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制度經濟學分析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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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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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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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制度經濟學分析孫圣民中國三十多年來的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可以看作是政府和民眾兩個制度變遷主體博弈的結果,核心是經濟產權和政治權力在國家、集體、農民間的再分配。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多來的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過程始終貫穿著發展的新政治經濟學邏輯框架:改革開放早期農村制度變遷的一致性,改革中期農村制度變遷的多樣化,以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后農村改革陷入停頓期。對這一制度變遷的分析可以發現,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建設農村社區的政治決策框架,其本質是壯大農民權力的過程。推進下一步的農村經濟和社會制度變革任重道遠,需要重新界定新農村建設中國家、農村社2、區、農民之間的權力分配,調整和優化農村社區內部自主發展的政治經濟架構,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中國三十多年來的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可以看作是政府和民眾兩個制度變遷主體博弈的結果,其最根本特征便是政府主導下的有效制度變遷;其動力來源是農民為逐利而進行的自發選擇;其進程受政府和民眾博弈過程這個因素的左右;其核心是經濟產權和政治權力在國家、集體、農民間的再分配;其框架表現為農村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有效選擇和漸進變遷;其結果表現為農業生產和經濟社會生活的進步,即經濟績效的增進和提高。面對同樣的有效制度變遷,可以由于制度變遷主體(主要是政府和民眾)博弈過程的差異,而結果大相徑庭。所以,著3、重研究政府與民眾博弈過程對中國農村經濟、社會制度變遷的影響,便抓住了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農業改革和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關鍵,既為回顧過去的改革歷程提供了清晰的主線,也有助于更好地完成當前新農村建設的任務和目標。中國社會過去和現在都存在有別于西方社會的特殊性政府力量有主導社會各階層的傳統,中國當前的改革開放事業也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的變革,并且這場改革無論是經濟領域還是政治領域,都以農村改革為發端。所以,基于此視角來研究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這一主題極具實踐意義和理論價值。一方面可以從農村改革這個側面,更好地回顧政府主導下的中國漸進式改革為什么可以取得成功,并展望中國下一步改革的基本走4、勢,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中國農村改革的實踐和案例,補充、豐富甚至發展當前的經濟理論,如產權理論、制度變遷理論等,為新制度經濟學、過渡經濟學、法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等學科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本文從新政治經濟學的視角,首先綜述農村改革和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有關制度經濟學研究;其次回顧改革開放三十年多來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揭示其背后發展的新政治經濟學邏輯框架;最后就如何推進下一步的農村經濟和社會制度變革提出自己的看法。一、國內外研究的現狀(一)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的相關研究以監督成本的視角、運用誘致性制度變遷假說的研究。林毅夫教授提出,在農業生產中要實行有效的監督成本是極其高昂的,考察一個農業5、生產制度主要分析其監督成本與收益的比較。他構建的制度變遷模型中引入了監督和監督費用的概念1( P4475)。其在隨后的農業合作化和效率:理論和中國的經驗一文中深化了自己的觀點,其他學者也不斷補充和修正林的觀點,如徐剛、王紅玲、伍山林等。其中伍山林從農戶行為與政府偏好角度出發,嘗試對中國農作制變遷作了一個政治經濟學分析2。林毅夫中國的農村改革與農業增長一文是對中國土地制度進行計量分析的最早文獻之一,文中評估和驗證了包括農作制改革在內的各項改革對農業生產率增長的影響3( P76106)產權視角。