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寨小學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工作制度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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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321054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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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寨小學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工作制度為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關于印發聊城市教育系統系列安全及應急工作制度和預案的通知精神,切實維護好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集體討論通過,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 領導負責制度。學校成立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鄭文存副組長:趙得聰組員: 李香環 杜素英 范斌 王月霞 徐景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級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內的相關工作。對未認真履行安全預警、應急處理等工作職責,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員的責任。二、應急預案制度。各級組負責人結合各年級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做到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師生即可按部就班投入工作,防患于未2、然。三、應急值班制度。在發現安全異常情況時,各級組要指定人員值班。值班人員要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動態和上級的工作要求。做好記錄,及時掌握情況,通報信息。四、信息報告制度。各部門負責人與學校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確保通訊暢通,出現安全異常情況時,相關人員要立即向學校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匯報,小組領導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區教育局匯報,不得延誤。五、預防檢查制度。學校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的實際,制定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開展檢查,做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好處理。六、應急處理制度。出現安全異常情況時,有關人員要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匯報,迅速組織處理,并向3、教育局報告。百寨小學2013.9.6百寨小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和完善若干工作制度的意見(珠字20xx10)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教育系統安全及應急工作制度和預案的通知(珠教辦20xx41號)精神,落實以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教育系統應急處理,善后處理等工作,力爭把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確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預案。一、突發事件含義及分類(一)突發事件含義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在我校突然發生,包括學校衛生安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災害、社會公共安全等方面,使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受到損害的、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育秩序的、破壞社會穩定的事件。(二)突發4、事件分類根據以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的影響程度,突發事件區分為重大突發事和一般突發事件。1、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內外由學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政治、經濟和管理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案件。如非法集會、非法游行、重大傷害、聚眾斗毆、放火、重大盜竊、投毒、急性傳染病、黑亞勢力在校園滋事和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等。2、一般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內外由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一般性突發事件。如搶劫、搶奪、斗毆、輕微傷害、盜竊、傳播反動淫穢信息等,或發生交通事故、實施致傷事故、急病、一般流行病等。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原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當遵循以人為本5、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團結協作。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機構及其職責。(一)學校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各部門領導負責本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二)學校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宋曲去副組長方雄杰組員:景曉紅 何健 陳劍華 李粵華 吳紅英 譚麗嫻 楊海平 張雪梅 張小平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和指揮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1、組織擬定本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各成員和相關部門職責。2、指揮各部門采取有關的應急措施。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6、施、設備。4、對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5、收集、整理、分析、傳遞、發布有關信息。6、及時向上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有在工作情況。四、突發事件的防范體制(一)建立突發事件安全工作責任制。我校突發事件的安全工作實行層級負責制。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負責,各部門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責。遇有突發事件,全校上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二)健全聯系網絡,保證信息暢通,實行信息報告制。必須建立和完善區、鎮、街教育主管部門突發事件信息網絡,同時必須掌握與區政府、區公安、衛生部門等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發生突發事件時,知情者要立即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匯報。小組領導7、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區教育局匯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三)執行應急值班制。在發生突發事件后,需要隨時掌握事態的發展情況時,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指定專人值班,并于當天將值班安排表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值班人員要密切注意事件發展情況和上級對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記錄,及時掌握情況,通報信息,及時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工作進展情況。要通過各種形式督查學校值班情況。(四)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對師生進行法規、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教育,切實提高師生的法律素質和自護自救能力。(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結合實際,組織人員對可能引起的事類突發事件的發生因8、素進行排查,對一些重點人群、部位要定期進行深入檢查,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要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一)出現重大突發事件后,學校領導要迅速組織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采取應對措施,并將現場情況及時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二)根據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部門的要求開展下一走工作,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三)根據實際情況,學校要執行應急值班制度,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匯報工作情況,聽取上級工作指示。