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醫療科研教育獎獎勵懲罰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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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032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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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行政、醫療、科研教育獎獎勵懲罰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醫院獎懲條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使醫院管理逐步實現科學化、制度化,增強全體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和工作責任感,規范言行,弘揚正氣,鼓勵先進,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醫院文化氛圍,不斷增強醫院凝聚力,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修訂了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分總則、行政后勤、醫療管理、科研教育管理、附則五個章節。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院在崗工作人員,條例規定的獎勵和處罰由各職能部門主任、工會代表、臨床科室代表等人員集體討論決定,有關行政處罰最終由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第二2、章 行政管理第一節 獎勵第四條 設立先進集體獎和先進工作者獎。醫院根據各科室及職工的年度工作情況,評選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醫院給予表彰獎勵。第五條 對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1積極搶救、保護公共財產,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獎勵3003000元。忠于職守、嚴守制度、敢于同嚴重違法失職行為作斗爭、檢舉揭發犯罪分子有功者,獎勵3003000元。2在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質量方面有改進措施,付諸實施后,取得顯著成效的,獎勵3003000元。對提出合理化建議,使醫院增收或節支效果明顯的,經科室(部門)提出,有關人員鑒定,院部批準,獎勵200-500元。3醫院工作人員受到病人3、來信表揚和送錦旗(鏡框)每次獎勵50元;病人直接通過新聞媒體表揚每次獎勵300500元。第六條 工作人員為醫院爭光,代表醫院參加縣級以上業務競賽的獲獎者,醫院給予配套獎勵。在各類學會、質控中心組織的活動中獲市級以上獎勵,醫院配套獎勵。第七條 非業務類競賽榮獲縣級以上獎項者,醫院按1:0.5配套獎勵。第八條 在工作崗位上無端受到病人指責謾罵能忍辱負重,繼續履行職責的,獎勵5001000元,全院點名表揚。第二節 處罰第九條 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行政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降職、留用察看(察看期為一年或半年)、解聘、開除等。經濟處罰分為扣獎、罰款等。第十條 醫院工作人員凡被投訴有4、過錯者,經獎懲委員會確認,處罰標準如下:1被病人或家屬投訴到院部、縣衛生局、12345縣長熱線者,一次扣當事人150元。2與患方發生斗毆者或同事之間發生斗毆,視情節一次扣獎5001000元,由此帶來的醫療費用等,由當事人承擔,并在院內通報批評,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分;發生在工作場所扣科室負責人200500元。3職工在工作時間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發現一次,當事人扣200元。第十一條 醫院個人或科室因醫療和服務不當被新聞媒體點名曝光,影響醫院聲譽的,當事人及科室取消評先資格。經查實存在過錯的,處罰標準如下:1個人被新聞媒體曝光,扣當事人5001000元;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5、與年度考核掛鉤,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2科室、診療組或科里單元集體被新聞媒體曝光,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扣發當月總獎金的1020%。 