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公司車輛交通工具管理制度附表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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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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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網公司車輛交通工具管理制度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電網公司XXX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總則車輛是現代化的交通運輸工具,是全公司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根本保證,在管理中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維護,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統一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則,為把我公司的車輛管理好、使用維護好,更好地為全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2. 車輛管理職責界面劃分2.1 物資供應所管理職責 物資供應所是全公司車輛的歸口管理部門,對全公司交通安全負管理責任。負責制定車輛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健全全2、公司車輛檔案信息。 負責車輛的分配、調撥、調配管理。 負責定期組織車輛及交通安全檢查。 負責定期組織交通安全例會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訓。 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負責編制車輛大修、更新計劃和車輛修理的鑒定、審核和報批結算工作。 負責全公司車輛的報廢、換證、檢審,各類交通規費、保險費的繳納工作。 負責全公司車輛油料及修理費用的管理,以及行車里程的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對外長期租用車輛的協議簽定及管理工作。 履行“交任務必須交安全”的職責,在交任務的同時,結合天氣、車況、路況、運輸任務、人員素質等,做好交通安全的各項工作。2.2 車輛使用部門管理職責 車輛使用部門是相應車輛的直接管理部門,對本部門3、的交通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本部門車輛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本部門車輛檔案信息。 負責定期組織本部門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訓。 負責對本部門所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日常調派。 負責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及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管理維護好車輛,保證車況良好,發現車輛有缺陷或故障應及時向物資供應所申請報修。 負責對外短期租用車輛的協議簽定及使用管理。 協助調查、分析、處理交通事故。 履行“交任務必須交安全”的職責,在交任務的同時,結合天氣、車況、路況、人員素質等,做好交通安全的各項工作。2.3 安全監察部管理職責 安全監察部是全公司交通安全監督部門,對全公司交通安全負監督管理責任。 負責對4、全公司車輛及交通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交通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并負責向公司安委會匯報交通安全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或建議。 督促物資供應所定期組織車輛的安全檢查、保養維護、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和資料,對車輛年度檢驗等工作進行監督。 組織、參與交通事故的內部調查處理工作,督促相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按獎懲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協助公安機關調查處理事故。3. 車輛技術檔案管理車輛的技術檔案是車輛技術狀況的歷史記錄,是掌握車輛技術狀況變化、分析車輛磨損和損傷規律的重要依據,也是適時安排車輛維修5、保養和編排計劃的基礎。因此,物資供應所必須建立車輛技術檔案臺帳,做到記載及時、完整、準確。