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溝煤礦火區治理項目消防管理制度匯編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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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0434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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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溝煤礦火區治理項目消防管理制度匯編第一條通則1、凡是在露天礦范圍內動火作業的單位必須執行國家和礦有關防 火規定,加強安全教育,杜絕火災事故發生。2、礦長為本單位防火第一責任人,基層各段長為各基層單位防火 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層層簽定防火責任狀。3、各單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兩季重點防火。4、凡用火設施,如:鍋爐煙筒、防火坑、爐灶等通過或接近可燃 物時,要用灰泥等不燃燒的材料涂抹隔溫,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煙筒。5、禁止在用火地點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6、用火部位要設防火負責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滅人走。7、在消除灰渣時,必須灑水處理,防止死灰復燃,并將灰倒在指 定的地點。82、凡用燈火照明,都要將燈火放置在安全地點,離開現場時要將 燈火熄滅。9、禁止在電烤、火爐周圍烘烤衣物及易燃品。10、倉庫嚴禁帶入火種,并設置防火警示牌,庫內物品的存放要符 合防火規定,易燃、易爆品要分開存放。11、焊工工作前要檢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氣體、液體及藥品時, 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燒、爆炸起火。12、設備的軸承要經常注潤滑油,防止磨擦起火。13、油浸抹布、油紗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 在火源的附近。14、機電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漏電起火。15、加強用電安全教育,經常對輸電線路進行檢查維修,防止發生 電火。16、工程爆破時要做好火災防范。17、雷管、炸藥要按3、規定使用,領用、退回要有嚴格的出入庫手續, 決不能發生丟失。18、重要建筑物、油庫、變電所、高壓輸電線路、配電柜等設施均 應安設避雷裝置。19、嚴禁在煤層上生火,進入作業區的車輛要配好防火帽,生產車 輛要包扎防火包布,生產現場嚴禁吸煙。20、嚴禁用明火烤車,停車場發現地面有油污時,應立即用土及沙 子埋蓋,以防發生火災。21、室外特別是草原禁止煙火,在重點防火部位必須用火時,應采 取可靠安全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進行,現場做好監護。22、電氣火災嚴禁用水滅火。23、設備上和重點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要 有專人或兼職人員看管,嚴禁亂用或挪作他用。24、風力超過5級以上,嚴禁野4、外動用風、電焊及明火作業。 第二條 倉庫、堆棧存儲物品防火1、庫房周圍不準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2、庫房內物品要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每 一個庫房要規定貯存限額和標準。3、凡是性質互相抵觸或者火災撲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開貯存。4、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貯存。5、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為煙囪、明火作業場所、高壓架空電 線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6、貯存有物品的庫房不要住人和設置火爐。7、貯存易燃物品的區域內禁止吸煙,并要有禁止吸煙的標志。8、能自燃的化學易燃物品,應當貯存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 房內;在熱天要釆取降溫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 煤炭等),應5、定期進行測溫,如果發現溫度升高,就應該采取預防措施。9、發現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應該立 即進行處理。10、在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禁止進行試驗、分裝、封焊修理 等可能引起火災的工作。11、儲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內必須通風良好。第三條電氣設備防火1、充電室應該通風良好,并嚴禁使用明火照明。2、變壓器周圍應該筑土堤維護,防止變壓器油溢出。3、充電設備的房層內,應備有滅火器,便于及時有效的撲滅火4、安裝、檢修電纜和電器設備,應該出電工人員按照現行電氣規 程進行,一般人員不要擅自裝修。5、能期檢查電纜和電器設備的絕緣情況,發現電纜破皮、漏電、 短路或電線垂落、相互接觸,或6、與其他物體接觸等危險情況時,要立即 進行修理。