第十二條 醫院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回扣者,一經查實,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追繳“紅包”、回扣,取消當年晉升專業技術職稱和評先評優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1金額不滿500元(含本數,下同)的,扣發13個月績效工資,給予院內通報批評。2金額在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扣發46個月績效工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3金額在1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或者年內收受“紅包”、回扣兩次以上者,扣發712個月績效工資,當年考核定為“不合格”,低聘現任專6、業技術職稱一級,低聘期一年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4金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停止執業活動并給予待崗和行政記大過處分。5金額在10000元以上者,給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開除處分。 以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提請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相應處理。嚴重的(如構成貪污、受賄、索賄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第十三條 開假診斷證明、出假報告等醫療文書者,造成影響者,扣當事人500元。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上班(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崗位為準)無故遲到、早退者和出專家專科門診無故遲到、早退或停診事先無安排者,發現一次扣獎100元。未征得科主任、護士長同意,擅自調班、修改班次、脫崗者,發現一次扣1007、元。第十五條 上班時間在工作場所的電腦上玩游戲,查實一次扣200元;安裝電腦游戲被查實,每臺扣科室1000元;擅自在科室電腦安裝使用光驅、軟驅、U盤、外接個人電腦者,發現一次扣2000元;造成醫院網絡安全事故的,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追究個人責任,從嚴處理。第十六條 醫院工作人員在門急診、病區醫療區域(包括各類醫生辦公室) 吸煙,查到一次扣獎100元;凡在易燃、品爆場,如倉庫、氧氣間等吸煙者,查到一次扣500元。 第十七條 醫務人員上班期間未按規定著裝,未佩戴工牌上崗、非食堂工作人員穿工作衣進食堂者,發現一次扣50元。第十八條 醫院規定參加的各類學習、會議,工作人員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0元。醫院8、及科主任組織的各類檢查,相關人員無故不參加,一次扣50元。第十九條 中層干部不及時傳達、不認真執行醫院下達的工作任務,發生一次扣相關主任、護士長200元;中層干部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每次扣100元。第二十條 科室考勤由科室負責人負責,考勤不全或不按規定考勤的,發現一次扣100元,弄虛作假的扣500元。第二十一條 嚴禁利用病、事假外出搞第二職業,違者解除聘用合同或給予辭退處分。第二十二條 醫院的儀器設備及手術材料,未經院部同意,擅自外借,每查到一次罰2000元。第二十三條 以謀取個人好處為目的,將病人介紹到其他醫療單位檢查、治療的,每查到一次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的,9、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給予相關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 凡向病人出售物品、藥品等,按出售金額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第二十五條 未辦繳費手續,擅自給予拍片、透視、檢驗、特殊檢查等其他輔助檢查、以及無處方發藥者,追回漏收款,再處5倍罰款。第二十六條 凡住院病人逃欠費的,由院“醫療欠費審核小組”進行審核,對不合理醫療欠費金額從相關科室(或個人)當月獎金中扣除。第二十七條 各科主任、護士長按照醫院規定的要求,設立各種登記本、記錄本,凡不按照規定建立登記本、記錄本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每本/次扣科主任或護士長50元。