3.1 物資供應所須建立但不限于以下12種臺帳記錄:3.1.1 車輛履歷及規格記錄;3.1.2 汽車技術狀況變化記錄;3.1.3 汽車調撥記錄;3.1.4 車輛肇事損壞記錄;3.1.5 車輛大件損壞記錄;3.1.6 汽車保養里程記錄;3.1.7 汽車總成大件互換、更換記錄;3.1.8 汽車發動機大、中修技術狀況記錄;3.1.9 汽車大修及底盤保養記錄;3.1.10 汽車大修里程記錄;3.1.11 車輛肇事記錄;3.1.12 車輛等級評定記錄。3.2 車輛發生變動時(如:調撥、報廢、新進車輛等)應及時變更車6、輛記錄。4. 定期評定車輛等級為及時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合理使用車輛,有計劃地安排維修工作,每年由物資供應所和安全監察部共同組織對全公司車輛分期、分批逐車進行一次綜合鑒定,評定車輛等級,分析車輛技術狀況的變化原因。4.1 一級(完好)車技術性能好,發動機運轉穩定,無特異響聲,有良好的動力性、經濟性、燃料消耗正常,主要基礎件完好,無裂損、變形與鉚焊,能隨時投入運行。4.2 二級(基本完好)車達不到一級條件,而符合下列條件者。4.2.1 因長期行駛產生自然磨損而各總成的技術性能基本良好,動力性和經濟性雖然基本下降但仍然符合車輛運行條件者。4.2.2 氣缸體、車架、工字梁、后橋殼經過焊修、鉚襯并符合7、修舊技術標準者。4.2.3 儀表、附件、附屬裝置不太齊全,但不影響行駛者。4.2.4 個別總成基礎件或主要零件有變形、磨損和損傷,而一時難修復,但在使用容許限度內,不影響行車安全者。4.3 三級(需修)車汽車的動力性、經濟性和可靠性都已變壞,經鑒定符合汽車大修條件,已決定進廠或正在廠大修者。4.4 四級(停駛)車汽車嚴重損壞或缺件,預計短期內不能修復或經批準的停駛車。5. 車輛維修保養5.1車輛維修保養原則車輛維修保養(含內飾裝潢、汽車美容等)的目的,在于及時消除故障,恢復車輛的技術性能,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保持車輛安全使用和維修的經濟性,同時兼顧舒適性。車輛維修必須堅持“該修必修,修必修好”8、的原則。維修保養時,既要防止任意延長維修保養周期而使車輛技術狀況惡化,又要防止任意提前維修保養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5.2 車輛維修保養方式 我公司車輛采取定點維修保養的方式進行維修保養,即只允許在我公司所確定的汽車維修保養廠商處進行維修保養。特殊情況下在征得物資供應所的同意后可另行修理。 車輛維修采用分級批準開單送修制,即所有車輛實行層層審核后開單送修。維修費用在5000元以內(含5000元)的項目由物資供應所車輛分管負責人批準;5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物資供應所車輛分管負責人審核,并經物資供應所主要負責人批準;10000元以上的項目須經公司領導進行審批。5.3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車輛駕駛員根據9、車輛狀況及故障情況提出維修(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附件1),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物資供應所進行審核檢驗,由物資供應所檢驗員根據檢驗情況開具車輛送修單(附件2),經相關領導審批后安排車輛到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保養)。 車輛送修必須按批準權限開單送修,且送修單上應有送修人、檢驗人和批準人的簽名。 車輛正常的大、中修項目,其計劃由使用部門報物資供應所,物資供應所依據車輛的行駛里程及技術狀況通過檢驗后報生產技術部進行費用審批,核準后方可送修。 車輛大修按審批計劃,采用招標或合同談判的方式擇優選擇車輛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車輛一般維修和保養由車輛使用部門報物資供應所,通過檢驗員檢驗后,由檢驗10、員填寫送修單交由駕駛員送修。 車輛重大故障應由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檢驗員、業務技術骨干及本車駕駛員進行會診,必要時請專業修理人員進行診斷。 車輛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必須全過程在現場監督,不得擅自擴大修理范圍。修理范圍發生變更時須及時報物資供應所,由檢驗人員到現場確認后,方可進行變更,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送修車輛在修理廠修理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及發動機、牙箱、后橋等重要部位換件處理時必須通知物資供應所安全員和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驗收。 車輛修理完畢后,應要求維修單位在車輛送修單上填寫車輛實際維修情況及意見,送修人(駕駛員)、檢驗人應對實際維修情況進行簽字驗收,并由批準人進行確認。511、.4 車輛維護范圍 一級維護間隔里程:5000-7500km(進口車輛),2000-3000km(國產車輛);作業要點: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搞好各潤滑點的潤滑,檢查并添加變速器、減速器,轉向器及噴油泵的潤滑油;清潔空氣濾清器,檢查有關制動、操作等全部件,調整制動間隙;緊固外部連接螺栓,進行輪胎充氣。 