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家教活動中介服務站教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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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422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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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家教活動中介服務站教員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家教部工作暫行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站學生家教服務市場的管理,促進我站學生家教服務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切實保障我站學生從事家教活動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第二條家教部是xx服務站下設機構之一,負責大學生家教活動的管理和中介服務等工作。第三條在站學生的家教工作一律由xx服務站家教部統一管理。任何學生、團體或個人未經xx服務站許可,不得在我站范圍內從事家教中介活動、招聘學生參與家教活動。任何未經我站勤工助2、學中心批準的家教服務活動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當事人本人負責。第四條本站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參與家教活動。組織家教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第五條教員參加家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站的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履行家教協議的各項義務。第六條教員從事家教活動應限于假期和課余時間,教員如因家教而影響專業學習,家教部有權停止教員的家教。教員必須憑xx服務站蓋章的站外勤工助學介紹信到本學院簽訂湖州師院站外勤工助學安全協議書后方可從事家教活動。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第七條家教部由一名部長,一名副部長,若干名干事組成。第八條部長的職責主要是統籌本部的發展和管理。包括:制定年度發展計劃和完善本部3、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愛心家園網“家教園地”欄目資料的更新,監督整個部門的工作。第九條副部長的職責(內務)主要是站內宣傳和內部制度的落實。包括:教員的招收及日常考核與管理,檔案資料的收集與管理,值班監督與考評工作,資料的復印等。第十條副部長的職責(宣傳)主要是站外咨詢和宣傳。包括:協助培訓部對教員的培訓與考核,聯系、安排義務家教,定期的家訪,海報、傳單的設計及必要的外聯事項等。第三章工作人員制度第十一條值班人員當班期間,使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嘩。第十二條值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遲到、早退、曠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提前請假,并找到本部工作人員頂班,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第十三條接聽家長4、來電時電話記錄應整潔清楚,并詳細詢問其所聘科目、求聘要求、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有家長或同學來訪時,應熱情接待,作好登記;如遇特殊情況,要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第十四條值班人員在委派家教教員時,應根據家長要求選擇合適的教員。如教員無故拒絕為其推薦的家教,在檔案上應注明推脫理由“推一、推二”,連續三次無正當理由者,取消教員資格。第十五條每個班次由一名同學負責登記家教、分配家教、收回反饋表等。第十六條交接班時,須書面說明自己委派的家教數,填寫“家教聯系情況表”,雙方認可后方可交接班。第十七條每日晚上21:00結束當天工作。第十八條值班人員在結束當天工作后,必須做好保潔工作,保持桌面清潔,物品放置整5、齊。第十九條定期對家教部工作進行小結并統計家教安排情況,制成電子文檔,交于網頁維護員上傳至愛心家園網“家教園地”。第二十條每兩周開一次部門內部會議,臨時會議另行安排。第二十一條如遇特殊情況,值班干事應及時向值班部長匯報,并及時通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第四章家教的管理及收費標準第二十二條家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15;下午15:3017:00;晚上18:3021:00;周末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3021:00。夏季辦理時間延后半小時,其它時間不予辦理。第二十三條家教的收費以小時計算,為保障雙方的利益,本中心統一收費標準,公交車交通費由家長6、承擔。標準如下:小學 12元/小時初一初二 15元/小時初三高二 20元/小時高三、職業中學 25元/小時大學英語、計算機過級輔導 30元/小時成人、藝術、體育及特殊能力輔導收費另計授課范圍:中小學各科、計算機類、藝術類、體育類、成人及各項特殊能力輔導第二十四條家教部應盡快為登記的家教對象推薦家教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教員,并保證教員及家長合法權益。第二十四五教員在接到家教部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與家教對象聯系,約定免費試教時間,不得失約。首次上門應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及介紹信。第二十六條教員在得到家教部通知后前往家教部領取介紹信,而后攜帶介紹信前往自己所在的學院簽署安全協議書。第二十七條教員在從7、事家教活動的過程中,特別是第一次與家長會面或在試教時務必增強防范意識,提高安全警惕。第二十八條憑介紹信首次前往家教對象處所試教時,務必確保有同學陪同,禁忌單獨前往。第二十九條家教結束后,須向家長取回填寫完畢的反饋表,及時到家教部辦理家教結束手續。第三十條若家教工作失敗,應及時到家教部說明情況,交還介紹信。第三十一條來自特困、殘疾以及全國省市勞模等家庭的家教服務對象,在可能的情況下優先為其提供優惠家教或義務家教。 第五章關于家長第三十二條家長在來電聘請家教時,應留下固定電話號碼,家庭地址。