6、不要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或開關。7、電纜穿過門框及其他可燃物質部分,應該加套瓷管。8、不要把電纜掛在釘子上或鐵條上;不要用紙或其他可燃物做成 沒有骨架的電燈照;不要在電纜上懸掛物晶,不要隨便增設電氣設備, 防止超過安全負荷。第四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防火1、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新設、增設的電 氣設備,應當經主管單位或人員檢查合格后,才可以通電使用。2、電線桿要架設牢固,不準做其他用途。電線應當用瓷珠、瓷夾 架設整齊,防止與其他物品接觸。電線與鍋爐、爐灶、暖氣設備和金屬 煙囪等,都應該保持適當的距離。3、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7、安全負荷,并R要接頭牢靠、 絕緣良好和裝冇合格的保險設備。4、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當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 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5、當電纜穿過墻壁、地板、蘆葦或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當在電 纜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絕。6、在貯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及電石桶的庫房內,敷設的照明線 路應當用金屬套管,并應采取防爆型燈具。如采用一般燈具時,應安裝 在玻璃窗的外面。電燈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面。7、混凝土電氣加熱應當在有經驗的電氣人員經常指導下進行;電 極及其他加熱混凝土的導線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結構做其支持物。上 述加熱部件、帶電壓的混凝土或上壤加熱地點,不要堆放可燃材料,并 且要用8、欄桿圍護和設置警告標志。8、電氣設備在工作結朿時應當切斷電源。9、不要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成沒有骨架的燈罩;燈泡距 可燃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10、在高壓線下面不要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11、變(配)電室應該保持清潔、干燥,變電室要有良好的通風; 配電室禁止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第五條電焊、氣焊防火1、氧氣和乙烘氣瓶應該分別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間距,在氣瓶 和橡膠管未安裝牢固前,不要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2、測定氣體導管及其分配裝置有無漏氣現象時,應該用肥皂水, 不要用明火。3、進行氣焊和氣割工作時,應該用乙烘將導管內的空氣排出后, 才可以點燃噴咀。4、在地面進行焊接或9、切割工作時,應該與可燃物和可燃結構保持 適當的距離,或者用非燃燒材料隔開;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 下面的腳手架要用鐵絲綁扎,并要在事先將下面的町燃物移走或者采用 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設置火星接收盤和噴水等措 施,必要時還要派人看守。5、在制作、加工或存儲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不能進行焊接和 切割工作。6、儲存過易燃、可燃液體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險狀態沒 有消除以前,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I】作。7、熾熱的噴咀、電焊把手及焊條頭等,嚴禁放在可燃物上。第六條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1、保管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 回收和檢查制度,切實做到10、限額領料、活完料凈。2、收發、儲存、運輸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須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識 的人進行,并要有專門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操作、裝卸爆炸物 品,要輕拿輕放;運輸爆炸物品要包裝嚴密放置穩定。3、禁止在爆炸物品庫內或庫外附近地方點火和吸煙;不要把容易 引起爆炸的物品帶入庫內,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爆炸物品庫。4、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防止沖撞、敲擊和強烈震動。5、氣瓶不要在陽光下曝曬,在有明火的地點不要排除出瓶內氣體。6、氣瓶內的氣體沒有放盡以前或者瓶內具有爆炸危險的混合氣體 時,不應當修理活門。7、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帶冇油類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及其 零件。8、易燃和可燃液體的倉庫,應該設置在11、地勢較高和干燥的地方。