第二十八條 院領導和職能管理科室對臨床科室和職10、工以書面提交的要求解決的問題,一般問題在三個工作日給予答復,特殊情況不超過15天給予相關人員答復,如不按規定時間給予答復,扣相關領導和職能科室200元,影響較大的,由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加重扣獎處理。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未向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請示報告,查到一次,扣責任人100元,對引起嚴重后果者,由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加重處罰。1發生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超過3人及以上的中毒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病員時;2凡有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技術時;3緊急手術而病人家屬或單位領導不在時;4發生醫療糾紛或重大爭議,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過期、變質時;5擅自參加院11、外進修學習或接受外院進修人員等;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報告者;7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未報告、產生負面影響的。 第三十條 食堂發生食物中毒,按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一條 后勤工作人員當班期間接到緊急搶修請求, 15分鐘內未趕到現場者,扣當事人獎金100元,如果因此造成醫院較大損失,由院務會討論,加重扣獎處罰。后勤人員在服務中,因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受職工投訴者,經查實一次扣當事人獎金150元。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發現一次扣獎300元。第三十三條 科室物資管理不善賬物不符,查到一次扣科室100元,財務保險箱超過現定存款數,或存放私人錢物,扣當事人500元。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綜合治12、理、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方面內容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第三十五條 職工汽車違規停放,查到一次扣獎100元。第三十六條 安全管理缺陷,下班后科室門窗、電燈、電器、水龍頭等未關,造成科室安全隱患的,發現一次扣獎50元。第三十七條 公家電爐私用或違規使用電飯煲等電器,發現一次扣科室100元。第三十八條 損壞醫院公共財物的,由院務會討論按一定比例進行賠償,故意損壞公共財物全額賠償或加倍賠償。 第三十九條 發生火災、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按醫院治安保衛工作條例處理。第四十條 儀器設備管理使用、維修登記不全,每少一次扣50元;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工作不慎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發現一次扣2001000元;維修費用超過1013、000元,提請醫院獎懲委員會討論處罰。第三章 醫療管理第一節 獎勵第四十一條 醫務人員發現糾正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由科室上報,經醫務科查實,并經醫院安全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的,每次獎勵5002000元,全院通報表揚,年終考核優先評優。第四十二條 住院病歷經二級以上病歷質控檢查,若檢查得分:98分每份獎勵200元,96分每份獎勵100元,入院錄書寫者:經治醫師:主管醫生:科主任獎勵比例為2.5:2.5:2.5:2.5。第四十三條 門急診病歷、急診留觀病歷書寫應符合規范,若檢查得分:48分,每份獎勵50元。第二節 處罰第四十四條 住院病歷經二級以上病歷質控檢查,若檢查得分:85分且90分14、,每份扣20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400元;75分且80,每份扣,600元;75分每份扣1000元,全院通報;入院錄書寫者:經治醫師:主管醫生:科主任處罰比例為2.5:2.5:2.5:2.5。經二級質控復查,若評分分值與科室病歷書寫質量考核自查分值誤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處以上不一致,每份扣病歷質控者100元;經上級病歷質控檢查的病歷,若評分分值與院級質控分值誤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處以上不一致,每份扣院級質控醫師100元。