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新華區地震應急預案(2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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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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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莊市新華區地震應急預案1 總 則1.1 編制目的為了加強對地震應急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提高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使地震應急工作能夠協調、高效、合法、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的有序進行。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地震應急預案、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石家莊市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1.4 啟動條件1、國務院或省政府發布我區臨震預報或地震發生后;2、鄰區發生地震波及我區造成影響時。在本區所轄2、區域內,發生上列情況之一時,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即轉為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1.5 工作原則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的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地震災害事件。區政府是處置本行政區域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的主體。發生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資源互通、協同行動。地震應急依靠科學決策,依靠先進技術手段,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依靠地震應急救援志愿隊和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及人民群眾等社會力量。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3、成員單位的地震應急預案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督促區域內社區、鄉村和重點企事業單位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區科技局負責具體業務指導。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 地震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指 揮 長:區長副指揮長:主管副區長、政府辦主任、武裝部部長 科技局局長、發展計劃局局長、 民政局局長、公安分局局長 成 員:財政局、教育局、城管局、文體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土分局、衛生局、環保分局、經貿局、統計局、安監局、質監分局、房改辦、人防辦、區醫院、區防疫站、團委、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負責同志。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是:確定區地震應急工作方4、案;部署、組織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以及各種社會力量對受災區域進行緊急援救;協調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迅速參加搶險救災;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要工作。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科技局局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掌握震情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研究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及時向市地震局上報地震新聞5、宣傳報道;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科技局區科技局負責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匯集地震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工作,協調管理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工作。3 預防機制3.1預防行動上級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劃定我區區域內地震重點危險區后,區科技局速報區政府,及時指導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部署防震減災工作。在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的基礎上,區科技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在市地震局和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及時做好防震準備。省政府發布臨震預報,宣布我區進入臨震應急期后,區、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6、立即采取應急防御措施,主要內容是:區科技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將震情變化報告區政府和市地震局;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要求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言,保持社會安定。3.2 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3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出劃分;“地震短期預報”對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臨震預報”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3級:“5級至6級地震”;“67、級至7級地震”;“7級以上地震”。全國性的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件的方式發布;省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預報,由省政府發布。4 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 地震災害事件分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300人以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8、害。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5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地震災害事件分級標準如下表:地震災害等級分級標準初判標準人員死亡經濟損失發生在人口稠密區地震的震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300人以上一定7.0級以上重 大地震災害50299人一定6.57.0級較 大地震災害2049人一定6.06.5級一 般地震災害20人以下一定5.56.0級 地震應急響應分級和啟動條件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I級響應;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級響應;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級響應;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級響應。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9、協調下,區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責任人為區長。4.2 信息報送和處理 地震局系統的災情速報地震災情速報指地震系統內對地震災情和地震影響情況的速報。地震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等。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立即報告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迅速啟動當地的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速報區政府。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匯總上報市地震局。區科技局會同震區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盡快了解震區地震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震后1小時內(夜晚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及時了10、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地震局報告或傳真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災情,應隨時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做到“有災報震災,無災報平安”。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和處理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區政府和區防震減災主管部門報告;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民政、公安、安監、城管、教育、衛生、統計、房改、環保、國土、人防、質監等有關部門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報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收集到的情況報市地震局。4.3 通訊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網絡,實時獲得地震災害現場的11、情況。4.4 指揮與協調 I級、級、級、級響應在市政府領導下,區政府領導、協調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了解震情和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啟動石家莊市新華區地震應急預案。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和非災區對災區進行援助,組成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直接組織災區的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區科技局向區政府報告震情和災情并建議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開始運作。