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使投資協議全部條款及兩個模板.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162509
2024-09-10
16頁
233.52KB
1、2016天使投資協議(全部條款及兩個模板)總體說明:1、協議的簽訂重點在于了解并明確全部協議清單的權利內容、相互關系和違約后果,詳見全部投資條款清單; 2、針對不同業務屬性、團隊風格以及交易結構選擇適當的條款進入到投資協議當中,并在后期公司章程中予以體現。全部協議清單:天使投資協議(模板一)本增資合同書(下稱“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在 簽訂。 甲方(下稱“本輪投資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下稱“創始股東”)姓名:,身份證號碼: 姓名:,身份證號碼: 鑒于: 1、乙方(下稱“公司”或“目標公司”)是一家依我國法律成立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2、各方同2、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向公司增資,增資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增至人民幣整。 3、上述合同各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釋義及說明1.1 除非本合同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投資完成:指本輪投資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出資義務。 出資日期:本合同簽署后本輪投資方將全部增資價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至本合同指定帳戶的日期。 過渡期:指各方簽署本合同后,至完成本次增資之工商登記變更的時間段。 增資價款:指根據本合同本輪投資方認購公司增資所應向公司支付的價款。 公司估值:指各方共同確認的本次增資后公司的估3、值,各方確定增資后公司估值為整。 元,如無特別說明,本合同均指人民幣元。 1.2 本合同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閱讀,不應影響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第二條 投資前提2.1 各方確認,本輪投資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投資義務以下列條件為前提: 2.1.1 乙方承諾,已經向本輪提供的有關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等是真實、完整的; 2.1.2 丙方在過渡期內,非經本輪投資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股權進行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質押、轉讓、贈與、放棄以及任何在該項出資上設置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行為; 2.1.3 過渡期內,作為連續經營的實體,公司須審慎、合理、建設性經營,且乙方的經營、財務或4、法律狀況沒有發生重大的不利變化,如:不存在任何重大違法、違規的行為;未有重要管理層人事變動;未有重大訴訟;未有監管政策變化導致重大經營障礙;乙方沒有處置其主要資產或在其上設置擔保,除非是日常業務經營中的處置或負債并已向本輪投資方書面披露。 2.1.4 過渡期內,乙方未實施、也不實施利潤分配。 2.1.5 如果本次增資需要取得政府部門的批準和/或第三方的同意,乙方應取得本次增資所需的全部批準和/或同意。 2.1.6 在增資完成日前(包括增資完成日),丙方已經以書面形式向本輪投資方充分、完整地披露了乙方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等;乙方承諾向本輪投資方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真實5、完整地反映了乙方在該期間的資產、負債和盈利狀況,不存在任何虛假。 2.2 若本合同第2.1條的任何條件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實現,則本輪投資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后本輪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蛘?,若本合同第2.1條的任何條件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未實現,本輪投資方在投資完成后若干時間后才知曉并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亦可以向有過錯一方追溯,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本輪投資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不影響本輪投資方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第三條 投資方案3.1 各方同意:甲方投資人民幣萬元整,其中,人民幣萬元整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占增資完成后乙方的注冊資本比例為%;其余溢價部分(人民幣萬元整)全部6、計入乙方之資本公積金。本次投資完成后,目標公司的股本結構為: 創始股東,認繳注冊資本萬元,持股比例為%。 創始股東,認繳注冊資本萬元,持股比例為%。 投資人創始股東,認繳注冊資本萬元,持股比例為%。 3.2 本輪投資方履行全部出資義務后成為公司股東,享有相應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3.3 增資款應僅用于公司日常經營。除非得到本輪投資方的另行書面批準,該增資款不得用于購買證券、經營范圍以外的對外非實業投資、償還銀行貸款或其他非經營性債務。 第四條 出資及相關手續的辦理4.1 各方同意,本合同經各方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對乙方出資,全部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下列賬戶:7、 戶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4.2 各方同意,乙方收到甲方全部增資價款后【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變更,將本輪投資方作為公司股東進行工商登記等。