二級維護.1 常規維護間隔里程:2500030000km(進口車輛),8000-12000km(國產車輛)。作業要點:以檢查、調整為主。在一級維護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拆洗油底殼并更換機油;拆校噴油器;拆檢輪轂軸承、車輪制動器;輪胎調位等作業。.2 附加二級維護間隔里程:60000-80000km12、(進口車輛),30000-36000km(國產車輛)。作業要點:在二級維護的基礎上,增加拆檢轉向節臂、橫直拉桿球頭銷、傳動軸,制動閥、制動氣室以及發電機、起動機等作業。變速器及離合器,總成可根據運行情況進行拆檢。 車輛大修間隔里程:180000-200000km(進口車輛),80000-100000km(國產車輛)。作業要點:在附加二級維護作業的基礎上,增加發動機、底盤各總成部件的調整,維修,更換磨損部件,全車噴漆等作業。具體項目修理,由拆檢后決定。5.5 對車輛進廠修理的要求5.5.1 車輛進廠檢修,駕駛員必須隨車進廠,提供車輛使用情況和缺陷情況,全過程監督維修情況。5.5.2 車輛進廠時,13、 應將保養間隔里程記錄以及保養技術記錄(指上次保養日期、情況)隨同進廠交檢修單位審核鑒定。5.5.3 進廠檢修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裝備齊全。除個別螺絲、螺帽、墊圈和開口銷缺少外,原車一切總成、儀表、零部件等應裝備齊全。進廠車輛除因肇事和特殊損壞外,車輛應處于行駛狀態。5.5.4 進廠檢修車輛的隨車工具及車用油,由駕駛員自行保管。5.6. 車輛檢驗的要求 出廠車輛的檢驗首先由駕駛員根據送修項目、修理部位、更換材料情況認真核對,根據保養級別核對報修項目和缺陷是否已消除,所有項目是否符合各級保養的技術標準,同時檢查修理后各連接部位的螺絲是否緊固,機油、冷卻水等是否正常。以上項目檢查合格后通知物資供應所14、檢驗員上路試車,試車合格后再進行簽字驗收。 為了提高車輛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大修出廠,車輛應規定走合期,對走合期的車輛,應正確調度,宜近勿遠,正確使用,低速行駛。如違反規定而造成機械事故者,則由當事人負責全部責任。 車輛在正常使用和保養情況下,如因修理質量出現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物資供應所,并由物資供應所與修理廠聯系實行到位修理,保修包換。其保修里程為:大修10000公里、中修1500公里、二保600公里。 在保修里程內,車輛所發生的故障救急費用返修工時,材料費用等均由承修單位負責,如因駕車操作不當發生的問題則由當事人負責。5.7 特殊情況車輛的保養、維修5.7.1 交通事故車輛修復后,必須由物資15、供應所負責人、檢驗員與駕駛員共同對所耗材料費和工時費進行會審后,方能向指定承修單位付款。5.7.2 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如需維修,必須經物資供應所負責人同意,并由用車負責人證明,方可送修,否則一切費用不予報銷。5.7.3 車輛因間隔里程未到,但車況確實明顯下降,需進廠維修保養,經物資供應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送修。6. 車輛日常例保檢查6.1 為正確使用車輛,提高車輛完好率和利用率,駕駛員必須堅持做好每日的車輛例保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清潔車身內外各部,做到車容整潔。6.1.2 檢查有無“四漏”(漏油、漏水、漏氣、漏電),“五蓋” (水箱蓋、汽車油箱蓋、機油箱蓋、電瓶蓋、車胎氣門芯帽)是否齊全。616、.1.3 檢查燈光、儀表、雨刮器、喇叭、手腳制動器及轉向系統作用是否良好,注意發動機和底盤各部件是否有異常響聲。6.1.4 檢查和緊固傳動軸、萬向節、車輪、轉向臂、轉向縱橫拉桿、散熱器各部的螺栓、螺帽等。6.1.5 每日出車前,應按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適度熱車后再起步行駛。6.1.6 做好每日的油耗、實載、保養及使用情況等記錄。6.1.7 及時把例保發現的問題,報告物資供應所負責人、檢驗員。6.2 物資供應所每周五組織一次集中例保檢查,重點對駕駛員日常例保檢查情況進行抽查,并結合季節特點、交通安全形勢等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檢查及開展安全教育。7車輛的調派管理7.1 車輛的日常調派必須嚴格執行17、派車制度,并做好車輛調度記錄。使用車輛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附件3),開具“車輛派遣單”(附件4,簡稱“派車單”),并正確記錄“車輛調度記錄”(附件5)。駕駛員必須按派車單所指定的路線行駛,無派車單用車的,駕駛員應拒絕行車。堅決杜絕無派車令出車,嚴禁私自動車和不按規定路線行駛,具體要求如下: 各部門接送正常上下班人員的交通車輛可每周統一開具一份派車單,但必須明確具體的和行車時段、路線,并報物資供應所備案。 對正常工作時間外執行緊急搶修、應急處理等特殊情況而發生非計劃出車任務的車輛,可不開具派車單,但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記錄在案。 除前兩項規定情形外的動車,必須持有部門開具的派車單,并按規定18、路線行使,否則按私自動車論處。 