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機部部門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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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09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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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物機部部門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本項目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第三條 項目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項目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第四條 項目定期接受特種設備安2、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第二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第五條 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第六條 項目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項目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第七條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第八條 項目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3、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第九條 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項目上應當至少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4、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第十條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第十一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5、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第十二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第十三條 項目上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6、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第三章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起重機械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使用部門周檢、項目上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第十九條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第二十7、條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第二十一條 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員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第二十二條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第二十三條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第二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記錄上報項目領導。第五章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第二十六條 對特種設備項目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項目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第二十七條8、 全體員工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第二十八條 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應迅速報告項目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第三十條 項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第三十一條 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9、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第三十二條 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第六章 特種設備事故處理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第三十四條 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第三十五條 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10、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第三十六條 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第三十七條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項目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第三十八條 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11、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第三十九條 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項目分管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第四十條 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項目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項目物機部部門提出。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物機部部門負責解釋。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