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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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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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貴州省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目錄1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適用范圍1.4分類分級1.5工作原則1.6應急預案體系2組織體系2.1教育廳2.2地方教育行政部門2.3各級各類學校2.4專家組3預防預警3.1預防3.2預警4應急處置4.1信息報告4.2先期處理4.3組織協調4.4處置措施4.5信息發布4.6應急結束5事后恢復5.1善后處置5.2調查評估5.3恢復重建6保障措施6.1宣傳教育6.2應急演練6。3隊伍建設6.4財力保障6.5物資保障6.6公共設施6.7科技支撐7獎懲7.1表彰獎勵7.2責任追究8附1總則1.1編制目的建立健全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教育系統保2、障校園安全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教育系統的安全與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教育廳、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及所屬單位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1.4分類分級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3、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教育系統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教育系統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六類:(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統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江河湖泊、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統的火災、交通事故、溺水、擁擠踩踏、建筑物倒塌、有毒有害氣體及化學品引起的中毒、燃炸、危險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水、電氣、油等能源供應事故,各類大型群體活動軍訓、實習、參觀等集體活動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響學校與穩定的安全事故。(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統的重大傳染病情,群體性不明原4、因疾病,食品衛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飲用水污染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師生員工健康與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在教育系統或與教育系直接相關、影響國家或地方政治及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秩序的群體性事件、恐怖襲擊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發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5)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屬單位、各級各類學校主管(主辦)的網絡和信息系統發生的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施故障和災害性事件等。(6)教育考試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授權的考試機構)及各級各類學校組織實施的各類國家和省級教育5、考試,在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評卷組織管理等環節出現的試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試實施中出現群體舞弊、阻礙考試等突發事件,以及網絡有害信息等影響考試及社會穩定的其他突發事件。上述各類突發事件有時是相互交叉和交聯的,某類突發事件有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該具體分析,突出重點,統籌應對。教育系統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分級標準是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具體級別的劃分由專項應急預案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分類確定。1.5工作原則(1)以人6、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師生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的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3)部門聯動,快速反應。建立健全教育系統與各級各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充分依靠和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及隊伍的作用,確保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和正確應對。(4)科學規范,依法處置。加強公共安全的科學研究、7、人才培養和技術開發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科技應用水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怍預見性和主動性,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按職責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1.6應急預案體系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1)總體應急預案??傮w應急預案是全省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教育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由教育廳制定并印發實施。(2)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教育系統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8、預案,由教育廳制定并印發實施。(3)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急預案。具體包括: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分類錘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制定。(4)學校應急預案。各級各類學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5)具體工作應急預案。針對某個時段、某項具體工作或舉行大型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管、牽頭或主辦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教育系統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2組織體系2.1教育廳教育廳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教育9、廳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主要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必要時,派出教育廳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教育部和省政府請示報告。辦事機構教育廳設立應急管理辦公室,承擔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指導教育系統應急科普宣傳教育、應急演練、隊伍培訓等應急體系建設;組織評估、修訂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全省教育系統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教育系統應急平臺、專家隊伍以及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協助領導小組做好教育系統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的有關應急處置工作。工作10、機構教育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教育考試安全等6個專項工作組,由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任組長,牽頭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領導小組有關決定事項;牽頭組織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指導和協助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2.2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統籌負責當地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急11、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組織,協調、指揮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指導、支持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有關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2.3各級各類學校各級各類學校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民辦學校法人代表)是本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結合本校實際情況設置工作機構或設定專兼職人員,在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與指導下,負責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2.4專家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條件的學校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體系建設提供咨詢和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教育系統事件的處置工作。3預防預警3.1預防(1)各級教育行政12、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范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檢查。(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防范、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于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13、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和趨勢分析。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日常管理,依法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4)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每年年底要組織對下一年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范和整改措施。3.2預警(1)確定預警級別。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托有關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組織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突發事件發生可能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發布的預警14、級別執行。按照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別為I級、II級、III級、IV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I級為最高級別。(2)發布預警信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根據分析評估的結果,或有關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的要求,按有關規定立即以適宜的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報告和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手機、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15、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群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3)采取預警措施。發布預警信息后,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參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發布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常識,公布咨詢電話;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要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16、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校園及教育系統治安秩序;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校園教學設備以及交通、通信、水電熱氣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行;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按有關規定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4應急處置4.1信息報告(1)事發地教17、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2)教育系統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相關地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直高校、省屬中職、省直中學要立即上報教育廳,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教育廳在接到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如實向省政府報告,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各專項工作組要及時匯總上報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同18、時將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4.2先期處置涉及教育系統的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4.3組織協調。