各部門在派車時必須向駕駛員交待清楚行車路線,并有針對性地進行行車安全注意事項交待、危險源分析和安全交底,駕駛員必須對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及危險源進行認真分析并簽字確認,確保交通安全。7.2 車輛的調派權限 各有車部門的車輛由各部門自行調派。各部門需明確有權調派本部門車輛的人員名單,報物資供應所和安全監察部備案。7.2.1 在完成全公司各項重大生產任務或搶修、搶險、抗震、救災等緊急任務時,全公司駕駛員必須服從物資供應所的統一調派。7.2.2 突發性搶修、搶險、救災、送危急病人臨時任務時,負責該項工作的領導有權調度全公司各型車輛。7.3 車輛的調派原則 各部門應按照19、“輕、重、緩、急”的原則進行車輛調派,即:先重點后一般,先計劃內后計劃外,先生產后生活的原則進行安排。具體定為:一類用車:搶險、救災、事故處理等緊急用車;二類用車:正常生產及公務用車;三類用車:非生產性用車。(注:外單位借用本公司車輛時,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 物資供應所車輛原則上優先保證無車部門的生產及公務用車,各有車部門若需物資供應所安排車輛,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并報經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7.3.3 正常情況下,長途用車(單程行駛60公里以上),需用車部門提前三天向物資供應所申請,物資供應所根據計劃給予調派;短途用車當日申請后給予安排。7.3.4 交通便利地點的非生產用20、車一律不予派遣,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用車才能完成任務時,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給予安排。7.3.5 跨地區出差的生產及公務用車須經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跨省出差的生產及公務用車需公司行政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7.3.6 職工雙親(父母)亡故等特殊情況申請用車,需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7.3.7 調派執行任務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執行,若遇情況變化,需立即報告車輛調度負責人。 為合理利用我公司車輛資源,避免無序派車、重復派車,降低交通安全風險和車輛使用成本,各有車部門應統籌安排用車計劃。凡涉及多個部門協作且到同一地點的工作,牽頭部門應根據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人員情況,合理調派車輛,避免用車上21、的浪費。8. 車輛的調撥、調配、調整管理8.1 新增車輛的分配方案由物資供應所統一制定,報公司相關部門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8.2 各部門如需調整(增加、調換、退回等)車輛,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物資供應所根據車輛提出調整意見或方案,報公司相關部門審批,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8.3 各部門內部如需調換車輛或車輛駕駛員,必須報經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并按規定辦理車輛交接手續后三日內報物資供應所備案。調換駕駛員若涉及人事關系變動的(如跨基層站、所調動的),須先經人事部審批。8.4 凡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各部門之間、部門內部及所屬各基層站所之間不得擅自調換車輛及車輛駕22、駛員。9車輛使用管理9.1 行駛的車輛必須持有派車單,駕駛員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無故繞道行駛。無派車單用車的,駕駛員應拒絕行車。9.2 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況,需改變行車路線時,須經用車負責人認可,并報經車輛調派人同意。9.3 行車過程中,駕駛員是行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在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下,駕駛員應服從用車負責人的管理,盡量方便用車人的正當要求,積極配合用車人完成任務,不得無故刁難用車人。9.4 用車負責人是使用車輛期間的交通安全直接管理責任人,負責用車期間的車輛管理及調派,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維護及檢查,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同時應協助駕駛員搞好行車安全,維持好行車和乘車秩序。23、但不得違章指揮,更不得強迫或縱容駕駛員違章駕駛。