陳劍波提出從產權、委托代理、監督成本等三個層次來研究中國大陸的農村經濟制度,特別是土地制度,其中產權是決6、定性因素,并從產權的角度,對人民公社體制的失敗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成功進行了案例分析4。周其仁認為,中國農村改革的過程是由國家和所有權關系的變化導致的,國家保護有效率的產權制度是長期經濟增長的關鍵,但是國家通常不可能自動提供這種保護,除非農戶、各類新興產權代理人、農村社區精英廣泛參與新產權制度的形成,并分步驟、通過溝通和討價還價與國家之間達成互利的交易。中國的經驗表明,有效的財產權是可以在社會與國家的交易中形成5。(二)對當前中國農村地區的經濟制度及其變遷的研究中國農村地區經濟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土地產權制度,相關的研究多以此展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釋放了農業生產潛力,但是土地“7、按人分配”而非“按勞分配”導致土地細碎化,暗含著下一次土地改革的起因。雖然土地細碎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農民收入不平等的縮小6,但是其帶來了規模不經濟、農業生產成本的增加以及降低農業產出水平等后果。許慶等認為,土地調整未必一定導致土地產權安全性的降低,即使土地調整帶來了土地產權的不穩定性,也未必會改變農民的預期。對于農戶的長期投資激勵最有影響的因素在于土地之外,如非農就業機會、戶籍制度等7。張良悅提出通過戶籍對價來解決遷移勞動力的土地退出和城市安置,不僅能夠鼓勵勞動力遷移,而且有利于土地流轉8。姚洋為中國農地制度的分析提供了一個框架,討論了中國農地制度的現狀、農地制度與經濟績效之間的關系,揭示了8、導致現有農地制度差異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農地制度改革應該考慮的幾個基本因素等9。王淑華認為市場交易與征收是農村土地財產權轉移的兩條路徑10。(三)博弈過程對農村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的相關研究這類研究強調制度變遷是多方的利益沖突和對經濟產權的分配過程。姚洋分析了當前農村農地制度框架下,集體決策中的理性模型和政治模型,認為中國農村的集體決策過程是理性模型、政治模型以及其他可能的模型的混合體,當前中國農村政治是一個權威控制體系與草根民主的混合體11。Oi和Roselle認為,中國農村的政治決策是行政命令與群眾參與的混合體12。在經濟上,村集體仍然控制著很大一部分的村莊資源,并為村民創造實實在在的福利19、3。在政治上,一方面黨作為農村中政治權威的作用依然重要;另一方面,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村民選舉的逐漸推廣,從理論上賦予了村民們選擇本村村委會的權利,對村莊中黨的優勢地位構成了重大的挑戰14。Liu等研究農地制度演進及其區域差異,并試圖在康芒斯的分析框架內解釋這種現象:將農地制度看作是國家和農戶之間博弈的結果,農民對地權進一步個人化的要求和國家對此的控制存在沖突15。陳劍波從委托代理的角度,分析了當前農村地區村委會作為農村基層惟一合法的正規制度安排,承擔政府代理人、集體產權代理人、社區管理者等三項相互沖突的職能。并分析了這種委托代理關系,對當前土地集體所有家庭經營制度治理結構的影響16。(四)10、國外對博弈過程作用下的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的研究動態國外學者的研究強調以權力分配為主線,解釋博弈過程、制度及其變遷和經濟績效的相互作用,并嘗試建立具有普遍解釋力的理論體系。這些研究為我們闡釋中國問題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理論框架。Olson,Krusell和RiosRull從權力的角度來探究制度與經濟增長,認為權力及其分配是引導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力量17( P74)18。Persson,Roland和Tabellini分析了正式制度,如不同的政治體制的作用機理19。Barbera和Jackson關注憲法安排對社會決策的影響20。Coate和Morris認為某項政策的實施,可以增加受益人在游說活動中的政11、治能力,經濟決策可以引發政治上的變革21。Besley,Rao和Pan-de研究了鄉村社區中的政治家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以及個人和所在村莊的特點,如何影響政治家的公共行為22。Acemoglu及其合作者發展了一個較完備的動態內生理論體系,來解釋博弈過程、制度及其變遷和經濟績效間的關系,極具參考價值。其理論體系中包括的變量有: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定政治權力、實際政治權力、資源分配和經濟績效等23。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的回顧下面基于博弈過程作用下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的視角,回顧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農業改革與農村經濟社會變遷,提出一個新政治經濟學的解釋框架,揭示其背后的發展邏12、輯:中國農業改革和農業經濟社會變遷的經驗,是通過博弈過程將經濟產權和權力的內容實施多維分割,動態調整其在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分配格局,根據地域特點和各發展階段的不同需要,以促進經濟績效為目標,對多維的產權內容及不同的參與主體,進行多元排列組合并順序實施,實現有效的制度變遷。