制度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18、公司法務部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被授權部門行使授權權限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被授權部門管理部經理有責任定期向公司法務部匯報該部門管理人員行使授權權限的實際情況。 第二十四條、公司法務部在審查中發現被授權部門有一般越權行為的,應督促該部門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權行為的,應上報公司董事長決定對其作出處分決定,該重大越權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五條、前條所稱“一般越權行為”是指被授權人超越授權書中的授權權限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重大越權行為”指被授權人實施了授權書中授權人聲明禁止轉授權的權限,或超越授權權限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19、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開始實施。 _公司 _年_月_日 在特別授權相關事項處理結束后,被授權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董事長匯報授權的使用情況,該特別授權即行終止。 授權的終止 授權因發生下列情況終止: 1、授權書中規定期限屆滿,如果公司董事會沒有發出授權展期的通知,則授權終止; 2、授權被撤銷; 3、被授權機構被撤銷; 4、在授權期限內,因變更事項需要重新制發授權書的,自變更后的授權書生效之日起,原授權書終止; 5、其他20、需要終止的情況。 授權制度的檢查與監督 公司法務部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被授權部門行使授權權限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被授權部門管理部經理有責任定期向公司法務部匯報該部門管理人員行使授權權限的實際情況。 公司法務部在審查中發現被授權部門有一般越權行為的,應督促該部門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權行為的,應上報公司董事長決定對其作出處分決定,該重大越權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相應的經濟責任。 前條所稱“一般越權行為”是指被授權人超越授權書中的授權權限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重大越權行為”指被授權人實施了授權書中授權21、人聲明禁止轉授權的權限,或超越授權權限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開始實施。 赤峰萬恒工程機械物資有限責任公司 _年_月_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規范公司各類授權委托書的申請、簽發、使用,有效控制授權管理法律風險,切實保障和維護公司法人財產權,根據集團公司授權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作為授權管理工作指引,適用于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各非法人分支機構或相關人員以公司名義從事的經濟活動及其他各項民事法律行為的授權22、管理。 第二章 授權管理的原則、分類、機構 第三條 授權管理應當遵循“分級分類、合法授權,權責明晰,行使規范”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授權分為對內管理授權和對外代理開展經濟活動的授權。 對內管理的授權由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具體規定;對項目經理的授權由項目管理手冊具體規定。 第五條 各職能部門、各非法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以下簡稱“被授權人”)以公司名義行使職權或辦理事務時,原則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簡稱“授權人”)以書面的授權委托書形式,將其代表公司的權利授權其行使。 第六條 公司辦公室(法務)是公司授權管理的歸口部2 / 16 門,在法定代表人和總法律顧問的領導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23、: (一)組織實施公司及所屬機構的授權管理工作; (二)指導公司及所屬機構按授權管理工作流程開展工作; (三)對公司及所屬機構向上級單位報批的授權事項進行法律審查; (四)制作、修訂和完善公司標準授權書的格式文本,并積極推行; (五)對公司及所屬機構的授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七條 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是授權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部門職責分工及崗位責任說明書的相關規定,牽頭組織本系統授權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如下職責: (一)起草本部門主管的授權事項的授權書草案; (二)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對本部門主管的授權事項組織評審,按審批權限和程序報送審批,辦理授權手續等; (三)對公司及下屬24、單位報送審批及需要向上級單位報批的授權事項進行業務審查; (四)指導所屬單位開展本系統業務范圍內的授權管理工作。 第三章 授權的分類和形式 第八條 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原則上采用書面授權委托書的形式。 對于臨時性、非重大事項,可以口頭形式進行授權。 第九條 授權委托書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被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以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義行使職權或辦理公司有關事務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權人的權利證明。 第十條 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任何職能部門、各分支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公司名義進行經濟活動。 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授權與公司無合法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公司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 第十一條 授權委托書種類 本規定所25、稱的授權委托書包括綜合和單項兩類。