本輪投資方應配合上述手續的辦理,如因工商管理部門原因引起的手續延遲可延期辦理。 4.3 各方都應履行自己義務,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協助辦理審批、登記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第五條 公司治理5.1 分紅 各方同意,在每會計年度審計盈利且已經按照公司法規定的比例留存公司法定公積金的前提下,公司該年度是否分紅、如何分紅等事項由董事會決議確定,如果董事會決議分紅,各方在8、此同意并承諾,將采取一切措施與行動確保董事會分紅安排的實現,包括通過有關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等。 5.2 股東會 5.2.1 一般規定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所有關于公司股東會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5.2.2 股東會決議 公司股東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股東會做出普通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股東會做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特別決議事項對表決股份數量另有規定的除外。 5.2.3 創業期的禁止事項 為保證公9、司良性發展,維護公司和各股東權益,各方確定公司在本次投資完成之日起三年內,非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為任何與公司業務發展無關的第三方業務提供擔保、抵押; (2)單筆擔保額度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抵押; (3)為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抵押。 5.3 董事會 5.3.1 一般規定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所有關于公司董事會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5.3.2 董事會的組成 本合同項下甲方出資義務完成后,公司的董事會的組成人數調整為三人,其中,甲方委派一人、丙方委派兩人。各股東有權撤換其委派的董事,股東委派或撤換董事的通知應自送達公10、司后生效。上述董事因履行相關職責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和支出應由公司憑發票實報實銷。 5.3.3 表決 在任何董事會會議上,每名董事均有一票表決權。任何董事可經書面通知公司而授權一名代表代其出席任何董事會會議并在會上表決。除了本條下述第5.3.4款及相關法律規定以外,任何董事會決議應在正式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經公司全體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 5.3.4 董事會特別決議事項 任何影響或涉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下列行為和交易(無論是否通過修改公司章程還是其他方式,無論是單一交易還是多筆相關交易),必須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需包含本輪投資方委派的董事)同意方為有效并可進行: (1)重大的經營事項:制定或改變公司11、投資計劃;改變公司主營業務或公司名稱;營業計劃之外處置公司重要業務、資產或其控制權;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對外投資;選擇IPO承銷商和上市交易所;IPO的估值、條款和條件。 (2)重大財務事項:對財務制度或會計政策作出變更;聘請或變更審計師;超過100萬人民幣的借貸行為;單項超過50萬人民幣的的重大財務開支;宣布或支付股息、分配利潤。 (3)重大的人事事項:增加或者減少董事會、監事會或任何董事會委員會中的人數;將公司中薪酬待遇最高的5個人的薪酬水平在12個月內提高50%以上;批準、修改和執行員工期權計劃。 (4)其他:證券、期貨或金融衍生產品投資。 第六條 投資方的投資者權益6.1 知情權 公司12、及丙方同意,本輪投資方或其書面委派的人員有權在自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給予3個工作日的提前通知的前提下,隨時檢查公司的資產、驗核報表、復印財務賬簿、財務憑證等相關文件、與政府、其他股東、核心員工、審計師溝通公司事務。同時,公司應應本輪投資方的申請,向本輪投資方提供如下信息: (1)每月結束后的30天內向本輪投資方提供未經審計的月度財務報表; (2)每季度結束后45天內向本輪投資方提供未經審計的季度財務報表; (3)在上一年結束后的60天內向本輪投資方提供未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4)每一財政年度開始之前30天內向本輪投資方提供新一年的財務預算。 6.2 優先認購權 本合同簽訂后,公司引入任何新一13、輪投資、公司現有股東轉讓股權時,同等條件下,本合同項下甲方、丙方享有優先認購權,認購價格不得高于該輪融資或股權轉讓中其他投資人的認購價格。若甲方、丙方同時要求行使優先認購權,則按各方的持股比例分配認購份額。 6.3 優先受讓權及轉讓限制 6.3.1 若丙方(以下稱“擬轉讓股東”)欲向任何人(以下稱“預期買方”)轉讓所持公司股權(以下稱“擬轉讓股權”),擬轉讓股東應當向公司及公司其他所有股東發出書面通知(以下稱“擬轉股通知”),表明其轉讓意圖及轉讓價格和條件,除擬轉讓股東之外的所有公司股東有權在收到擬轉股通知后30日(以下稱“優先受讓權行使期限”)書面回復公司及擬轉讓股東要求按同樣的受讓條件購買14、全部或部分擬轉讓股權;甲方在收到擬轉股通知后30日內沒有答復的,視為甲方放棄優先受讓擬轉讓股權的權利。如甲方在優先受讓權行使期限內書面回復要求購買,經股東會同意后,甲方擁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第三方的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股權的權利。 6.3.2 如甲方欲退出轉讓股權的,則其不得將股權轉讓給提供互聯網法律服務的企業或該企業的投資人、股東。 