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處分廠領導和職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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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621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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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處、分廠領導和職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征求意見稿)1目的 促使公司各部門有關負責人認真履行對本部門的管理責任,加強對本部門員工、設備設施工具、物資、工作方法和環境的管理,減少本部門員工的不安全行為;消除或者減少本部門內物的不安全狀態;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貫徹落實和逐步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程。鼓勵員工奮發向上,防止和糾正員工的安全違章行為。保障公司工作秩序正常運行,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為公司做出更大成績。2 適用范圍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2、各工段(班組)。2.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外來的承包商與供應商的員工根據安全協議處理)。 2.3公司各部門處長(分廠廠長)助理及以上領導的安全獎懲,由安全生產辦公室作出獎懲意見(通知),由行政人事處在考核時執行。2.4公司各部門工段長及以下人員的安全加分及扣分,由各部門執行(本制度有專門規定的,按照專門規定執行)。2.5公司各部門領導發現本部門員工的安全違章行為的,由本部門參照本制度內部處理,公司不重復處理;公司班子成員和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發現員工有安全違章行為的,除了對員工按照本制度規定處理外,還要根據情節扣該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13分/人.次 (有工段的,還要根據情節扣該員工所3、在工段的工段長26分/人)。3職責3.1公司安全委員會主任負責批準和審查獎懲情況。3.2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及修改、考核和過程統計匯總;張貼獎懲通知(通報)。3.3公司行政人事處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以及執行過程的監督管理。3.4公司下屬各處、分廠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過程管理。4 獎勵 4.1獎勵范圍:適用于各處、分廠領導和全體職工。4.2 獎勵辦法全年無個人因輕傷事故一次性請假30日以上、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機械責任事故、重大火災等事故,各項安全管理全面達標的部門,公司將給予3003000元獎勵。全年無個人一次性請假30日及以上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機械責任事故、重大火4、災等事故,各項安全管理全面達標的部門領導(含工段長、處長助理),公司將在年終考核時給予310分/人的獎勵。生產技術處處長、副處長、安全員、調度員;兩分廠廠長、副廠長、工段長;設備保全處處長、副處長、電儀工段長、技術員,每年必須書面上報已內部處理完成的安全隱患(需附照片)或者處理安全違章行為(必須有處罰通知、扣分記錄等書面材料)不低于6處(次)/人;質量控制處處長、副處長、配料管理員、出廠管理員、質量調度員每年必須書面(需附照片)上報已內部處理完成的安全隱患或者處理安全違章行為(必須有處罰通知、扣分記錄等書面材料)不低于4處(次)/人。兩分廠、設備保全處和質量控制處兼職安全員,每年必須書面(需附5、照片)上報已內部處理完成的安全隱患或者處理安全違章行為(必須有處罰通知、扣分記錄等書面材料)不低于3處(次)/人。年終考核時每少1處(次),扣以上領導12月份績效分1分/人;每多1處(次)加12月份績效分1分/人,最多不超過10分/人。同一處安全隱患,有不同人員上報的,根據上報的時間順序對第一個上報的予以獎勵,其余人員不重復獎勵。4.2.4公司對主動發現并書面上報安全隱患的員工,經工段長以上領導確認后,根據隱患大小給予13分/人.次的獎勵(工段長或者處長助理以上領導不在該獎勵范圍內),最多不超過10分/人.月。同一處安全隱患,根據上報的時間順序對第一個上報上予以獎勵,其余人員不重復獎勵。4.26、.5公司對主動發現并主動消除安全隱患的員工【需附整改前照片和整改后照片,并經本工段(處室)領導確認】,一般安全隱患給予25分/人.次、重大安全隱患大小給予610分/人.次的獎勵(安全員、工段長或者處長助理以上領導不在該獎勵范圍內),最多不超過20分/人.月。4.2.6公司對主動發現并制止他人安全違章行為的員工(附照片并經有關領導確認),根據違章行為大小給予25分/人.次獎勵(安全員、工段長或者處長助理以上領導不在該獎勵范圍內),最多不超過20分/人.月。 5 處罰5.1規章制度管理:對國家、地方、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法令、規章制度組織學習不全面、有死角、有漏洞的部門,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257、分/人.次;組織學習不全面、有死角、有漏洞的工段,扣該工段長25分/人.次,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2分/人.次。 規章制度頒發后,未組織逐級全面學習、檢查貫徹落實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5分/人.次;工段長未組織逐級全面學習、檢查貫徹落實的,扣該工段長5分/人.次,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2分/人.次。5.1.3督促檢查各級領導和專業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開展日常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齊抓共管”。a、公司檢查時,發現員工對本崗位(專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清楚的,扣該員工3分/人.次,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1分/人.次(有工段的,扣工段長2分/人.次)。b、各部門安全例會不按時召開或記錄不全的,扣該部門主要負8、責人25分/人.次(工段級不按時召開或記錄不全的,扣工段長25分/人.次)。5.1.4設備大、中、小修和臨時性工作,未落實安全負責人和制定安全措施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3分/次;安全措施與工作特點不相符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2分/次。5.1.5外委外包工程以及兩個以上單位協同作業,未簽安全協議書的,扣外委外包工程以及兩個以上單位協同作業的主要負責人5分/次。