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安全管理工作規章管理制度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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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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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處關于防毒面具使用管理暫行規定一、 凡從事污水泵站內拆垃圾、加填料、打剩水以及裝拆維修各類水泵和閥門等工作時,為預防硫化氫氣體可能溢流,必須使用72型過濾式防毒面具。二、 每座泵站養護班組除配置日常工作所需要的防毒面具(濾毒罐)之外,還必須配備急救的防毒面具(濾毒罐),并須存放在干燥、清潔的專用箱內,防止受潮、受熱。濾毒罐的有效保管期為五年,到期更換,防毒面具應保持可靠完好。三、防毒面具(濾毒罐)的檢查和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濾毒罐累計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九十分鐘,當累計時間達到九十分鐘之后,即應稱重;并分別視稱重情況給予祛潮、再生等工作。濾毒罐每隔三個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次使用、檢查、2、再生后的情況均需做好詳細記錄(附防毒面具使用管理記錄卡)。四、各單位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制定防毒面具使用管理的實施細則,落實具體措施。設置若干個檢修點,并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防毒面具(濾毒罐)的采購、檢查、稱重、再生等項工作,各單位的安全部門負責監督。五、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毒面具(濾毒罐),違者按 “安全獎罰條例”處置。 硫化氫監測報警儀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為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更好發揮硫化氫監測報警儀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一、 在硫化氫氣體可能溢漏的場所進行作業,都必須使用硫化氫氣體監測報警儀。二、 本儀器屬貴重精密儀器,應嚴格按有關說明書使用,各單位要指定專人妥善保存。三、 每次使3、用都必須及時、正確、完整地填寫好儀器使用卡上的有關內容。儀器外借必須備有文字交接手續,并當場驗明儀器的完好程度。四、 如發現儀器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上交檢查修理。儀器的修理和定期檢驗都必須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五、 不得任意調節報警裝置,不得私自拆卸儀器元件,嚴禁旋動“線性”裝置。凡查實上述情況一律按“安全管理獎罰條例”第七條處理,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井下作業安全制度一、凡在污水廠(站、隊),有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操作條件特別惡劣的,井下或管道內進行檢修養護工作均稱為井(池)下作業,需向廠(站、隊)申報,填寫井下作業操作票。二、凡屬井下作業必須由班組向廠(站、隊)申報,并經廠(站、隊)生產4、安全部門和廠(站、隊)長的審查,待批準手續完備后,在按計劃實施。凡屬緊急搶修,必須有領導和技術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并充分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三、 工作時應抽于井中原有污水,以清洗水沖洗,或可通入壓縮空氣,充分曝氣,并經儀器測定硫化氫,濃度為40mg/m3以下,方可下井(池)作業。四、 下井(池)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帶,GF-型隔離送風裝置,配置繩索、車輛等專用工具。井(池)下作業可采取輪流下井或間歇工作法,當井(池)下硫化氫濃度超過40mg/m3時,應暫撤離現場,并采取通風等措施,待降低濃度后再下井(池)工作。五、 井(池)下作業必須臨時組成工作小組,明確負責人(現場指揮)、安全員、搶5、救員等。作業人數不少于4-6人。六、 井(池)下作業現場,嚴禁吸煙,以防沼氣燃燒。工作時不許嬉戲,隨離崗位,必須全神貫注,密切配合。七、 井(池)下作業必須停水時,一天以上應報處,并要提出污水出路的方案與措施,待有關方面批準方可進行。立式污水泵泵體內檢查和清除垃圾作業操作程序 首先當班工人按開停車操作規程,切斷需檢查機組電源,并在控制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不許合閘”警告牌。一、 凡需打開泵體工作手孔進行泵內檢查或清除雜物操作,必須由三名熟悉泵站管理操作的工人進行,其中一名應為當班工人,當班工人負責指揮整個作業及開停車操作,另外二名工人負責泵內檢查作業操作。二、 當班工人啟動正常機組,以保持泵房6、進水井水位適當。