第四十五條 所有運行病歷的檢查,亦可按海鹽縣人民醫院運行病歷檢查評分表作為評分標準,專項檢查參照此標準進行評分,要求所有運行病歷均應為滿分;未滿分者扣款金額為所扣分值乘以1015、。第四十六條 門急診病歷、急診留觀病歷書寫應符合規范,若檢查得分:42.5分且45.0分,每份扣50元;40.0分且42.5分,每份扣100元;37.5分且40.0分,每份扣150元;37.5分,每份扣200元,全院點名批評。 第四十七條上述規定的經濟處罰,如經整改連續三個月未出現同樣違規行為,則返還當事人或科室之前三個月所扣金額。第四十八條 住院病歷每丟失1頁扣200元,丟失整份病歷扣2000元。出院病歷在7個工作日內未上交,每份每超1天,扣所在科室5元。第四十九條 下級醫師偽造上級醫師簽名,每發現1例扣所在科室200元。偽造醫療文書以掩飾錯誤,查實1次扣所在科室10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16、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住院病歷中無門急診病歷或門急診病歷無記錄的,查實每份扣100元,扣款落實至個人。內、外科系統住院醫師每年未提交60份出院歸檔病歷質控報告,延期聘任中級職稱。第五十一條 傳染病報告卡院內自查漏報1例扣50元,院外檢查漏報1例扣100元;慢病報告卡院內自查漏報1例扣50元,院外檢查漏報1例扣100元;死亡病例漏報1例扣100元。第五十二條 院感考核:院內感染病例漏報1例扣100元;發生醫院感染暴發事件未及時報告的,扣所在科室負責人500 元,產生嚴重后果者,按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檢查發現明顯違反院感管理規定行為的,每次扣50-200元。第五十三條 護理質量獎懲管理17、1.每季護理工作滿意度經護理部測評:98分,科室獎100元;個人滿意度5張獎勵100元;3張有出現不滿意選項的問卷,科室扣100元。2. 經醫院壓瘡小組評估,帶入或難免性壓瘡(III期)治愈者,獎勵50-200元(需提供相應基礎資料)。3. 發生護理并發癥(壓瘡、燙傷、跌倒/墜床),經護士長會議討論根據不同情況扣100-500元。4.常規質控項獎懲:4.1各病區八項質控(病房管理、基礎護理、危重病人質量、專科護理、急救、安全護理、消毒隔離、運行病歷);ICU二項質控(專科質控項目+運行病歷);其他特殊護理單元(急診輸液科、手術室、供應室、血透室、分娩室)均與每月各科獎金掛鉤。4.2定95分(合18、格)為滿分。得分95分者扣獎,扣獎金額按照醫院獎金分配方案規定的各科護理所占百分比,結合質控分,計算出各科實際所得百分比;上報財務科,由財務科按照各科獎金數及所得護理百分比計算扣獎金額。注:分娩室質控分計入婦產科病區質控分。5. 存檔病歷質控復評得分98分每份獎勵100元;95分每份扣50元。院級護理病歷質控小組檢查與復查分值誤差3分者,每份扣50元。6. 專項護理質控,1項不符扣50元。7. 備用藥品中發現一種藥品過期扣100元。8. 急救儀器(包括管道等)未處于應急狀態,查實1次扣100元。搶救車內的搶救藥品過期或缺貨后未及時更換、補充以及物品未處于應急狀態,扣100元。9. 護理質控檢查19、中考核態度不端正者(包括拒絕回答等),一次扣50元。10. 違反護士禮儀規范,查實1次扣50元。11.每年新服務舉措,經年底護士長會議投票,前三名者上報醫院獎懲委員會討論評比。獎勵按醫院行政獎懲中合理化建議欄目執行。12. 各類學習培訓:12.1護理部指定參加的業務學習等培訓,無故缺席或不遵守會場紀律點名者,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加倍扣獎。12.2其他學習:科室及醫院等各種學習,按醫院相關規定執行。13. “三基”、專業理論、技能操作及相關制度等考試參照醫院相關規定執行。14.本管理中未規定事項,由醫院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第五十四條 醫療糾紛處罰細則1 醫療糾紛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各20、種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醫療事故,或存在上述違規現象,但未明顯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醫療事件,由此而引起的醫患矛盾或其它不確定原因引起的醫患矛盾。2 醫療糾紛中的責任認定:21 經嘉興市(或浙江省)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醫療技術損害鑒定,鑒定所得結論。22 協商解決(第三方調解、法院調解、醫院協商)的醫療事件,由醫院醫療安全管理委員會根據衛生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的有關條款進行醫療鑒定討論,討論所得結論。3 醫療糾紛責任處理:31 醫療糾紛責任科室、責任人的行政處理: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規定和醫院規章制度執行。