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制度體系及編寫規范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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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554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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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制度體系及編寫規范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上市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內容摘要 X公司制度管理辦法是依據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一部適用于公司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辦法。辦法共分六章二十一條,主要明確了公司制度體系框架、制度管理的職責分工以及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要環節和基本程序,對制度文本編寫規范作出了詳細說明。此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提高制度建設的合法性、統一性、規范性、普適性和可操作性,為強化公司執行力發揮制度保障作用。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X公2、司(以下簡稱“X公司”或“公司”)制度管理,規范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提高執行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制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的具有持續性、普遍性效力的規范性文件,包括條例、章程、制度、規定、辦法、細則等。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制度管理,即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制度計劃、修編、審核、發布、實施、評估、動態優化等環節,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圖詳見附件1。第四條 制度建設應遵循以下原則:(一)合法性: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要求。(二)統一性:公司各項制度協調統一、承接有序,同類制度應相互關聯、銜接配套,公司制定的制度不得與上級單位制度相抵觸3、。(三)規范性:制度管理職責分工明確、流程清晰、體例規范。(四)普適性:制度能在一定時間、一定范圍內普遍適用,充分汲取相關方意見,為廣大員工所認同。(五)可操作性:制度條款規定明確、內容具體、貼近實際,便于執行。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第二章 制度體系第六條 X公司制度體系以業務范圍為基礎進行制度分類。公司制度共分為14個類別,分別是:公司治理與管控、公共事務管理、發展與規劃、計劃與營銷、證券與資本運營、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生產管理、安全管理、環境保護、工程建設、黨建與精神文明、紀檢監察與審計、工會與共青團。第三章 職責分工第七條 X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是公司制度歸口管理部門4、,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落實上級單位頒發的各項制度。(二)參照制度規范和X公司基層企業管理制度目錄,按制度層級建立健全公司制度體系。(三)組織編制印發公司制度修編年度計劃。(四)根據需要,參與或牽頭組織重要制度聯審,參與或牽頭組織重要制度的調研、論證和起草。(五)對公司擬印發的制度進行專責審核。(六)根據需要,參與或牽頭組織重要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七)負責制度管理專業知識培訓,對公司各部門制度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價及考核。(八)負責公司制度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及日常維護。第八條 X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公司制度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是:(一)提出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制度修編年度計劃和臨時修5、編計劃。(二)負責本部門專業管理權限內制度的立項、起草、部門審核,并征詢相關方意見。(三)根據需要組織公司重要制度聯審。(四)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對相關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并提出修訂、廢止的意見或建議。第九條 X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公司制度合法合規性的專業審查。第四章 制度管理第十條 制度計劃(一)每年12月底前,公司本部各部門明確下年度需要制定、修訂、廢止的制度計劃,經制度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公司分管領導分別審批后,形成公司制度年度立項。(二)因工作需要,出現未納入年度計劃的制度修編需求時,由主辦部門提出臨時修編計劃,根據制度修編情況及重要程度、緊急程度,經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領6、導審批后,形成制度臨時立項。第十一條 制度起草(一)制度修編部門按照立項計劃組織制度起草工作,要明確任務、要求、責任人及完成時間。對于業務、職責交叉的制度,應由公司分管領導明確一個責任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合起草。(二)制度初稿完成后,應經過修編部門內部的充分討論,并根據制度內容征詢相關部門意見,確保各方面意見協商一致。第十二條 制度審核制度發布前應依次履行修編部門內部審核和制度歸口管理部門專責審核、法律專業審核程序。需要專家聯審或會議審議的重要制度,按所涉及內容履行相應程序。1.部門審核。一般制度由修編責任部門內部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1)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政策要求及公司發展7、戰略、專業工作規劃;(2)是否符合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有關要求,責權界定是否符合公司管理體系界面劃分及管理職能要求;(3)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內容,是否商有關部門履行會簽程序并達成一致意見;(4)是否符合公司制度體例編寫規范。