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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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19943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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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新政辦發20xx40號)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建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和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第三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教育、服務和保障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第四條 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2、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所轄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第六條 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由居委會主任、責任區民警、駐社區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第七條 社區居委會興辦公共消防事業,可以向社區單位和居民協商籌集經費,并充分利用社區單位的現有資源,保障消防工作同社區建設同步發展。第八條 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一3、)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二)督促指導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提高社區防范火災的能力; (三)定期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五)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簽定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第九條 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應履行下列職責:(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4、全;(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確保完整好用;(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疏散周圍群眾,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并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事故原因。第十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設置社區警務室,開展轄區單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三)幫助社區5、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四)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五)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六)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第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所轄社區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一)社區居委會依照本規定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三)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及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單位整改,6、對單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應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區(市)公安消防部門通報。 第十二條社區居委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對轄 區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檢查: (一)結合查水、電、氣表等工作對居民家庭進行防火提示; (二)將社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消防車道、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納入治安巡查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檢查(巡查)應認真填寫記錄,內容包括檢查(巡查)的時間、內容、部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三條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一)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7、活動; (二)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 (二) 消防宣傳教育及消防會議檔案; (三) 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居委會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四)年度考評檔案; (五)其他有關檔案。第十五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 消防設施建設及消防器材配備檔案;(二)防火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檔案;(三) 火災統計檔案;(四)消防宣傳活動檔案;(五) 其他有關檔案。第十六條 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給予8、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七條本規定由自治區公安廳消防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職責 一、街道辦事處應將社區消防建設和管理納入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容,結合社區實際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任務,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社區居委會開展社區消防管理和服務活動,定期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安全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息。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9、區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和公用消防器村約建設和維護、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重點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簽定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建設。 八、開展社區消防咨詢,受理群眾舉報,查處消防違章。社區居委會消防工作職責 一、將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內容,按照街道辦事處的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轄區非消防重點單一位、居民住宅樓院及居民住尸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10、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深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制度,完善消防檔案,對轄區基木情況底數清,情況明;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對轄區居民履行公約的情況進行檢查; 六、開展對轄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 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社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社區居委會對社區內單位的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買情況;11、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 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一備的維護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區市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三、社區居委會對居民住宅樓院、居民住宅通道進行消防巡查,保證通道暢通。對居民家庭應隨時進行防火提示。四、社區消防巡查隊伍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對轄區進行經常性約消防安全巡12、邏檢查。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居民住宅樓院及住戶有無火災危險; (二)住宅樓內固定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四)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疏散通道是否暢通;(五)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買施有效處置。五、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將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進行記錄,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社區消防教育培訓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宣傳氛圍。 社區居13、委會每半年要組織一次社區居民廠泛參與消防宣傳活動;每年要組織一次消防滅火和逃生演習。 加強學生放假期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據季節特點,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l9”消防宣傳日活動。社區居委員要年定期二次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社區居委員要督促轄區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實行持證上崗。社區居委員要定期組織消防管理人員志愿消防人員學習消防業務知識,提高消防業務技能。社區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社區居民委員會成立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工作的組織、督促、協調14、和管理。 一、每季度組織責任區民警、各小區負責人、單位保衛專干、聯防隊員結合木轄區情況,根據季節特點,布署消防工作。 二、安全領導小組對每季度對一各項工作進行綜合檢查、考評。專題會議總結工作中的不足,拿出具體實施工作的措施。 三、組織責任區民警、各小區負責人、單位保衛專干每季度根據季節、重大節日布署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每年“119宣傳日開展前,根據各社區特點,制定出宣傳內容。 五、其它消防專項治理工作的研究、部署。社區居民防火公約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的要求,為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減少或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家家防火,戶15、戶平安。特制訂本公約,望廣大居民群眾自覺遵守,并共同監督執行。一、自覺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維護社區的消防安全。二、自覺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嚴禁挪用、圈占、埋壓、損壞消防設施。三、嚴禁在住宅樓道、居民樓內搭建違章建筑、堆放可燃雜物、停放車輛等行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四、不違章裝修,不違章貯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嚴禁倒灌液化氣和亂倒液化氣殘液。五、不得亂拉亂接電氣線路,不準用鐵絲,銅絲代替代替保險絲。杜絕超負荷用電。六、教育兒童不玩火,不燃放為煙花爆竹,不玩弄電器設備。七、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常識,發生火災后要及時、正確報警。八、自覺服從社區消防組織的管理,搞好自家的防火安全。九、要積極參與社區組織的消防安全活動,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共同維護社區的消防安全。十、如發現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社區消防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