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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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36452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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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方案的通知 (并政發20083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方案 近年來,隨著人口增長、城市擴張,對資源的過度開采,汾河流域生態環境受到極大破壞,直接制約了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影響人民群眾生存質量。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程的決定,有效改善汾河流域生態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2、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建設宜居城市為目標,堅持修復與保護、疏浚與治污并重、當前與長遠兼顧原則,突出重點,依法治理,有效遏制流域內生態環境惡化趨勢,使之得到修復保護,實現經濟社會與自然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在汾河進入婁煩縣河段水質達到地表水類標準的前提下,通過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對流域內地表水、中水、礦井水等水資源合理調度,達到以下目標: (一)疏浚目標:確保汾河干流188公里河道常年至少保持最低生態流量及部分農業灌溉用水,恢復汾河自然流水;河道復流入滲,逐年補給蘭村、晉祠泉域地下水,確保地下水位止降復升;修復河道自然形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態環境,促使適宜淺水生物生3、存的濕地基本得到修復和改善;力爭通過城區主干道徑流量達到5立方米/秒。最終通過對流域內各種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對傳統產業的提升改造,實現綠色轉型。 (二)治污目標:汾河干流蘭村以上河段常年爭取達到地表水類,蘭村以下河段力 爭常年保持地表水類;對嚴重污染企業實施關停搬遷,使水資源和水生態得到有效保護;種樹、種草,有效管護,加強流域內植被綠化和水土保持,涵養水源,形成自然生態良性循環。 三、分期實施目 (一)近期目標(2年) 疏浚目標:對太原汾河干流河道綜合整治,落實途水量補給方案,實施對流域內雨洪水、中水、礦坑水的統一調度應用,實現太原汾河干流常年全線復流目標;汾河河道復流輸水經過滲漏4、段補給地下水,并對汾河流域主要地下水超采漏斗區關井限采,止降回升地下水位;嚴格實行節水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現有的各類水工程,提高全社會用水效率。 治污目標:加強干流兩岸植被建設與管護,有效保護水源地,使汾河干流面貌明顯改觀;嚴格監管干流沿線工業和生活污廢水達標排放,確保復流后的汾河干流河段上、中游水質分別達到地表水、類水水質標準;制定合理中水水價,擴大中水利用市場,實現污水處理廠良性運行;加快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和無害化集中處理,使太原汾河干流基本恢復河道自然生態功能;配合封山禁牧,實施干流沿線草地治理,支持發展設施養殖,實現畜牧養殖業由自然粗放型向生態集約型的平穩過渡,保護農民利益。 (二)中期5、目標(5年) 在太原汾河干流河道水生態環境初步改觀的情況下,按照生態文明和以人為本要求,結合富民工程和傳統產業提升改造,進一步擴大汾河干流沿岸植被綠化范圍,在主要支流源頭建設水源涵養林,在主要支流入汾段建設水土保持林;在干流中游河段基本達到地表水V 類水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將治理重點放在一級支流(北澗河、北沙河、南沙河、北排洪溝、玉門河、虎峪河、九院沙河、風峪河),實現工業污廢水在現有條件下提高一個檔次、生活污水達到一級A類標準排放,確保汾河中游河段水質常年保持V類標準、部分河段逐步達到地表水IV類標準;實施工業企業污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程,在有條件的煤礦和礦井實施煤水雙采,全面實施坑井水處理回6、用工程;全部關閉汾河流域煤炭禁采區內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實施限采區內煤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加強汾河流域主要泉域保護。