經區政府批準,由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區科技局履行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12、員單位負責人參加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區長立即主持召開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全體會議,通報震情和災情,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區的需求,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第一,成立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趕赴災區直接組織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 第二,協調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第三,調派應急救援隊等災害救援隊伍和醫療救護隊伍趕赴災區。第四,部署飲用水和食品的供給、傷員后送、物資調運、交通保障。第五,組織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社會力量對災區緊急支援。第六,向市政府、省政府或鄰近區、縣呼吁援助。第七,請求市地震應急救援中心、各地震應急救援志愿隊趕赴災區參加地震應急救援。第八,建議地震應急13、救援志愿者趕赴災區進行應急救援。第九,當地震造成嚴重損失,派出特別工作組前往災區,協調解決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難以解決的問題。4.5 緊急處置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防震減災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系。現場緊急處置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埋壓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緊急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救援物資的接受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14、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各級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求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援;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示的問題;與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4.6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上級政府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災區搜救工作。在地震廢墟中進行人員搶救要按照搜索營救程序實施。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盡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進行犬搜索找尋被掩埋于廢墟下的受難者15、,對重點部位進行儀器搜索以精確定位;營救行動:采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脫離險境;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現場急救經驗的專業急救醫生,采取醫療救護手段對受難者進行救助,迅速轉送醫療站。武裝部負責協調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埋壓人員,進行工程搶險。公安分局組織調動協調公安消防部隊趕赴災區,撲滅火災和搶救被壓埋人員。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根據受災程度,決定如何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衛生情況,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不同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妥善地處理各種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16、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同時關注結合部;區塊內各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絡、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并共同防護。4.7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安監局協調城管局、國土分局、科技局等部門對震損建筑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范圍、濃度;評估危險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處置措施;監視余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建筑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4.8 群眾的安全防護民政局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17、在區政府領導下,震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制定群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行動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4.9 次生災害防御公安分局協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處置地震次生災害事故,維護社會穩定。武裝部、城管局、農辦、經貿局、安監局對處在災區的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環保分局加強環境的監測、控制。國土分局、農辦、城管局監測地質災害險情。發展計劃局、教育局、質監分局、安監局等部門督導和協調災區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行業和設施所采取的緊急處置。4.10 地震現場監18、測與分析預報科技局配合市地震局向震區派出的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組,依托省地震局現場工作隊,對地震和前兆資料進行收集、處理、分析,對重大異常進行核實與判斷并收集宏觀異常。及時會商,對震區地震類型、地震趨勢、短臨預報提出初步判定意見,并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地震災區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4.12 地震災害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科技局配合省、市地震局現場工作隊,開展地震烈度調查,確定發震構造,調查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19、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等,共同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4.13 信息發布區科技局、民政局及時向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報告有關地震信息,配合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4.14 應急結束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有關緊急應急措施隨之解除。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5.2 社會救助民政局負責接受并安排20、社會各界的捐贈。5.3 調查和總結科技局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區政府。6 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要完善通信網絡,儲存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應急救災相關單位的通訊錄并定期更新。機關事務管理局要做好災時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的準備,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區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配備基本的地震救援通訊裝備和現場地震應急指揮車。 應急隊伍保障應急隊伍資源及其組織方案如下表:先期處置隊伍第一支援梯隊第二支援梯隊人員搶救隊伍社區志愿者隊伍市救21、援隊駐軍部隊鄰縣(區)地震救援隊工程搶險隊伍區搶險隊伍行業專業搶險隊伍鄰縣(區)搶險隊伍次生災害特種救援隊伍消防部隊行業特種救援隊伍鄰縣(區)特種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區急救醫療隊伍省、市醫院的后備醫療隊附近軍隊醫療隊地震現場應急隊伍區現場應急隊伍省、市地震局現場應急隊伍中國地震局現場應急隊伍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市地震局和市建設局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省地震局和省建設廳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中國地震局和建設部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 交通運輸保障政府辦協調鐵路、公路、機場等單位,組織對被毀壞的鐵道、公路和有關設施的搶險搶修;協調運力,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優先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電力保障經貿局協調、配合災22、區所在電力主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功能等,保障災區電力供應。 城市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城管局、發展計劃局、經貿局組織力量對災區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公共客貨交通、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上述基礎設施功能。 醫療衛生保障衛生局、防疫站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發流行;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疫情等。發展計劃局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調用。