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校各級人員經濟責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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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10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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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學校各級人員經濟責任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校發200584號關于印發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度的通知各院、部、處,總公司,各直屬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財經工作,落實經濟責任,提高財經工作管理水平,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了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度。現將其印發給你們,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貫徹執行。附件: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度年八月十日主題詞:印發財政制度經濟責任制通知附件: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財經工作,確保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在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規2、范校內財經工作秩序,嚴格財經紀律,提高財經工作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國家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教財20001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度。第二條xxxx大學經濟責任制中的各級行政管理人員指校長、副校長、計財處長、各院(部)及職能部門負責人、恩地公司負責人、基層財務機構負責人、各級財會人員等。第三條學校財經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在校長的領導下,各級行政人員必須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經濟工作貫穿全校整體工作之中。第二章 校長經濟責任制第四條校長是學校的法3、人代表,具有全面領導和管理學校各項工作的法定權力,是學校經濟工作的總負責人。其經濟責任主要有:(一)負責審定學校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基本建設與自籌基建計劃、貸款計劃、辦學資金籌措及使用計劃,簽署年終財務報告。(二)負責審定學校重要經濟政策、分配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校內重要經濟決策需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校長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負責審定學校獨立核算單位,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方案。(四)負責學校財務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工作,支持、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五)負責學校國有資產的組織、協調,監督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正確履行管理職能、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產權,確保學校資產的完整和保值、增值4、。(六)負責學校重大項目的立項和審批。 (七)負責對外投資、入股、信貸、擔保等重大事項的審批。(八)負責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審批,并對運行結果負責。第五條副校長是校長的助手,協助校長工作,參與學校重要經濟政策的審議;參與審定和執行業務范圍內的預算;參與擬訂和落實資金籌集方案;參與擬訂和實施資金的使用方案及辦法;參與組織工作范圍內的經濟政策和分配制度的制定工作,經校長批準后負責貫徹實施。第三章 計財處長經濟責任制第六條計財處長作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負責人,在校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全校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其經濟責任主要有:(一)負責校內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的制訂、完善和實施,按照會計法的要求,5、嚴格會計核算,規范校內財經紀律,及時準確地提供財務信息。(二)參與編制學校各項經濟規劃和遠景發展規劃,編制學校財務預算及其調整方案,并報校長審批。(三)負責監督學校綜合財務收支計劃、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的執行和實施;監督各項收入及時、足額上交學校,制止私設“小金庫”;參與審議制定校內收費標準,實施校內統一收費,糾正亂收費現象,規范收費行為;嚴格控制財務支出,堅決制止無預算、超預算開支,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綜合財務預算統一管理。(四)參與學校重大經濟事項的立項、調查論證、效益考核工作。(五)負責對日常經費的使用范圍、開支標準的監督和審批。(六)負責提交校內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財會人員聘任、崗位輪換、6、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初步方案;負責對二級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監督其遵守學校統一的財經政策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改正。(七)配合國家有關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審計、監察部門做好檢查工作;配合資產管理部門,做好資產管理工作。(八)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依照有關法規,給予相應處分:1.在其主管的工作范圍內違反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財務制度,造成財會工作嚴重混亂或對他人的違法違紀行為知情不報造成損失的。2.在其主管的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學校遭受損失的。3.以權謀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學校利益遭受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4.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第四章 各院(部)、7、職能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制第七條各院(部)、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單位的經濟責任人,在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法規和校內經濟制度的情況下,對本單位的資金實行“一支筆”審批。其經濟責任主要有:(一)負責審定本單位經費收、支計劃。(二)負責本單位創收工作,嚴格執行財經法規,杜絕私設銀行帳戶和單位“小金庫”。(三)負責嚴格按學校財務規定審批本單位經費支出,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四)負責管理單位資產,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使其資產保值、增值。(五)負責本單位具有創收能力科室的管理,對其開展業務過程中的收支賬目清楚,收支手續完備。(六)負責制定本單位的預算使用計劃。(七)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將依照有關法8、規給予相應處分: 1.不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及學校規定,致使本單位對開展業務活動所得收入管理混亂,尤其是私設“小金庫”。2.對本單位的經費支出,不嚴格執行規定,管理混亂,挪用專項資金,造成損失的。3.對本單位的資產管理責任不清,致使資產遭受損失的。4.以權謀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第五章各級財會人員經濟責任制第八條基層財務機構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主要有:(一)負責協助會計機構負責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成本核算等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二)參與編制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方案。(三)依照會計法和高等學校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賬簿和編制報表,并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四)負責流9、動資金的管理,對財務專用章和發票、收據、印鑒和支票實行分人保管,逐目核對并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按目核對銀行存款,減少資金的占用和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五)負責審核和監督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及學校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各項支出,合理使用資金。(六)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及存貨等的帳務核算,如實反映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定期核對賬目,及時進行財產清查,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七)負責編制本單位財務報告,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八)負責本單位會計檔案管理,做好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工作。(九)參與本單位對外投資、入股、借貸、擔保、固定資10、產及存貨的購進等重大經濟活動的前期調查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十)依法實施會計監督,有權拒絕辦理違法會計事項。第九條基層財會人員的經濟責任主要有:(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學校財經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條例、辦法和實施細則等,并認真組織實施。(二)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收支計劃,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作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賬目清楚,數字準確,日清月結,按期報送會計報表。(四)按照銀行關于現金、信貸的有關規定,加強現金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種資金,做好結算工作。(五)定期11、檢查和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對財務管理中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六)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薄、報表、經濟合同等檔案資料,保證其完整。(七)維護財經紀律,監督學校各項財經政策的實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饋。(八)有權拒絕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和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批以外的各項開支。第五章 恩地產業總公司負責人經濟責任制第十條恩地公司負責人是代表學校對學校所屬產業的生產經營和日常工作進行管理的學校派出人員。其經濟責任主要有:(一)負責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實施。(二)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三)負12、責提交公司內獨立核算單位設立的建議方案。(四)負責公司資產的管理及協調,完善資產管理制度,保證公司資產的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五)負責審批公司日常經費,制定公司的各種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六)負責提請聘任或解聘所屬基層管理人員;負責提交公司財會人員的聘任建議方案。(七)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分情節輕重,依照有關法規給予相應處分:1.擅自改變公司的經營管理方案,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的。2.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嚴重失誤或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3.不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挪用資金或擅自對外提供擔保。4.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的。5.投資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6.以權謀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第六章附則第十一條本責任制度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學校計財處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責任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