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非辦公時間出入登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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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0156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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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大廈非辦公時間出入登記管理制度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物業管理中心根據省公安廳有關來訪登記制度的規定及市消防局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特抽定下列辦公區域在非辦公時間來訪、加班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各用戶和來訪人員須共同遵守。 1.0非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PM18:30-AM7:30星期六至星期一:PM12:00-AM7:30國家七天法定假期(元旦、春節、五一、國慶)2.0來訪登記管理2.1在非辦公時間進入本大廈辦公區域的人士,須在首層大堂接待處出示身份證及填寫來訪登記表,接2、受并如實回答大廈保安、管業人員的詢問,并交付人民幣50元押金領取臨時出入證,離開時到一樓電梯廳注銷登記,交回臨時出入證,取回押金。2.2來訪人士進入大廈后,須佩戴本物業管理中心發出的臨時出入證,以備檢查。2.3來訪人士在尋訪不遇時,應馬上離開,不得借故在我物業管理中心保安管轄區域內四處游蕩。2.4如大廈當值保安、管業人員因安全或其他理由認為有必要時,可隨時請來訪人士離開大廈3.0加班申請、登記管理3.1客戶需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加班裝修等工作,應提前一至三天向物業管理中心管業部遞交申請,申請書上注明加班天數、加班具體時間、提供加班人士名單等資料,經本物業管理中心批準,方可進行加班。3.2需長期加班3、的人士,:應到物業管理中心管業部辦理長期出入證,辦證需由公司出具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提供辦證人的個人資料、相片及手續費。3.3如持證人士資料有變更,需及時將證件交回物業管理中心處理,如不能收回的,應及時知會管理中心備案注銷,否則,一切后果自負。3.4臨時加班人士,在進入大廈前需在一樓大堂接待處出示身份證和工作證進行登記,交50元押金,換取臨時出入證,需去時辦理離去手續,交回證件,取回押金。3.5非辦公時間,加班人士不得在該辦公樓層以外其它樓層游蕩。3.6加班人士需佩戴臨時出入證/長期出入證,配合巡樓保安員、管業員的例行檢查,服務管理。3.7如大廈當什保安、管業人員因大廈安全或其它理由認為有必要4、時,可隨時請加班人士離開大廈。4.0來訪、加班人員須知4.1禁止任何人士在大廈范圍內留宿。4.2禁止任何人士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進入大廈。4.3禁止在大廈范圍內從事工作以外的非法活動。4.4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大廈范圍內進行推銷活動。4.5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動用大廈內的消防設施。4.6禁止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之人員進入大廈。4.7未經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來訪、加班人士,必須在晚上12時前離開大廈。4.8所有攜帶之物品,請自覺接受保安、管業人員的檢查和登記。4.9在非辦公時間內根本上帶出貴重及大件物品(包括電腦、電視、音響、電話、復印機、傳真機、保險柜、家私及辦公用品等)。特殊情況須經本物業管理中心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后,客戶持批條帶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