對外經營、投標、簽約等常規授權,根據需要可辦理公司法人綜合授權委托書(標準格式文本見附件一)。單項授權一般均需辦理公司法人單項授權委托書(標準格式文本見附件二),由法定代表人和綜合被授權人按相應權限進行審批。 授權委托書從形式上分為標準授權書和指定格式授權書。使用公司標準格式文本的授權書是標準授權書,使用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指定的授權書文本是指定格式授權書。 無論是單項授權還是綜合授權,被授權人均無轉委托權。 第四章 綜合授權書審批和管理 第十二條 綜合授權書應當使用公司的標準授權書。 綜合授權書的有效期與被授權人職務任期一致,被授權人應嚴格按照綜合授權書26、的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并不得轉委托。 第十三條 綜合授權書辦理流程 (一)基本流程(二)授權事項的授權書草案由承辦單位起草,授權事項沒有直接承辦單位的,由業務主管部門代為起草授權書草案。 (三)承辦單位負責向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送授權審批表(附件三),由業務主管部門、辦公室(法務)門及其他有審批權限的機構和人員依次出具評審意見,對授權委托書進行修訂和完善。公司的業務主管部門應指導承辦單位按公司規定進行辦理。 (四)評審人員對評審意見提出異議的,承辦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應及時與原評審人員進行溝通,補充提交證據材料,交原評審人員進行二次評審。因違背法律規定、存在重大風險或其他原因不能通過27、評審的,不得開具授權書。 第十四條 公司設立下列機構時,根據需要對其第一負責人開具綜合授權書: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 (二)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 (三)因經營備案需要登記注冊的名義分公司或子公司;(四)根據公司批準依法成立的其它分支機構。 上述機構的變更和終止,其綜合授權書相應變更或終止。 第十五條 本規定第十三條所述公司綜合授權書的開具、變更或終止,公司辦公室(企劃)為業務主管部門,所涉機構為承辦單位。授權書審批權限按照公司關于分支機構的職責和權限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定第十三條所述機構的第一負責人變更的,應相應變更綜合授權書的被授權人。原則上不對分支機構的部門28、進行單項授權。 第五章 單項授權書審批和管理 第十七條 單項授權書可采用為公司標準格式或指定格式授權書。 單項授權書可以采用固定有效期的單項授權,也可以完成一定事項為有效期的單項授權。 第十八條 單項授權書采取一事一評審、一事一授權的審批制度。單項授權事項變更、被授權人發生變更、授權期限屆至以及其它特定事項發生時,應按本規定程序重新辦理單項授權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 單項授權辦理程序基本流程參照第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單項授權事項及授權管理業務主管部門 (一)承接工程項目 以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項目,包括信息跟蹤、項目投標、商務談判和合同簽訂等,須辦理單項授權書。 公司市場營銷部是辦理工程項目29、單項授權書(含區域營銷授權)的業務主管部門,公司所屬機構為承辦單位。 該授權書的被授權人原則上應是公司總部部門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二級單位部門正職,其它人員的單項授權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單獨審批。 (二)付款、收款、貸款及利息支付、資金調撥及各類保函 公司或公司所屬單位以公司名義對外收款,可以辦理單項授權書。 公司財務資金部是辦理收款單項授權書的業務主管部門,收款的實施單位為承辦單位。收款授權書審批權限適用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收款的單項授權書的被授權人原則上必須是部門副職或項目副經理級以上人員。其它人員的單項授權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單獨審批。 (三)合同簽訂、商務談判、項目結30、算 公司或所屬單位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和參加談判,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購合同、對外招聘(含崗位職責說明書規定、解聘合同)、勞動合同等的談判和簽約等,可以辦理合同簽訂和談判的單項授權書。 公司的市場營銷部、合約商務部、項目管理部(采購、勞務)和人力資源部是辦理合同簽訂與談判的單項授權書的業務主管部門,公司所屬機構的合同簽訂與談判的實施單位為承辦單位。合同簽訂與談判授權書審批權限適用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合同簽訂與談判的被授權人原則上必須是公司部門副職以上人員。其它人員的單項授權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單獨審批。(四)訴訟(仲裁) 公司作為當事人處理訴訟(仲裁)案件時,委托代理人代31、理訴訟(仲裁)的,應當辦理訴訟(仲裁)授權委托書。 公司辦理訴訟(仲裁)授權委托書的被授權人中至少有一名是訴訟(仲裁)發案單位的法務人員,發案單位沒有法務人員的,授權人中至少有一名是發案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 授予特別代理權限的,被授權人必須是公司或公司所屬單位的法務人員,其他人員只能給予一般代理權限。 公司辦公室(法務)是訴訟(仲裁)授權書的業務主管部門,發案單位是承辦單位,授權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法律顧問進行審批。 (五)重大經濟信息、新聞的公開發布 公司辦公室、政工部是被授權對外發布重大經濟信息、新聞的的業務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公開重大經濟信息和發布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重大新聞事項。負責公司突32、發事件中涉及新聞媒體的應急處理。公開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數據、關乎公司形象的對外宣傳均應獲得相應授權,具體內容與程序由公司宣傳管理辦法規定。 第六章 授權的變更、終止 第二十一條 授權因發生下列情況,法定代表人可變更或撤銷授權: (一)被授權人發生違法、違紀或重大越權行為; (二)因被授權人的失職造成重大經營風險; (三)國家進行政策性調整; (四)公司進行內部調整(五)授權人認為需要進行撤銷或變更授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授權因發生下列情況終止: (一)授權書中規定期限屆滿; (二)授權被撤銷; (三)被授權的相應機構被撤銷; (四)被授權人被解除或辭去職務; (五)在授權期限內,因變更事33、項需要重新制發授權書的,自變更后的授權書生效之日起,原授權書終止; (六)其他需要終止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一次性職務授權實行動態管理。