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澆鋼筋混凝土水池與管渠模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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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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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 現澆鋼筋混凝土水池與管渠模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 模板宜采用標準化、系列化的組合模板,并由加工廠集中加工制作。2. 使用QM和SZ鋼支架做模板支架時,應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地基應驗算,必要時應加固;桿件、頂托、底托的規格應匹配;頂托和底托的螺旋絲杠插入立柱的長度不得小于絲杠全長的23;連接螺栓必須齊全,并緊固。3. 連接螺栓、模板拉桿的間距、直徑、根數應通過計算確定。采用附著式振動器振搗混凝土時,模板的連接螺栓應采取防螺母松動的措施。4. 設計文件規定在池壁頂部安設欄桿時,應在池壁腳手架拆除前完成欄桿安裝,并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5. 模板及其支2、架支設完成后,必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6. 模板及其支承體系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材料供應商、現場環境等條件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能承受澆筑混凝土的自重、側壓力、施工過程中的附加荷載和風荷載等。7. 使用磚砌體做側模時,施工前應根據槽深、土質、現場環境狀況等對側模進行驗算,其強度、穩定性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砌體水泥砂漿未達到設計規定強度時,嚴禁側模受外力,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槽內。8. 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應按施工設計制作,嚴禁擅自改動。9. 模板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1) 木模板加工場內嚴禁煙火,易燃物必須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下班前應及時清運出場。3、(2) 機械運行中嚴禁跨越機械轉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待機械停穩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協調一致。(3) 加工機械設備應完好,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機械部件應連接牢固,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加工作業前應檢查、試運轉,確認正常。(4) 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和作業平臺上的木屑、刨花和雜物。(5) 模板、支撐和材料碼放應平穩;碼放高度不得大于2m。圓木垛高度不得大于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不得大于4m,垛距不得小于1m;鋼材垛高應由地基承載力驗算確定;且不宜大于1.2m。(6) 作業后,必4、須切斷電源,鎖固閘箱,并擦拭、滑潤機械、清除木屑、刨花。(7) 模板加工場應符合下列要求:1) 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2) 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3) 操作臺應堅固,安裝穩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4) 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棚應具防雨(雪)、防風功能。5) 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志。6) 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絲等易燃品。7) 加工場搭設完成,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8) 加工場應單獨設置,不得與材料庫、生活區、辦公區混合設置,場區周圍應設圍擋。9) 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料場與廢料5、場,并形成運輸、消防通道。10) 加工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10. 模板及其支承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中嚴禁攀登拉桿、支撐。(2) 已安裝的模板,下班前必須固定。(3) 安裝水平模板遇有預留孔洞應臨時封閉。(4) 直壁整體模板應用斜撐固定,斜撐兩端必須支牢。(5) 柱墻模板立穩后應及時用拉桿或撐桿固定或臨時固定。(6) 模板排架的拉桿或撐桿,不得支靠在腳手架和不穩定的物體上。(7) 模板及其支承系統安裝,必須按施工設計實施,嚴禁任意改動。(8) 支設圓形和倒拱形的內模,應采取抗混凝土內壓頂升力的措施。(9) 施工前應根據模板6、支架的狀況和現場環境條件確定安裝方法,選擇適宜的安裝機具。(10) 支搭較大模板,應有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嚴禁施工人員站在模板上隨大模板同時起吊。(11) 在基坑、溝槽內支模應檢查土壁邊坡穩定情況,發現有坍塌征兆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后方能作業。(12) 模板支架的地基應平整、堅實、排水良好,立柱應垂直,立柱與地基間應加墊木,拉桿和剪刀撐等桿件的節點應連接牢固。(13) 基坑、溝槽邊不得堆放模板和木料、鋼材等,模板、散料和工具不得在高處浮擱;腳手架上不得集中堆放模板,鋼模堆放不宜超過3層。(14) 向基坑、溝槽內運輸模板及其配件時,應與坑、槽內人員相互呼應;吊運時,下方不得有7、人;下到基坑、溝槽內的模板、材料應平放穩固,不得靠立在土壁上。(15) 管渠側墻和池壁與其頂板混凝土連續澆筑時,側墻和池壁內模的立柱不得同時作為頂板模板的立柱。頂板支撐的斜桿或橫向連桿不得與側墻、池壁模板的桿件相連。(16) 采用分層模板或安裝澆筑混凝土的窗口模板時,層高或窗口豎向間距不得大于1.5m,并應采取防止雜物墜入模板倉內的措施。(17) 圓錐形水池斜壁模板及其排架應符合下列要求:1) 支承外模的排架必須按施工設計的位置與高程架設,排架的撐桿與拉桿必須固定牢靠,梯形排架的底腳與地基間應用木質墊板找平。2) 內外模板、排架、螺栓拉桿及其支撐結構應根據池壁混凝土結構尺寸與澆筑速度進行強度、8、剛度、穩定性的驗算確定。3) 斜壁內模應進行抗混凝土內壓頂升力的驗算;采用鋼梁插模時,斜壁內模的工字鋼梁的上下端應固定;梁間插放的模板,兩端應用木楔卡牢;采用整體鋼模時,應采用撐桿將整體鋼模撐牢并預留混凝土澆筑窗口。(18) 圓形水池直壁模板應符合下列要求:1) 直壁內外模板宜采用鋼制模板。2) 內外模板間應用對拉螺栓鎖緊。3) 鋼制骨架、卡具應根據澆筑混凝土的側壓力通過計算確定。4) 內外模板的外側應采用環形鋼制骨架支承,骨架與模板間應采用特制卡具連接牢固,并用環形箍和內撐固定卡牢。11. 模板及其支承體系的材料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木質的橫梁、立木不得使用拼接材料。9、(2) 脆性木材和過分潮濕易引起變形的木材不得使用。(3) 標準模板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非標準模板應進行荷載試驗,確認符合模板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12. 采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做模板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1) 支架立桿應豎直設置,2m高的垂直允許偏差不得大于15mm。(2) 采用單根立桿做支架時,立桿應設在梁模板中心線處,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mm。(3) 設在支架立桿根部的可調底座,當其伸出長度超過30cm時,應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4) 施工前應對模板支架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地基應驗算,承載力不足時,應加固。