(一)改革開放早期農村制度變遷的一致性改革開放前,在工業主導戰略下,國家利用經濟政策(如稅收)和經濟制度(如限制勞動力流動的戶籍制度、取消土地私有產權等),將農業生產者的收益轉移給工業生產者。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實質上是農民說服農村干部支持其制度創新、共享收益,提高農民和農村社區的生產績效。農村社區內實施的這次集體行動取13、得了成效,農業生產者經濟實力的壯大提升了其談判和博弈能力。通過討價還價,堅持工業主導戰略的國家也不得不賦予這次制度創新以法定認可,條件是多方共享改革的收益。這次改革使經濟產權在農民、集體、國家的分配推進到三方都可以接受的狀態,由于改革初期地區間初始狀態近乎一致,這項改革在全國范圍內表現出一致性。(二)改革中期農村制度變遷的多樣化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的潛力全部發揮出來,農民表達了對地權進一步個人化的要求。但國家出于糧食安全、社會穩定、發展戰略等諸多全局因素的考慮,要求維持現有的土地產權制度框架,兩者對下一步制度創新的方向存在沖突,全國范圍內繼續深化制度創新的統一行動受到阻滯。農民并未因此就14、放棄自己的制度創新意愿,但農民需要農村社區精英的支持以減少其制度創新和實施的成本。農村社區精英等基層政權組織的領導者的目標指向是增進本地域的經濟績效從而增進自己的收益,這種收益可以是政治上職位的提升或是經濟上可支配資源的壯大。農民嘗試進行的地方性、多元化的制度創新,可以促進本區域資源分配的效率,所以廣大農民和農村社區精英合作組成了農村社區內的制度創新團隊,出面主導了下一步農村改革的方向,推動了地方性經濟政策、制度的變遷,這種行為往往會突破經濟產權在國家、集體、農民間的現有分配格局。農民和農村社區精英等基層政權組織領導者的這次合作,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的第二次合作。雖然各地方的制度創新都以提15、高經濟績效為目的,但影響制度創新和變遷的博弈過程表現出地域特征,由于地域自然條件、經濟狀況、地域文化、自身偏好等的差異,基層政權組織領導者對不同類型的制度創新行為表現出不同的偏好,使雙方的第二次合作具有不同以往的特征,即地域特征明顯、制度創新形式多樣化。制度創新的結果促進了本區域經濟的發展、壯大了農民及其合作者的判斷和博弈能力,并要求國家對本區域的地方性政策和制度再次予以正式制度層面的認可。(三)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后農村改革停頓的原因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成功的關鍵是經濟產權在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重新分配。而在這次改革后,新的制度創新無法深入推進的原因不是個體制度創新行為的缺失,而是制度16、創新的環境無法保障個體創新行為變為集體行動。由于經濟產權與權力緊密相關,經濟制度的創新無法擺脫權力博弈因素的影響,在農村現有權力框架下經濟制度創新的潛力受到了制約。市場不能引導農民進行新的發展選擇,說明市場體系自身確實存在問題,但卻不是導致農村改革停滯的主因。中國的農業改革和農村經濟社會變遷,是國家、農村社區及其精英、農民之間不斷討價還價的結果。農民作為“經濟人”不會放棄面對市場時自主制度創新、追求利潤的努力。而作為召集和實施農民集體行動的關鍵人物農村社區精英,他們面對“自利”的選擇和來自國家、農民的多重約束,其決策結果未必支持農民的制度創新作為。即使支持也表現出地區性的差異。農民團體存在集體17、行動難題,如果沒有社區精英的支持,其制度創新行為成本將十分高昂,個體行動無法轉化為面對市場時的有效集體行動。(四)當前國家主導的農村制度創新過程為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國家逐步調整工業主導戰略,加大扶持農業發展的力度,力圖逐步實現利益和權力在工業生產者和農業生產者之間的平衡分配。但出于糧食安全、社會穩定、發展戰略等諸多全局因素的考慮,國家不愿在短期內滿足農民對地權個人化的要求、突破土地農民私有的底線。但承諾在土地產權現有分配框架下,取消不利于農業發展和農村改革的經濟政策和制度,鼓勵地方發展多種形式的制度創新,促進農業生產的經濟績效。表現為:從經濟制度層面上,強調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三十年不變。同18、時為促進農業改革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承諾逐步取消戶籍制度、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發展農村新農合、農村養老等新型制度安排等;從經濟政策層面上支持農業生產,如取消農業稅、加大支農支出、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加大對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的投入等。另外就是維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本框架下,出臺土地流轉等政策。同時,為了與地方性、多元化制度創新相適應,國家實施基層民主選舉、培育農民自主決策的能力,將決定經濟制度和政策的部分權力,由農民和農村社區掌握。