(四)事件結束后要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理按照香洲區教育局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珠香教號文)執行。附9、件:處理突發事件流程圖處理突發事件流程圖出現突發事件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和區政府報告事件處理結果。事件結束后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處理結果。根據需要,各相關部門執行應急值班制度,隨時掌握事件動態,及時匯報工作情況,聽取工作指示。事件單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采取應對措施,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件,并將情況及時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報學校領導百寨小學預防非典型肺炎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樹立學校管理“安全第一”和學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全校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10、傳染病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傳染性非黃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珠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法(試行)、香洲區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廣大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職業中毒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我校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第四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第二章應急系統第一節指揮系統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應11、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宋曲云副總指揮:方雄杰 盧健超領導和指揮學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第六條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務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職責:(一)根據全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擬定本系統突發事件應刀預案,明確各成員和相關單位職責。(二)檢查考核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三)收集、整理、分析、傳遞有關信息。第七條指揮部建立例會制度,定期交流突發事件監測和防警工作信息,進行工作部署。遇突發事件或其他重大情況時,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召集會議。第八條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部履行下列主要職責:(一)向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匯報,及時告知區衛生部門請求其支援。(二)對本12、校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三)根據需要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控制措施。第二節控制系統第九條學校要建立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控制小組,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對中毒事件早辨別、早處理。第三章 預防第十條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堂飲用水衛生工作,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第十一條 開展突發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愛國衛生運動和全民健身運輸,提高師生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第四章 報告第十二條 建立應急報告制度。在突發事件中的病例,疑似病例實行日報告制度。第十三條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部門報告。(一)13、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二)發生或者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的。任何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第五章 應急響應等級及處理第十四條 學校應加強對師生和員工的健康監護與健康教育,搞好室內環境衛生,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指引采取防病措施;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必須根據衛生部門的意見停止使用有關設施并進行整改。第十五條 要加強師生員工健康監護和場所通風、清潔、消毒,落實有關法規規定和防病工作的指引。第十六條 根據對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對應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四個等級,即預備級、一級、二級、三級,全市教育系統14、要進行響應。一、當衛生部門發出一級響應指令后,應工作要求如下:(一)組織落實預防非典型肺炎等突發公共衛生各面措施,同時,會同區衛生部門對校園的飯堂、學生宿舍、圖書館、教室、實驗室等公共場所執行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效能督查,對檢查出問題的學校要通報情況限期整。(二)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加強預防知識和法規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師生衛生防病意識和自我保健的能力。(三)在每日統計的基礎上,實行周報告制度。于每周五下午4:30前傳真(2611305)至區教育局教育股。(四)衛生人員隨時掌握有關動態信息,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區衛生部門和區教育主管部門通報信息。(五)落實對來自疫區師生實行15、入校健康申報制度。(六)對監督檢查中發生防治措施不力,出現明顯疏漏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并責令期限整改。二、當衛生部門發出二級響應指令后,學校在一級響應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一)學校即日起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填報香洲區師生健康狀況監測報表、學校師生健康狀況日報告表等報表,每天下午3:004:30上報區教育局。(二)學校在預防非典型肺炎中實行晨檢制度。校醫每天給師生測量體溫,并要求學生每天填好學生健康狀況家長反饋表(每日晨檢)。學校、托幼機構承擔對學生及教職工的發熱排查工作,對體溫異常(體溫達到或超過380C)并有傳染病可疑癥狀的人員進行隔離16、并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和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由區衛生部門對其活動過的場及接觸過的物品、用具及時進行消毒。三、當區衛生部門發出三級響應指令后,對應工作要求如下:(一)全面啟動群防群控疫病防護網絡,嚴格落實和檢查各項防控措施。(二)對拒不接受并經勸阻無效者,交有關部門處理。(三)學校每天按區統一要求開展控制工作,疫情期間,定時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和學生宿舍等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取消一切人員過于集中的大課和大活動;根據實際情況限制非本校人員出入校園。(四)根據上級要求嚴格報告制度。第六章 法律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珠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17、件應急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建立防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一)在執行本方案時,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學校突發衛生事件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三)對不接受指定隔離觀察、隔離治療、阻礙、不擾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正常開展,在接受流調時不講實司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究18、責任,情節嚴重構成 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第十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對主要領導人或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師生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三)各學校未依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的。(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學校對區教育、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五)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散布謠言造成混亂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由百寨小學解釋。 第十九條 本預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