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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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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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縣2015年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1.5 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2.1 組織機構 2.2 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2.3 工作職責 2.4 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5 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3 事故報告與接警 3.1 事故報告程序 3.2 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3.2 報告或報警的內容 4 啟動預案和應急響應4.1 啟動預案4.2 應急響應5 應急行動6 應急終止6.1 應急終止條件6.2 應急終止程序7 后期處置7.1 善后處理7.2 保險7.3 事故調查及2、經驗教訓總結8 保障措施8.1 裝備和經費保障8.2 救援力量保障8.3 技術支持保障8.3 宣傳、培訓和演練8.5 監督檢查9 附則9.1 預案管理與更新9.2 獎勵和責任追究9.3 其他事項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XX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XX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密切配合,科學決策、多方救援的原則3、。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企業必須首先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啟動本預案時,所有參加救援的單位,服從本預案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涉及的縣級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按照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和程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分級管理、密切配合。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種類,由負責該行業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實施救援工作和現場施救的技術指導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范圍內開展相應工作,做到主動協調,密切配合。 (3)科學決策、多方救援。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應迅速測定煙花爆竹性質,判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控制事態的擴大和蔓延,在做好自救的同時,4、積極咨詢有關專家,尋求有效之策,做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專業救援和專家指導相結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XX縣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1.5 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1.5.1 啟動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 (1)造成一次性死亡3 人以下的一般事故;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2)造成一次性死亡 3至9 人的較大事故;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3)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5、,或者 5000萬元以上 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或者 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5)造成一次性發生中毒或急性職業病 30人以下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6)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飲用水源、湖泊、河流、水庫、空氣等)的事故。 (7)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的事故。 (8)縣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發生未達到上述條件煙花爆竹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1.5.2 啟動程序 (1)煙花爆竹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所在地鄉(鎮)人民6、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同時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2)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召開成員單位會議,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3)縣人民政府和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2.1 組織機構 縣安全生產監7、督管理局是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工商局、縣監察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人武部、武警XX中隊、縣總工會、縣氣象局、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局、XX供電有限公司、有關傷害賠償保險公司等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現場指揮組、搶險救援組、通信信息組、醫療衛生組、治安交通組、專家技術組、資金物質保障組、新聞宣傳組、善后處理組。各工作組是開展應急處置的8、工作單元。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由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人員組成。 2.2 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負責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2.3 工作職責(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職責 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定應急救援總指揮;指揮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開展工作。 (2)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9、;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協調配合縣有關部門對煙花爆竹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做好煙花爆竹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并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和人員立即開展工作。 2.4 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4.1 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的煙花爆竹企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縣級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擔任現場指揮組組長。具體職責是: (1)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10、 (2)組織救援隊伍開展施救工作。 (3)組織生命安全受威脅人員緊急疏散。 (4)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和蔓延。 (5)組織人員保護重要設備、設施和物質安全。 (6)確定并設置危險警戒線。 (7)向指揮部及時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 (8)組織救援隊伍撤離。 (9)撰寫現場搶險救援報告。 (10)聯絡、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 (11)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2 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由事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縣人武部,武警XX中隊、縣礦山救護隊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措施,參與研究搶險救援工作中重大問題解決方11、案。 (2)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質。 (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遇險人員緊急疏散和轉移。 2.4.3 通信信息組 通信信息組由縣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組成。具體職責是: (1)保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的通信暢通。 (2)收集現場救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及時通報應急處置情況動態。 2.4.4 醫療衛生組 醫療衛生組由縣衛生局、縣環境保護局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成。具體職責是: (1)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2)對遇難者進行死亡鑒定。 (3)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置。 (4)向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報告。 (5)協調急用醫療藥品。12、 2.4.5 治安交通工作組 治安交通工作組由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武警XX中隊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 (1)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2)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 (3)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 (4)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 (5)守護押運救援資金、重要物資和設備。 2.4.6 專家技術組 專家技術組由縣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 (1)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 (2)負責技術鑒定和技術咨詢。 (3)負責現場搶險工作中重大技術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 (4)對現場搶險方案的可靠13、性進行分析論證。 (5)負責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2.4.7 資金物質保障組 資金物質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和事故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調運急用物資和調撥資金。 (2)負責救援設施、設備、場地的征用及其補償。 2.4.8 新聞宣傳組 新聞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召集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處理與媒體報道、采訪、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 (2)負責報道事故發生、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及人員疏散公告。 (3)負責接待各類新聞記者的采訪工作。 (4)負責對事故網上輿情進行24小時監測監控,發生事故輿情,及時14、應對處置,維護網絡輿情安全。 2.4.9 善后處理組 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和事故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2)負責接待上訪人員。 (3)指導受災群眾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2.5 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1)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緊急聯系,迅速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對事15、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由新聞單位發布信息;組織、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備案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事故地點,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援車輛有序進出;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控制旁觀者進入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種警力參與搶險救援;核實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及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遇難者和傷員家屬,并協助做好安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提供尸體檢驗報告。