三、 進行泵體內檢查操作者,在得到當班工人的明確口令后,一人負責關閉被檢查泵的進水閘門、出水閘門,然后打開剩水考克放水并隨時打開泵體上的放氣考克,以檢查泵體內的水壓;另一人負責達打剩水,以保持泵房內不致于積水。四、 負責被檢查泵操作者,在判定該泵內存水基本防空后,旋松手孔蓋板螺母,并松動手孔蓋板,以便進一步放光泵內剩余存水,然后才能卸下螺母和手孔蓋板。在松動手孔蓋板后,如發現有泵內剩余存水放不空異常現象時,應立即旋緊螺母,封閉手孔蓋,停止作業。五、 在完成上述正常操作程序后,方可進行檢查作業。負責打剩水操作者,在基本抽凈泵房內剩水后,應恢復打剩水機組的正常運行,并協助進行檢查作7、業。六、 完成檢查作業后,封閉手孔蓋,旋緊螺母,關閉剩水考克,徐徐打開進水閘門,并打開放氣考克,直到泵內空氣放空,再關閉放氣考克。七、 打開出水閘門,判斷全部操作無誤后,通知當班工人完成作業。八、 由當班工人操作試車,判斷一切正常后,方可撤離工作現場。九、 整個操作過程中,當班工人應隨時注視泵房下層操作動態,并與檢查作業操作工人保持呼喚應答聯系,以防不測。泵站管理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為加強泵站管理工的用電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本單位目前的實際情況,特規定本規定。一、 泵站管理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對合格者發給上崗操作證,才能允許上崗操作8、,無證人員一律不準上崗操作。二、 泵站管理工上崗操作證由各單位負責培訓、考核、發證、審證。要嚴格培訓要求,保證培訓質量,具體工作由各單位的勞資、教育、生產、安全部門落實,以后審證工作應每隔二年進行一次,并做好立卡登記工作。三、 泵站管理工凡已領取四級工以上(包括四級工)技術證書的人員,必須通過培訓、考核,分期分批地領取電工特殊工種操作證,主要負責泵站內的電氣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四、 發放泵站管理工上崗操作證的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40課時(包括用電安全的應知、應會、考核)。定期審證工作的教育時間一般不少于16課時。五、 發放泵站管理工上崗操作證發證,審證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安全用電技9、術規定、安全用電基礎知識和本單位安全用電須知。六、 凡已領取上崗操作證和電工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人員,必須按用電安全的有關規定要求嚴格貫徹執行。七、 凡已領取泵站管理工上崗操作證而未領取電工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人員,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限制在下列范圍內進行維護、保養工作。1、在電氣設備無電的情況下,按照有關用電安全的規定進行如下日常維修、保養工作。a、 電動機外殼和進出風處、補償器、磁力啟動器、配電屏內外的清潔工作。b、 檢查接觸器、繼電器動靜觸頭有無燒毛、受力不均等現象,并作修正。c、 進行絕緣電阻的測定。d、 在低壓照明線路上一般檢修工作(燈、開關、熔斷器、插座、插頭)。e10、 二次回路上(低壓)的容絲檢修、調換指示燈。2、高配間的日常工作。a、高配間的定期巡視(必須按巡視規定執行)。b、在停電時,參加開關柜及變化器間的清掃工作。3、日常性安全檢查按處規定的檢查制度、檢查表執行。a、各類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b、各類電氣安全用具的檢查。4、在有電工特殊工種操作證人員的現場指導下,可進行本規定范圍以外的泵站電氣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但不準獨立操作、維修、保養,應以配合為主。八、 凡發現有違反用電安全有關規定及本暫行規定的情況,將按上級規定辦法處理。九、 污水廠的風機管理工也屬于本范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制 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用電,保證人身安全及設備的正常運行,安全用電的組11、織措施如下: 工作票制度 工作許可制 工作監護制 工作間斷和工作終結制度一、 工作票制度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使用工作票(事故緊急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須由廠、站、隊負責人指定能勝任的同志到現場交任務、交措施、查安全)。2、工作票由小組保養員填寫,廠(站、隊)電氣負責人審核后有效,廠(站、隊)電氣負責人對于下列各項負完全責任:a、 工作的必要性b、 工作是否安全c、 工作票上所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3、工作監護人(小組保養員兼)應在開始工作以前將工作任務、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工作時間向工作人員交待清楚,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工作中應隨時檢查安全情況,采取措施解決安全問題。12、4、參加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確工作任務及安全措施,并認真執行。工作中應互相關心,為每個同志的安全共同負責。