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培訓課件(25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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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264997
2024-11-28
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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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知識培訓 一、JGJ202-2010規范強制性條款1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結構構造的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結構構造的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1 1)架體高度不得大于)架體高度不得大于5 5倍樓層高;倍樓層高;(2 2)架體寬度不得大于)架體寬度不得大于1.2m1.2m;(3 3)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得大于)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7m,折線或曲線布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5.4m;(4 4)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2、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1/2;(5 5)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面積不得大于)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面積不得大于110m110m2 2。2 2、附著支承結構應包括附墻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桿,起構造、附著支承結構應包括附墻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桿,起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應符合下列規定:(1 1)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2 2)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3 3)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3、導向的結構裝置;置;(4 4)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兩個或應采用彈簧墊圈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母不得少于兩個或應采用彈簧墊圈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3 3扣,并不得小于扣,并不得小于10mm,10mm,墊板尺寸不得小墊板尺寸不得小于于100mm*100mm*10mm100mm*100mm*10mm。3 3、物料平臺不得與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物料平臺不得與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4 4、架體結構4、應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強構造措施:、架體結構應在以下部位采取可靠的加強構造措施:(1 1)與附墻支座的連接處;)與附墻支座的連接處;(2 2)架體上提升機構的設置處;)架體上提升機構的設置處;(3 3)架體上防墜、防傾裝置的設置;)架體上防墜、防傾裝置的設置;(4 4)架體吊拉點設置處;)架體吊拉點設置處;(5 5)架體平面的轉角處;)架體平面的轉角處;(6 6)架體因碰到塔吊、施工升降機、卸料平臺等設施而需要)架體因碰到塔吊、施工升降機、卸料平臺等設施而需要斷開或開洞處;斷開或開洞處;(7 7)其它有加強要求的部位。)其它有加強要求的部位。5 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裝置、防墜落和5、同步升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裝置、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控制的安全裝置。6 6、防墜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防墜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 1)防墜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防墜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小于一個防墜裝置,防墜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一升降點不得小于一個防墜裝置,防墜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都必須起作用;(2 2)防墜裝置必須采用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防墜裝置必須采用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要重組的手動裝置;降都需要重組的手動裝置;(3 3)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6、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運轉自如;(4)(4)防墜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還應符合制動距防墜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外,還應符合制動距離要求。離要求。(4 4)防墜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防墜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5 5)鋼吊桿式防墜裝置,剛吊桿規格應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鋼吊桿式防墜裝置,剛吊桿規格應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于25mm.25mm.二、現場圖片講解豎向主框架無齒條(左)手拉螺栓的螺母少于兩個,且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少于3扣或小于10mm電動葫蘆吊扣保險無彈簧或吊鉤無保險防墜裝置頂桿未卡入齒槽(左)防傾裝置與導軌間距過大附墻裝置螺栓未擰緊導軌僅有兩道附墻裝置底部封閉嚴實電纜線未穿管保護(左)同步提升控制箱無防雨措施主框架未到頂豎向主框架連接處缺少螺栓卸料平臺端部對接,要求使用整節工字鋼架體在斷口處未連成一個整體無齒導軌作業層防護提升裝置防雨措施塔吊處架體未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