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應屆畢業生考核定級社會保險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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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910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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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應屆畢業生考核定級社會保險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人事科。負責收集科室、部門的排班,登記職工各類請假、因事因公外出、調班等情況,每周進行一次考勤匯總統計,并根據考勤結果按照“醫院職工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相關條款下發處理通報。應屆畢業生考核定級制度1應屆生參加工作,必須進行考核定級,考核內容及方法由醫院各主管職能部門具體確定。2.大學本科(含獲得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以下學歷的畢業生,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后于下一年度進行考核定級。3.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院內實行半年試用期2、,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明確崗位。職工職稱考試與評審及聘任制度1.職工職稱考試、申報及聘任工作實行考、評、聘分開。2.申聘人員必須通過國家、省、市、區規定的專業資格考試或申報,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且所報專業必須符合醫院專業設置需求。3.職工職稱考試、申報及聘任條件根據國家、省、市、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4.人事科具體承辦職工職稱考試報名、職務申聘等工作。5.人事科負責初審申聘人資格、提出聘任意見,由醫院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根據醫院各崗位職數和專業設置等情況,結合醫院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及職務聘任管理辦法、醫院崗位設置實施細則文件規定進行擇優聘用。6.醫院每年組織一次職稱申聘工作,申聘人員必須3、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聘材料提交到人事科,如未能完整提供有效證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第六條績效工資(一)績效工資包括月績效工資、管理崗位績效工資、超勞務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及其他績效工資五類。(二)月績效工資:采取“院、科二級分配”方式每月發放。第一級分配由醫院根據上月收支情況、月績效考核結果分配到科室;第二級分配由科室根據職稱、工作質量、工作量化指標細分到職工。(三)管理崗位績效工資:醫院每月對小組長以上管理干部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發放管理崗位績效工資。(四)超勞務績效工資:在醫院業務量大幅度增加,醫務人員超負荷工作的情況下,由醫院在績效工資總量內臨時研究確定。(五)年度績效工資:根據職4、工崗位、貢獻和工作質量,結合年終考核結果,由醫院研究決定具體發放辦法。(六)其他績效工資:包括臨床帶教、夜班、醫療質控及授課等績效工資。(七)績效考核工作由行辦牽頭完成。二)績效工資1.見習期人員月績效工資。(1)上班兩個月內不發放績效工資。(2)無執業準入要求的見習期人員,從第三個月開始到見習期滿之前,按所在科室同級同類人員的50%由科室發放。(3)有執業準入要求的見習期人員(指從事財務、醫務和護理的人員,下同),從第三個月開始到取得執業證之前,按所在科室同級同類人員的50%由科室發放。(4)有執業準入要求的見習期人員取得執業資格后,按科室同級同類人員標準由科室發放。2.連續在我院工作的編制5、外人員通過公招等途徑轉為在編職工,其在編合同期前兩個月仍按原崗位績效工資執行。3.由醫院公派參加學術會議、短期培訓、進修及規培的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標準按照醫院關于修訂印發的通知(遂三醫發201465號)文件規定執行。社會保險管理制度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有關規定,凡醫院職工均應參加社會保險。2.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3.在編和內聘職工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內聘職工養老保險由人事科負責申報;其他保險由財務科負責申報。4.財務科負責各類保險費繳納工作。其中,個人繳費部份由醫院代繳后從職工工資中扣除。5.醫院根據6、國家規定按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并隨政策變動及時調整。職工工傷保險申報實施方案(修訂版)為了加強和規范我院職工工傷保險申報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精神,按照上級部門工傷保險最新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對遂寧市第三人民醫院職工工傷保險申報實施方案(遂三醫發201264號)文件進行修訂。第一條申報對象符合社保購買年齡要求的在崗職工。第二條繳費比例和方式根據社保部門標準,按月網上申報后繳納。第三條申報程序(一)事故發生后,受傷職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到人事科,由人事科牽頭,行辦參與,院感、醫務、護理等相關科室配合,對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提交院黨政辦公會研究。研究通7、過的,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科負責向上級工傷認定部門申報,逾一個月者由職工本人申報(一年內均可)。申報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3.受傷職工勞動合同復印件;4.受傷職工相關病歷資料;5.受傷職工入、出院證或門診病情證明書;6.院外上下班途中受傷,屬車禍的需提供交警證明,意外受傷的需提供醫院急診記錄或病情證明。(二)經治療病情相對穩定或醫療終結期滿30日內,存在殘疾或影響勞動能力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可向市勞動局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三)醫療終結后到區社保局報銷。報銷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受傷職工聘用文件或檔案復印件;2.工傷認定書文件原件;3.受傷職工出院證明8、書、住院費用發票及清單原件。第四條職責分工(一)人事科。負責辦理職工工傷保險申報工作。(二)財務科。負責每年年底報次年職工工傷保險費預算,并按月繳納職工工傷保險費。三)行政辦公室。協同人事科調查受傷職工工傷的真實性,并負責提供申報所需檔案復印件。(四)公共衛生科。負責提供職業暴露依據。(五)醫務科。負責召集院內專家初步評判傷情;審核受傷職工用藥的合理性。(六)護理部。協助提供護理職業暴露依據。(七)保衛部門。負責調取職工工傷事故經過監控視頻。第五條其它事項(一)能門診治療的盡量在門診,須附處方。(二)門診或住院用藥必須使用工傷報銷藥品,禁止使用自費藥品;治療與工傷無關疾病的相關費用由本人承擔。(三)若需到外地治療的,需經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四)工傷報銷后,剩余費用由醫院解決。(五)醫療終結后一次性報銷工傷保險金。第六條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遂三醫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