(5) 滿堂紅模板支架四邊與中間,每隔10、四排立桿應設置一道縱向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設置;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兩端與中間每隔四排立桿從頂層開始向下每隔兩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剪刀撐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2)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cm。3)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跨不得大于15m。4) 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應符合表2-5的要求;每道剪刀撐寬度不得小于4跨,且不得小于6m,斜桿與11、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5)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搭接時,其長度不得小于1m,并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得小于10cm。13. 管渠墻體水平拉模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 拉模運行中,嚴禁人員和車輛從中穿過。(2) 軌枕基應堅實,枕木符合施工設計要求。(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4) 導軌安裝與拆除應由專人指揮,作業人員應相互配合,動作一致。(5) 導軌、拉模等使用期間,應設置專人維護;拉模移動前,應對所通過導軌進行檢查,確認合格。(6) 拉模安裝前,應學習生產企業的設備使用說明書,掌握設備性能和安裝工藝并按照12、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7) 導軌連接應牢固,材質、軌距和高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規定,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8) 拉模設備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運行,確認正常并形成文件。14. 采用門式鋼管腳手架做模板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1) 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有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接。(2) 可調底座調節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cm;當超過20cm時,一榀門架承載力的設計值應進行修正:伸出長度為30cm時,修正系數為0.90;伸出長度超過30cm時,修正13、系數為0.80。(3) 構造設計上,宜以立桿直接傳遞荷載。當荷載作用于門架橫桿上時,門架的承載能力應乘以折減系數:當荷載對稱作用于立桿與加強桿范圍內時,應取0.9;當荷載對稱作用在加強桿頂部時,應取0.70;當荷載集中作用于橫桿中間時,應取0.30。(4) 施工前應對模板支架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地基應驗算,承載力不足時應加固。(5) 門架用于頂板模板支架時,門架間距與跨距應由計算確定,在支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和中間每5列、5排應通長連續設置水平加固桿;支架高度大于10m時,在支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其寬度不得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的傾14、角宜為4560。(6) 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應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平行于梁軸線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橫小楞連接牢固(圖a);垂直于梁軸線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圖b)。15. 模板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1) 運輸前應根據模板、支架的質量和形狀選擇適宜的運輸車輛和吊裝機械。(2) 使用載重汽車運輸模板,應打摞穩固,支架應捆綁、牢靠,嚴禁人員攀爬或坐臥在模板、支架上,嚴禁超寬、超高。(3) 在坡道上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時前方不得有人;使用手推車運輸模板等,裝車應均衡,捆綁應牢固,卸車應均衡、有序,嚴禁撒把卸車。(4) 運輸道路應堅實、平整、無障礙物;穿越橋涵、架空15、線的凈空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沿線橋涵、地下管線等構筑物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遇電力架空線路時,其凈高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16. 構筑物的變形縫、預留后澆帶應與模板同步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要求:(1) 變形縫和預留后澆帶的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2) 變形縫、預留后澆帶應按設計或施工設計規定的位置設置,未經設計同意不得隨意改變。(3) 變形縫設有止水帶時,止水帶的固定應進行專項施工設計;固定止水帶的側模應支撐牢固。(4) 止水帶接縫粘結和安設應選派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操作; 配制粘結料和粘結接縫現場應通風良好,現場易燃物品應清除干凈;作業時嚴禁煙火; 熱風焊接使用的空氣壓縮機16、壓力不宜大于0.5MPa,壓縮空氣必須經濾清器過濾,儲氣罐穩壓后方可將熱風送至焊槍使用。17. 嚴禁在組合鋼模板上架設和使用36V以上的電力纜線和電動工具;在支承系統安裝未完成前安裝大模板,必須采取臨時支撐措施保持穩定;大模板安裝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的吊點位置起吊。垂直吊運應采取兩個以上的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四個吊點。18. 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拆除應符合下列要求:(1) 大模板放置時,模板下面不得壓電力纜線和氣焊纜線。(2) 平板與墻體上危及人員安全的預留孔洞,應在模板拆除后封閉、蓋嚴。(3) 拆除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4) 復雜結構和高處作17、業應有專人指揮,并按拆除方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5) 拆除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應標示出作業區,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必要時應設專人看守。(6) 拆除模板及其支承系統,應進行混凝土試塊強度檢驗,確認混凝土已達到拆模強度時,方可拆除。(7) 不得使用氧氣割炬切割、燒烤模板拉桿,已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應及時運走,妥善堆放。拆下帶釘木料,應隨時將釘子拔掉。(8) 拆除大模板應采用起重機進行,吊點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規定,垂直吊運應采用兩個以上吊點,水平吊運應采用四個吊點。(9) 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在作業平臺上操作;連接件、工具和扳手等應放在工具袋內,不得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嚴禁拋擲。(10) 上下傳接模板及其桿件應精神集中、相互照應,模板應隨拆除隨傳運,不得堆放在腳手板上。中途停歇,必須將活動部件固定牢靠。(11) 拼裝的大模板拆除時,應先掛牢吊索,待支撐和相鄰模板連接件被拆除,確認模板離開結構表面后方可起吊;拆除模板未安放穩定前,不得摘鉤;拆除過程中,必須隨時采取臨時支撐措施,確保未拆除模板的穩定性;預制拼裝的大模板應整體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