通過以上措施,使汾河干流及主要一級支流河道自然生態基本得到修復改善,為全流域自然生態恢復奠定良好基礎。 (三)遠期目標(10年) 著眼于重塑太原汾河流域自然生態,以天然林保護為主,建設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在汾河中游河段,利用地形條件擴大塘池、湖泊和濕地面積,形成人水和諧的自然生態;充分應用新技術提高污廢水處理水平和水重復利用率;繼續對散居在汾河流域的偏遠村落實施移民搬遷,從根本上減少人為環境破壞,使地表水系生態自然恢復、地下水水位逐漸回升;根據汾河流域生態功能區劃、水功7、能區劃要求和流域水資源及環境承載能力,合理調配、疏 解重構汾河流域生產力格局,逐步實現汾河流域生態恢復和水源涵養,建立高效穩定的“經濟-社會-自然”復合生態系統,實現“藍天碧水”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四、建設項目和治理措施 (一)近期建設項目和治理措施 1.疏浚項目 (1)汾河蘭村至清徐段河道生態修復工程 汾河蘭村至清徐段河道整治疏浚項目從蘭村至清徐韓武汾河河道長約73公里,除太原汾河治理美化段16.5公里(從森林公園西門至南延3#橡膠壩)外,對其余56.5公里河道主槽進行清淤疏浚,疏浚寬度80120米。具體分布為:尖草坪區14.0公里,清淤100.4萬立方米;晉源區25.0公里,清淤8、45.19萬立方米;小店區21.5公里,清淤39.94萬立方米;清徐縣3.5公里(左岸)及18公里(兩岸),清淤59.3萬立方米。工程總投資4187萬元,按城市段省、市37、農村段省、市73投資比例,省級投資2265萬元,市投資1922萬元。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汾河人工濕地建設項目從火炬橋下游500米處南延3#橡膠壩開始至劉家堡橋下游1.5公里處,共修建18座淺壩,在橫向上將水面擴寬至60-80米,在南環高速橋上下游各2公里,劉家堡橋、小店橋上下游各1.5公里范圍內將水面擴寬至180-250米,形成水面面積約230萬平方米,濕地面積370萬平方米。對3座橋上下游各500米防洪堤內外側種植低矮9、灌木進行綠化,對防護林缺失地段進行補栽,兩岸修建4米寬泥結石路面。工程總投資23472萬元,按照農村段省、市73、城市段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15135萬元,市級投資8337萬元。由市水務局組織實施。 調蓄工程清淤項目(二壩庫區)對二壩庫區進行清淤,清淤量約120萬平方米,修建右岸防洪大堤2.0公里,對工作橋面板進行更換。項目總投資4755萬元,屬干流重點生態治理河段,全部由省級投資。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支流河口整治項目規劃整治楊興河、北澗河、冶峪沙河、九院沙河、白石河、南峪沙河、柳子沙河入汾口。對支流口進行清淤疏浚,加高培厚堤防并對支流入口進行防護。治理總長14公里。工程總投資44810、4萬元,按照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1345萬元,市級投資3139萬元。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蘭村至柴村橋段治理項目工程包括攔河跌水3座,堤岸防護1100米,東、西干沖沙閘更新改造。利用此段已有沙坑進行生態修復,修復后蓄水水面寬100-250米。天然水面面積173.93萬平方米,濕地面積165.1萬平方米。對柴村橋及西北環高速橋上下游各500 米防洪堤進行綠化。工程總投資7085萬元,屬于干流重點生態治理河段,全部由省級投資。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以上5個項目在2008年和2009年初啟動,工期兩年。 太原市城市水系循環項目太原市城區水系位于市中心西部,北起森林公園,南至迎澤湖,縱貫尖草坪11、杏花嶺、迎澤區。從東干渠引汾河水至森林公園,經城西水系至迎澤公園,在迎澤公園南側修建提水泵站,設計提水流量1立方米/秒,提水至南沙河流入汾河,形成循環水系。增加由汾河一壩西干渠向晉陽湖1立方米/秒的生態用水,在晉陽湖與汾河之間修建退水渠與節制閘,使晉陽湖水得以凈化。 北澗河水系:由東干渠北澗河閘放水0.25立方米/秒,順北澗河河道流入汾河,沿途在主槽內修建4座擋水壩,將水引至灘面形成滿河流水景觀。 北沙河水系:在金剛堰路處修建提水泵站,從東干渠提水0.25立方米/秒到北沙河五一路段后順河自流而下,提水管徑600毫米,長2650米。沿途在主槽內修建16座擋水壩,將水引至灘面形成滿河流水景觀。 