在授權期限內被授權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24小時內人力資源部應負責通知財務資金部。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法定代表人可以隨時通知相關業務授權管理部門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權委托。 第二十五條 授權委托書一經撤回,其效力不可恢復,變更、撤回或終止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按規定存檔。 第七章 授權委托書用印 第二十六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須加蓋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并履行如下用印程序: 用印申請人填寫用印審批單,經部門主管領導簽34、字確認,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后,由印章管理人員用印。 非經營性文件資料的報送、代表公司到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事務等一般性事項,需要加蓋公章或開具介紹信,由辦公室負責用印。 第八章 授權制度的檢查監督第二十七條 各授權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被授權人行使授權權限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審計監察部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若發現被授權人有一般越權行為的,應督促其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權行為的,應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決定對其作出處罰決定;該重大越權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審計監察部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若發現相關人員在工作中按照權限進行授權,但不滿足形式性要求時,應當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完35、備相應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未按本規定辦理授權委托手續的,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責任。 辦理授權書評審,批準程序不到位的,業務主管部門及承辦單位或部門的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業務評審有重大過失的,業務部門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法律評審意見不合法或遺漏重大法律風險的,辦公室(法務)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授權書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評審和批準的,有關領導予以簽發的,簽發人承擔責任;未經領導簽發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及經辦人承擔責任。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被授權人按照授權范圍內事項對授權人負責。被授權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各項權限。 第三十條 被授權人應在代理權限內進行代理活36、動,超越代理權、沒有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均屬無權代理。未經批準、授權的代理行為,即無權代理行為,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當事人必須承擔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被授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濫用代理權損害公司利益的。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訂立合同;代理人同時代理兩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簽訂合同從中漁利,代理人將公司業務轉嫁給其他單位等行為; (三)在代理活動中的各種舞弊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37、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有關授權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法務)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附件一:綜合授權書 授權委托書 (以下簡稱本公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其注冊地為。 根據本公司做出的決定,謹鄭重授權本公司的分支機構 名 稱 (以下簡稱 分公司/經理部)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辦理如下事宜: 一、以本公司或者本分公司/經理部名義,負責 范圍內建筑工程項目的跟蹤、經營洽商、資格預審、組織投標和實施。 二、批準、簽署投標額以及合同額在 元人民幣以下(不含本數)的建筑工程投標文件和合同文件,并38、組織實施。 三、制定本分公司/經理部的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提出 分公司/經理部組織機構設臵和調整方案,經本公司批準后實施。 四、負責本分公司/經理部日常財務支出,僅限于本公司所批準的預算范圍內。 五、本分公司/經理部不得開展融資、投資、貸款和擔保業務。 六、經本公司另行授權后,方可以本公司名義處理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類訴訟或仲裁案件。 本授權委托書中的第二項中簽署合同的權利及第四項及第五項中的權利均不得轉委托;除此之外的其他權利,代理人可根據經營需要以書面形式將其部分或全部轉委托其他人,并有權隨時撤銷該轉委托。被轉委托的被授權人不得再行轉委托。 