工作人員及監護人員在完成下列項目后,工作票方可終結。a、拆除所有接地線,清點接地線的數目,并對照編號檢查。b、拆除臨時遮攔和指示牌。d、 恢復常設遮攔。5、線路停電檢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應向廠(站、隊)電氣負責人匯報,經同意時方可送電。排水管理處動火操作的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的生命安全,有效地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加強動火管理,根據滬勞(86)保創字第327號的要求,特制訂如下規定:一、 動火等級的劃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1、禁災區域內(化學危險品倉庫、13、油庫、壓縮氣體的貯罐、貯槽、管理設備、污泥消化區、集水井下、污泥井下等)。2、油罐、油箱以及儲存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容器及其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3、多種受壓設備。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及地下管道。6、與焊、割作業有明顯抵觸的場所。7、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二級動火。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作業。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3、登高焊、割作業。 凡屬非固定的設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必須臨時進行動火焊、割都屬三級動火。二、 動火審批辦法1、一級動火由要求進行焊、割作業的廠、工段、班組的行政負責人填寫14、動火單,提出安全措施,明確崗位責任,定好作業時間,報單位安全、保衛部門會簽后,由站、所、隊主管領導審批。對危險性特別大的項目(如污泥消化區等)應報安全科、保衛科審定后,才能進行動火。2、二級動火由焊、割作業者填寫動火單,由廠、工段、班組的行政負責人召集焊、割工及廠、工段、班組的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廠、工段、班組的行政負責人、焊、割工、安全員在動火單上簽字后交站、所、對安全、保衛部門審批和會簽。3、三級動火由焊、割工填寫動火單報廠、工段、班組負責人批準。4、一級動火申請單應在動火前三天辦理,二級動火申請單應在動火前二天辦理,各級動火須批準后才能進行。三、 有關動火安全措15、施1、動火時,按動火申請單上所規定的時間、部位由規定的動火者操作動火,延期動火作業的應辦理延期手續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1、 動火結束后,應在寫明動火經過及最后處理情況后,按三級動火審定手續歸回有關部門存檔備查。2、 安全、生產、保衛、消防部門及各級領導,有權隨時檢查用火,發現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動火有危險時,有權停止動火,對違章者按居獎罰條例處罰。3、 動火人員必須熟知有關的防火安全注意事項。4、 切斷易燃、易爆炸物質來源,集水井等井下動火作業應首先關閉進水總閥門,并進行易燃易爆氣體測定。5、 沒有批準的動火單,任何情況下嚴格禁止動火。6、 動火部位必須與生產系統(易燃)隔絕,并清除周圍的易燃物16、。7、 對儲存過的氣罐等必須清洗,置換合格及在動火前進行分析后,采取消防措施和專人監護方能動火。8、 取樣分析應具有代表性,取樣時間應在動火前30分鐘內,取樣地方不得超過動火一米以外。防火、防爆制度1、 倉庫、食堂、工棚、泵站、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地方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不得隨意借作他用。2、 滅火機、黃沙桶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及時調換藥劑,保證能完好使用。3、 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資,保持暢通易取。4、 木工間、木材倉庫、油庫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處嚴禁火種帶入。5、 除經批準使用電爐場所外,其他一律嚴禁使用電爐,并不準使用電燈泡取暖。6、 易燃的刨花、木屑、廢回絲要妥善放17、置,隨時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7、 電焊工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設備處進行焊接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動火操作的安全管理規定,通知有關部門定出有效措施,并派專人值班方可點火操作。8、 所有危險物品儲存、運輸、使用,均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有關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9、 凡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等物品必須設有專庫,并由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的專人負責儲存、發放。