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梁縣興民煤礦其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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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344951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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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銅梁縣興民煤礦其他管理制度二一年三月目錄一、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管理制度二、運輸裝備及設施定期檢查試驗制度三、“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換牌制” 的管理制度四、井巷維修制度五、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六、電纜管理制度七、礦井運輸設備及軌道維修管理制度八、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定期校正檢定制度九、地測制度十、人員運輸制度十一、排矸場管理制度十二、礦井運輸設備及軌道維修管理制度一、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各水平調度、機車司機、跟車員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及礦、區的有關規定。2、嚴禁超拉,各種型號機車規定牽引數量3、運送“四超”材料及爆炸物品,必須見專制的運輸安全措施。4、機車或列車在2、同一軌道同一方向時,兩機車或兩列車行駛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5、機車或列車行駛過程中,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色尾燈。6、機車或列車行駛在人員密集、過彎、道岔及硐室出口處必須鳴鈴減速慢性。7、斜井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及礦、區的有關規定。8、信號把鉤工、絞車司機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嚴格要求自己的行為。9、升降物件前,把鉤工負責檢查是否使用專用車輛,牽引車數、車輛連接和裝載情況,如不按規定使用專用車輛、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離重心有翻車危險時,嚴禁提升。信號工負責檢查井筒及車場軌道、道岔等運輸路線情況及擋車欄等是否靈活可靠。10、作業3、過程中如發現跳車事故,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區隊跟班領導或值班長到現場統一指揮,監護安全,處理跳車,并立即向礦調度室聯系匯報。處理跳車時必須嚴格按以下技術安全措施作業:(1)作業人員都應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穿好防滑膠鞋,作業中做好自主和互助保安工作,作業人員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2)作業時在井筒的各入口處設警戒,與作業無關人員嚴禁進入。(3)井筒及在斜井井筒2m范圍內作業時,所有人員必須正確佩戴質量合格的保險繩,并將保險繩系于安全可靠處。(4)處理事故時,由所屬區隊跟班領導或值班長統一指揮,所有參加作業人員聽從指揮,其他作業人員無權進行指揮。(5)在處理事故時,絞車司機未經聯系、或聯系不清嚴禁動車。4、動車時,作業人員必須與絞車司機聯系清楚,到達安全地帶后方可動車,絞車司機應嚴格控制絞車速度,絞車速度不得大于0.5m/s。(6)在處理事故時,人員不得站于事故點正下方或斜下方作業,必須與事故車輛保持一定距離并確認安全后,方能發信號開動絞車,以防材料車輛翻倒傷人。(7)井筒內嚴禁上、下同時作業。(8)作業時不得嬉戲、打鬧,使用的工具必須用工具繩栓好,不得相互扔工具,需要時必須手上傳遞。(9)處理事故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和隱患時,應立刻停止作業,等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進行作業。二、運輸裝備及設施定期檢查試驗制度一、為確保運輸裝備及設施運行正常,必須加強管理,嚴格按上級要求搞好運輸裝備及設施定期檢查試驗。5、二、對運輸裝備,安全設施和線路實行圖牌板管理,掌握裝備,設施,線路的技術狀態及運行檢修質量情況,每月對其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并收存資料存入檔案。三、運輸裝備,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搞好試驗,作好記錄和報告。蓄電池機車制動距離試驗每年進行一次,礦車連接裝置靜拉力試驗每年進行一次。四、運輸裝備技術管理必須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裝備檢修堅持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合理搞好計劃性檢修和強制性檢修工作:1.對蓄電池機車,充電機,地面運輸煤倉裝備,礦車,人車,及安全設施。各檢修小組對其裝備必須建立包機包修制,巡回檢查制。并認真填好維護檢修記錄。2.裝備正常檢修和停產檢修,必須嚴格按“裝備檢修6、質量和標準”及檢修工藝規程執行,確保裝備檢修質量。3.裝備檢修完畢,必須經試運轉,裝備性能達到預期目的,方可組織驗收。驗收時必須有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嚴格按“裝備完好標準”及有關技術資料規定進行驗收。