12、南沙河水系:在迎澤湖南側修建提水泵站,從迎澤湖提水0.5立方米/秒到并州路后順河自流而下,提水管徑700毫米,長1400米。在主槽內修建17座擋水壩。 晉陽湖循環水系:在晉陽湖東南角修建放水閘1座,閘后修退水明渠2.3公里將水放回風峪沙河,對城區段西干渠進行覆蓋。 以上項目總投資11800萬元,其中晉陽湖循環水系總投資8830萬。屬市區域內項目,按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3540萬元,市級投資8260萬元。2009年啟動,工期兩年。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風峪河河道治理項目治理長度10公里,綠化帶面積1056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6420萬元,省級專項基金1000萬元,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113、000萬元;市級投資4420萬元。由晉源區政府牽頭組織。 (2)太原汾河流域地表水調蓄利用工程 水土保持調蓄淤地壩項目汾河二庫上游段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以一級支流建設淤地壩攔沙保厙為重點項目,在汾河一級支流澗河、天池河、屯蘭川、楊興河等流域上游建設淤地壩。規劃2008-2009年在婁煩縣、古交市、陽曲縣12條小流域建沒淤地壩77座,其中:骨干壩6座、中型壩6座、小型壩65座,壩控面積45.2平方公里,總庫容627.67萬立方米,攔泥庫容達273.29萬立方米,可淤地1500畝。概算投資1557萬元,比照國家沿黃淤地壩 投資政策,按省、市各半比例分攤。牽頭組織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古交市水務局、14、婁煩縣治汾辦、陽曲縣水務局。 (3)太原汾河灌區末級渠系配套改造工程太原市汾河灌區配水面積53.93萬畝,為適應汾河干流常年最低生態流量供水要求,灌區農田采取“長時間、小流量”小畦節水灌溉,對21.81萬畝斗渠以下末級渠系防滲及渠系建筑物配套改造。工程總投資10406萬元,申請省級投資6750萬元,市縣兩級配套3656萬元。項目牽頭組織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清徐縣、小店區、晉源區、尖草坪區水務局;項目建設法人單位:農民用水協會。 2.治污項目 (1)太原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婁煩縣污水處理廠8千噸/日升級改造回用工程, 2008年底完成,項目總投資6000萬元,省級投資3000萬元,市級投15、資3000萬元,由婁煩縣政府負責;新建城南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20萬噸/日,2009年底完工,項目總投資53000萬元,其中42000萬元采取合資合作形式,其余11000萬元用于管網建設,2008年計劃投資13000萬元;晉源區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10萬噸/日,2010年完工,項目總投資18000萬元,申請中央國債資金4300萬元,申請省級投資4300萬元,區政府自籌9400萬元;河西北中部污水處理廠,擴建改造規模達到16萬噸/日,2009年建成完工,項目總投資25000萬元,2008年計劃投資12000萬元;楊家堡污水廠16萬噸/日升級改造,2009年建成完工,出水水質達國家一級A類標準,項16、目總投資1.7億元,資金來源為合資合作形式。 (2)工業廢水達標治理及深度處理回用工程太原汾河兩側3公里范圍內187家工業企業關停7家,搬遷12家,其余168家實施治理達標升級。項目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由市經委組織、市環保局監督實施。項目總投資312313萬元,分別為:工業廢水達標治理及深度處理回用投資95337.85萬元;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異地搬遷升級改造投資7650萬元,汾河流域3公里范圍企業治理投資120921.35萬元(企業自籌),2008年重點企業治理投資88404萬元(企業自籌)。 (3)煤礦地質環境修復治理工程禁采區內5個礦井關閉,并對關閉礦區地質環境進行修復治理。關閉礦井17、為:山西新北方安峰煤業、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清河三煤礦、古交市梭峪鄉會立第二煤礦、古交風坪嶺煤礦、古交市黃達煤業。修復治理內容主要為關閉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土地復墾等。