本公司鄭重聲明:對于代理人在本公司上述授權范39、圍內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后果,本人愿承擔法律責任;對于代理人超越上述授權所從事的民事行為,除本公司明確以書面形式確認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本授權書經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一 年 月 日。本公司有權隨時撤銷本委托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單項授權書授權委托書 (以下簡稱“本公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公司,其注冊地為 根據本公司做出的決定并依據本文件,謹鄭重授權姓名: (其簽字真跡如下所示)為本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該代理人有權代表本公司處理 的相關事宜,具體包括: (除此不擁有未授40、權的其它權利) 本授權書經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本公司公章后生效,代理人轉委托他人無效。 本授權書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授權書審批表編號:附件四: 綜合授權管理工作臺帳( 年度 8 / 16 (五)授權人認為需要進行撤銷或變更授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授權因發生下列情況終止: (一)授權書中規定期限屆滿; (二)授權被撤銷; (三)被授權的相應機構被撤銷; (四)被授權人被解除或辭去職務; (五)在授權期限內,因變更事項需要重新制發授權書的,自變更后的授權書生效之日起,原授權書終止; (六)41、其他需要終止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一次性職務授權實行動態管理。在授權期限內被授權人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24小時內人力資源部應負責通知財務資金部。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法定代表人可以隨時通知相關業務授權管理部門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權委托。 第二十五條 授權委托書一經撤回,其效力不可恢復,變更、撤回或終止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按規定存檔。 第七章 授權委托書用印 第二十六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書面委托書,須加蓋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并履行如下用印程序: 用印申請人填寫用印審批單,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后,由印章管理人員用印。 非經營性文件資料42、的報送、代表公司到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事務等一般性事項,需要加蓋公章或開具介紹信,由辦公室負責用印。 第八章 授權制度的檢查監督 9 / 16 第二十七條 各授權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被授權人行使授權權限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審計監察部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若發現被授權人有一般越權行為的,應督促其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權行為的,應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決定對其作出處罰決定;該重大越權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審計監察部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若發現相關人員在工作中按照權限進行授權,但不滿足形式性要求時,應當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完備相應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未按本規定辦理授權委托手續的,相43、關責任人應當承擔責任。 辦理授權書評審,批準程序不到位的,業務主管部門及承辦單位或部門的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業務評審有重大過失的,業務部門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法律評審意見不合法或遺漏重大法律風險的,辦公室(法務)負責人、經辦人承擔責任;授權書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評審和批準的,有關領導予以簽發的,簽發人承擔責任;未經領導簽發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及經辦人承擔責任。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被授權人按照授權范圍內事項對授權人負責。被授權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各項權限。 第三十條 被授權人應在代理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超越代理權、沒有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均屬無權44、代理。未經批準、授權的代理行為,即無權代理行為,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當事人必須承擔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并 10 / 16 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被授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失職、瀆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濫用代理權損害公司利益的。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訂立合同;代理人同時代理兩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簽訂合同從中漁利,代理人將公司業務轉嫁給其他單位等行為; (三)在代理活動中的各種舞弊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有關授權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法務)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