4軌道實行分段包片制,主要運輸大巷和斜井司控道岔必須每周安排人員定期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五、凡新到裝備領用使用前,首先要清點一切圖紙資料及產品鑒定合格證書是否齊全,并按要求將資料存入檔案室。然后對裝備檢查,加油,編號等工作,使用前要建立運行移交手續,新司機要嚴格培訓,經考試合格并能實際操作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換牌制”的管理制度一、井下放炮一律實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7、放炮前、放炮后)和班組長、放炮員、安瓦員組成的“三人連鎖放炮換牌制”,(以下簡稱兩項基本放炮制度)其放炮牌、警戒牌、放炮命令牌以及放炮員證統一執行,實行編號發放各隊使用保管,不得任意丟失,否則每補辦一塊收費50元,凡收取的補辦材料費交礦財務科,進入礦安全基金。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換牌制”程序及規定1.放炮裝藥前放炮員將所持的警戒牌交給班組長,提示班組長做好放炮裝藥前的準備工作。2.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后,先仔細檢查頂板支護及電器設備情況;派人將炮眼內的煤巖粉吹盡,沖洗巷幫煤塵;切斷放炮母線敷設區域內的所有設備(除局扇風機外)的電源;將炮擊區的設備、管線掩護好,撤出警戒區域內的所有人員8、;并親自布置專人安設好每個警戒。一切準備妥當后,將自己所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安瓦員,以示放炮前準備工作已經就緒。3.安瓦員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先檢查放炮母線的敷設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明接頭和裸露現象,母線是否扭結,放炮員是否持證上崗,復查放炮前一切準備工作情況,檢查放炮區域及附近20米的瓦斯濃度,均未超限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規定時,將自己所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表示允許裝藥。4.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后,將煤眼內的炸藥裝好。安瓦員檢查好爆破點和發爆地點及附近20米的瓦斯濃度,撤除放炮警戒區內的所有人員,當一切均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放炮規定時才準將自己所攜帶的放炮器鑰匙交組放炮員允許放炮。5.放炮完9、畢后,放炮員將放炮鑰匙交給安瓦員,再經過班組長、安瓦員、放炮員按規定檢查爆炸情況和爆破點及附近的瓦斯濃度以及頂板支護情況,當檢查結果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將三牌各歸原主,放炮告一段落。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點每班每次放炮作業工序均必須按上述工作和操作程序執行。否則按未嚴格執行“兩項基本放炮制度”論處。7.每班每次放炮作業工序,安瓦員均必須認真填寫放炮瓦斯檢查記錄牌,以便復核瓦斯和檢查“兩項基本放炮制度”的執行情況。三、處理規定:1.凡井下放炮作業過程中,未嚴格認真執行“兩項基本放炮制度”者,班組長、安瓦員、放炮員按嚴管重罰制度處理;當警戒牌、放炮命令牌未按正規互換而由一人保管10、時,班組長、放炮員各罰100元,無牌作業時,對班組長、放炮員、安瓦員一律從嚴處罰。2.凡井下放炮作業過程中,放炮員未持放炮證上崗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證照,調離崗位。3.每班班前會上由地面值班隊干檢查班長和放炮員上崗持牌(證)情況,沒檢查督促出現無牌上崗者處罰地面值班隊干100元;每班放炮工作前由現場值班隊干檢查班組長、安瓦員、放炮員的持牌情況,并督促放炮作業換牌,未督促面出現違章放炮時,對值班隊干處以200元的罰款。四、井巷維修制度一、各采區要加強井巷維修工作,保證各巷道的通風、行人、運輸安全。二、定期檢查巷道的支護狀態,制定明確的井巷維修責任制度。三、巷道維修工作必須制定具體的施工11、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礦審批。四、要對井巷維修工作做到月初有計劃,月末有總結,并把巷道失修、維修情況逐月上報。五、各采區根據井下巷道失修狀態,配足巷修人員,配齊專用設備、器材及工具。巷道一般失修率不得超過7%,嚴重失修率不得超過3%。六、對失修巷道的維修工作,必須加強維修質量,并符合相關規定,達到標準要求。五、防暴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1、安裝、檢修工程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2、新安裝的設備,必須經過72小時的試運轉,檢修的設備,必須根據檢修的性質。經過8h的試運轉后,才能正式移交生產使用。3、新設備的安裝、檢修后,必須要12、有由礦、機電科、安全科的領導或工作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與安裝負責人,在現場檢查驗收,試運期滿后,辦理移交手續。4、質量驗收按煤礦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和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執行。檢修設備因設備本身的原因或原材料供應等因素,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驗收。5、質量檢查驗收時提出的問題,應由施工負責人安排處理,若有個別問題不能解決,也應滿足第四條規定,并在驗收單上注明,由承擔工程單位限期解決。6、質量驗收時,雙方意見不統一,由驗收組織者裁決,若質量符合要求,雙方移交驗收后發生的爭執,應由上級主管部門裁決。7、設備安裝、檢修完工后,由施工單位,在三日內向機電科申請提出移交,機13、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驗收。