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有限公司大型材料及支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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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188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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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有限公司大型材料及支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集團煤業有限公司單體液壓支柱、坑木及坑代和大型材料的管理制度一、總則二、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的管理三、金屬摩擦支柱及交接頂梁的管理四、坑木的管理五、礦用金屬棚梁的管理六、錨桿、錨索及其附件的管理七、礦用輕型軌道的管理八、供排水及壓風管路的管理九、鋼絲繩的管理十、輸送帶的管理為了加強單體液壓支柱、坑木及坑木代用材料和大型材料的管理,杜絕浪費和丟失,減少投入,不斷提高各礦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的水平和經濟效益。制定該管理制度。一、總 則 1、本管理制度2、適用于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金屬摩擦支柱及交接頂梁、坑木、礦用金屬棚梁、錨桿錨索及其附件、礦用輕型軌道、供排水及壓風管路和鋼絲繩的管理。 2、各礦的生產礦長是本管理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管理制度所列各條款的落實,監督檢查和獎懲。3、各礦應設置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在生產礦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本制度所列各條款的具體業務的承辦工作。編制本礦落實該制度的實施細則,在實際工作中貫徹執行。4、各礦生產技術管理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本管理制度各條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實施和完成各項管理工作。每月以書面報表的方式向生產技術管理機構負責人和生產礦長匯報工作。5、單體液壓支柱、坑代及大型材料的采購執行3、集團公司統一計劃、統一訂貨、統一結算,各礦保管、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在礦使用前一個月的25日前將需求計劃報公司統一訂貨,分別送貨到各礦。貨到礦后由有關責任人驗收入庫,辦理相關手續,公司統一結算。6、公司有權調動各礦閑置或庫存的本制度所列的支護裝置或材料用以解決公司其他礦的生產急需,調動后公司組織相關單位辦理手續。7、每季度公司要組織各礦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現場的使用管理進行檢查、指導和評比,獎優罰劣。獎勵資金由公司大型材料的節約獎勵資金中列支,罰款由被罰單位當月工資總額中扣回,納入公司大型材料獎勵資金中。8、獎勵資金的籌積。公司給各礦下達大型材料噸煤成本定額,按節約資金總額的30%提取做為公司和4、礦可使用的獎勵資金。其中:公司提取30%,礦提取70%,分別做為兩級管理機構的獎勵基金。公司每季檢查評比后,經總經理批準,對節約者獎勵,超耗者罰款。礦自行制定實施細則,由礦長批準執行。實施細則報公司備案。9、本制度在執行中,各礦可提出意見和建議,公司將組織修定,使其逐步完善。二、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的管理1、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兀型梁)的管理應視同設備的管理方法。公司、礦必須建立臺帳和采煤工作面現場使用情況管理卡,做到帳、物、卡相符。格式與設備臺帳和管理卡相同。2、單體液壓支柱、金屬長梁到貨,礦上的專業管理人員(坑代管理員)必須配合庫房驗收入庫,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必須與交貨單據相符,同5、時查驗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并將各證交由坑代管理員存檔備查,查驗相符后辦理入庫手續。3、坑代管理員要將到貨的支柱和長梁分別記入臺帳中。4、根據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工作面作業規程,支柱和長梁的規格和數量,經坑代管理員審核后庫房方可發給使用隊組。5、支柱和長梁使用后,坑代管理員應跟蹤到使用的工作面再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記入管理卡中。6、工作面正常生產后,坑代管理員應匯同使用隊組的負責人或管理人員,每月末到工作面清點核查一次,查清完好在用的、損壞退出使用的,分不同規格現場記錄清楚,雙方在原始記錄上簽字認可,做為獎罰的原始依據存檔。然后坑代管理員每月末或次月初匯總全礦各隊組的核查情況造表6、報生產礦長和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負責人。7、經核查確實丟失的支柱和長梁,坑代管理員報請生產礦長批準后,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從丟失隊組當月工資總額中按丟失支柱或長梁原值的50200%扣款,扣回的款納入坑代獎勵基金。8、使用中損壞的支柱和長梁由使用隊組升井交坑代管理員收核后,從使用隊組現場管理卡的總數中核減,將損壞不能使用的支柱和長梁記入待修數中。9、單體液壓支柱的修理工作由公司安排機電設備修造公司完成。修造公司從礦拉回待修的支柱,修好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將完好的支柱連同壓力試驗記錄一并送回礦上。