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公司薪資考核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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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030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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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紡織公司薪資考核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加強集團月度和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完善薪資管理,促進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的進一步提升,特制定本辦法。一、薪資設計與考核(一)月度績效考核1、月度考核基數執行2010年各崗位人員月度績效工資基數。 2、考核內容(詳見部門負責人月度考核表) (1)月度計劃工作完成情況占40分。因本部門原因工作計劃未完成的,有一項扣3分;完成不到位的,有一項扣0.5-2分;非部門負責人原因,相關責任人分值加倍扣減,直至本項分值扣完為止(下同)。 (2)部門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占30分。因2、本部門原因工作計劃未完成的,有一項扣3分;完成不到位的,有一項扣0.5-2分。 (3)行為考核占10分。無故缺勤、不按規定辦理請銷假手續的,每有一人次扣2分;違反黨紀國法的,有一人次扣5分;其它視情形扣分。 (4)其他占20分。領導臨時交辦工作因本部門原因未完成,有一項扣2分;完成不到位,有一項扣1分;部門之間協作出現不正常現象,每有一次扣責任部門3分; 部門服務冷、硬、拖的,有一例扣1分。(5)總分值滿分為100。考核僅設計扣分項,減去四個方面的扣分即為本部門負責人月度分值;部門其他成員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月度考核表,結合各自分工情況,進行二次考核,形成各人月度分值。3、月度績效工資計算方法3、:各崗位人員月度績效工資基數月個人得分百分比 (二)季度績效考核 1、季度考核基數:執行2010年各崗位人員的季度績效工資基數。 2、考核分值:本季度個人三個月得分的平均分。3、季度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各崗位人員季度績效工資基數季個人得分百分比 (三)年度考核(詳見部門年度考核表) 1、年考核基數:生產安全部門正職為劉東、昭陽、利國和大營四個礦礦長生產經營考核年薪和黨委考核年薪總數平均值的60%,其他部門正職為50%。2、其他人員掛鉤比例:其他人員年度薪資與部門正職的掛鉤比例(即崗位百分比)為:副職80,副科級職員70,股級職員55,副股級職員50,其他職員40。3、個人年度分值:部門年度考核滿4、分為100分,亦僅設計扣分項,減去各項扣分即為本部門負責人年度分值;部門其他成員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部門年度考核表,結合各自分工情況,進行二次考核,形成各人年度分值。最后兩類共同項內非部門負責人原因,相關責任人分值加倍扣減4、個人年績效考核總分計算辦法:個人逐月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值40%+個人年度分值60%。 5、個人年薪總額計算方法:年考核基數個人年績效考核總得分百分比崗位百分比(年終補兌時剔除平時發放的個人基本年薪及個人全年月、季績效工資考核基數的累計數)。 二、績效考核要求1、月度、年度績效考核分由各部門自考,經分管領導審核后送集團考核辦。部門的月度及年度考核扣分須落實到相關個人。考核小組經過5、會審,由小組組長審定后網上公示。2、各部門負責人需及時將本部門及對各位成員的自考分通過信息平臺發送集團考核辦。考核辦按照具體分值結算每個人員工資。對無分值人員,取消月、季或年度績效工資補兌部分。3、月、季、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下同)的,個人得分百分比為100%;得分在80-89分的,個人得分百分比為90%;得分在70-79分的,個人得分百分比為75%;得分在60-69分的,個人得分百分比為50%;得分在59分以下的取消月、季績效工資或年度補兌部分。4、部門或成員在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由分管領導提議,總經理審定,可對部門或成員實行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2000l0000元。 5、個人實際出勤全年不足180天者,不予兌現年度補兌部分;出勤180天以上,不足220天的,每缺1天,年度補兌部分下浮0.5。 6、成員受到集團黃牌警告、延長試用期、非正常免職等情形,年度補兌部分不予考慮。集團年度表彰的優秀干部、表揚干部年度兌現時分別嘉獎3000和2000元。 三、其他事宜 1、集團成立人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宋海濤任組長,顏達慶、宋政、朱開成、倪良高、李萬軍、錢廣華、戴志淦、孫化平、杜志明、洪志國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在勞動人事部。2、此考核管理辦法從5月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