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施工合同保修維修條款.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66271
2024-12-16
6頁
43.50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150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總承包分包專項施工模板大全
1、常州龍湖酈城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 施工合同保修維修條款附件十施工合同保修維修條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1. 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負責的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的質量保修責任。2. 質量保修期2.1. 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約定為:2.1.1.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墻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滲漏、管道防滲漏為伍年;2.1.3. 裝修工程為貳年;2.1.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2、設備安裝工程為貳年; 2.1.5. 暖通系統為貳個采暖期;2.1.6. 電梯為叁年。2.1.7. 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貳年;2.1.8. 外保溫保修期五年;2.2.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以雙方合約、國家法規、地方規章、行業規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戶方的條款為準。均未約定的,按貳年計算; 2.3. 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日期以合同約定日期為準。對于工程質量出現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內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質量問題,承包人承擔責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2.4. 返修項目返修部位的質量保修期從該保修部位驗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質量保修期重新計算,該部份質保金的退還時間順延到重新計算的質量保修期到期后。3、3. 維修時限3.1. 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內(維修期前6個月必須在6小時內)向發包人報到,與發包人共同到現場查看,并于現場查看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復雜(重大)的維修項目經發包人同意可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方案。3.2. 維修項目應在約定的合理時間內處理完成,處理時間不得超過與發包人的約定時間,承包人責任內的商品房保修范圍與保修期限,除了滿足上述約定外,還應當滿足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商品房保修時限的相關要求。3.3. 維修時間如有特殊原因確無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體原因,發包人簽字認可后方可延期。4. 機構及職責4.1. 發包人相關機構4、及職責發包人負責組織協調保修期內的相關工作,建立對承包人維修小組工作的全面監控,督促及考評工作。4.2. 承包人保修機構及職責4.2.1. 由負責施工的項目經理總負責,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天內成立專業的維修小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書面的維修小組負責人授權書,書面提供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暢通,并報發包人認可。4.2.2. 維修小組應配備足夠的各專業維修人員并常備相應的材料工具,服從發包人的管理,并遵守發包人的各項規定。4.2.3. 凡保修項目施工涉及住戶家具需搬動,承包人應報告發包人向住戶協調后,承包人才能搬動,承包人應作好相應的保護措施。維修施工完,應恢復其原樣。4.2.4. 承包人提供的維修5、施工方案需經發包人認可后方可施工,但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施工中進行現場保護并做好標識,施工期間及完工后及時清運施工垃圾,并經發包人驗收檢查,方能撤場。4.2.5. 承包人保修期維修施工使用的水、電、氣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計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機具進行費用估算,在維修工程完工并經發包人簽認后向發包人繳納,否則將從承包人的質保金中加倍扣除。5. 維修通知方式5.1.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有效的聯絡方式(包括固定辦公場所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詳細聯系地址等),發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維修事項:5.1.1. 電話(以發包人電話記錄為準);5.1.2. 傳真(以發包人傳真記錄);56、.1.3. 電子郵件(以發包人電子郵件發送記錄為準);5.1.4. 書面信件5.2. 以上聯絡方式可同時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項均為有效。5.3. 若承包人改變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或保修小組主要人員更換或撤出時,需及時書面通知發包人,承包人承擔未能讓發包人及時知曉其有效聯絡方式而造成的各類損失。6. 保修責任6.1. 保修責任鑒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攝像、取樣、記錄(如發包人委托的施工單位或住戶簽字資料等),任選一種均視為有效。責任鑒定由承包人、發包人方共同進行,承包人不到場核實,發包人進行的鑒定結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損失方,則承包人、發包人及第三方損失方共同進行責任鑒定,承包人不到場核實,發包人及7、第三方損失方共同進行的鑒定結果同樣有效。6.2. 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組織驗收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驗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發包人認質認價材料,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6.3. 由發包人專業分包單位施工的項目,承包人應認真履行總包責任,督促檢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統一向發包人驗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擔總保修責任。6.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財產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并全額賠償。6.5.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業主提出索賠時,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業主進行談判(包括維修、賠償),承包人認可發包人談判結果,并履行談判所約定的各事項,同時承擔全8、額費用。6.6.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業主退房,造成該房屋再次銷售的價格低于原銷售價格,承包人應按差價的150%補償給發包人。6.7. 承包人保修維修應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維修材料應使用原有品牌及型號,確必須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發包人同意。6.8. 承包方承擔的保修責任,還應以雙方合約、國家法規、地方規章、行業規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戶方的條款為準。7. 保修違約處理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構成承包人違約,視為承包人自愿放棄質保金,發包人將有權直接委托第三方入場。承包人除應按合同違約條款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損失,發包人依法保留追賠的權利,如下:9、7.1.1. 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維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絕到現場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拒絕履行保修責任的。7.1.2. 發包人就同一維修事項向承包人發出兩次書面維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約定到現場進行檢查和安排維修,不履行維修責任的;7.1.3.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聯系方式,造成發包人無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責任時間超過3個月的;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行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加收5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且本工程的整體保修責任繼續由承包人承擔,直至保修期結束。費用的認定可不經承包人認可,由發包人發送書面通知給承包人,同時提供相關責任及費用認定10、資料,承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必須向發包人支付上述費用,每延遲一天,每天按未交納費用的0.5收取滯納金,列舉如下:7.2.1. 承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限內到現場檢查、或未按約定的時限提出處理方案、或未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施工,或未按維修時限完成維修項目并達到驗收標準的,且無發包人簽字認可的延期原因的;7.2.2. 如對同一維修事項,承包人經過兩次維修仍未能達到合同要求的;7.2.3. 承包人的維修方案不滿足發包人要求,雖經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滿足要求的;7.2.4. 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聯系方式,造成發包人無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責任時間但未超過3個月的;7.3. 承11、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限內報到、或未按約定的時限提出處理方案、或未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施工,或未按維修時限完成維修項目并達到驗收標準的,且無發包人(或發包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簽字認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罰承包人2001000元/天違約金。7.4. 如對同一維修事項,承包人在維修時限內進行第一次維修后,若仍未能解決該維修事項,承包人可按維修時限約定進行第二次維修,第二次維修還不能解決該維修事項,則發包人有權按7.2條約定執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維修時限進行第三次維修解決,同時,承包人還需支付發包人每次1000元的質量違約金。7.5. 承包人不服從發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發包人的各項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發包12、人50500元的違約金。8. 質保金退還8.1.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規定的維修項目的質保期順延的到期之日,且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且保修款結算完畢后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質保金退還手續,退還承包人未使用的質保金(扣除承包人未履約的違約金),質保金不計利息。9. 其他9.1. 如因承包人質量原因導致事故或將要導致事故,在承包人搶修工作人員到達之前,發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損失擴大,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9.2. 發包人及承包人在責任認定產生爭議,如承包人認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維修時,均由承包人提供證據(設計要求、核定單、其他書面依據)證明其無過錯,否則為承包人有過錯,需按本條款13、約定履行維修責任。9.3. 承包人所留質保金不足以賠償該因承包人質量原因造成的相關損失時,發包人將保留繼續追賠的權利。9.4. 本條款所指發包人可理解為發包人或發包人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9.5. 本條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時,承包人承擔的責任及義務均適用于發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體。9.6. 發包人指定進行分包的項目的維保事項,由總包施工單位協調和督促分包單位進行保修,承當總包管理責任,分包單位不按本條款約定進行保修時,發包人有權要求總包施工單位代為履行保修責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違約責任。9.7. 本條款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