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的支柱留修造公司代保管,礦的臺帳和管理卡列入待報廢欄內。17、0、損壞嚴重的單體支柱和長梁經公司匯同修造公司和礦共同鑒定認定為無修理價值的,批準報廢,殘體由公司處理,各礦不得自行處理。公司、礦分別從臺帳中核減。11、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三、金屬摩擦支柱及交接頂梁的管理金屬摩擦支柱及交接頂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和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的基本相同。所以它的管理與單體液壓支柱及金屬長梁的管理相同。執行二的條款。四、坑木的管理1、加強坑木的使用和管理,未經礦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坑木挪做坑木以外的其它用途。生產礦長是坑8、木使用管理的責任人,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是坑木使用管理的承辦機構,要指派專人(坑代管理員)負責該項工作。2、公司根據各礦的坑木使用情況,給礦上下達萬噸煤坑木消耗定額,各礦不得隨意超耗。3、坑木的加工必須按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巷道支護作業規程中規定的規格由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安排礦坑代加工隊組完成。4、坑代管理員對巷道支護的木棚子、木點柱等要清查、編號、造冊管理。每月造表報生產技術管理機構負責人和生產礦長。5、隨著采煤工作面的推進,或報廢巷道,原有的木棚、木點柱等必須隨時回收,由施工隊組將它們回收到礦上指定的地點,由坑代管理員清點驗收,下帳。6、回收的坑木要量材施用,加工成軌枕、柱帽、木楔等9、,不得隨意浪費。7、任何施工隊組不得隨意將坑木壓于落山而丟失。現場發現此情況時,每發現一次可回收而不積極回收的,每次礦對施工隊組處罰一次,從隊組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罰100500元,扣回的罰款納入礦坑代獎勵基金。8、巷道中軌道回收時,必須將軌枕(包括木軌枕和水泥軌枕)同時回收,能復用的就近復用,不能復用的交到礦指定的回收地點,由坑代管理員清點驗收。五、礦用金屬棚梁的管理1、生產礦長是礦用金屬棚梁管理的責任人,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是金屬棚梁使用管理的職能機構,要指派專人(坑代管理員)具體負責該項工作。2、金屬棚梁的加工必須按照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巷道支護作業規程中規定的規格由生產技術管理機10、構,安排礦機電隊組負責加工。3、坑代管理員對巷道支護的金屬棚梁或點柱等要清查、編號、建帳管理。臺帳中要標明使用地點、棚梁規格(梁長、腿長、鋼材品名和型號)、架設棚子的數量。每月造表報生產技術管理機構負責人和生產礦長。4、隨著采煤工作面的推進,或報廢巷道,原有的金屬棚子、金屬點柱等必須隨時回收,由施工隊組將其回收到礦上指定的地點,由坑代管理員清點驗收,下帳。5、回收的金屬棚梁完好的,由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安排用到新的掘進巷道復用,損壞變形的升井,由機電隊組負責整修,修好后下井復用,直接復用的、修好后復用的,都要經坑代管理員清點驗收,下帳。6、沒有修理復用價值的金屬棚梁,能改制其它用途的,經生產技術管11、理機構和坑代管理員同意后可改制它用。剩余的殘體由礦集中,交回公司經營管理處處理,各礦不得自行處理。如發現未經公司批準自行處理的,發現一次扣生產礦長100300元,生產技術管理機構負責人50100元。扣款交回公司經營處,納入公司的坑代材料獎勵基金。7、任何施工隊組不得隨意將金屬棚、柱壓于落山或報廢巷道而丟失。現場發現此情況時,每發現一次可回收而不積極回收造成損失的,每次礦對施工隊組處罰一次,從隊組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罰3001000元,扣款納入礦坑代獎勵基金。8、巷道報廢時,生產礦長必須安排和組織施工人員,回收金屬棚梁和可利用物資,如礦上不安排而造成損失 的,追究生產礦長的責任,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12、罰3001000元,交回公司經營處,納入公司的坑代材料獎勵基金。六、錨桿、錨索及其附件的管理1、生產礦長是錨桿、錨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是錨桿、錨索使用管理的職能機構,要指派專人(坑代管理員)具體負責該項工作。2、錨桿、錨索和錨固劑(藥卷)的使用規格和技術參數,必須按照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巷道支護作業規程中規定的規格,由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做計劃,由供應部門選購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的產品。3、錨固劑的存放環境和時間必須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不得隨意或超期存放,以防失效,影響錨固力。4、施工隊組使用時,按使用量領取,不要過多的將錨桿(索)、錨固13、劑和鎖具等存放于井下。當班現場的剩余量要移交給下班使用,工程完工或停工時,將剩余的錨桿、錨索、錨固劑和鎖具全部回收升井保存。5、錨桿(索)必須用機械或力矩板手擰緊,確保錨桿(索)的托板緊貼頂板或煤壁,并根據規程的求,按規定做拉力試驗。6、采煤工作面兩順槽用錨桿支護的,在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中,順槽進入落山前,將托板、托墊和螺帽回收。回收率不得低于70%。各礦應制定考核辦法,每月檢查考核和獎懲。七、礦用輕型軌道的管理1、生產礦長是礦用輕型軌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生產技術科)是軌道管理的職能機構,要指派分管運輸的技術人員具體負責該項工作。