10、凡儲存危險物品的倉庫、場所應根據各種物品的性能、種類設置相應的通訊、防潮、防濕、防爆、防火、防雷等安全裝置。11、認真貫徹國家勞動總局關于“氣瓶安全鑒察規程”的規定。各種受壓氣瓶必須專瓶使用,18、不得隨意變更使用,不得沾染油脂,不得靠近電線或接地線,不得投擲或滾撞瓶口與明火相距5米以上,與蒸汽熱源相距1米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應相距2米以上,夏季須有遮陽措施,不得露天曝曬,冬季須用熱水解凍,嚴禁用明火和敲擊解凍。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5Kg/cm2余氣。12、鍋爐應有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要經常檢查并保持準確有效,建立維護、保養和水壓試驗水處理制度。司爐工必須持有勞動局頒發的司爐工安全操作證才能獨立操作。13、各種受壓容器在使用時,應有安全閥、壓力表、乙炔發生器,必須有回火防止器等安全裝置,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和管理。禁止在運行時修理,禁止將電石粉末投入乙炔發生器內和電石渣坑內19、,電石粉末應妥善處理。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規程1、 嚴格遵守開停車操作程序,上班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用具及勞防用品,要穿工作服和絕緣鞋。2、 機房內不準任意放置潮濕衣鞋與雨具什物,以免影響電氣設備絕緣性能,操作時手上潮濕水份亦應擦干。3、 設備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外殼或防護罩,防護裝置不得卸置不用。4、 在電機設備上進行清洗保養工作時應先切斷電源,并有明顯短路點,懸掛警告牌。鑰匙和熔絲要妥善保管,沒有明顯短路點時要拉脫二道以上電源開關,不得帶電進行修理工作。5、 變壓器間要做到“四防一通”。6、 管理工不得私自對外借電。7、 打剩水、拆倒門等操作應按處防毒有關規定辦理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1、上班工作時20、必須使用安全用具和勞動保護用品。2、機房內嚴禁放置潮濕衣鞋雨具,操作時手上潮濕水份應先擦干。3、在風機電器設備上進行清潔保養工作時,應先切斷電源,拉脫二道以上的閘刀開關,并有明顯斷路點。4、 嚴格遵守開停車操作程序,啟動時應將旁通閥門及出風閥門打開,待運行正常逐步關閉旁通閥門。5、 運行時應時刻觀察風壓、電流、電壓的變化。6、風機運行中一旦有異常情況立即停車檢查。通風機安全操作規程1、使用通風機應處于經常有人監控狀態下運行,并防缺相運行,隨時注意電壓、電流應在允許范圍內。2、進風的外端500mm空間不得有異物存在。3、機殼與通風管道內不得有異物或因風管滲漏積水。4、風機運行時轉子軸承不允許缺油21、,風葉與機殼無碰擦,機座與通風管無異常振動噪聲。5、長期停用風機啟用前要檢測絕緣(大于0.5兆歐)。6、 供電所停電后或風機檢修后應檢查風機轉向。污水池管理工安全操作規程1、 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隨便上池。2、 上池必須穿工作鞋,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3、 洗池前,須穿好救生衣,經常檢查工具,損壞立即修理。4、 經常檢查走道板、欄桿,如有動搖、損壞,立即匯報修理。5、 夜班上池先開燈,不得摸黑工作。6、 遇有池上積雪或結冰時,應先清掃,然后上池工作。7、 下井(池)必須填寫下井(池)工作票,做好一切安全措施。8、 凡違反上述安全條例,不聽勸助者要嚴肅處理。污泥消化工安全操作規22、程1、 班前不得飲酒,上班應穿好工作服、工作鞋。2、 在消化池、儲氣柜、污泥池上工作,走路應注意安全。3、 夜間上池工作時,應先打開燈,不摸黑工作。4、 各池、柜上的走道板及欄桿應保持牢固,如有動搖、損壞,應立即加以墊平和修理,不準使用,危險處應有明顯警告牌。5、 每次工作完畢,應用清水藥皂洗手,工作不慎發生碰破皮膚,污水浸入傷口時,應立即治療,并注射破傷風針。6、 嚴格遵守消化區的防火防爆規定。化驗工安全操作規程1、 當加熱蒸餾時,至少有一人負責管理,高溫操作要戴手套。2、 檢查電源開關、線路是否安全。3、 劇毒試劑必須雙人雙鎖,專柜放置。4、 強酸和強堿不能放在一起。5、 化驗室應設有消防23、設備。6、 稀釋硫酸,將硫酸慢慢加入水中。7、 手上有傷口時,不可接觸藥品及污水。8、 每天工作完畢,必須進行水、電等安全檢查。洗池工井下作業安全操作規程1、工作時應抽干井中原有污水,以清潔水沖洗,可通入壓縮空氣或用軸流風扇送風,并經測定井下作業區硫化氫濃度為40mg/m3以下,方可下井(池)作業。2、 下井(池)工作時,必須使用GF-型隔離送風裝置,井下作業時間最長不超過半小時,可采取輪流下井或間歇工作法。3、 井下作業時,必須明確分工,明確負責人(現場指揮)、安全員、搶救員等。作業人數不少于4-6人。4、 作業區現場嚴禁吸煙,以防沼氣燃燒。工作時不許嬉戲及隨意離開崗位,必須全神貫注,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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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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