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體化體系運行及考核獎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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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185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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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一體化體系運行考核獎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全面落實公司一體化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加大一體管理體系運行考核力度,以確保一體化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部門、項目經理部和個人;本制度應用于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工作的考核;應用于認證機構對公司的外部監督審核及認證。第二章職責和權限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批準并發布實施本制度;第四條 公司總工程師是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考核獎懲實施的主管領導;第五條 企業發展部負責本制度的貫徹落實,并由機關2、各部門依據日常考核結果,適時提出獎懲建議,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第三章考核內容第六條考核事項規定與要求(一)按照一體化管理體系要求,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落實相應的職責,杜絕無人管現象。(二)按照職責要求及時進行管理策劃并明確管理目標。(三)按照相應的管理目標在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有效地管理與操作,并能夠提供合格證實,記錄真實、準確,與所管理、作業內容保持同步。(四)對影響一體化管理體系的信息及時收集、傳遞,并有效處理,并由專人負責。(五)對擬訂的一體化流程和管理制度,采取的糾正或預防措施,計劃、方案或措施與實際應用吻合,落實有效,能夠及時驗證。(六)對一體化管理體系和施工作3、業過程,要有專人及時收集相關數據,選擇適用的統計技術方法,用以解決問題,持續改進管理體系,正確立項、審批并進行成果評價。第七條考核小組的設立與審批(一)考核小組的設立采取組建臨時考評小組與內審組兩種方式。(二) 臨時考評小組的人員組成由主管領導、企業發展部部長、一體化管理體系專職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工程管理部、安質監察部、紀委審計監察部組成。(三)內部審核小組成員由具有內審員資格的人員6-8人組成。(四)臨時考評小組與內審組的組成人員均由總經理審批。(五)內部審核小組的審核活動按“一體化內部審核流程”執行。第八條考核形式(一)由考評小組成員對責任人定期(或有針對性)地實施考核。(二)在內部管4、理體系審核中,由內審員實施考核。(三)以座談會議的形式實施考核。第九條考核標準(一)考核評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種。(二)審核過程中,被考核人未被開具不符合或僅為一個觀察項為優良;有兩個觀察項為合格;有三個觀察項或有一個不符合及以上為不合格。第三章獎勵第十條獎勵(一)獎勵基數以實施獎勵時批準的資金總額計算確定。(二)公司本部與實施獎勵的項目經理部獎勵基數相同。(三)經考核或審核評定為合格的責任人得資金基數;評為優良的責任人增加基數的30%。(四)負責一體化管理內容相對較多的人員,被抽樣審核(考核)的工作量較大,酌情增加200300元資金額度。(五)對于在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中較好地制定并實施糾5、正或預防措施并實施有效的部門和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300500元。(六)對于在體系運行中有效地收集相關數據,并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正確應用數據分析的統計方法,從而取得QC攻關成果,使該部門或項目經理部體系持續改進的合理化建議人員、QC成果取得人員、數據分析人員一次性獎勵300-500元。(七)對于聘任參加審核的管理體系審核員及實施專項考核的考核小組成員,工作態度公正、認真,且按要求完成所審核(考核)事項的內審員給予一次性獎勵500-800元。(八)對于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人員及有相應貢獻的人員,由企業發展部提出獎勵建議,報主管領導審核,由總經理批準。第四章處罰第十一條經內審或外審確認,發現6、未按照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實施,則對被開具不符合項的責任人罰款200元。如不能在限期內予以糾正的,罰款300元。對出現問題較多的部門(或項目經理部)給予通報批評。第十二條對歸口管理部門,其所管理的流程和制度未能有效實施控制,對項目經理部未能有效實施對口管理,被開具的不符合項不能在限期內予以糾正的,對部門負責人與歸口管理人員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300元。第十三條在考核時,責任人被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減發獎勵基數的50%。第十四條在公司內審與認證機構外審中,對項目經理部的現場審核,如發現不能有效貫徹落實公司一體化管理方針和目標,資源管理落實不到位,或出現嚴重不合格,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對該項目經理部一次性經濟處罰:內審1000元;外審2000元;對歸口管理部門的對應責任人半額處罰。第五章附則第十五條在本制度實施過程中,如遇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換版或有相應的新制度出臺,則修改本制度。第十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企業發展部,自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