2、生產技術管理機構根據礦井生產情況于每月2514、日前將輕型軌道、軌枕和附屬件的需求計劃報公司生產處,計劃中要求寫明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經生產處審核后交由經營管理處統一采購。3、貨到礦后,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4、礦井軌道必須按標準鋪設,主要運輸巷道軌道的鋪設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53條、354條的要求。5、工作面運輸順槽在設備安裝前,工作面向前推進中,軌道、軌枕、道釘、道夾板及螺絲必須回收到礦指定的存放地點,由生產管理機構指派專人驗收,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軌道的回收率100%,其它的回收率不得低于:軌枕90%、道釘60%、道夾板95%、道夾板螺絲80%。6、各礦要制定輕型軌道的獎懲辦法,并報公司經營管理處備案。在檢查中或生產現場15、,公司人員每發現不及時回收造成丟失的,按丟失價值的80%從全礦當月的工資中扣罰。罰款納入公司的獎勵基金中。八、供排水及壓風管路的管理1、機電礦長是供排水及壓風管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機電設備管理機構(機電科)是管路管理的職能機構,要指派專人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管理。2、機電設備管理機構根據生產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管路的需求計劃報公司的生產技術處。計劃中要寫明管路的規格、數量和使用地點,經生產技術處審核后,交由經營處統一采購。3、貨到礦后,按規定驗收,辦理出入庫手續。4、管路的安裝和設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相關要求。5、巷道施工完工后,礦上及時安排管路的回收,回采工作面16、推進中,采煤隊組要及時將管路回撤和存放到礦上指定的存放地點,交由機電管理機構指定的專人清點驗收,雙方簽字認可。管路和附件的回收率不得低于:鋼管(或代用管子)100%,密封墊(圈)80%,螺絲80%,聯接扣件95%。6、各礦要制定管路的獎懲辦法,并報公司經營處備案。在檢查中或生產現場,公司人員每發現不及時回收造成丟失的,按丟失價值的80%從全礦當月工資中扣罰。罰款納入公司的獎勵基金中。7、回收管路的修理由各礦機電隊完成。回收的管路礦上要安排復用。無修理復用的管路,交由公司處理,各礦不得自行處理。九、鋼絲繩的管理1、機電礦長是鋼絲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機電設備管理機構(機電科)是鋼絲繩管理的職能機構17、,指派專人負責該項工作。2、機電設備管理機構根據生產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鋼絲繩的需求計劃報公司生產處,計劃中要寫明規格、型號、用途、數量。經生產技術處審核后,交由經營處統一采購。所采購的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并存檔備查。3、貨到礦后,按規定驗收,辦理出入庫手續。4、鋼絲繩的使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98第415條的有關規定。5、鋼絲繩必須執行交舊領新的有關規定,回收率不低于80%,回收的舊鋼絲繩交公司統一處理。6、公司每半年檢查落實各礦的回收交舊情況,回收量如達不到80%的,公司追究機電礦長的責任。十、輸送帶的管理1、機電礦長是輸送帶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機電設備管理機構18、(機電科)是輸送帶使用管理的職能機構,要指派專人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事宜。2、機電設備管理機構根據生產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輸送膠帶的需求計劃報公司生產處。計劃中要寫明輸送帶的規格、數量和使用地點,經生產技術處審核后,交由經營管理處統一采購。3、礦井井下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訂貨時必須審驗供貨方的生產許可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4、貨到礦后,負責該項工作的專業人員和庫房管理員共同對到礦的輸送帶進行驗收,數量、規格與送貨單據相符,并查驗產品出廠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方可辦理入庫。以上兩證由輸送帶的專業負責人員存檔備查。5、使用時,由使用單位辦理出庫手續,經機電設備管理機構和輸送帶專業人19、員審批后,庫房方可發放。6、輸送帶使用后,隨帶式輸送機一同交隊組管理,由機電設備管理機構的輸送帶專業人員負責清查、造表,表中標明使用地點、數量、規格。每月造表報機電礦長和機電設備管理機構負責人。7、更換下來的舊輸送帶要有存放到礦指定的地點,交由輸送帶專業人員驗收后待用。能復用的必須盡量重用于輸送量小的地點,不能使用的,由礦交公司經營管理處處理,礦不得自行處理。8、未經礦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割撕輸送帶挪做其他用途,否則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9、帶式輸送機在運行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維護,嚴禁發生輸送帶跑偏而造成嚴重磨損和金屬或堅硬物體劃傷撕裂等事故。凡發生以上事故時,機電礦長必須組織事故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并對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對該隊組負責人處以501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