32 醫療糾紛責任科室、責任人的經濟處罰:321 21、醫療糾紛責任科室、責任人經濟處罰額為承擔醫療賠償費用(含減免醫療費)。承擔醫療賠償(含減免醫療費)的對象為直接責任人、科室負責人和科室三方面,由科室負責人進行分攤,其中直接責任人不得少于20%,科室負責人不得少于10%;發生在門診的醫療糾紛,經討論僅涉及個人,直接責任人不得少于30%,相應科室負責人不得少于10%;經鑒定為二級以上主要責任醫療事故的,扣相關職能部門及院領導績效工資。322 因醫療糾紛而承擔醫院賠償(含減免醫療費)額度,采用累積計算法:金額小于2000元者,直接計入;金額2001元10000元者,先扣2000元,2000元以上部分扣20%;金額10001元以上50000元者,先扣22、2000元,2001元10000元部分扣20%,10000元以上部分扣10%;金額大于50000元者,先扣2000元,2001元10000元部分扣20%,10001元50000元部分扣部分扣10%,50000元以上部分扣5%。以上經濟處罰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5000元。4 如醫療糾紛發生后,當事科室或當事人不配合院部處理,或隱瞞事實真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科室或當事人全額承擔,其中20%由科主任承擔。5 凡醫療服務質量投訴,由職能科室協助處理并認定為有效的,每起扣當事科室或當事人150元。如當事科室或當事人不配合處理的,每起扣當事科室或當事人500元,其中20%由科主任承擔。6 醫療糾23、紛、事故責任科室及責任人處理免責條款:對以下情況的醫療糾紛或事故的責任科室及責任人經過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后可減輕或免除處罰:61 因科室業務需要,開展高風險手術或其它診療項目,事先報告醫務部,院科二級進行了充分準備仍出現不良后果導致的糾紛事故。 62 特殊病人,責任科室及責任人提前進行了預警,由科主任報告醫務科進行了會診討論、干預,仍因病情復雜導致的糾紛。63 體質特殊出現醫療意外的。64 因醫院大局需要在醫療糾紛中作出的補償。7 附則71 本處罰條例中未規定事項,由醫院辦公會議討論決定。92 本處罰條例自2011年7月起執行。同時廢止2008年12月的相關規定。第四章 科研教育管理第一節24、 獎勵第五十五條 科研經費配套及獎勵:1. 科研立項經費配套:主要用于設備的購買、維修、保養,病人費用的減免等。1.1 列入縣科技局以上計劃的縱向科研項目,并有下撥經費的,市級以上課題按下撥經費的1:2配套,市級課題按下撥經費的1:1配套,縣級及衛生局課題按下撥經費的1:0.5配套。無下撥經費的立項課題醫院予以科研經費資助:省級以上2萬元,市級1萬元,縣級5千元,衛生系統2千元。1.2 列入市級以上的橫向項目,按項目本身低一級別給予經費配套。2科研經費獎勵:凡列入市級及以上的科研項目,另加下撥經費的10%作為對項目的獎勵,項目負責人享有50%,其余的由項目負責人分配。如有節余,節余部分可以作為25、下次科研項目的啟動經費,或待項目結題后放入醫院的科研管理經費內。對于獲得科研成果獎的項目醫院提出節余費用的50%作為項目組的獎勵。第五十六條 科研成果獎勵:項目組60%,項目所在科室20 %,醫院項目管理20%。項目組內部由項目負責人分配,但負責人不應低于項目組內的50%。1. 縱向科研項目:本院為第一完成單位獲上級有關部門獎勵的科研成果,醫院按1:1標準配套獎勵。各學術團體、協會等獲上級有關部門獎勵的科研成果,醫院按1:0.5標準配套獎勵。2橫向科研項目:本院為第二、第三合作單位獲上級有關部門獎勵的科研成果,醫院按10.3、10.15標準配套獎勵,特殊情況由醫院辦公會議討論決定。3上級部門獎26、勵納人醫院賬戶,醫院以獲獎最高等級獎勵給課題組。 4. 如遇科研項目負責人調離本院的,調出人員在本院完成課題的知識產權屬本院所有:課題獎勵金額一般按項目負責人調離時醫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由醫院討論決定。第五十七條 論文版面報銷1. 以署名本院為第一作者單位發表的論文(論文范圍按發表時省衛生廳文件規定的醫藥衛生刊物為標準),醫院給予報銷版面費。2. 報銷版面費時必須持雜志原文和正規發票,提交論文復印件交醫教科存檔登記、財務科報銷。3. 報銷標準:一類期刊(中華牌一級雜志)發表的論文版面費全額報銷;二類雜志(其它一級雜志,所有二級雜志)發表的論文版面費報銷500元,超額部分報銷50%;正規雜27、志,嘉興醫學(僅限初級職稱可報)論文版面費報銷300元。 4 .其它非正規期刊、增刊、論文集、書籍費用不報銷。第五十八條 論文獎勵1. 以本院為第一作者單位發表的論文(論文范圍按發表時省衛生廳文件規定的醫藥衛生刊物為標準),醫院給予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獎勵,一般標準如下:1.1發表論文稿費需郵局匯款單復印件,以1:1給予獎勵。2. 發表論文獎勵標準如下:一類雜志:中華牌一級雜志。論著2000元,一般論文1000元,個案報道500元。二類雜志:其它一級雜志,二級雜志。論著600元,一般論文300元,個案報道100元,雜志厚度超過100頁的論文無獎勵。其它:正規雜志,嘉興醫學(僅限初級職稱)。