6.4 共同出售權 如本輪投資方決定放棄行使本合同第6.3條規定的優先受讓權,本輪投資方有權在優先受讓權行使期限內書面回復公司及擬轉讓股東要求按同樣的出售條件向預期買方出售公司股權,出售的股權比例根據擬轉讓股東及本輪投資方當時的持股比例確定本輪投資15、方選擇按相同條款和條件與擬轉讓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權給同一受讓方的,擬轉讓股東應保證收購方優先購買本輪投資方的股份。 丙方承諾:擬轉讓股東應當促使預期買方同意上述捆綁出售,如果預期買方不同意上述捆綁出售,則擬轉讓股東不得單獨向預期買方轉讓擬出售股份,除非獲得本輪投資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6.5 清算優先權 若公司進行清算、解散、破產清算、合并、被收購、出售控股股權、出售全部資產時,公司的資產應按照下列方式進行分配: (1)甲方優先獲得其對公司的本輪實際投資本金的120%; (2)按照上述分配后的剩余財產,應按照各股東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6.6 反稀釋權 日后,如公司進行下一輪融資,則融資估16、值不得低于本協議之估值,如低于該估值的,則本輪投資方對公司投資的價格將按較低價格進行相應調整。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本輪投資方,或由丙方向本輪投資方無償轉讓持有公司相應的股權,以使得本輪投資方實際獲得按照較低價格計算的相應股權數。本條款不適用于公司根據董事會制定并經股東會通過的員工激勵計劃向公司員工發行新股的情況。 6.7 優先權的效力 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上述本輪投資方的特別權利,在公司向監管部門遞交合格IPO或新三板掛牌的申請時自動失效;但在公司撤回合格IPO申請或新三板掛牌申請,或者IPO申請或新三板掛牌申請不成功時自動恢復。第七條 同業競爭及創建人限制7.1 丙方承諾,在乙方上市、新三板17、掛牌或被整體并購前,均不以任何方式從事與乙方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7.2 若違反同業競爭限制承諾,本輪投資方可向丙方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罰沒競業違約所得及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致使公司或本輪投資方的利益受到損害的,丙方應就公司或本輪投資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3 丙方承諾對公司最低服務期限為本投資協議正式生效后四年。若丙方在四年內主動離職,丙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將受限于四年縮減計劃(即按每月2.083%的比例縮減其所持公司股權,丙方四年內離職其持有的可轉讓的股權額度公式詳見下文),丙方持有的受限股權將按照公司其他股東持股比例無償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但是若公司IPO、新三板掛牌或被收購,則四18、年縮減計劃自動終止。 如丙方四年內離職,其持有的可轉讓的股權額度計算公式: S=N*M*2.083% S指丙方持有的可轉讓的股權額度;N指丙方離職前其持有的公司股權;M指自本投資協議生效起至丙方離職期間的月份數。 7.4 乙方上市前,非經本輪投資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將其在公司(包括公司下屬子公司)的股權質押給第三方;但丙方的股權質押若為公司(包括公司下屬子公司)業務發展之必要行為,本輪投資方不得無故阻礙。 7.5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后,如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新的投資者)享有的股東權利優先于本合同本輪投資方和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合同本輪投資方和可根據持股比例享有該等權利。第八條 激勵股權創始19、股東承諾,在其持有的經工商登記的股權中,另行提取增資后公司股權總額%作為公司激勵股權。公司若要向員工發放激勵股權, 必須由公司相關機構制定、批準股權激勵制度。第九條 合同各方的保證和承諾合同各方分別而非連帶地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9.1 其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成立地司法管轄區法律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法人、有限合伙企業。 9.2 其擁有由其股東會決議證明的簽訂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全部權利與授權,并依據中國法律具有簽訂本合同所有的資格條件和/或行為能力。 9.3 其保證其就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是真實、有效的。 9.4 其在本合同上簽字的代表,根據有效的委托書或有效的法定20、代表人或公證書,已經充分授權其簽訂本合同。 9.5 其已就與本次合作和交易有關的,并為各方所了解和掌握所有信息和資料,向信息相關方進行了充分、詳盡、及時的披露,沒有重大遺漏、誤導和虛構。 9.6 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保證及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均為真實、正確的,并在本合同生效時及生效后仍為真實、正確的。 9.7 其保證將完全、適當地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第十條 違約及其責任10.1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生效,各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約定義務,則構成違約。 10.2 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而21、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0.3 支付違約金并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權利。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11.