2.專責審核。各部門編寫的制度草案均應經過制度歸口管理部門專責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1)制度草案與公司現行制度是否協調;(2)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3)是否符合公司制度體例編寫規范。3.法律審核。各部門編寫的制度草案均應經過法律專業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制度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合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風險。4.專家聯審。需要組織專家聯審的重要制度,修編部門應提出聯審說明8、,經公司分管領導確認后組織制度聯審會議。聯審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制度修編部門把握不準的內容或涉及公司整體利益的重要事項,進行分析、研究、論證,對制度可預見性效果提出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專家聯審意見。5.會議審議。根據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須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方可發布的制度,必須嚴格履行相應程序。會議審議要對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結論,審議決定包括:(1)批準頒布;(2)原則通過、按會議審議意見修改完善后頒布;(3)需深入研究論證;(4)撤銷制度立項。第十三條 制度簽發(一)制度類文件按照公司現行公文管理要求和程序呈簽運行。(二)制度須規范編寫發文字號。公9、司行政制度的發文代字為“李仙江水電”;公司黨委、紀委、工會、團委制度的發文代字分別為“李仙江水電黨”、“李仙江水電紀”、“李仙江水電工”、“李仙江水電團”。(三)制度發布后,由制度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編號、存檔。(四)凡涉密事項,應按照公司保密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執行。第十四條 制度實施(一)制度一經印發實施,必須嚴格執行。制度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向制度修編的責任部門進行反饋,有關部門要在接到反饋后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保制度的執行效力。(二)制度印發后,制度修編部門要做好制度宣貫、解釋和督導工作。凡是應當由員工閱知掌握的制度必須印發到相應個人。第十五條 制度評估(一)制度實施后,由制度修編10、部門根據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制度評估工作,全面評價制度實施過程中的適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情況。原則上要求制度實施滿1年、滿5年應組織評估。(二)原則上要求“暫行”制度的暫行期限不得超過1年,“試行”制度的試行期限不得超過3年。對于即將達到上述期限的暫行、試行制度,制度修編部門應提前對其進行評估,修訂完善制度相關內容并重新發布。(三)建立制度定期稽查機制。每年由制度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對公司制度執行情況開展稽查。稽查內容主要包括公司新增、修訂制度的有效性和已頒布制度的執行情況。為配合公司制度稽查,各部門應定期開展制度執行情況自查。第十六條 制度優化(一)制度修編部門根據評估結果和稽查意見,確認11、制度是否繼續執行、予以廢止或修訂完善,并將可優化的制度列入部門制度年度修編計劃或臨時修編計劃。(二)上級單位制度有新的規定或公司管理實際狀況發生變化,導致現行制度與上級制度沖突或與管理實際不相符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制度及時進行修訂或予以廢止。第五章 制度編寫規范第十七條 制度修編應做到體例規范、條理清楚、結構嚴謹、表述準確、文字簡明,標點符號使用正確,并符合公司公文規范。第十八條 篇章結構。公司制度的篇章結構,主要由名稱、摘要、正文、附件四個部分組成。(一)制度名稱。一般由“企業名稱(全稱)+管理的對象、過程、活動名稱+制度文體名稱”構成。(二)制度摘要。為提高制度審閱、宣貫、查詢及應用效率,12、制度修編部門應在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撰寫制度摘要,高度概括制度的基本信息與核心內容。制度摘要主要包括業務類別、適用范圍、廢止說明、內容概要四個方面的內容。(三)制度正文。制度正文通常采用章斷條連式結構,一般分為總則、分則、附則。總則部分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有關術語的定義等;分則部分用以明確制度的要求、措施、流程、責任、考核等主體內容;附則部分用以說明制度的生效日期、解釋權歸屬、與相關制度的關系等。內容簡單、條文較少的制度,通常采用條文并列式結構,從頭至尾均用條文表述。(四)制度附件。制度附件是制度內容的有機組成部分,主要包括表格、流程圖、統計表等相關補充材料。第十九條 格13、式要求(一)文印格式。制度發文要嚴格執行X公司公文處理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公文格式要素編排規則和文印格式要求。(二)正文編排。制度正文一般按照章、節、條、款、項的格式編寫。“章”是常見的結構單位,用于內容較多,并且有劃分層次需要的制度。在內容上,各章之間既相對獨立,也存在一定的邏輯聯系,用“第一章”、“第二章”表述,依次類推。“節”作為附屬性結構單位,只能設置于“章”下。是否設置“節”取決于某章的篇幅長短及其中條文的復雜程度,用“第一節”、“第二節”表述,依次類推。“條”是組成制度規范的基本單位,每一條表示一項完整的規則,用“第一條”、“第二條”表述,依次類推。“款”是“條”的組成部分,每一款都是14、一個獨立的內容或是對其前一款內容的補充表述。“款”的表現形式為“條”中的自然段,每個自然段為一款,不編序號。“項”是次于“款”的結構單位,是以列舉的形式對前段文字的說明,按序數依次連貫排列。“項”可以依附于“條”,也可以依附于“款”。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X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1.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圖 2.制度編寫格式范例 3.制度修編計劃審批表附件1附件2X公司管理辦法【制度摘要】業務類別 公司所明確的制度類別適用范圍 廢止說明 需要同時廢止的某個制度(名稱、文號)內容概要 簡要概括制度主要內容及條款,不少于200字第一章 總則詳細內容分條、項表述(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術語定義等)第二章 詳細內容分條、項表述(要求、措施、流程、責任、考核等)第章 附則詳細內容分條、項表述(生效日期、解釋權限、廢止說明等)附件:1.2.附件320 年年度制度修編計劃審批表申請部門: 序號制度名稱制定/修訂/廢止完成時間備注1234456789101112公司分管領導: 部門負責人: 編制人:20 年制度臨時修編計劃審批表申請部門:序號制度名稱制定/修訂/廢止臨時申報說明完成時間備注1234456789101112公司分管領導: 部門負責人: 編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