論28、著100元,一般論文50元,個案報道20元。第五十九條 市/縣級重點學科經費配套及獎勵:1. 市級重點(扶植)學科申報成功,醫院應給予科室一次性獎勵5000元;2. 縣級重點專科申報在批,醫院給予科室一次性獎勵2000元。 3. 市級重點(扶持)學科經費按下撥經費的1 : 2配套,縣級重點學科經費醫院按下撥經費的1 : 1比例配套。4. 被批準為市縣級重點學科的,如上級部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按上級撥款的20%作為獎勵,按科室業績進行分配。特殊情況由醫院討論決定。5專利報銷與獎勵:51國家級發明專利者獎勵3000元,軟件知識產權登記及實用新型專利獎勵2000元。52職務發明專利申報費用由個人和29、醫院分別支付50%,個人如有相關省市級科研經費的,個人部分可從科研或重點學科經費中支出。53職務發明的專利權50%歸醫院, 50%歸發明者個人所有。 第六十條 國家、省級繼續教育項目獎勵:通過申報,被批準為國家級或省級繼續醫學教育的項目,每舉辦1次,醫院給予項目組適當獎勵。第二節處罰第六十一條 科研項目追蹤與責任追究:項目負責人應按上級部門要求定期(一般為半年一次)向醫院書面報告課題進展及經費使用情況。各級立項課題如不能按規定及時完成超過半年者,項目負責人必須書面報告延遲的原因及下一步計劃;項目延遲超過一年者,根據具體情況,醫院有權終止該項目,暫停該項目負責人申報各級科技計劃,必要時醫院有權從30、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工資、獎金或其它收入中追回已經使用的項目經費。第六十二條 違反科學道德的處罰:在科技工作中弄虛作假、違反倫理道德、影響醫院聲譽的,根據情節輕重且影響大小,一次扣當事人200-2000元,必要時提請醫院討論可予以行政處罰。第六十三條 各業務科室科技工作與考核評優等掛鉤科研課題、論文(論文數須達到科室中高級職稱人數的50%)等與科室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與科室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的年終考核及評優等掛鉤。第六十四條 全院及科室業務學習未完成的處罰:1. 科室業務學習未按要求完成,按月目標責任制考核標準扣。2. 未遵守請假制度,未按要求參加規定內容的業務學習,違反者每次扣當31、事人50元。3.“三基”考試、專業理論考試、技能操作及相關制度考試不合格者扣100元,未經批準不參加考試者每人每次扣300元。(前3名獎勵100-300元) 第六十五條 未完成繼教學分的處罰: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及時完成上級規定的個人年度繼教學分的,每下降1%扣科室200元,以此類推。第六十六條 低年資住院醫師管理:1. 三年內住院醫師每年須完成文獻綜述或論文l篇;每年臨床住院醫師至少完成住院病歷60份(口腔、眼耳鼻咽喉科每年至少24份)。文獻綜述或論文、住院病歷號交醫教科審查并存檔。達標要求與晉升考評掛鉤。2. 對新畢業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住院醫師實行24小時負責、12小時留院制;執行留院制的住32、院醫師必須21時前留在科室,并逐日填寫12小時留院制日志。各科主任有責任檢查、督促12小時留院制的執行情況(每周4天)。經查實缺崗一次扣50元,發現虛崗每次扣100元。第六十七條 教學及臨床帶教問題的處罰:1. 實習生、進修生偽造帶教老師簽名者,每次扣帶教老師100元,實習生、進修生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2. 科室小講課或教學查房或病歷討論未按要求完成,每缺1次扣科室100元,并按月目標責任制考核標準扣0.2分。3. 未按要求及時執行全院性講課,對講課老師扣100元,并按月目標責任制考核標準扣科室0.2 分。4. 實習生不參加病歷討論(包括疑難病歷、死亡病歷、術前病歷討論),按月目標責任制考核標33、準扣0.2分。5. 實習生、進修生發生醫療差錯事故。實習生與進修生應由科室指定專人帶教,因科室管理問題或 (和)在老師指導下發生的差錯、糾紛,帶教老師及科室負責,并根據情節輕重扣當月科室目標責任制考核扣,同時由醫院相關職能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如實習生或進修生不服從管理或帶教引發意外,由科室報告醫教科,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6. 未完成教學授課計劃安排(含全院實習生大講課、醫學院課堂授課等)的視為教學事故,授課教師每缺課一次扣100元。第五章 附則第六十八條 本條例中未規定事項,由醫院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經醫院第屆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往制訂的有關規定如與本條例有抵觸的,以本條例為準。第七十條 本條例由醫院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