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應經合同各方另行協商,并就修改、變更事項共同簽署書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11.2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解除: (1)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并在30天內不予更正的,或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本輪投資方不再持有公司股權,則本合同解除。 11.3 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通知在到達其他各方時生效。 11.4 本合同被解除后,不22、影響一方當事人要求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權利。 11.5 非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權利義務。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12.1 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適用中國法律,并依據中國法律解釋。 12.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本合同簽訂時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三條 附則13.1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文件,該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正本23、一式肆份,各方各執壹份,剩余壹份留于乙方以備用于工商變更,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頁無正文,為本增資合同書的簽署頁) 甲方: (蓋章) 有權代表簽字:_ 乙方: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 丙方: 簽署日期:2016年 月 日天使投資協議(模板二)投資項目:有限公司 投資方: 合作期限:由年月日到年月日 項目地址: 一、合作條款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充分協商,決定由發起,由*作為本項目的天使投資人,聯合投資以下創業項目,特訂立本投資合作協議。 1、投資計劃 創業型企業:有限公司,是以為主營業務,預計初期(頭個月)投資額約為萬元。 2、股權投資及股東分工 本項目目24、前由位股東組成,年前的投資預算為萬元。 一、由x作為天使投資人,出資萬元占該項%股份。出任企業戰略及投融資顧問,主要負責項目的整體戰略規劃和對外融資。其只參與運營過程監管,不直接參與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協議期內,其將授權委托代為行使本項目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出任監事職務,負責企業的運營、財務、采購和行政等方面監管事務,不直接參與項目的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 二、由出資萬元占該項目%股份。出任執行總監(CEO)兼企業法人代表,全盤負責項目的統籌運營和行政管理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三、由出資萬元占該項目%股份。出任運營總監(COO),主要負責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25、事投票席位。 四、由出資萬元占該項目%股份。出任技術總監(CTO),主要負責等事務,無薪酬。享有一個董事投票席位。 3、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 利潤分配 利潤-納稅-提留基金(發展基金30%+員工與管理層獎金5%)=紅利(按股份比例分配)。 風險承擔 各股東對企業債務的承擔,是以其當期在本企業擁有的股份比例為限。 二、特別約定條款 1、保護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且須獲得天使投資方的贊同票方能通過: (1)導致公司債務超過萬元的事由; 超過萬元的一次性資本支出; (2)公司購并、重組、控股權變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資產; (3)公司管理層任免、工資福利的實施計劃; (4)新的員工股票期權計26、劃; (5)公司購入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資產或進入非主營業務經營領域;進入任何投機性、套利性業務領域; (6)公司給第三方的任何技術或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 (7)公司給管理者或員工的任何借款;任何與公司發起人或員工有關的關聯方交易; (8)位創始人股東必須承諾全職擔任上述職務最少年。如屬其個人原因在年任職期間退出有關職務的,除屬股東會決議的正常職務調動或不可抗力事項,否則,其應向公司無償移交其持有股份的50%,并支付其退出時該職務所需的工資福利,作為聘請新的職務替代者,直至支付至余下的任職期。退出職務的股東,可保留董事席位,但要取消董事投票權。 (9)如項目在三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在處分公司27、清算后的剩余資產時,天使投資方占70%,在六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天使投資方占50%。 2、增資擴股條款 1、為保證公司股權安全及長遠發展,在增資擴股時需引入戰略性股東。公司將來在引入股東增資擴股時,由股東各預留一個推薦新股東席位。新股東的加入必須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戰略投資性股東的定位,且必須得到天使投資人同意。 2、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各股東應先按其當期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減持,以迎合新的戰略性股東加入。日后,任何股東若有出讓股權行為,在同等價格下必須優先出讓給現有公司股東,由現股東先按股份比例自愿認購。 3、為保護公司利益和原股東權利,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任何股東都有權就引28、入新股東而要求召開股東會,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未獲得超過五分之四董事席位投票同意的視為無效,具體安排由股東會議決議。 