衛生局、質監分局、防疫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安全監督;對藥品、醫藥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治安保障武裝部、公安分局協調武警石家莊支隊加強對首腦機關、要害23、部門、金融單位、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公安分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物資保障發展計劃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調運糧食,保障災區糧食的供應。經貿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民政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經費保障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濟款的發放。 社會動員保障區政府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機制,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城管局、規劃分局、教24、育局等部門結合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利用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停車場、學校操場和其他空地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呼吁與接受外援民政局和科技局負責協調市民政局、市地震局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舉行新聞發布會,分別介紹震情、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政府辦、民政局、經貿局負責協調市外事辦、市民政局、市商務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呼吁國際社會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負責接受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政府辦配合市外事辦負責接受和安排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隊伍。衛生局配合市紅十字會向國際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內外紅十字會的緊急救助。 涉外事務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到現場進行考察和救災,外國新25、聞記者到現場采訪事宜,由政府辦配合市外事辦、市新聞辦負責辦理,上述人員歸口接待,并依法進行管理。政府辦配合市外事辦辦理申請來區救災人員、新聞記者及科學考察專家的入境手續;配合市政府接待辦、市外事辦接待國內外地震應急救援隊,協調救援行動。6.3 技術儲備與保障科技局儲備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和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作為地震應急的骨干技術力量。不斷完善現場地震應急指揮系統。保障抗震救災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6.4 宣傳、培訓和演習宣傳:教育、科技、文體、衛生、共青團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利用防震減災26、科普宣傳教育培訓基地、學校、企業、社區的基地建設,最大程度宣傳和解釋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定期組織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將培訓經費列入年度本級財政預算。演習: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習。人防、科技等部門加強配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6.5 監督檢查由科技局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對石家莊市新華區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7 其他地27、震事件處置7.1 有感地震應急有感地震是指人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重傷和死亡以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 當我區區域內發生有感地震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時,科技局收集有關信息,及時報告區政府,并上報市地震局。區政府督導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保持社會穩定工作,將應急情況及時報區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7.2 平息地震謠言當我區區域內出現地震謠言,并可能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時,區科技局視情況上報區政府,派出專家組分析謠言起因,做好宣傳工作,協助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謠言。7.3 特殊時期戒備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期間,科技局按照市地震局的要求,進行應急戒備28、,要加密震情值班、加強地震監測等工作,按照統一確定的宣傳口徑,并將應急戒備情況上報區政府。7.4 應對毗鄰震災毗鄰地區發生地震造成我區區域內社會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或者發生毗鄰地區災民大量進入我區區域內避難的情況,區政府要部署和組織有關應急工作。8 附則8.1 名詞解釋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生命線設施: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油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設施。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29、損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8.2 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區政府發布。區政府各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部門地震應急預案。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地震應急預案,報區科技局備案。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使其不斷完善。預案的更新期限一般為5年。地震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技局承擔。8.3 獎勵與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30、為進行獎懲。8.4 制定與解釋部門本預案依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辦函200536號)、石家莊市地震應急預案,由區科技局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由區政府辦負責解釋。 8.5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9 附錄9.1 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及職責 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及職責一、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主 任:韓俊杰 副區長副主任:邢 平 區科技局局長趙新敏 區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 巖 區武裝部軍事科科長李加眾 區發展計劃局副局長雷 剛 區民政局副局長周志剛 新華公安分局副局長成 員: 劉青春 區財政局31、副局長 張 敏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王鐵林 區城管局副局長張靜東 區教育局副局長 劉賀林 區文體局副局長 張 宏 區科技局副局長馬 濤 新華國土分局副局長焦志信 區經貿局副局長羅小麗 區衛生局副局長劉 義 新華環保分局副局長冉連眾 區統計局副局長朱石生 區安監局副局長楊玉昆 新華質監分局副局長卞秀申 區房改辦副主任梁系業 區人防辦副主任孟 鑫 團區委書記安 軍 區醫院副院長段書君 區防疫站副站長齊正進 西三莊鄉副鄉長梁玉橋 杜北鄉副鄉長朱衛國 趙陵鋪鎮副鎮長盧德利 大郭鎮副鎮長翟化藝 天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杜華偉 革新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李志鋒 寧安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祝日康 五七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任 32、荷 北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牛愛國 聯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趙培厚 東焦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李志鋒 石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韓碧軍 合作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田君南 西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白 蓮 新華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負責聯席會議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主 任:邢平(兼)成 員: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同志。二、區政府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主要職責1. 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區防震減災工作。2. 研究、審議 我區防震減災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3. 協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之間涉及防震減災工作的重大事項。4. 負責檢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地33、震應急預案的修訂與落實。5. 通報重要震情和防震減災工作情況。9.2 區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地震應急預案匯編(略)9.3 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略)9.4地震災情速報規范化格式文本l 地震災情速報傳真格式XXX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地震災情速報(第XX期)速報人:XXX批準人:XXX截至 年 月 日 時 分,收集的災情如下:(1)震感范圍(2)人員死亡 人,受傷 人(可列出傷亡人員的地點)(3)牲畜死傷情況(4)簡述房屋的破壞情況(5)簡述通信、供水、供電、交通受損等情況(6)其他情況(地震造成的社會影響、群眾情緒及救災情況等)說明年 月 日 時 分注:了解多少情況就填寫多少情況,一次速報不必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