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經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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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239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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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經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滅火器維修質量,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新疆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范圍內從事滅火器維修的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活動,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是指為確保滅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滅火而對滅火器進行的檢查、再充裝和必要的部件更換等技術服務。第三條 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維修機構”) 應當2、具備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規定的維修條件,并經維修能力檢驗合格后方可從事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執業人員(包括維修操作員和維修檢驗員,以下統稱“執業人員”)應當經自治區消防協會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滅火器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備資質的維修機構,對滅火器進行維修和報廢。第四條 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維修機構及其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五條 自治區消防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維修機構和執業人員開展自律管理。經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合格后,由自治區消防協會頒發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資質3、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實行年度審驗制度。第六條 手提(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手提(推車)式BC干粉滅火器、手提(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少于30萬元;(二)執業人員不少于4人,其中維修操作員、維修檢驗員均不少于2人;(三)具備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規定的維修用房、維修設備、檢驗設備、維修質量管理等條件,并通過維修能力檢驗。水基型滅火器、潔凈氣體滅火器等新型滅火器應當由原生產企業維修,不納入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范圍。第七條 申請單位應當向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提交下列材料:(一)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申請表;(二)企業法4、人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注冊資金驗資報告;(三)滅火器維修、檢驗設備照片及權屬證明;(四)滅火器檢驗設備計量(校準)證書;(五)執業人員名單、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經法定機構鑒定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交納資料。第八條 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第九條 對申請材料齊全的,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指派檢查人員依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的規定,進行滅火器維修條件現場檢查,并出具滅火器維修條件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不合格的,檢查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檢查發現的所有不符合5、項。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對不符合項進行整改,并遞交書面整改報告。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收到書面整改報告后,重新組織進行滅火器維修條件現場檢查,并重新出具滅火器維修條件現場檢查報告。滅火器維修條件現場檢查以兩次為限。滅火器維修條件經現場檢查合格的,由申請人準備待維修滅火器進行試維修,現場維修不少于20具滅火器(每個類別),經出廠檢驗合格后,由檢查人員在每個類別中隨機抽取7具進行現場封樣,填寫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抽樣單,送新疆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滅火器維修能力檢驗合格的,頒發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可以在全區范圍內從事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第十條 維修機構名稱、法定6、代表人、注冊地址、維修設備、檢驗設備、執業人員等事項發生變更的,維修機構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報送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備案。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范圍和維修機構實際維修場所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第十一條 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由自治區消防協會組織,申請人員應當熟悉滅火器結構原理、產品標準及相關操作規程,且身體健康,年齡在65周歲以下。對考試合格的,由自治區消防協會頒發執業資格證書。第十二條 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三年期滿后,應當重新申請維修能力檢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維修能力檢驗報告;(二)原資質證書;(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四)三年以來的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工作報告7、;(五)三年以來的滅火器藥劑、壓力指示器等主要原材料購買憑證。第十三條 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維修能力檢查,經維修能力檢驗合格的換發資質證書。第十四條 維修機構應當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依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對維修質量負責,并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第十五條 維修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開展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及時如實填寫維修記錄,按規定制作、張貼滅火器維修合格證。滅火器維修合格證應當通過滅火器維修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實行統一編號和二維碼防偽管8、理。第十六條 維修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流程控制,加強對本機構執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監督管理。維修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技術服務檔案,及時妥善保存滅火器維修記錄、原材料購買憑證等有關技術資料。第十七條 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每年對轄區內維修機構監督檢查不少于一次。第十八條 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涉及維修機構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應當及時進行核查、處理。第十九條 對未取得維修資質或超出資質范圍,擅自從事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予以9、處罰;對使用不合格滅火劑維修滅火器的,依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二十條 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將處罰情況及時報送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對于監督抽檢不合格或受到行政處罰的維修機構,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將視情進行通報、暫停或吊銷資質。第二十一條 維修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從事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第二十二條 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定期向社會公告維修機構資質的取得、變更、注銷和行政處罰等情況。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建立滅火器維修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日常技術服務活動的動態10、信息管理,建立技術服務及誠信記錄檔案,為社會提供信息查詢服務。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負責解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已取得滅火器維修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單位名單序號維修單位名稱維修單位地址維修種類維修能力檢驗報告編號資質證書編號及有效期聯系人聯系電話1烏魯木齊鐵路局消防器材廠烏市頭屯河區金城巷36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1號2012年6月14日至2015年6月13日蔡軍鳳2克拉瑪依市捷盛工貿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市南新路95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2號2012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29日楊學德3新疆交通廳西山消防器材廠烏市沙區環衛街366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3號2012年7月18日至2015年7月17日朱新禹4君通達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烏市倉房溝路119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4號2012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18日張魁5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第一分公司烏市西環北路2219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5號2012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18日馬剛6烏魯木齊寶安快捷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烏市新市區金華路76號干粉滅火器2012消檢M字第00006號2012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18日彭茂發附件2滅火器維修合格證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