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教師出勤請假種類及期限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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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4716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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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學校教師出勤、請假種類及期限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鎮小學教師出勤考核制度一、出勤時間1、上午無早讀課的教師在第一節課前10分鐘到崗,有早讀課的教師在上早讀課前10分鐘到校。下午所有教師在上課前10分鐘到崗,下班時間統一為學生放學時間2、每校24小時內要有人在校值班。3、教職工離校參加凡經學校審查認可的進修及相應考試視為上班。但所耽誤的課程需自行安排代課并征得教導處同意,在完成相關手續后方能離校。4、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善自調課,善自調課視為曠課。二、請假種類及期限1、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2、須請假治療和休息的,其期限及工資待遇根據病情和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須有鎮衛生院及以上的證明,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須有縣醫院及以上的證明。2、事假:學校嚴格控制事假,確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月累計一般不超過兩天,全學期累計不超過十天。事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內必須到中心小學校長處批假,超過五天必須到縣教體局批審。3、婚假:達到法定婚育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教職工享受婚假7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辦理婚假必須出示結婚證,晚婚還須出示相關的證明。4、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晚婚(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的,產假順延3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產前可至多15天開始請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補,其他按計生委有關規定給假。5、喪假:教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及岳父、岳母去世,可準假五天。(路途遙遠的視其情況可增加天數),但必須到中心小學校長處批假后方可離校。6、校內會議(教師例會、教研活動、政治學習及其他集會)每次作兩節課考核記分。7、公假:教職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參加會議、考試培訓、函授、面授等,課務由學校安排。但必須先報教務處,方可離校。8、遲到:正式上課鈴聲響后25分鐘內到崗,記遲到一次,5分鐘后10分鐘內到崗,記遲到兩次。9、早退:上課或會議結束前不假而走,記早退一次,其性質與遲到相同。10、曠工:不假而走4、未上班作曠工;未書面請假而僅口頭請假視為曠工;正式上課鈴聲響后10分鐘后才到崗,作曠課一節;上班期間從事打牌、下棋等,每發現一次記兩節曠課。三、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一)、中心校1、各種假都必須寫請假條,填調課表,調課表必須經教導處審查同意后,連同請假條一天以內交校長審批后交教導處備案后放能離校。2、學校行政領導請假,一周以內由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的報縣教體局審批。3、各種假都必須經審批和工作安排后方可離開,先離崗后捎信者作曠課處理,特殊情況必須在回崗后補辦請假手續。4、凡隨堂考勤時,教師未在教室作為曠課。(二)、各完小1、各完小教師請假在一天,本校校長負責審批,二天以上的報中心小學校長處審批,批5、準后方可離校。(假條交學校保存)2、各完小教師各種假條由本校教導主任審查屬實后報學校校長審批,并作好詳細記錄。四、考核細則各校嚴格執行學校的考勤制度,務必認真記錄教師出勤情況。教師凡超出考勤規定的(婚喪嫁娶產假等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2分,曠課1節扣3分,曠工1天扣7分,遲到(學校允許范圍內除外)或早退每次扣0.5分,考勤基本分為100分,扣完為止;全學期滿勤的,在基礎分上另加10分。本項考勤獎每人投入績效工資30部分的15,個人考勤獎計算公式為:個人考勤獎=本校參評教師考勤獎總和個人所出勤所得分值本校參評教師出勤總分值(注:考勤由各校執行,各校每學期末把每位教師的出勤獎上報中心小學。各校必須實事求是,做到讓每位教師知道自己的出勤情況,對執行結果無異。)xx鎮中心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