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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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393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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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無形資產的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內控管理,對企業資源進行計劃、組織、控制,使之發揮最佳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無形資產、其他資產內控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會計核算,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構架,單位內部的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與管理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任務。第二章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會計核算控制 第三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2、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條 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無形資產的購進是指無形資產的有償轉讓,涉及出讓和受讓雙方。出讓方放棄無形資產獲得會計收益,受讓方付出經濟代價獲得無形資產。但是,就轉讓的無形資產者,有的具有帳面記錄,有的并3、未入帳;有的轉讓所有權,有的轉讓使用權;就結算方式看,有的一次性付款,有的分次付款。這些具體情況,都需要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4、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5、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五條 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費用資本化。開發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記入無形資產成本。 第六條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6、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無形資產是一項長期資產,凡在帳面上有記錄的,一律按照規定的有效期限進行直線攤銷,也無需到期清理。各項無形資產的原價,應專門注明備查,以便必要時能夠提供及時有效的數據資料。第七條 公司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7、期攤銷。第八條 公司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公司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九條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條 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8、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 無形資產管理的基本內容 第十一條 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形成的階段分類:開發設計階段管理、申請權益階段管理、權益維護管理、應用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各要素分為廠商名稱管理、專利權管9、理、商標權管理、技術(經營)秘密管理 、域名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無形資產發揮作用分類:無形資產的內部管理與無形資產外部管理;無形資產管理按區域劃分國內管理與國際管理;第十二條 公司設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無形資產管理第十三條 企業無形資產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能包括:對企業所有無形資產的開發、引進,投資進行總的控制;就無形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實施應用的客觀要求協調企業內部其他各有關的職能部門的關系;協調與企業外部國家有關專業管理機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維護企業無形資產資源安全完整;考核無形資產的投入產出狀況和經濟效益情況。 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在企業產權發生變更或無形資產的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差距過大時,聯合各部門對無形資產的評價和評估。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監控市場,防止和打擊對本單位無形資產的侵權事件,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要負責對企業的無形資產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無形資產開發應用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落實成果考核,兌現獎懲。無形資產管理機構負責建立健全單位的無形資產檔案制度,保管企業無形資產的各種證書和文件,設立無形資產信息系統,記錄無形資產的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的動態與靜態狀況,全面反映無形資產的數量與質量。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