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患者身份識別管理制度及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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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2341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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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機構患者身份識別管理制度及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腕帶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證醫務人員隨時對病人身份進行快速而準確的識別,確保標識對象的唯一性及正確性。二、術語患者標識腕帶:是系在患者手腕上,標有患者重要資料的身份標識帶,能夠有效保證醫務人員隨時對患者進行快速而準確的識別,防止被調換或隨意取下,確保標識對象的唯一性及正確性。三、正文(一)適用范圍1、需佩戴腕帶的部門:住院部。2、需佩戴腕帶的患者:意識不清患者;急診搶救;住院患者;無自主能力患者;語言交流障礙患者等。(二)使用注意事項1、不能隨意調換或拆2、除。2、腕帶的材質良好,不會引起患者皮膚過敏。3、腕帶上的字跡不能被洗掉或被擦掉。4、根據患者情況選擇大小合適的腕帶。(三)腕帶佩戴要求1、腕帶一般應由二位護士核對后佩戴在病人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則佩戴在腳踝上。優先順序:右手腕、左手腕、右腳踝、左腳踝。2、佩戴腕帶前,應仔細核對病人病歷。腕帶上應注明患者病歷號、病區、床號、姓名、性別、年齡和過敏史,如在住院過程中藥物皮試陽性或發生過敏反應,也應隨時記錄在身份腕帶上。3、佩戴腕帶的患者,醫護人員在對患者實施任何檢查、操作或轉運患者前應核對腕帶,確認患者身份。4、患者腕帶佩戴標識應準確無誤,佩戴部位皮膚完整,無擦傷,手部血運良好。5、患者轉科或腕3、帶遺失、損壞,必須立即佩戴新腕帶。(1)核對患者病歷。(2)要求患者口頭證實自己的身份。(3)對無法溝通的患者,應請在場的家屬證實患者的身份。6、患者出院、轉院時由護士拆除腕帶。(四)佩戴腕帶操作程序1、護士按患者身份識別制度準確確認患者身份;2、直接將患者資料用不褪色筆寫在識別腕帶上;3、請患者或家屬核對無誤;4、將腕帶環繞于患者手腕或腳踝部,松緊及位置適宜。5、向患者及家屬交代其用途及注意事項;6、患者出院時由責任護士將腕帶剪斷取下。患者身份識別管理制度 為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避免因身份識別差錯而發生各類醫療不良事件、醫療差錯或醫療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為保證醫療安全,來院就診的每位4、病人應當如實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身份信息是指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身份資料。相關人員有責任依據患者的身份證、戶口本、醫保卡、城鄉居民醫保票據等有效證件,在各種醫療文書、收款依據上填寫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等。二、掛號及出入院處在輸入病人身份信息時應當加以核對,并對有疑問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實。三、醫院在各種診療活動中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正確識別患者身份。核對時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禁止僅以房間或床號作為識別的唯一依據。四、患者身份確認至少使用兩種身份標識:住院患者需同時使用姓名、床號兩種方式。門急診患者使用姓名、性別核對患者身份。醫技科室核對患者身份和檢查或治療項目,保證檢查正確的患者和正確的部位5、。醫務人員如發現發現身份信息不符之處應當與病人溝通、核實,并更正。需要其他部門配合時應及時主動的進行協調。五、標本采集、給藥、治療前,醫護人員應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核對床頭卡和腕帶,確認患者身份。 六、對語言交流障礙、鎮靜期間等患者,必須佩帶標注有身份信息的腕帶,如有遺失或損壞等情況,應當及時更換新腕帶。診療過程中, 醫護人員不但要與病人或其家屬口頭核對身份信息, 而且要根據腕帶 標注內容進行身份信息的核對。身份信息不符時,應當先明確原因, 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診療活動。七、對無法進行患者身份確認的無名患者,需在“腕帶”上注明“無名氏 就診卡號”作為身份6、識別信息。進行診療活動時,需雙人核對。八、患者轉接時必須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和交接登記制度。九、完善關鍵流程的患者識別措施:1.患者交接時嚴格執行身份識別制度,認真交接病歷等資料,并填寫交接記錄。2.對無名、兒童、意識障礙、語言交流障礙、鎮靜期間等無法向醫護人員陳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如無陪同人員,須有雙人共同核對患者身份。3.對無法進行患者身份確認的無名患者,須有雙人共同核對患者身份。患者身份識別流程圖病人來源門診病人急診病人掛號無名身份病人身份明確病人啟動無名身份患者就診處置流程醫生診療掛號人員確認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辦理入院手續住院處7、人員:核對姓名、住院號、性別、診斷、入住科室、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住院病人接診護士:核對住院號、床號、姓名、診斷、病情責任護士:核對科室、床位、姓名、性別、年齡、診斷、化驗項目、檢查部位等醫生確認:姓名、性別、年齡、就診號等無法識別患者身份確認的方法和流程一、 身份確認前1、 首診護士給患者戴上腕帶并注明:姓名(無名+日期);性別(男/女);年齡(不詳);病歷號;過敏史(不詳)。2、 如需檢查、住院、各類單子均填寫無名、病歷號、性別等。3、 報告總值班或保衛科,聯系政府相關部門協助確認身份。二、 身份確認后1、 聯系患者家屬,確認患者姓名,并換上標有患者正確姓名、年齡等信息的腕帶。2、 未住院的無名患者如在離開急診室時其身份已得到確認,應在急診病歷上記錄。核對流程無法識別身份患者就診給患者戴上腕帶并注明:姓名(無名+日期);性別(男/女);年齡(不詳);病歷號;過敏史(不詳)如需檢查、手術、住院、各類單子均填寫:無名氏、病歷號、性別等所有治療操作前須核對手腕帶上的信息,作為患者身份識別的依據至少同時使用兩項病人基本信息作為識別的方法,不得僅以房間或床號作為識別的唯一依據標本采集、給藥、發放特殊飲食時由護士或醫技人員核對患者身份心電圖、B超、拍胸片、CT、MRI、病理檢查等輔助檢查時,由輔助科室醫技人員及護送的工作人員核對患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