4、共售權:本輪次投資完成后,公司原股東欲出讓股權給第三方時,投資方可以同等條件將所持股權出售給第三方,第三方購買方拒絕購買投資者持有的被投資方股權的,出售方亦不得出售其股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股東的權益,確保股東擁有按股份比例增資和獲得股權收益的權利。 3、股東股權保障條款(防稀釋條款) 1、項目在將來增資擴股過程中,原始股東的股權將不可避免會因應新股東的加入或多輪股權融資而被稀釋。為提前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情況,現股東一致同意:如日后出現以上情29、形,股東會確保天使投資方在本項目的最低持股為15%,為15%,為15%,為15%。此為原始股東的最低股權額度保證,期間股東可以因應其個人的意愿,將股份減持低于上述規定的百分比。 2、為保證原始股東的最大利益及公司控制權的安全,各原始股東出讓的股權,必須優先由其它原始股東按其同期持有的股權比例購買。如在公示期仍無原始股東購買,才可向外界出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3、任何一方股東,在公司年度計劃中需要增資擴張時,需盡力募集股權比例規定該期股東應投入的資金。如有股東在當年財務結算年度未能足額出資的,該年度股份比例則自動遞減到其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其它感興趣的股東可優先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出資填充,獲得當年的30、股權分紅收益。 4、上年度未完成增資額的股東,在第二個財務結算年開始,可重新注入上年尚欠部分的增資款,而其該年度的股份比例將重新修正至實際出資額,獲得與當期實際股權的分紅收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原始股東的權益。 4、股權激勵 管理層分紅 為體現全職股東及高管所擔當職務對公司作出的貢獻,股東一致同意:在每年的稅后凈利潤中,向CEO額外配發3%,向COO、CTO分別額外配發1.5%的分紅作為職務獎勵。有關職務獎勵直至其出現職務調動、自愿離職、合作期滿或公司出現自發的清算結業行為為止。 期權池 公司將來如果出現股權融資行為的,為激勵管理層提升企業效益和管治能力,幫助員31、工從職業規劃過渡到事業規劃,確保優秀的人才不會流失,各股東一致同意:為非股東的項目執行團隊管理層,預留當期企業股權總額的5%,作為期權池讓他們優先認購。 5、其他約定1、_2、_ 3、_ 4、_ 三、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權利 1、作為股東,各方可隨時查閱和監管來自采購和運營方面的財務數據。為保證企業內部運營管理的高效和廉潔,每月企業的會計帳目,貨款結算和單筆超過100元的開支報銷項目,必須提交給各方股東共同簽署批準后方能入帳。 2、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各股東均具有對企業內部的重大決策方面的表決權利,有參與制定和行使股東會股東決策的權利。 股東義務 1、各股東應盡心盡力,克己奉公,勤勉負32、責,為企業創造最大效益。 2、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一切以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為重。 3、各股東一旦簽定本協定書,就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協定書所列條款,行使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出資及其它法定義務。 四、違約責任 1、競業禁止條款:為免與公司的核心利益產生沖突,在合作期內,所有股東無論在職或離職期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有關的行業,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違約方應即時清退出股東會,并將其當期所有股權的50%無償出讓給公司作為違約金。 2、任何一方股東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每逾期10日為一個階梯,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其應出資額的2%作為違約金,直到出資完畢為止。 3、由于股東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33、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總額2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4、初創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股東臨時增加投資以應付開銷,各方股東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增資。各股東應克盡本份,努力在出資期限內完成出資任務,不得拖欠,否則按以上規定按違約處理。 五、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為公司章程的有效組成部分,如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書內容為準。本協定書內容如要修改,需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適用條款實施。 2、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本協議書的補充文本,如以上條款有與公司法抵觸的情況,以公司法有關條款為準。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再行友好協商一致,以補充條款方式載明。 4、各股東在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擇向簽約地法律機構提出仲裁和訴訟。 5、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各股東各執一份,企業存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定即時生效。(此頁無正文,為本增資合同書的簽署頁) 甲方: (蓋章) 有權代表簽字:_ 乙方: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 丙方: 簽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16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