類似當初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時經濟產權的再分配,國家在農村社區內調整了權力在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分配格局。實現了權力和經濟產權在農村社區內的統一,減少了在原19、有政治經濟決策框架下博弈過程等因素對有效制度變遷的制約。在農村社區實現了政治過程作用下的有效制度變遷,提升農業生產的經濟績效。表現為:從權力層面,推行農村基層民主選舉,實現農村社區權力在國家、集體、農民間的合理分配,壯大農民及農村社區擁有的權力;通過新農村建設,調整和優化農村社區內部自主發展的政治經濟架構。而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的推行,逐步培育和提高了農村社區內的社會資本水平,提高相互間的信任水平,減少人與人之間的交易成本。從而建構起鄉村自主發展的政治經濟架構與政策工具,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三、以新政治經濟學的視角推進下一步的農村制度變革(一)調整城鄉分割深化農村改革我國城鄉分割確實阻礙了農20、村改革的深化,但它也只是諸多不利因素中的一個,城鄉分割現象的背后是工業主導戰略對農業發展的抑制、資本對勞動的抑制、城市經濟對農村經濟的抑制。要調整城鄉分割、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國家應逐步實現城鄉之間的平衡分配,并深化農村改革,進行新農村建設。一方面利用經濟政策和制度引導農業發展、強大農民的經濟實力、解決其集體行動難題,如免除農業稅、取消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等;另一方面,完善農民自主發展的政治決策架構,從法律、正式制度等層面提升農村社會、農業經濟團體、農民的權力,協調國家、集體、農民三方的權利、義務,結合三方意愿、主要是農民意愿,并根據地域經濟條件和政治結構差異進行多元化創新和變遷。(二)新農村建21、設中國家、農村社區、農民之間權力的界定為深化當前農村的后續改革,當前黨和政府正對農村基層政權組織進行改革,如基層民主選舉的實施和推進新農村建設等政策。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建設農村社區的政治決策框架,其本質是壯大農民權力的過程。由于農民有“逐利”的動機,所以發展農村經濟主要是利用經濟政策引導和扶持農民生產的規模化和產業化,解決農民在經濟制度創新時和面對大市場時的集體行動難題。相對而言,在發展農村經濟中,農民、農村社區及其精英、國家的利益容易一致。所以新農村建設的另一個任務建設和優化農村社區的政治決策框架顯得更加困難和急迫。影響農村社區政治、經濟決策框架的正式制度,體現了國家、農村社區22、農民之間權力的分配,從一定程度上界定了國家、集體和農民間的責任、權利、義務,是影響農村經濟績效和社會生活的重要因素。對這些以法律、法規等形式存在的正式制度,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進行法經濟學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利用經濟學的分析工具,透視其對農業生產績效、農村社區生活在效率方面的影響;另一方面利用法律分析的相關工具,指出這些法律、法規的公正指向,探討如何將效率和公平有機統一起來。三十多年前中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實現了經濟產權在國家、集體、農民之間的重新分配,從操作層面上嘗試了經濟產權的多維分割、產權主體的多元化,從而豐富了產權理論。同樣,中國當前在黨和政府主導下,推進的農村政治決策結23、構調整和改革,實現了農村社區權力在國家、集體和農民之間的合理分配。也極有可能在操作層面上,實踐著具有中國特色的權力改革方案。從而實現對權力理論的創新和發展,也具有極大的研究價值。(三)調整和優化農村社區內部自主發展的政治經濟架構,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在當前農村社區的政治經濟架構中,國家、集體和農民三種力量發揮著作用。國家通過黨的領導影響農村社區,農村社區精英作為集體經濟的代理人可以(但不必然)謀求社區利益的最大化,農民通過合法的政治選舉謀求自身偏好的表達和利益的最大化。這三種力量在政治決策中,分別體現為黨委決策、理性模型決策和政治模型決策。它們雖然都試圖體現效率和公平,但不同的決策模式對效24、率和公平賦予的權重不同。這三種力量既有沖突的一面,也有利益一致的一面。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法規等正式制度下,在農村社區的政治經濟架構中,逐步發育和強大農民的自主力量,并與其他兩者協調、統一起來,是亟待解決的理論和現實問題。當前農民自主決策力量的培育還處于開始階段,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可以觀察到的事實是,農村社區內成員對政治過程的關注,和其所處社區的集體經濟實力強弱以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集體經濟實力強且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格局存在爭議的農村社區,其成員更樂于通過參與社區的政治過程表達自己的偏好,進而通過影響社區政治經濟決策,選擇有利于自身和本團體利益的經濟資源分配結果。農村社區成員的經濟狀況往往決定其參與政治過程的能力,從而影響到權力在社區成員間的分配。反過來,農村社區的權力分配和政治經濟決策,表達了不同農民團體的要求,從而影響將來社區內農業生產的績效和農村社區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