設備驗收單結合實際自制,但是內容必須齊全。六、電纜管理制度1、電纜選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2、電纜的訂貨,入庫驗收,發放、領用的規定:(1)礦用電纜必須由礦上統一訂貨,各單位不得自行采購。(2)供貨廠家必須是持有礦用電纜生產許可證及煤礦安全標志。(3)新電纜入庫必須“四證” 齊全:煤礦安全標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高壓電纜)。(4)新電纜發放時,發、領雙方盡可能整盤發放,“三證”隨貨同行,零星發放時,必須在領料單上填上“三證”編號。(5)新電纜領用單位應及時核實電纜規格、型號、長度、電壓等級,測試絕緣水平,阻燃電纜作阻燃試驗,并編號、建帳、建14、卡后才能使用。3、設立專職的電纜管理小組,負責全礦電纜的領用、發放、修理、試驗、保管和建帳、建卡工作。4、凡50米以上,4平方毫米以上的電纜應分規格統一編號建立臺帳、牌板和圖板,做到圖、牌、帳三對口。5、電纜修理必須做到:(1)低壓電纜芯線接頭應采用銀銅焊接,嚴禁不同型電纜的直接連接;高壓電纜采用壓接。(2)低壓橡套電纜護套采用硫化熱補或具有同等性能的冷補。(3)出井修理后的低壓橡套電纜必須作浸水耐壓試驗。6、阻燃電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下井:(1)芯線絕緣老化。(2)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3)芯線與絕緣層嚴重粘連。(4)4平方毫米以上電纜100米以內接頭超過5個。(5)浸水耐壓試驗不合15、格的。7、低壓電纜安裝與交接驗收:(1)工作面、掘進頭應全部使用試驗合格的電纜。(2)電纜的敷設應符合“規程”要求,嚴禁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3)采面、磧頭的電纜安裝完善后,按采掘機運設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交采掘隊管理使用。(4)采掘隊和機電隊應將電纜記入各自臺帳。8、電纜現場維護與檢查:(1)高壓電纜:井筒中的電纜由電工每月巡查一次。中央變電所至采區配電所的電纜由電工每周巡查一次。(2)低壓電纜:采區干線電纜由電鉗工或包機組人員每周巡查一次。由采掘隊負責維護管理的低壓電纜,由值班隊干每班巡查一次,值班電鉗工或包機組人員每日巡查一次。9、發現橡套電纜有下情況時,應立16、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由電工檢查處理合格后,才能恢復使用。(1)護套破損,芯線絕緣層裸露。(2)局部發熱。10、低壓橡套電纜故障現場處理:(1)當電纜發生故障后,首先應根據事故現象和狀態,正確判斷事故類別,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進行更換。(2)在判斷電纜故障時,不準用試送電的方法來判斷事故性質和事故區段。(3)當電纜護套局部破損,可對其破損部位進行冷補,冷補后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作浸水耐壓試驗。11、井下長期不用的電纜,應由使用管理單位及時運出地面退交電纜管理組。12、凡不能修復利用的電纜,經礦機動部門確認后作報廢處理,核銷臺帳。七、礦井運輸設備及軌道維修管理制度1、為保持井下軌道質量經常17、處于良好狀態,應加強軌道日常檢查和維護;主提升道每日不少于一次,礦每月不少于一次。軌道質量檢查應由運輸技術員或軌道工技師進行。2、釘道班每周指派專人對軌道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作好記錄,專人保管備查。3、對斜井軌道檢查和護時,應與上下車場的把購工、信號工和絞車司機聯系清楚,三擋必須處于關閉狀態。4、軌道質量檢查按礦井軌道質量標準執行,采區軌道按巷道驗收標準執行。5、檢查中發現軌道質量威脅安全行車的問題,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立即處理,并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八、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定期校正檢定制度一、通風儀器儀表專人負責管理。儀器儀表應設置專用存放室進行保管。二、通風儀器儀表的領用應登18、記清楚。做到誰領用誰負責。三、使用儀器儀表前應檢查一次,看是否完好。發現問題應更換,使用后也應檢查一次。四、所有儀器儀表應建立使用管理臺帳和設備管理卡。做到帳,卡,物相符。五、損壞的儀器儀表應送礦務局修理校正,對到期校正的儀器儀表應及時送校,報廢儀器按有關規定辦量,移交局計量站予以光彩帳,嚴禁通風儀器儀表的外借或流失。六、無故損壞或丟失儀器儀表者,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九、地測制度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做好測量管理工作,切實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認真做好礦井井下及地面地日常測量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測點標記要清禁,確保工程質量。進行巷道貫通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間距,把測19、量數據及時反饋到管理部門,由生產科及時下達通知書,同時落實安全措施。認真做好礦井周邊的測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把周邊情況查清處,防止越界開采,開采亂挖,破壞保安煤柱,對于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礦領導反映。填繪專門的礦井測量圖紙,數據要準確,填繪要及時,為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提供可靠依據。建立相關的測量臺帳,做好各種圖紙、資料的存檔,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經礦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外借。