9、儲存有自燃危險的物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廢油、棉紗、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妥善管理。第七條修理場地防火1、生產廠房和牛產場地內的易燃物品,應該隨時清除。2、使用明火生產時,應該在不靠近易燃物品的地點進行。如果因 客觀條件限制,必須靠近易燃物的地點時,一定要將易燃物品用不燃燒 的擋板遮蓋,防止濺入火星引起火災。3、焊接盛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時,應該用熱水、蒸氣等將容器內 剩余的液體和汽體清除后,方可進行工作,防止燃燒爆炸。4、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層內應該通風良好,并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 防止易燃、易爆的汽體、粉塵燃燒爆炸。5、機器的軸承應該經常加油潤滑12、,防止磨擦生火。6、浸油的油抹布,油棉紗、油手套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帶蓋的鐵 桶內,并定期加以清理,防止自燃起火。7、生產廠房內,最好不要堆存成品或半成品。臨時用的易燃和可 燃液體,應該保存在不宜破碎的容器內,并要用蓋子蓋好,防止易燃液 體揮發。8、在設備上,要有牢固和導電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起火。 使用三相電動機時,不耍用二相工作。9、走道、出入口不要堆放物品,堵塞通路,應該經常保持暢通, 便于在一旦發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撲滅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第八條車輛防火1、嚴格執行車輛清洗制度,確保車輛整潔、衛生,防止油污遇熱 起火。2、經常檢查防火包布,并納入到交接班工作屮,防火包布不完好, 嚴禁13、出車。3、要經常檢查配線是否合理、有無老化,以免配線短路起火。4、檢修人員要按規程規定,按時更換液壓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 壓油系統損壞,液壓油噴出,發生火災。5、在作業區內有人看守的地方(如:各段現場辦公室)要配備46 具手提式滅火器,以備急用。6、車輛發生火災后,司機要馬上關閉發動機,防止事故擴大,然 后,一邊按火災報警的四要點向礦調匯報,一邊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 下,使用滅火器進行積極地撲救。7、所有人員,在作業區或設備上發現火情,都應參加到撲救過程 中去。8、在用的灑水車應經常貯滿水,以備應急用。9、灑水車司機應時刻處于戒備狀態,監聽火情訊息,一旦發生火 情,應立即出動,按照要求,積極組14、織滅火。10、礦調度、值班領導、現場調度應積極負責,組織協調好有關滅 火事宜,不得延誤。火災撲滅后耍保護好現場。11、車上的滅火器應經常檢查,如冇損壞、過期、失效、用完應立 即更換,使其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第九條運輸設備油管防火1、進一步加強液壓油管的檢查,特別是死角部位的檢查,發現隱 患及時處理;2、加強防火包布的檢查,有破損和油污大的及時更換,并注意死 角部位的包扎;3、加強車輛清洗,在洗車過程中同時注意帶油污油管的檢查;4、檢修人員利用日檢的時間,安排專人分部位進行專項檢查,并 將責任分部位、油管號落實到人,做好油管更換記錄、檢查記錄;運行人員做好交接班時間、上下設備期間以及特殊情況下15、的設備檢 查,發現有跑、冒、滴、漏現象以及包布破損現象要及時匯報,并要求 及時處理,對排煙管附近的油管要重點檢查;5、液壓膠管的檢查和包扎,在加強高壓膠管檢查的同時,應重視 低壓膠管的檢查。特別是排煙箱(管)附近油管的檢查,發現同一根油 管多次漏油或接頭多次松扣,要及時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更換新油管;6、組織進一批進口的、隔熱材料好的,較薄的防火包布,包扎關 鍵部位和死角部位;7、尋求新涂料及隔熱材料,采取措施使油管和排煙箱隔離,徹底 杜絕火災隱患;第十條車間、庫房防火(防盜)為了加強我礦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避免作業區火災、設備火災、 設備損壞和設備盜竊事故的發生,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宿16、工作, 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廠房有人看,設備有人管。具體要求如下:一、責任區劃分段和班組的作業區和工作場所即是本段、班組的防火、防盜區域, 所使用、維修的設備也歸屬本段、班組負責管理,落實防火、防盜責任 制。二、具體要求1、維修間、車庫夜間由夜班值班人員負責,每天要落實1名人員 具體負責,該人如因工作出外作業,可交付給另一名人員負責。如果所 有的夜班人員都需要出外作業時,先檢查一遍負責的場所,認為無隱患, 將維修間大門用明鎖鎖上后,方可離開。工作完畢回維修保養間后,要 馬上檢查一遍自己所負責的場所。2、夜間負責防火、防盜人員要每2小時巡視一次,并做好巡視 記錄。遇有險情要及時處理,并匯報調度17、室,以便組織搶救。3、各維修間、車庫大門的鑰匙要有兩套,一套由本班組值班、值 宿人員保管,一套由調度室保管,以備應急使用。4、所有的車庫不允許停放待修車輛,所放車輛必須是處于完好備 用狀態,車門和發動機鑰匙要放在車上。長時間備用的車輛,電工要將 電瓶卡子摘開,但要每臺車保證電瓶經常有充足的電量,以便能隨時啟 動設備。5、下班后入庫的車輛,司機必須關閉車上的總電源開關,并仔細 檢查后方可離開。6、夜間無人看管的辦公室、更衣室等,下班后要關閉照明及所冇 用電設備的開關。7、露天礦所有場所一律不許設有電爐子。8、運輸段每班要將維修保養間、車庫、臨時點停放車輛的明細報 調度室一份,以后如有變動需及時通18、知調度室,以便調度室能組織應急 救險。9、維修間、車庫內的消防器材要定點存放、定期檢查,保證處于 完好備用狀態。