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愛斯廣場場館經營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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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2703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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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納愛斯廣場經營管理方案 根據蓮都區體育局對體育健身廣場管理提出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結合納愛斯廣場的具體情況,同時借鑒國家各省、市健身廣場管理經驗的基礎,特制定納愛斯廣場經營管理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納愛斯廣場是以“天天樂文體廣場”等項目為主的戶外體育廣場,在滿足市民文化體育休閑活動需要的前提下,擬一定時期對外開放并適當收取費用。 基本原則: (一)滿足群眾體育健身、文化休閑活動的需要; (二)有償接待群眾、社會群體及對外各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 二、管理模式與機構設置 (一)企業化管理與機制運行管理,具有管理權、經營權、人事聘用權(指經營管理員)。 (二)體育廣場經營部門,人事聘任、重大2、管理、經營、發展、設備購置大型維修等工作,應上報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實施,并接受主管領導監督。 (三)、健身廣場管理部門職能 廣場管理部門,該機構具體負責健身廣場的管理與運營工作,直接對主管機構負責。健身廣場管理部門重視健身廣場設備、設施的保養和維護保障健身廣場正常運行,并作好人員培訓工作。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使各項管理工作做到規范化、科學化、日?;?。 三、人事聘任 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以主管機構聘任上崗。組成人員(1-3名)。工作人員 1 優先聘任符合條件的有工作經驗人員,關鍵崗位原則上聘任專業對口人員,聘用人員并簽定聘任合同。對聘期內不能履行聘任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工作人員,實行3、無條件解聘。 四、財務管理 健身廣場管理部門財務往來由健身廣場管理部門負責。主管機構財務部門設專門賬號,進行獨立出入賬結算,并對收費進行監督。所需票據由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到主管機構財務處登記領取并進行定期結算。 五、對外開放 (一)健身廣場在保障完成蓮都區文化、體育活動等任務前提下,適度對外開放; (二)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對活動開展時、經營等單位組織大型活動進行成本核算; (三)承接各行業組織的活動(有償使用); 納愛斯廣場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納愛斯廣場的管理,保證健身廣場設施正常有序運行,提高健身廣場的利用率、完好率,更好地發揮其為主管機構和社會服務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4、和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結合納愛斯廣場實際情況,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戶外健身廣場及其附屬設施、房屋,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納愛斯廣場是國家的財產,是由蓮都區政府代管的國有固定資產。其功能是為群體活動、競賽和其他集體活動提供保障和服務。 第四條健身廣場管理部是納愛斯廣場管理的職能部門,代表主管機構負責對健身廣場進行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五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使用健身廣場的過程中,都有保證健身廣場安全、保持環境衛生、愛護公共財產和維護各項活動秩序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健身廣場的日常管理 第六條健身廣場管理部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火、環境衛生、崗位職責、設備器材等一系列關于健身廣場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做5、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違章必糾,加強對健身廣場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健身廣場的安全,保持一個良好的健身廣場環境。大力提倡節水、節電及節約各類消耗品,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為運動員提供優質、安全、熱情的服務。 第七條健身廣場管理部要按照主管機構提供的文化、體育活動計劃,及時準備器材,合理安排場地。 第八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使用健身廣場時,發現健身廣場內有安全隱患、漏水、設備損壞、能源浪費等現象時,有責任及時向場地管理部門報告或責成在崗工作 人員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的權利和義務。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和其工作人員有責任迅速采取措施,如其自身能力不能解決或不屬于自身管理范圍的事項時,應及時向相關主6、管機構、部門主管領導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九條進入健身廣場進行比賽、訓練、健身或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要自覺遵守健身廣場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對于違反制度或規定者,管理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或罰款,必要時交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健身廣場的使用 第十條健身廣場的使用以主管機構大局利益為重,政府性質的文化、體育活動優先的原則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一條政府性質的文化、體育活動臨時更動或調整,健身廣場現行各單位及社會團體的群體活動、各類訓練、活動、集會或其他集體活動,需立即停止,政府性質的文化、體育活動結束后,由健身廣場管理部門重新調整使用單位時間,進行統一協調,盡量予以保障。7、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辦理使用手續不得擅自使用健身廣場。經核準使用的健身廣場,使用單位不得變更活動項目和私自轉讓(如有變動需提前審請協調)。 第十三條有損主管機構聲譽和影響公眾利益的活動,可能損壞健身廣場設施設備的活動,不得使用健身廣場。 第十四條凡使用健身廣場附屬專業設施,使用單位需指定專人操作?;顒咏Y束使用單位有責任恢復健身廣場設施設備的完整性、原樣性,如有人為損壞設備設施由使用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賠償。 第四章、健身廣場安全、消防和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健身廣場內嚴禁使用明火;健身廣場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消防裝置、設備應定期檢查,已經損壞和有故障的要及時修理或更換。健8、身廣場的水、電等由專人負責。 第十七條為防止火災發生,要防患未然,堅決杜絕下列行為的發生:(1)在比賽、活動期間將安全出入口堵塞。(2)遮擋消防安全專用器材。(3)違章用火、用電。(4)嚴禁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八條在不明電容量的情況下,不得私自使用、加裝大用量電器設備。 