16、 (3)縣衛生局:負責協調、安排縣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提供急救所需藥品;負責事故現場傷員搶救、事故現場衛生防疫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現場撲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控制及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等應急處置工作。 (5)縣環境保護局:負責制定煙花爆竹事故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害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了解、掌握事故現17、場沿途交通道路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通行保障工作;組織搶險物資、器材、食品運輸。 (7)縣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履職情況和救災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8)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特種設備的檢測、認定,提出事故應急技術措施及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9)縣工商局:負責對發生事故單位資質合法性進行審查。 (10)縣氣象局:負責將搶險救援期間天氣、氣候情況以及有關預防可能發生災害性天氣及極端氣候事件的措施建議,隨時報告指揮部。 (11)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調對投保事故18、單位的緊急理賠工作,負責已參加工傷保險傷亡人員的醫療賠償、工傷康復、傷殘等級鑒定工作。 (13)縣民政局:按相關規定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救濟金發放,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以及群眾轉移安置工作。 (14)縣總工會: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5)縣委宣傳部:依照有關規定,對新聞媒體宣傳報道事故進行監督管理。 (16)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治藥品的協調工作。 (17)縣人武部、武警XX中隊:參與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 (18)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局:宣傳報道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維護社會穩定。 (19)XX供電有限公司:負責事故發生19、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理工作,確保搶險救援期間電力正常運行。 (20)有關傷害賠償保險公司:負責對投保事故單位的緊急理賠工作。 (2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轄區、本單位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本地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3 事故報告與接警 3.1 事故報告程序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以上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接報后,應立即向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20、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縣政府按規定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應急辦報告。 3.2 報告或報警的內容 3.2.1 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事故類型。 3.2.2 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系電話、聯絡人姓名等。接到事故報警后,應急救援辦公室應將事故的信息立即向有關應急部門報告。 3.3 信息預警 3.3.1 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對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或者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確認各種信息是否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初步確定預警的范圍,將有關預測結果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預警建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1、,向縣政府建議作出事故預警決定: (1)事故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2)已發生的事故有可能導致其他事故發生的。 (3)其他地區發生的事故有可能影響本地區的。 (4)下一級事故發生后,事故影響在擴大或有可能擴大的。 (5)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 3.3.2 事故預警決定經縣人民政府作出并發布,預警公告以電視、廣播、報刊、政府網站、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向社會發布。 3.3.3 當縣人民政府作出預警決定后,本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按照作出的預警決定和職責,迅速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應急隊伍應當進入待命狀態。 4 啟動預案和應急響應 4.1 啟動預22、案 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匯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4.2 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啟動本預案報告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負責應急救援總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則,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 5 應急行動 5.1 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負責人及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工作。 5.2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23、,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 5.3 衛生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療急救,對傷員簡單處置后,送指定醫院治療。同時,做好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監護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5.4 應急救援結束后,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6 應急終止 6.1 應急終止條件 應急終止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 (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 (4)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5)導致社會不穩定24、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 應急終止程序 (1)由現場指揮組召集各工作組組長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后,書面向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并抄送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書面請示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立即召開會議決定。 (3)由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向現場指揮組和各工作組下達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并將決定通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由新聞宣傳組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宣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有關應急處置情況。 (5)由現場指揮組組織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并在 24小時內寫25、出現場搶險書面報告,分別報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 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理 7.1.1 當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繼續負責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1.2 善后處理工作組要配合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傷人員的后期醫療處理工作。 (2)事后補償、重建、保險理賠等受災群眾生產生活秩序恢復工作。 (3)事發地群眾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 7.1.3 醫療衛生工作組要指導當地人民政府繼續做好對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置工作。 7.2 保險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26、機構要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7.3 事故調查及經驗教訓總結 7.3.1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調查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 7.3.2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救援指揮組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縣人民政府和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現場指揮組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部門。 8 保障措施8.1 裝備和經費保障 8.1.1 裝備 為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開展,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有應急專用車27、輛,及時運送救援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并有筆記本電腦和打印設備,有檢測檢驗儀器儀表,有安全防范裝備設施,有必要的工作經費。 8.1.2 經費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經費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解決。 8.2 救援力量保障 8.2.1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訓練和管理,逐步提高應急隊伍的戰斗力。 8.2.2 大型企業應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加強隊伍建設、裝備配備和應急演練。其他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8.3 宣傳、培訓和演練 8.3.1 宣傳 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法律28、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宣傳媒體要積極支持。 8.3.2 培訓 (1)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對各級應急管理機構、專業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 (2)有關部門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并積極組織社會自愿者參加培訓。 8.3.3 演練 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 1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各企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8.4 監督檢查 縣應急管理辦公室對XX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9 29、附則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及時修訂與完善預案。 9.2 獎勵和責任追究 9.2.1 獎勵 在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事故災難搶險中,讓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2 責任追究 在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30、,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逃脫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9.3 其他事項 (1)本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