治理面積2.75平方公里,總投資12000萬元,所需資金全部從煤炭資源價款中安排,并按省、市、縣523的比例分攤。項目單位由婁煩縣、古交市政府牽頭,市國土局、煤管局配合。 (4)礦坑水回用工程按照“誰排放、誰處理”原則,汾河流域礦井水處理工程資金全部由煤礦自籌。項目總投資9500萬元,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由市煤炭局負責安排并監督企業實施。 (5)河流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工程 主要支流和排污口水質監測在主要支流、主要污水排放口建立18、13個水質監測斷面,對汾河中游水質進行全面監測。項目總投資800萬元,全部由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安排, 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水質監管項目對汾河沿岸3公里范圍內49個排污口進行規范化建設,投資2428萬元;加強汾河流域監督性監測能力和縣級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購置監測站儀器設備車輛,投資191萬元,完善執法監察交通、取證、信息化應急、通訊等裝備;加強太原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項目、汾河流域水質監測能力建設項目、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特定項目監測能力建設,投資1167萬元。以上項目共計投資3786萬元,申請省級投資30%,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相關市、19、縣及企業具體實施。 3.疏浚和治污配套項目 太原汾河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工程 太原干流沿線重點小流域綜合治理在汾河干流兩側坡面上,以小流域綜合治理為單元、大戶治理荒山為重點,調整流域產業結構,合理利用水土資源,逐步恢復汾河流域生態植被。在汾河水庫沿線小流域和汾河一、二庫區間干流兩側坡面上恢復植被,完成治理面積30000畝,投資2400萬元,比照國家淤地壩投資政策,按省、市縣各半比例分攤。項目實施后,一、二庫區間汾河干流兩側林草覆蓋率增加40%。牽頭組織部門單位: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古交市水務局、婁煩縣治汾辦、陽曲縣水務局。 太原汾河流域植被綠化建設建設汾河干流兩側護岸林帶79.2公里,荒山綠化1020、.7162萬畝,封山育林3.1596萬畝,農田林網折合造林面積1.092萬畝。項目投資7709萬元,按照省、市縣73投資比例,省級投資5396.3萬元,市財政投資2312.7萬元。由市林業局牽頭組織。 太原汾河流域濕地保護建設汾河上游、天龍山、凌井溝、晉陽湖等4個濕地保護區,主要建設保護站、動物救護站,購置防火、輸電通訊、科普宣傳及巡護、野外投喂、科研儀器等設備設施。項目總投資2800萬元,屬省管項目,全部由省級投資。由市林業局牽頭組織。 太原汾河流域草地治理太原汾河上游區(婁煩縣、古交市、陽曲縣、尖草坪區、萬柏林區)退化草地修復治理項目、汾河(太原段)下游區(清徐縣、小店區、晉源區、杏花嶺區21、迎澤區)基本草場建設項目完成圍欄封育70萬畝,退化草地補播70萬畝,退耕還草50萬畝,基本草場建設15萬畝,青貯氨化配套設施50萬立方米,機械設備配套800套,鼠害防治40萬畝,蟲害防治60萬畝。項目總投資30000萬元,按照省、市縣7:3投資比例,省級投資21000萬元,市縣級投資9000萬元。項目由市農業局牽頭組織。按工程進度近期投資9100萬元,中期投資10225萬元,遠期投資10675萬元。 以上項目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以下補充項目建設期為三年: (1)汾河蘭村至清徐段河道生態修復工程 太原城西水系循環項目(補充)為提高城西水系各相連湖流量,在城西水系龍潭公園至南海子公園打通海22、邊街段,形成明渠;在解放南路段擴建迎澤公園進水管道,增加迎澤湖進水量0.5立方米/秒,使循環水量達到1立方米/秒;在原有城西水系循環項目基礎上,貫通明渠750米、暗管鋪設1300米、園林美化5項、疊水架橋21300米以及拆遷8100平方米。項目投資5894萬元,按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1768萬元,市級投資4126萬元。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太原城市水系循環項目(補充)風峪沙河景觀工程建設污水排水防滲工程。在河道內建濕地、河堤兩岸進行綠化,面積6萬平方米。總投資7680萬元,按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2300萬元,市級投資5380萬元。