5.1.6對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必須整改的安全隱患未及時安排整改的,扣該部門負責人3分/次,故意找借口推諉的,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5.2 現場管理: 氧氣瓶、乙炔瓶擺放未達到安全距離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被公司班子成員或者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9、發現的,另外扣工段長1分/人.次。 氧氣瓶、乙炔瓶混裝、混放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被公司班子成員或者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發現的,另外扣工段長1分/人.次。 電焊機一次線、二次線不規范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被公司班子成員或者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發現的,另外扣工段長1分/人.次。 電氣線路安裝不規范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扣責任工段長1分/人.次; 工作現場、施工現場混亂或堵塞安全通道,影響工作及施工安全的,扣責任人25分/人.次。5.2.6安全警示標志不齊全或擺放位置不正確,部門(工段)安全員沒有提出的,扣該部門安全員2分/人.次;提出后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在1個月內不安排采購的,扣安全生產10、辦公室主任2分/人.次,專職安全員1分/人.次。防護設施不齊全或擺放位置不正確,部門(工段)安全員不匯報的,扣該安全員2分/人.次;屬于人為破壞的,扣當事人510分/人.次,情節嚴重的,勸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建議行政人事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因檢修需要拆除,本班內檢修完成后,沒有及時恢復的,扣拆除人3分/人.次;因檢修需要拆除,檢修工作持續兩個班及以上的,檢修完成后,沒有及時恢復的,扣檢修完成的那個班的作業負責人3分/人.次。 5.2.8駕駛員違反廠內道路安全規定者,扣當事人3分/人.次。5.2.9 未經專門培訓取證的人員單獨從事特殊工種作業者,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1分/人.次。5.2.10在廠區內11、不走人行道的,扣當事人5分/人.次。1 未辦理作業許可擅自開工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扣部門主要負責人2分/人.次。2在工作現場亂丟亂扔垃圾者,扣當事人2分/人.次。3 工作期間打鬧,影響正常工作的,扣當事人3分/人.次。4習慣性操作,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扣工段長1分/人.次。5 嚴重違反安全規程操作或違章指揮未發生事故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2分/人.次。6 使用連接無插頭、插座的電源情況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確因倉庫內沒有配件的,不做處理)。5.2.17高處交叉作業無隔離措施和無現場安全監護人員的,扣該項作業部門主要負責人25分/人12、.次。5.2.18 發生高空墜落物(無論是否造成傷害)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沒有當事人的,扣該高空墜落物原先所在地點的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25分/人.次。5.2.19 腳手板(或踏板)不用鉛絲(鐵絲)扎牢的,扣當事人3分/人.次;5.2.20井、坑、孔洞、溝道沒有符合要求的護欄及其他防護措施的,扣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13分/人.次。5.221非專職人員擅自動用裝運設備或機動車輛的,扣當事人510分/人.次;該裝運設備或機動車輛的使用人沒有勸住的,扣25分/人.次;勸住不力的扣13分/人.次;扣車輛管理部門(工段)主要負責人13分/人.次。使用后造成損失或者事故的,按照當年年度“安全生產、交通13、安全、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考核。2 在管道、欄桿、天橋橫梁等危險處行走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因工作需要的,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扣當事人25分/人.次。3 高處作業時,工具不用繩子等扎牢造成滑落的,扣當事人13分/人.次。4在轉動(傳動)設備防護蓋(罩)上、皮帶上站立行走或睡覺的,扣當事人510分/人.次。5不按規定接、拉電線的,扣當事人13分/人.次。6未做好現場清理(工完場清)和物品亂擺放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或者工段長2分/人.次。5.2.27 未經批準在廠房、建筑物、道路等處鑿孔洞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5.2.28 未經許可進入電力、配電、高壓站等危險區域的,扣當事人25分/14、人.次。9到循環水池和干海子水庫游泳、釣魚、洗東西等的(公司有關領導安排清理垃圾等作業例外),扣當事人510分/人.次。5.2.30跨越轉動設備、輸送皮帶機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5.2.31在煤粉制備系統、油站周圍10米以內、電氣室等禁火區域內動火作業未辦理動火手續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2安全監護人不在時未按規定停止工作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3監護人未等作業人員撤離危險作業現場,擅自離開崗位又沒重新安排監護人的,扣該監護人510分/人.次。4每發生一起各類違章指揮,扣違章指揮人員310分/人.次。3 擅自動用或破壞消防器材,除照價賠償外,扣當事人25分/人.次;消防器材使用后15、未及時填寫記錄、未及時恢復以及未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恢復的,扣當事人15分/人.次;扣責任部門領導1分/處.次。4擅自動用或破壞應急救援器材,除照價賠償外,扣當事人25分/人.次;應急救援器材使用后未及時恢復的以及未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恢復,扣當事人15分/人.次;扣責任部門領導1分/處.次。5 酒后上班、上班期間飲酒和酒后從事各種現場作業的(下班時沒有要加班的指令或者跡象,下班后喝酒,因工作沒有人可以替代,需要本人必須到現場處理或者指揮處理的,需要有本部門1名以上相關人員陪同保護,不作處罰),扣當事人510分/人.次。5.2.36電焊/氣割使用人員下班時未及時關閉電源、氣源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16、。5.2.37 明知起重設備不合格仍違章起吊的,扣責任人15分/人.次。5.2.38戴手套使用大錘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5.2.39金屬容器(如磨機、金屬管道等)內使用12V以上不安全電源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因沒有12V燈時,必須告訴安全生產辦公室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后使用36V燈泡)。0不按指定區域亂倒垃圾、亂扔雜物、亂放水的,責令將所倒垃圾、雜物清理干凈,并扣當事人25分/人.次。5.2.41 對上述安全違章違紀者,在一個月內被查出兩次者加倍處罰。