三、應急搶險預案1、礦調度室為救火指揮中心,得到火情匯報后應根據實際情況負 責與能源公司調度室(電話:6765317、6765310)通風救護處聯系(電 話:6765119),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撲救。2、礦長(未到時現場調度)為現場指揮人員,負有現場的絕對指 揮權,得到匯報后,應馬上進入現場,指揮現場的施救工作,所有人員 必須無條件聽從指揮和調度。3、在與消防部門共同撲救火災時,礦長(未到時現場調度)統一 指揮,現場人員要協同作戰。4、先期發現火情的人員,必須立即向現場調度和礦調度室19、匯報, 匯報時要說清楚著火地點、著火設備(物質)、火情大小、匯報人的姓 名。匯報方式:對講機、電話(6765806)。值班調度根據情況逐級匯 報給有關領導。5、首先發現火情的人員,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要合理使用 消防器材撲救火災。6、礦長(未到時現場調度)在組織進行施救過程屮,要根據情況 及時疏散其它設備,防止火情擴人。摘開電瓶卡子的備用車,電工應先 接通電瓶。(司機也必須懂得此操作過程)7、發生火災事故時,出現突然停電導致車間或庫房大門不能電動 開啟情況時,現場調度立即通知所有備用發電車到達救火現場,啟動發 電機。8、在用應急電源時操作人員要沉著冷靜,按程序操作,視線不清 要自帶手電照明20、,防止觸電。無論是系統停電還是由于電氣故障停電,都要拉下相應開關(刀閘), 并拉下送電后能自啟動的用電設備(照明除外)開關,發電車發電止常 后,再插上大門和發電車上應急電源插座,對所開大門進行操作。應急電源使用完后,要立即切斷停用,然后按與停電操作相反的順序合上開關(刀閘)送電。9、各單位要保證有兩套大門、配電室或配電柜鑰匙,一套放在調 度室指定位置,另一套值班人員保管。10、在備用發電車上放置足夠長度電纜,出司機負責管理,不得做 為它用。11、運輸段負責在備用電源插座附近懸掛醒目標識和提示說明。12、滅火時要根據著火的物質不同,采用不同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方 法。13、施救方案和措施要力求冇效、21、簡捷和易于操作。14、火災撲滅后的現場由現場調度指定專人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 余火后,由現場調度匯報至礦值班調度。第十一條消防器材管理露天礦使用的各種生產設備價格昂貴,最高的上千萬元,最少的也 幾十萬元,維修I可、廠房內存放的設備較多,這些設備在生產中起到了 決定性的作用,一旦發生火災,損失嚴重,影響較大。因此,設備和廠 區的防火顯得尤為重要。要做好防火工作,必須首先管理和使用好消防 器材。為此,對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如下規定:1、生產現場和生產設備上要根據滅火級別和控制面積配備消防器 材;2、消防器材要定數、定置化擺放,保持干凈整潔,要保護好保險 銷子,不得損壞、隨意挪動或拿走;3、消防器材要停22、放在明顯、方便取用的位置,周圍不能存放其它 物品;4、各段組要建立消防器材臺帳,填好器材名稱、存放地點、數量、 檢驗日期、責任人等;5、各段組要指定人員進行管理,將每一具消防器材都要落實到個 人,定期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過期、失效要及時更換,到期要 及時請有關部門進行檢驗。6、設備上的消防器材管理耍納入交接班工作中,交班后出現的問 題,由接班人負責。7、人人都都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8、滅火器使用后,要馬上把使用的地點、原因、數量、時間報給 本段技術員,并以舊換新,馬上補齊。段技術員定期進行統計,報礦機 電科存檔,及時到消防部門領取。9、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專用;10、消防水系統23、消防栓、消防槍要始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出現 故障要及時維修或更換。水帶用完晾干后,要與消防槍一起放入消防箱 內。11、現場發生火情,要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不同,使用相應的滅火 器材;12、消防桶、消防鉤、消防鍬、消防斧、掃帚等要放在防火工具架 上,消防沙箱內要有消防紙沙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了加強露天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全體職工的消防安 全意識,提高職工的防火、滅火和火場自救逃生能力,特制定木制度:1、露天礦安監站負責消防安全培訓,每年對全礦義務消防隊進行 一次消防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半天。2、新上崗和入礦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和入礦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3、礦屬各單位應當通過各種形式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消 防重點單位要對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4、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消防法、自治區消防條 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冇關 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常識等。5、職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后,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