由晉源區政府牽頭組織。 汾河太原市城區段治理美化23、二期工程北延段補充段項目北起太古嵐鐵路橋,南至森林公園西門與二期工程北延段相接,全長5公里,治理總面積200萬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積110萬平方米,灘地綠化面積90萬平方米,東西護岸10.4公里。工程總投資12942萬元,按省、市37投資比例,市財政投資9062萬元。由市建管委組織實施。 清徐縣縣城水系水利建設項目汾河清徐段蓄水工程,白石河城區段蓄水工程,三湖、七蓮池維修改造及水系連通工程,項目總投資10375萬元,其中建筑工程8531萬元,設備及安裝工程85萬元,臨時工程111萬元,預備費769萬元,其它費用879萬元。按省、市37投資比例,省級投資3112萬元,市級投資7263萬元。由清徐縣24、政府牽頭組織。 白石河河道治理項目治理河道12.7公里,其中:溝道治理9公里,下游河道治理3.7公里,擴建交叉閘。溝道治理資金1800萬元,下游河道治理資金1800萬元,擴建交叉閘資金300萬元,共需資金3900萬元。按省、市73投資比例,省級投資2730萬元,市級投資1170萬元。由清徐縣政府牽頭組織。 (2)太原汾河流域地表水調蓄利用工程 松塔水電站(引汾濟瀟補水工程)主要工程項目有:修復西賈濕地,擴建小店區郜村提水灌區一級站、二級站及渠系建筑物,穿瀟工程,瀟河民生灌區一、二,三級支渠連接段工程。投資9600萬元全部申請省級專項解決。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 汾河水庫庫周塌岸治理在現已治理基礎25、上,水庫沿岸一周總長度22.25公里范圍內進行規劃治理,設碾壓土低壩21座,過溝堆石壩11座。總工程量578.95萬立方米,其中:土方512.88萬平方米,石方27.9萬立方米,砂礫石及反濾料5.97萬立方米,堆壩石渣32.2萬立方米。項目總投資15985.2萬元。申請省級專項解決。2008年規劃實施1段、2段,需投資3672.9萬元;3段-7段規劃近期實施。由婁煩縣政府牽頭組織。 婁煩縣澗河縣城段梯級蓄水項目建設翻板閘10座,包括閘底板、消力池、防滲墻、鋪蓋、排水設施和閘門及工作橋,每座長60米,寬20米,高1.6米,間距200米,總長2000米,八道水面首尾相連形成總水面9.6萬平方米的湖26、泊景觀,可一次性攔蓄地表水7.8萬立方米。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按農村段省、市73投資比例,市財政投資900萬元。項目2008年啟動。由婁煩縣政府牽頭組織。 (3)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包括太原市丈子頭城市生活垃圾壓縮轉運站工程和清徐縣、古交市、婁煩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丈子頭轉運站工程總投資4512萬元,建設規模1000噸/日;清徐縣垃圾處理工程總投資2200萬元,建設規模200噸/日;古交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總投資4500萬元,建設規模260噸/日;婁煩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總投資1400萬元,建設規模100噸/日。 (4)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 清徐縣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建設規模3萬立方米27、/日,工程總投資5310萬元,由清徐縣政府牽頭組織。尖草坪區污水處理工程,一期建設規模為1.0萬立方米日,總投資2960萬元,由尖草坪區政府牽頭組織;婁煩縣雨水污水管網建設工程,總投資2365萬元,由婁煩縣政府牽頭組織,2008年啟動,工期三年;古交中心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建設規模2萬立方米/日,總投資8665萬元,由古交市政府牽頭組織。2008年啟動,工期兩年;新建陽曲縣污水廠,建設規模2萬立方米/日,總投資8000萬元,由陽曲縣政府牽頭組織。2009年啟動,工期兩年。 3.整治措施 (1)關閉太原汾河流域上游煤礦。近期,對禁采區域礦井實行關停。由市煤炭局等相關縣(市、區)政府并組織實施28、。 (2)采煤業從太原主城區全部退出。 (3)污染企業關停搬遷。