5.3 安全教育及培訓工作: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有關安全教育的規定,在崗人員有漏教育現象的,每漏一人扣責任人1分/人.次;因組織工作不落17、實,教育走過場的,扣責任人2分/次。對所屬單位(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檢查督促不力或缺乏指導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1分/人.次。 未按規定填轉、復、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以及未按期進行檢查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定的負責人1分/人.次。5.4 勞保用品使用的管理進入生產現場未戴安全帽的,扣當事人5分/人.次;佩戴不規范的,扣3分/人.次;使用嚴重損壞的安全帽扣責任人1分/人.次;不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帽的(如:當坐墊用),扣當事人2分/人.次。 工作現場工作服穿戴不齊全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 工作現場未穿勞保鞋/防護服/防護用品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 在要求佩戴護耳器的噪音崗位作業時未戴護耳器的,扣18、當事人1分/人.次; 在工作期間不按要求戴手套或要求不讓戴手套而戴手套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 在工作期間不按要求戴護目眼鏡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 在工作期間不按要求佩戴防塵口罩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 高處作業未使用安全帶的,扣當事人25分/人.次;高處作業安全帶未“高掛低用”的,扣當事人2分/人.次(沒有掛點的例外)。上述責任人同樣問題在一個月內被查出兩次者加倍處罰。5.5 特種作業證件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不及時進行培訓影響取證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取得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未取得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單獨操作的,扣當事人1分/人.次;安排沒有職業資格證書或者19、職業資格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單獨作業的,扣安排該人的責任人1分/人.次。5.6班組安全管理對本單位班組安全管理的基本情況不了解、不清楚,組織開展班組安全達標工作沒有明確要求的,扣班組長1分/人.次。 班組周、日安全活動應符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標準,各種安全管理臺帳、記錄應齊全,未達到標準,又不能及時糾正、查處的,扣班組長1分/人.次。檢查抽考班組安全操作規程時,未達到熟知者,分別扣當事人、班組長、工段長各1分/人.次,累計兩次以上者加倍處罰。5.7 安全檢查工作無特殊原因,必須接受安全檢查和抽考,部門和個人無故拒絕接受公司或者上級公司、政府部門安全檢查、抽考或不積極配合的,扣當事人5分/人.次20、。生產、施工和檢修現場以及組織各種臨時性工作,沒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或參加工作人員不清楚安全負責人,扣該項工作的負責部門負責人2分/人.次。公司、區域公司、西南水泥集團或中國建材集團、地方安全部門四級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都以書面形式向責任單位下達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和隱患整改通知書;接到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和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后,未按要求解決和反饋的,扣部門負責人25分/人.次;未對責任者落實考核的,扣部門負責人2分/人.次;造成影響的,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部門、公司重大危險項目,控制措施必須落實到人,部門有定期檢查制度,有檢查記錄,措施及檢查不落實的,扣該部門主要負責人1分/人.次;造成影響21、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 以上檢查考核條款未涉及到的內容,屬違反公司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扣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的有關人員110分/人.次。5.8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安全等事故的,按照公司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的當年年度安全生產、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考核。5.8.2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人員監督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的,依照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處罰從重或者加重處罰。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特殊動火作業等應辦理作業許可證的,安全監管人員沒有到現場檢查落實有關防護措施和作業條件,從而發生事故的,依照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處罰從重或者加重處罰。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特殊動火作業等應辦理作業許可證的,22、作業人員或者作業負責人沒有向安全監管人員當面提出申請從而發生事故的,安全監管人員依照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處罰從輕或者減輕處罰。5,8.5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或者其它不可預見的意外原因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應免除或者從輕處罰。6年終考評管理6.1由安委會組織的“安全之星”等評比,將根據個人的獎勵分數從高到低排名后確定。6.2一年內累計兩次及以上因安全違章被扣分的人員,安委會將否決其“先進”、“優秀”、“安全之星”等榮譽稱號評的比資格。6.3一月內累計有兩次,一年內累計有4次及以上的因安全違章被扣分行為的,安委會將勸其退廠;一月內累計三次,一年內累計6次及以上被扣分的,安委會將提請行政人事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6.4本制度沒有明確規定的,參照員工通用考核標準,或者其他規定執行。6.5本制度與當年“年度安全生產、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有矛盾的,按照“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執行。7 附則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