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工代表大會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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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3958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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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職工代表大會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是醫院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醫院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務,參與單位重大決策,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監督單位領導干部。第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 職工代表每屆任期一般與同級工會委員會任期相同, 每屆三年。 (二) 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會議不少于1次,每次會議必須有職工代表2 /3 出席方為有效。 (三) 職工代表大會表決必須獲得應到代表過半2、數贊成票為通過,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要議案的表決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四) 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遇重大事項或重要問題時,經行政、工會或1/3以上職工代表提議,可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臨時會議。 第二章 職工代表第一條 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本單位在職職工,均可選為職工代表。第二條 職工代表的選舉 一般以科室為單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額和比例結構,有職工直接選舉產生。第三條 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換屆改選時可連選連任。第四條 職工代表人數為職工總數的20%第五條 職工代表應體現代表性和群眾性,醫務(醫技)人員占60%,中層管理干部,黨政工領導干部占20%,其他人員占20%,專家教授,青年職工和女職工占適當比3、例。第六條 職工代表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參加對行政領導干部評議,質詢的權利。(三) 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占用的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第七條 職工代表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業務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二) 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的各項工作 。(三)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院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第八條 職工代表調離本單位或退休時4、,代表資格自行終止,由原選區補選缺額代表。 第九條 職工代表調離本部門代表資格有效,由原選區域補選缺額代表。 第十條 根據需要職工代表大會可邀請列度代表出席會議,職工表大會開(閉)幕式,可邀請本單位老領導和老專家等作為特邀代表出席,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權利,無表決權和選舉權。 第三章 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第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一般應分為組織籌備,預備會議正式會議和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四個階段。第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中心議題,應以增強衛生事業活力促進醫學技術進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中心 ,在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針對本單位改革轉利,經營管理,勞動人事,分配制度,勞動條件,5、職工素質教育,民主評議干部,重要規章制度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內部事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來確定。 第三條 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內容,應圍繞職工代表大會中心議題來征集程序如下; 在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半個月,由工會下發(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征集表)至各代表組。(一) 職工代表通過廣泛征求職工意見,填寫提案征集表。 (二) 提案工作小組對經審理后的提案立案,并整理分類同計后分送行政分管領導人批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三) 提案工作小組對提案的落實情況應組織監督檢查。(四) 提案工作小組對提案的立案,督辦,落實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力在下次職工代表大會上作專題報告作準備。 第四條 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6、報告,組織審議,依法表決,形成決議,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為三個階段(一) 職工代表大會開幕式程序如下:1 、由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主持召開,大會執行主席報告職工代表應到人數和實到人數,確定會議召開的合法行。2、 行政主要領導人作工作(院務公開)報告。3、 工會或行政作關于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落實,提案處理等情況的報告。(二) 組織職工代表審議的程序如下:1、 職工代表分組審議。2、 職工代表大會秘書處匯總整理各代表小組的意見,轉交行政有關部門對議案進行修正。(三) 職工代表大會閉幕式程序如下;1、 各項議案的修正情況,分別向主席團會議和職工代表大會作說明。2、 確認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聯席會議7、處理的有關問題的決議。3、 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結果的報告。4、 進行大會決議決定的表決。5、 大會總結。第五條 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各部門(科室)應及時組織傳達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研究制定貫徹實施計劃,動員職工完成 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各項任務,工會應適時組織職工代表開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動。第四章 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第一條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 對重大決策事項的審議建議權。(二) 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審查同意或否決權。(三) 對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的審議決議權。(四) 對領導干部的評議監督和獎罰建議權。(五) 對行政領導人的民主推薦或選舉權。(六) 其他需8、要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決定的事項。第二條 審議同意或否決權的內容,一般應包括,經濟責任制方案,勞動人事,工資制度的改革調整方案,內部分配方案,職工獎罰辦法,勞動保護措施,重要規章制度。第三條 審議決定權的內容,一般應包括,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職工住房補貼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第五章 職工代表大會組織機構 第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設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必須是職工代表由醫務人員,中層管理干部,黨政工領導干部(一般掌握在13人)組成,其中黨政領導干部不超過半數,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職責如下;(一) 主持召開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二) 聽取和綜合各代表組對各項議案審議的意見。(三9、) 研究大會議案中需要通過和決定的事項草擬大會決議。(四) 處理大會期間有關民主管理的重大問題。第二條 根據需要,職工代表大會可設民主評議干部,生活福利,提案工作等民主管理專門工作小組,受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第三條 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需要或遇特殊情況,可有工會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成員,討論和臨時處理某些重要問題。第六章 院務公開第一條 醫院的內部事務管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實行公開,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臨時會議或聯席會議,也可通過院情通報會,職工代表懇談會或設置公開欄 等其它形式進行公開。第二條 院務公開需重點突出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10、內部分配方案,職工福利費使用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交納情況等,職工群眾最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的公開,醫院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包括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及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結果的公開,醫院的經營方向,改革轉制,兼并遷移,內部機構設置等重大決策的公開。 第七章 職工代表大會與黨政組織 第一條 職工代表大會要與黨政工組織密切合作,齊抓共管,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通過民主管理的渠道落到實處。第二條 職工代表大會向黨組織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一)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計劃,中心議題和議程。 (二) 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各項文件。(三) 職工代表大會召開期間各項活動的安排。(四) 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民11、主管理工作中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五) 民主管理日常監督檢查中遇到的重要事項。第三條 職工代表大會應支持和督促行政依法行使職權。第四條 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一) 向職工宣傳民主管理知識,提高主人翁意識,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二) 組織民主選舉職工代表,提出大會中心議題,議程的建議,做好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三) 發動群眾廣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會主席團,專門工作小組成員的建議名單。 (五)做好大會期間的各項組織工作和大會秘書處工作。(六) 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宣傳大會決議,組織傳達大會精神,協助和督促行政有關部門執行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處理,召集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七) 建立與職工的聯系制度,組織職工代表對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開展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動。(八) 反映職工代表和群眾的意見要求與建議。(九) 制定職工代表培訓計劃,定期培訓職工代表,不斷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十) 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文書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