第三十三條家長有權通過電話或來訪詢問關于家教詳細情況,有權提出各項合理要求。第三十四條家教部一般三天內聯系到8、教員,教員主動跟家長聯系后,約好第一次試教時間。第三十五條教員第一次家教為免費試教,教員應持有學生證或身份證、介紹信,請家長驗明。如對所派教員滿意,請將介紹信下方的回執單填寫完整并交給教員。第三十六條家長應尊重教員,為家教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必要的茶水,協助教員督促子女完成作業,對教員的教學提出改進意見,按月付給教員報酬。第三十八條家長應保留好介紹信,如在家教過程中有問題隨時與本中心聯系。第三十九條家教時間一般為每周兩次,每次兩小時。第四十條因受考試難度及臨場發揮的影響,本中心不保證家教對象每次的考試成績都非常理想,但經過一段時間的補習(如兩個月左右),成績會有不同程度的進步。第四十一條家長有9、義務跟中心保持聯系至家教結束,并不定期的反饋家教質量。第四十二條本中心保證家教對象家庭安全。家教對象不得要求家教服務的大學生從事家教服務以外的活動,不誘導大學生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第六章關于教員第一節教員的招聘第四十三條學院推薦(初試);1.家教部統一發放家教教員申請表(附),由各學院負責整理。2.有意申請教員的同學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確定該同學有能力有時間去做家教方可到本學院進行面試。3.初試由各學院勤工助學部負責。4各學院勤工助學部必須公平公正,調整好各專業,各年級,各班級的比例(對于專業的比例:師范類與非師范類3:2)。5.經班主任簽字,學院分團委蓋章,通過初試的同學到家教部進行復試。第四十10、四條家教部面試(復試);1.家教部按學院初試工作完成的先后安排學院復試的先后。2.復試時以學院為單位,家教部安排時間地點,并通知學院勤工助學部,由各學院勤工助學部通知面試人員。3.測試人員主要由家教部安排。測試員由來自不同學院的家教部干部和23位學院勤工助學部部長。4.面試時,測試員可向面試員提一些關于家教禮儀,學習成績,怎樣與青少年溝通等方面的問題,或者出考題讓面試員臨場發揮,然后給各面試員打分。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5.家教部根據成績的高低選出家教教員培訓班學員,并公布名單。第二節 教員的培訓第四十五條教員的培訓由家教部與培訓部合作完成。培訓班根據學院不同分為幾個小組,并選出11、組長。第四十六條培訓內容:學習各項制度,如何制訂教學計劃、備課,與家長學生溝通,如何才能確保學生的成績。第四十七條培訓教師:有經驗的老教員,家教部干部,專職教師。第四十八條培訓紀律:按時,守紀。若因生病或有重要事情請假應先寫請假條,由組長上交負責人,由負責人統一記錄。原則上不能因事請假。若超過兩次(含兩次)缺席解除學員資格。第四十九條每星期上兩次課,最后一次課進行一次考試,根據考試的成績和平時的考核選出合格學員參加義務家教。第五十條義務家教是培訓的必修課程,由家教部統一安排,家教部根據學員成績的先后安排義務家教。第五十一條參加義務家教的學員必須有家教部的介紹信,以及本人的學生證。第五十二條家教12、部統一發放家教部學員義務家教反饋表,由學員每次義務家教完后請家長填寫。四次家教(每次2小時)完后上交家教部,由家教部整理、存檔。第五十三條家教部根據義務家教考核情況和理論考試情況給學員培訓成績,成績合格者定為家教教員。第五十四條正式成為教員的學員填寫一份教員簡歷表,并及時在“愛心家園”網家教園地上進行電子注冊。第五十五條按成績排名的先后以及家長的要求安排家教,同等情況下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第三節 教員的管理第五十六條教員從事家教須服從中心家教部的統一安排。第五十七條在站學生申請參加家教服務活動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記錄或不良嗜好,責任心強。(2)學習成績優良或13、成績中等但相關單科成績優良。(3)學有余力,對學習無影響。(4)家教培訓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第五十八條在站學生從事家教服務活動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不得有損害大學生形象、損害學站聲譽、影響社會公德的行為。(2)不得在家教對象家留宿。(3)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家教對象索要禮品和額外報酬。(4)不得擅自終止家教服務或將此家教轉讓于他人。(5)不得因考試等因素私自減少家教部規定的流程,致使偏離各項家教程序。第五十九條教員從事家教要為人師表、講究職業道德,講文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家教對象發生沖突。如發生問題應及時和xx服務站家教部聯系,由中心家教部出面解決。第六十條教員輔導時不得遲到、早14、退,臨時有事更改時間應與家長協商。第六十一條教員家教時應有教學計劃和必要的備課,認真教學,定期向家長匯報教學情況,在三方的配合下確保學生的成績有一定的提高。第六十二條教員從事家教期間應與中心家教部保持聯系。第六十三條教員若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家教教員資格:(1)因故取消家教,未及時到家教部辦理手續。(2)家長投訴成績不提高,反而下降的。(3)擅自提高家教報酬。(4)去家教對象家應聘家教,三次被退回。(5)未經家教部同意,擅自轉讓家教。(6)造假騙取介紹費。(7)經常遲到、早退,未經商量擅自取消家教,家長投訴。第七章 家教部與培訓部的聯系第六十四條家教部有義務配合培訓部開展家教培訓計劃,保質保量完成15、培訓任務。第六十五條培訓部在各項條件較具備情況下,有責任按照家教部要求完成計劃,不得有誤。第六十六條家教部有權利監督培訓部關于家教培訓的一系列過程,有權利提出合理的建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培訓部必須加以接受,并改正提高。第六十七條家教部一旦發現培訓部在家教培訓中有違規操作,有權舉報,且由培訓部對中心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第六十八條家教部有責任維護本中心的整體利益,顧大局,識大體,以中心利益為先。第六十九條家教部應遵守中心規章制度,按中心的制度辦事。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第七十條家教部建立考評制度,依據管理部有關考評細則建立家教部工作人員考評表。第七十一條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可推選參加站、院級團站、黨站等各類培訓班(中心名額)及評優和晉升機會。第九章 附則第七十二條本條例是針對工作人員的考評依據,家教部工作人員應認真遵照執行。第七十三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本條例的解釋權在中心家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