第十九條大型車輛嚴禁駛入廣場,以免對健身廣場內地面造成損傷。 第二十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遇有火災、被盜等特別情況時,除積極采取措施外,要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和主管機構領導報告,緊急情況根據發生事項撥打匪警:110、火警:119、救護:120。 第二十一條物業工作人員負責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9、按照本崗位職責的規定,實施對健身廣場內、外環境衛生的打掃;健身廣場管理員有監督和檢查現場的權力。 第二十二條健身廣場內禁止隨地吐痰、吃(吐)口香糖,禁止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及禁止將有色(甜)飲料帶進健身廣場。禁止在墻面及附屬設施、器材、設備表面進行涂寫。 第二十三條愛護草坪,嚴禁進入綠化區域。凡違反本規定的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或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健身廣場管理部崗位職責 第二十四條健身廣場管理人員要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思想,團結協作,顧全大局。 第二十五條認真執行健身廣場器材的有關管理規定,及時、大膽地制止一切可能 損壞健身廣場設施、場地器材的行為和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的10、做法。 第二十六條遵守主管機構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做私事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熟悉本職業務工作,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二十七條每天下班做好辦公室關燈、拉閘,關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每天全面檢查一遍各場地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二十八條管理人員保證物品要賬物分明,并定期進行檢查、核實,使之保持經?;椭贫然0磿r發放與收回器材,器材歸類擺放整齊,長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時收回并分類保管好,保證不耽誤體育活動、群體等活動的進行。 第二十九條健身廣場管理人員負責在活動前檢查健身廣場現場及設施。監督好健身廣場的清潔衛生、設備正常情況、安全管理等。經常檢11、查場地、器材、設備,工作人員維修不了的及時向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匯報。 第六章、各類器材的借用 第三十條各類器材的借用必須經主管機構最高領導報批后,借用方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借用的器材必須在限定時間歸還; 第三十二條對單位、個人團體組織的各種活動、競賽、健身等,對器材有損壞的,需負責賠償。 第七章、健身廣場經營管理 第三十三條在條件許可、保證政府活動的前提下,以有序運行、探索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對健身廣場實施有償開放,為社會企事業單位、個人提供一個臨時經營場所,為社會服務,提高納愛斯廣場知名度,擴大創收來源。 第三十四條實行社會化、市場化管理,結合主管機構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市場化 管理制度12、與具體收費標準,逐步建立健全以預約制為核心的一系列管理系統,使管理體制規范化、科學化。 第三十五條凡屬主管機構計劃內活動、活動占用健身廣場外,其他一切使用健身廣場及附設設施的活動或項目,原則上按規定收取費用。 第三十六條社會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來健身廣場租用場地,一律按規定收取費用。主管機構協作單位臨時使用健身廣場,經有關領導同意可以減收或免收場地租用費。 第三十七條主管機構負責監督和檢查健身廣場使用情況,堵塞健身廣場管理部門或個人濫用健身廣場的漏洞,確保管理工作的組織和落實。 第三十八條健身廣場租金等收入一律上繳主管機構財務部門設立的獨立賬號,采取收支兩條線,制訂有關收支、使用、13、審批辦法,以利于管理和正常使用。 第八章、健身廣場收費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健身廣場的租用、借用必須經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報主管部門批準,其他任何人無權同意使用健身廣場。 第四十條健身廣場租賃費嚴格按健身廣場各項服務功能(場地租賃、安保、保潔、水電)制定收費標準執行,禁止一切不正當亂收費行為。 第四十一條健身廣場所收費用每次一結算,健身廣場管理部門每月一結算并將現金上繳財務處(超過千元的結算當天上繳)。 第四十二條收費票據由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向主管機構財務處統一領取加蓋主管機構財務章的票據。嚴禁管理部門或個人出現私自收費情況。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的某些條文與國家法律法則相抵觸時,以國家指定14、的法律法規 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未盡事項,在執行過程中逐步完善,有關具體問題由健身廣場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納愛斯廣場管理部 納愛斯廣場管理部門、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健身廣場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健身廣場管理部門是納愛斯廣場管理部門,在主管機構領導下,負責健身廣場所有活動、器材購置、調撥、維修、報廢及健身廣場維修、對外開放的管理工作。 1、貫徹執行主管機構有關的政策和規定,結合納愛斯廣場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實施細則,保證主管機構對健身廣場工作的切實落實。 2、根據活動計劃準確安排所需場地及器材配置。 3、維護和保持正?;顒又刃?做好健身廣場內安全、防火、衛生、防15、盜及器材倉儲 保管、器材維修、丟失、報損、更新等工作。 4、做好對外開放工作與創收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對運行成本與創收進 行核算。 5、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崗位職責,落實到人。 6、加強對健身廣場的監督與檢查,保證健身廣場的安全,保持一個良好的場地環境。 大力提倡節水、節電,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二、健身廣場管理員職責要求 1、監督執行健身廣場管理規定; 2、監督場內衛生清潔、安全管理、工程設備設施運行工作; 3、定期檢查場地設施與器材。如發現損壞、丟失要查明原因及時上報; 4、認真檢查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意外事故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5、注意節約能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費;16、 6、嚴格執行器材出借制度; 7、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8、對場內的器材,經常檢查、對無維修價值的及時報廢更新; 9、按時發放、回收器材,保證活動需要; 10、遵守國家法律、主管機構各項規章制度和本行業法規; 11、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需離場時向領導請假; 12、上班時間不干私活、不躺不臥、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3、服從工作安排與調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14、樹立服務意識,主動熱情、說話和氣,遇事不急不躁耐心解釋,不做有損 主管機構、健身廣場形象的事; 15、拒絕收受賄賂和規定以外的錢、物; 16、積極參加崗位培訓和各種業務學習,提高職業技能和業務素質。 納愛斯廣場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