繼續實行環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度,徹底取締太原汾河流域3公里范圍內污染水體的污染企業和污染項目,取締破壞汾河生態環境及水質的資源開發活動,依法關閉汾河沿岸違法排污口,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染嚴重、工藝落后的企業及工藝設備實施關停淘汰;對位于城市規劃區、居民集中區的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實施易地搬遷升級改造;對雖經合法審批但影響汾河水質的企業,實施關停搬遷;對2008年內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流域內未達標重點工業企業實施關閉停產。 (4)加大地下水超采區關井限采力度。按照優先保證生活用水、統籌兼顧生產和生態用水原則,嚴格控制在嚴重超采區、城市公29、共供水管網覆蓋區開采地下水,制定汾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區控制和治理目標規劃及關井壓采措施,加強對地下水資源的有效保護,遏制地下水超采和水質惡化。在關閉自備水源井的同時,發揮引黃工程現有能力,通過對流域內各種水資源的合理配置,為重點超采區關井壓采提供可用水量。 (二)中期建設項目和治理措施 1.水土保持調蓄淤地壩工程通過建設水土保持調蓄淤地壩,合理配置大中小壩,形成壩系。汛期攔蓄干流兩側泥沙進入汾河河槽,枯水季節放水入流河道,豐蓄枯放,蓄濁排清,增加干流水量,減緩河道淤積,提高干流水質。在干流兩側建設水土保持調蓄淤地壩,增加壩地。 2.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小型節水、引水、提水工程,提高地表水資源30、利用率,為兩岸坡面水保生態林、經濟林、灘地耕作提供水源,提高生態林成活率和經濟林果品產量、灘地產出率。 3.汾河支流生態植被與經濟林建設工程重點圍繞汾河主要一級支流綠化,西川河、南川河、澗河、細米河、天池河、屯蘭河、獅子河、干河、瀟河、風峪河、白石河等主要支流源頭及兩側營造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護林8萬畝,太原汾河流域主要一級支流兩岸各50米植護岸林帶100公里(折合造林面積1.45萬畝)、經濟林1.8萬畝,林網(帶)0.2萬畝,封山育林0.6萬畝,工程總投資6977萬元。 4.汾河流域濕地保護工程主要為汾河公園濕地保護建設工程,投資1400萬元。 5.汾河流域草地治理與退牧工程建設圍欄封育項目、31、退耕還草項目、鼠害防治項目、蟲害防治項目,配套基本草場、舍飼圈養等設施。 6.城鎮生活污水深度處理及再生利用工程進一步完善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并達標穩定運行,生活污水全部得到處理并補充汾河生態水量;提高污水處理和污泥再生利用工藝技術水平。 7.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實施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工程、餐廚垃圾集中處理工程、糞便處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二級轉運站工程、醫療廢物備用焚燒爐建設工程、汾河水庫周圍垃圾處理工程等,徹底消除生活垃圾“圍城”現象,全面實現流域內生活垃圾處置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 8.工業企業污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工程對已達標排放的重點企業進行污廢水深度處理,部分企業治理達標后直接回用32、,實現零排放。 9.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對太原汾河流域限采區礦山進行地質災害治理、土地復墾及礦山地質災害防治等。 (三)遠期建設項目和治理措施 進一步完善我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及再生利用相關政策法規,建立水質監測和環保設施維護應急機制,全面恢復重建汾河流域生態環境,重點搞好太原汾河流域林地管護和植被建設,鞏固植被修復成果,封禁保護林地20萬畝,營造水土保持林20萬畝,建設濕地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要濕地、濕地公園2處,加強草地建設與保護,使汾河流域植被環境基本得到恢復。加大汾河流域現代農業和林業產業開發力度,加快產業化經營步伐,大力發展現代農業、觀光農業、綠色產業和文化生態旅游產業,全面增強汾33、河流域綜合實力,促進全市生態友好型城市建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制定汾河流域生態功能區規劃和扶持政策 在山西省生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根據太原汾河流域水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生態植被狀況等,進一步細化我市汾河流域生態功能分區及產業結構布局,推進礦區生態修復,實現煤炭開采綠色節水轉型;對化工、電力、冶金、煤焦、造紙等領域落后生產工藝和設施實行升級改造,遏制其對流域水環境污染。