9.5 乘車人的責任 應自覺遵守駕駛員交待的乘車安全注意事項,前排乘員必須系好安全帶;開關車門時應注意觀察周圍交通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要自覺愛護車輛,不得亂動車內設施,不得用力開關門窗;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妨礙駕駛員正常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準向車外拋撒物品;乘車人有對行車安全進行監督的義務;嚴禁違章指揮駕駛員,嚴禁強行要求駕駛員在疲勞、飲酒以及道路、氣候不宜行車的情況下駕車;嚴禁強令或縱容駕駛員違章駕車、開快車或超過用車申請范圍外行駛;嚴禁在行車前或行車中對駕駛員勸酒;不得進行其他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活動。 24、乘車人有對駕駛員影響安全行車的行為進行制止的權利。乘車人在發現駕駛員有下列行為時,有權制止并勒令駕駛員停止駕駛:酒后駕車;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穿拖鞋駕駛車輛;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行為。在駕駛員不聽勸阻的情況下,乘車人有權收繳車輛鑰匙并報告有關領導。9.6 駕駛員在執行出車任務期間,應服從用車負責人的管理,不得隨意開動車輛,如需要開動車輛,需經用車負責人同意。9.7 未經部門負責人許可,我公司車輛不得擅自搭載非本公司人員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9.8 車輛以車隊方式出行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車輛以車隊方式出25、行時應對每輛車進行編號,并嚴格按編號順序行進;選用有經驗的駕駛員擔任帶頭車和收尾車;原則上所有車輛都應該裝有通訊設施(如對講機、移動電話等),以方便聯系;每輛車應明確一名負責人,頭車負責整個車隊的協調指揮;出行前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車況良好。9.8.2 車隊大小,應以十輛車為上限,超過十輛車可分成多個車隊。車隊和車隊之間適當拉開距離,這樣便于前后照顧。車與車之間的距離根據車速應保持在30100米。車隊之間的距離應大于一公里。 行駛中,禁止車隊成員之間相互超車,也不可隨意離隊,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隊應通過電話、對講機等報告頭車,經同意后方可離開。歸隊時應及時告知車隊,準備從那條車道超車,并在接26、近原車位時,告知原來的后車留出車位,并將車速調整到與車隊相同的速度才可入位。千萬不要高速入位后剎車減速,以免影起后車緊急剎車而發生危險。9.8.4 車隊行進途中,應避免長期占用通訊設施聊天,要盡量把信道留給頭車報路況。由于車隊行駛時,頭車和尾車之間的距離會拉得很長,頭車所報路況對后面的車輛來說有個時間差的問題,所報路況并不全都適用于后車,所以頭車不要把路況報得過于繁瑣,應盡量報些較為突然的情況,車隊成員也不要過于依賴于頭車所報路況,應把它只作為參考,盡量使用單車行駛的方法來處理路況,以免車隊成員間發生不必要的追尾事故。9.8.5 頭車在行駛中應根據路況,隨時調整車速,并把要調整的車速盡早告知車27、隊成員,以便大家及時作出反應。9.8.6 車隊在行進中應盡可能地保持隊形,在分道行駛的道路上,可選用內側道路行駛,這樣可避免頻繁地變道超車,這樣也可減少對社會車輛的行駛干擾。在不分道的路上,車隊在行進中應盡量減少給社會車輛帶來麻煩。在有其他車輛插入車隊時,不要去擠壓非車隊的車輛。9.8.7 尾車隨時注意車隊后面的情況,在發現有車輛超越車隊時,應及時地把情況告知車隊及頭車,以引起大家的注意。 途中加油時,應選擇較大的加油站,并統一加油,不要隨意自行離隊加油。如果有車感到油料不夠時,應及時告訴領隊,以便安排加油。 車隊行駛中,各成員要隨時注意道路情況,前后車應在本車道內左右叉開,以便于觀察路況,駕28、駛人的視點應落在前方最少二輛車以前,不要只盯在前面的車上,這樣當前方有突發事情發生時,保證有足夠的時間來處理。千萬不可因為是跟車隊出行就麻痹大意。9.8.10 車隊停車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并按順序停放,不要隨意亂停。在山區停車要選擇堅硬的、較寬的路段,并要防止塌方。9.8.11 在經過農村和小集鎮時,要提高警惕,隨時注意路邊的行人和車輛,并盡量降低車速,縮短前后車距。要隨時防止叉路上橫穿的行人和車輛。9.8.12 在山區道路上,特別是在沙石路上,要保持足夠的前后車距,靠右行駛,不要占別人的道,上坡時要選擇合適的檔位,以保持發動機有足夠的動力,下坡時,應選取與上坡時相同的檔位,不要長時間使用剎29、車,盡量使用發動機制動,嚴禁在不使用剎車時把腳放在剎車上。同樣要禁止把腳放在離合器上。10. 車輛停放規定10.1 全公司車輛收車后實行定點停放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停放于規定地點之外。10.2 XXX片區車輛統一按安排停放在公司機關及生產試驗基地車庫(停車場);各基層變電站、供電所車輛統一停放于本單位內。10.3 外出執行任務的車輛停放地點由用車負責人與駕駛員共同商定。10.4 車輛外出執行任務過程中如需臨時停車,停放地點必須確保安全,并不得違禁停放。10.5 節假日期間的車輛停放按相關通知的具體要求執行。10.6 停車后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溜、防火等),并將門窗鎖好。