愛護測量儀器、工具,定期檢查、維護、校正,確保測量儀器的精確性。十、人員運輸制度一 裝備1、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并且動作可靠靈活。2、在機頭和機尾處,必須裝設防止人員乘車人員乘坐超過位置的過卷裝置,要求必須符合煤20、礦安全規程的防爆要求。3、在沿途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并且動作可靠靈活。4、在上、中、下上車地點必須標明上下車的位置的警示標志。5、在上、中、下上車地點必須設有上下車的平臺。6、在上、中、下上車地點的醒目位置,必須設有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足0.7m的安全警示牌,以提請乘坐人員注意。7、在上、中、下上車(下車)地點必須設有充足的照明。二 操作使用注意事項1、嚴格執行2004版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八條規定,并按說明書要求操作使用架空乘人裝置。2、架空乘人裝置在運行過程中,必須隨時保證鋼絲繩張緊適度,吊椅安裝必須按設計要求均勻布置。3、架空乘人裝置必須保證整個沿線的托繩輪中心線在一條21、直線上,避免發生垮繩現象。4、驅動輪、尾輪及托繩輪的襯墊磨損達到鋼絲繩直徑時,必須更換,避免抱索器通過襯墊時產生跳動和擺動現象。5、鋼絲繩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后,直徑會減小,長度會伸長,因此,應及時調整抱索器的夾緊力及張緊裝置。調整配重時,必須保證配重處于懸空狀態。6、新安裝的架空乘人裝置,在上吊椅前必須先游繩,游繩時間不得小于8小時。三 檢修、運行與維護1、建立日常維護、定期檢修和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2、每天必須對架空乘人裝置進行巡回檢查,巡回檢查的內容有:(1)試驗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后附:安全裝置檢查表)。(2)減速機的潤滑和制動器的液壓油是否足量,有無滲油漏油現象。(3)制動器的機22、構運動是否正常,調整螺母是否緊固,閘瓦間隙和制動襯墊厚度是否符合規定要求。(4)驅動輪及尾輪的緊固螺母有無松動;驅動輪尾輪及托輪襯墊是否磨損嚴重,托輪與吊椅聯接螺栓是否松動。(5)牽引鋼絲繩是否符合規定要求。(6)抱索器調整螺絲是否松開,能否有效夾緊。(7)吊椅與抱索器螺絲部位聯接是否松動,焊接部位是否脫焊開裂。3、巡回檢查中發現問題與事故隱患,必須及時進行檢修處理。4、安裝在牽引繩上的抱索器,每隔一定時期應向后移動一抱索器距離的位置,以便減少抱索器在過驅尾輪和托輪時對鋼絲繩產生的彎曲的扭曲應力造成對鋼絲繩的疲勞磨損時間,從而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5、電機、減速機、制動器等到的日常維護與檢修按23、生產廠家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6、綱絲繩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7、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的有關規定。四 乘車管理1、乘車人員依次排隊乘車,不得擁擠搶座位。2、上車時,先雙手握住吊桿,跨上吊椅坐上,然后雙足置于腳踏桿上;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車時,先雙足觸地,站立保持平衡后,將手松開吊桿離開。3、乘車人員相遇時,不得嬉鬧、握手等,以免發生危險。4、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2米,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所帶物品不得拖地運行。5、乘車人員乘車時不準打瞌睡,必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發現緊急情況應及時下車,用手握住緊急停車信號線,發動急24、停信號。6、乘車人員乘車到達下車地點時,必須及時下車,不得越位乘車,以防發生危險,造成事故。7、嚴禁同時運送攜帶包爆炸物品的人員。十一、排矸場管理制度一、所有作業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安全不生產。 二、排矸前,嚴格檢查上山軌道及矸石山上有無障礙物,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三、排矸時嚴禁有閑雜人員在矸石山上及附近逗留,所有人員必須進入安全地點。 四、翻矸時,工作人員時刻要保持高度警惕,發現問題及時停車處理。 五、翻矸運輸道路要及時清理干凈,所有運輸設施要安全可靠,作業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要愛護好所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六、翻矸時,嚴禁在矸石山上及下部進行其它作業,更不準行人。七、夜間25、翻矸時車輛照明要充足,并應安裝高亮度燈,探照燈要通照矸石。八、設立矸石山安全警戒線及擋矸墻,并設置警示牌,防止排矸時矸石滾落傷人。十二、礦井運輸設備及軌道維修管理制度1、為保持井下軌道質量經常處于良好狀態,應加強軌道日常檢查和維護;主提升道每日不少于一次,礦每月不少于一次。軌道質量檢查應由運輸技術員或軌道工技師進行。2、釘道班每周指派專人對軌道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作好記錄,專人保管備查。3、對斜井軌道檢查和護時,應與上下車場的把購工、信號工和絞車司機聯系清楚,三擋必須處于關閉狀態。4、軌道質量檢查按礦井軌道質量標準執行,采區軌道按巷道驗收標準執行。5、檢查中發現軌道質量威脅安全行車的問題,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立即處理,并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