在山西省節水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太原汾河流域全社會節水規劃,制定節水政策,鼓勵發展現代農業、綠色產業、節水型工業項目,減少水資源浪費,提高水使用效益;采取政府貼息補助等方式,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城鎮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和生態34、環境建設領域;加快林權制度改革,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植樹造林和荒山荒坡綠化工程建設。汾河流域各縣(市、區)要制定完善相應區域規劃及政策措施。 (二)科學劃定水資源禁采限采區域 根據太原汾河流域內礦山企業對汾河的影響程度,對可能直接破壞汾河河床、導致地表水直接漏失的區域實行禁采限采措施。禁采區為汾河上游段(蘭村以上至婁煩)干流兩側岸邊以外500米范圍內,蘭村泉、晉祠泉帶;限采區為汾河中上游干流左右兩側岸邊以外1500米、一級支流岸邊左右1000米范圍內和蘭村泉、晉祠泉重點保護區。市水務局、環保局、林業局、規劃局、煤炭局、國土資源局等要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禁采限采范圍,嚴格保護措施,加大執法35、力度,規范礦山開采行為。 (三)加強汾河干流水功能區管理 按照水功能區對水質的要求和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進一步核實汾河干流不同功能河段水域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加強汾河流域排污口整治,建立水功能區監測站網,增設相應水質監測斷面,強化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完善水資源保護制度,實現有效保護、合理利用。 (四)制定完善汾河流域治理修復相關政策措施 進一步調整完善汾河流域相關縣(市、區)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扶持政策,對禁采區、限采區關停企業和當地政府給予一定補償,確保地方利益不受損害。補償資金統籌用于地方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并建立完善水價格體系,有效調整供水結構,實現水資源的節約利用;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36、,2008年底前,汾河流域縣級以上城鎮全部開征污水處理費;建立市場激勵機制,嚴格控制汾河流域污染排放總量,逐步實現排污權由無償取得轉變為有償使用;強化管理,嚴厲制裁汾河河道違規采砂行為。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 市政府成立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工作領導組,張兵生市長任組長,榮彤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經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林業局、農業局、煤炭工業局、環保局、規劃局、建管委、物價局、扶貧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項目資金綜合平衡和領導組日常工作。市政府與市有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簽訂汾河流域生態治理修復與保護近期目標責任書,并實行嚴格的考核問責制度。各縣(市、區)政府要逐級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工作落實。各項目牽頭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等制度。領導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好項目監督檢查,審計、監察、發改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的審計、監督和稽察。 (附注:太原市汾河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修復與保護近期工作項目表和項目補充表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