11. 特種車30、輛管理11.1 我公司特種車輛(吊車、高空作業車)由物資供應所負責管理,負責車輛的調派、日常維護保養和按期辦理審驗。11.2 吊車設備技術參數要必須符合出廠技術要求,并進行定期檢驗合格,取得技術監督公司核發的吊裝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11.3 吊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許可證(吊裝)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操作。11.4 機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得進行吊裝作業。11.5 嚴禁在地面松軟、場地昏暗、吊裝物超重、看不清被起吊物情況或無法確認指揮信號等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11.6 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吊臂傾角度、轉角度等不合技術31、要求時,禁止吊裝作業; 11.7 平時加強檢查吊車的液壓系統、剎車系統及燈光處于完好狀態,起重機械按期進行定期檢查、測驗,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缺陷運行和使用。11.8 起吊設施前,必須鳴號或開啟報警器,吊臂不得從人員上空通過,吊臂下嚴禁站人。11.9 起重時不得進行車輛檢查和維護。11.10 吊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組織協調、統一指揮、統一監護、統一信號、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重物懸空就位時,指揮人員和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在吊裝重物或易損器件時,應有專人指揮卸裝。11.11 物資供應所應定期組織具有吊車操作資質的人員進行實作練習,確保相關人員能熟練操作。12. 考核條款12.1 為按規定32、建立健全車輛及駕駛員檔案的,每車(人)考核1分。12.2 未制定相應管理制度或實施細則的,考核1分。12.3 未按規定周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的,對責任人每次考核2分,因此而造成車輛損壞的,視情節加重考核;釀成事故的,按事故處理意見進行考核。12.4 不按規定辦理車輛送修手續的,每次考核2分;12.5 對車輛維修質量監督把關不嚴的,每次考核責任人2分12.6 不按規定進行日常例保檢查或被檢查有不合格項的,每次(項)考核1分。12.7 未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無派車單出車的每次考核2分;派車單安全注意事項交待不清或流于形式的,每次考核1分。12.8 不按規定辦理車輛及駕駛員調配手續的,每次考核2分。133、2.9 發生公車私用、私自動車、擅自將車輛交由他人代開的,每次考核5分;發生第二次則取消駕駛員駕駛我公司車輛的資格;如屬受人指使的,同時考核指使人。12.10 發生酒后駕車行為的,每次考核5分;用車人未進行制止的,同等考核。12.11 發生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每次考核3分;用車人未進行制止的,同等考核。12.12 用車人未認真履行用車安全責任的,視情節考核1-5分。12.13 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每次考核1分。13. 附則13.1 本制度由物資供應所負責解釋。13.2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執行。附件1:xx電網公司XXX公司車輛維修申請表申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車牌34、號車 型駕駛員累計行駛里程申請維修項目計劃送修時間預計維修費(元)申請部門審批意見審批意見:年 月 日車輛管理部門鑒定意見鑒定意見:年 月 日車輛管理部門審批意見審批意見:年 月 日公司領導審批意見審批意見:年 月 日附件2:xx電網公司XXX公司車輛送修單NO: 送修時間: 年 月 日送修單位填寫單位名稱車牌號車型累計行駛里程送修項目審核意見批準人: 檢驗人: 送修人: 維修單位填寫單位名稱維修情況反饋 完工時間年 月 日維修費用合計(元)驗收意見送修人意見:送修單位檢驗人意見:送修單位批準人意見:附件3:xx電網XXX公司用車申請單NO: 記錄編號: LCG-JL-CD-12部門: 年 月 日用車人簽字部門簽字乘座人數聯系電話工作摘要起止點用車起止時間公司領導意見下表由車輛管理部門填寫車號駕駛員注意事項認知 簽名調度用車部門意見反饋運送準點、正確用車人簽名注:請按用車制度填寫(長途用車請提前3天申請)。附件4: xx電網公司XXX公司車輛派遣單年 月 日用車部門用車負責人乘坐人數車輛用途用車時間安排車輛駕駛員行駛路線注意事項備注部門負責人: 車輛調派: 駕駛員:附件5:xx電網公司XXX公司車輛調度記錄年 月序號時間車牌號駕駛員用車部門用車人工作內容行駛路線用車時間備 注車輛調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