(1)事發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可及時報請相應的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派出專門領導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同時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19、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轄區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3)需要教育廳處置的突發事件,教育廳視情采取派出工作組、啟動已有或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等措施,統一指揮和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教育廳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可內設綜合協調、現場處置、新聞信息、復學復課、恢復重建、條件保障等工作組。4.4處置措施(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每處置措施20、: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可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衛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心理撫慰等救助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閉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21、得到及時醫治;啟用本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調用教學設備、用具以及其他應急物資;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校舍、教學設施以及交通、通信、水電熱氣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教職工和成年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成年學生提供相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應在第一事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并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采取或協助公安機關等專業部門采取下列措22、施:對可能影響師生情緒并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和問題,相關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到場,立即動員組織黨員、班團干部、班主任、骨干教師和學生工作人員深入師生開展教育引導和必要的心理咨詢工作,化解矛盾,穩定和疏導師生情緒;對師生參與社會群體性事件的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勸阻和帶離現場;對嚴重危害師生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事件,要全力配合有關部門第一時間挽救和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加強對易受沖擊的重點單位、重要場所的警衛,在校園通訊、廣播、有限電視、涉外區域等校園重要部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封閉有關場所、對有關道路實施交通管制,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相關校園或公共場所內的活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23、設備、設施以及水電熱氣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報請有關部門對網絡、通信等進行管控: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勘嚴重危害校園和社會治安的事件發生時,應報請公安機關立即依法出動警力,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使校園或社會秩序恢復正常;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3)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當網絡和信息系統運行安全因病毒攻擊、非法入侵、系統崩潰等原因出現異?;虬c瘓時,立即組織相關單位或人員采取技術措施,盡快恢復網絡和信息系統的24、正常運行,必要時報請電信管理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運營商給予支援,防止事件蔓延至其他網絡系統,同時將突發事件有關情況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當網絡信息內容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害信息或其他不良信息時,應立即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有效阻止網上有害或不良信息的傳播,同時根據不同性質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引導工作;全面了解網絡和信息系統所受波及與影響,檢查影響范圍,跟蹤事態發展,及時將處置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調查取證,盡可能保留相關證據。對于人為破壞活動,應及時報請當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和調查工作,并視情況依法依規處置。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4)教育25、考試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助學機構和相關學校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迅速掌握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上級考試機構;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的突發事件并影響考試工作的,按照有關預案并結合考試工作特點確定處置方案;其他類別教育考試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報告當地考試應急指揮機構和上級考試機構,妥善處置。如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應及時報告,協同處置;偶爾發生事件后,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處置并逐級上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4.5信息發布。(1)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26、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2)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突發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省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發布。(3)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4.6應急結束突發事件的威脅和27、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秩序。5事后恢復。5.1善后處置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教育系統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后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和理賠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5.2調查評估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28、,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按隸屬關系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于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教育廳會同省政府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并向省政府作出報告。5.3恢復重建(1)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盡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并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的,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及時提出請求。(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29、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蓤笳埉數攸h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盡快修復被損壞的校舍、教學設施以及交通、通信、水電熱氣等公共設施。(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廳會同省政府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省政府審批實施。6保障措施6.1宣傳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題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與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各級教育行政部30、門應當對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進行指導和督促。6.2應急演練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以及學校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和師生員工,對相關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每學期要至少組織一次針對火災或地震等災害事故的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相關應急預案。6.3隊伍建設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要建立健全應急預備隊31、保障制度,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組織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愿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隊伍體系。6.4財力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障日常宣傳、培訓、演練、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工作。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32、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6.5物資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設備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6.6公共設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規劃安排各類學校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筑物設防標準應高于當地一般建筑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33、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學校及周邊社區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6.7科技支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鼓勵、支持具備相應條件的教學科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特別是高等院校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和應急管理專門人才的培養和科學研究,建立健全各類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不斷提高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7獎懲7.1表彰獎勵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突發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34、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恤。7.2責任追究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附則(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及所屬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本地區教育系統和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地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省屬中職學校、省直中學應急預案須報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2)本預案由教育廳制定并負責解釋。教育廳根據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