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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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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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皋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方針,加強和規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及時有效地科學應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確保在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時,有章可循,穩健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預案。1.2編制依據1.2.1相關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70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修訂)(3)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主席令第69號);(4)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2、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708號令)(8)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 45 號)1.2.2相關部門規章(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2)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1.2.3相關國家技術標準(1)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2)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3)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4)煙花爆竹防止靜電通用導則(AQ4115-2011)(5)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標志(AQ413、14-2011)(6)煙花爆竹作業場所機械電器安全規范(AQ4111-2008)(7)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4101-2008)(8)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2004)(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1.3爆竹危險特性分析1.3.1煙花爆竹危險特性煙花、爆竹具有遇高溫、撞擊、摩擦、雷擊、靜電、明火、暗火(火星)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共有特性。由于煙花爆竹所用原料、產品制作及成品的特殊性,煙花爆竹在生產、儲運、銷售、燃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主要危險是著火、爆炸、毀物、傷人。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的主要危險目標是倉庫,其危4、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同時引發火災事故。(1)先爆炸后燃燒煙花爆竹倉庫事故,一般是先發生爆炸,再由爆炸引起燃燒,除爆炸點可燃物燃燒外,由于花炮有升高、飛躍、跳動、旋轉等特殊點,會引起一定距離之外的可燃物燃燒,形成大面積火災。(2)燃燒引起爆炸煙花爆竹倉庫的包裝物、建筑物起火,引起花炮成品爆炸。(3)燃燒、爆炸交替進行先爆炸后燃燒的情況大多發生在裝卸工序,由燃燒引起新的更大的爆炸。而先燃燒后爆炸大多發生在成品庫內,這種爆炸的破壞力更大,往往又會引起大面積的燃燒。(4)燃燒速度快煙花爆竹的爆炸是在瞬間發生的,爆炸產生的火種到處飛散。爆炸后在短時間就能引起大面積燃燒,一般在數分鐘內火勢就發展到猛烈5、階段。(5)容易造成群死群傷和重大經濟損失。煙花爆竹發生燃燒爆炸,在場人員往往來不及逃生而被燒傷、炸傷,甚至死亡。若倉庫發生爆炸,其威力更大,會危及滅火人員和附近人員的安全,并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1.3.2安全事故類型及后果煙花爆竹行業中可能發生事故的主要場所及后果是:(1)破壞能力相當于梯恩梯或黑火藥的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點或其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2)煙花爆竹批發儲存倉庫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以爆炸沖擊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嚴重的傷害和破壞,導致群死群傷。(3)煙花爆竹銷售場所發生6、燃燒爆炸事故時,對附近人員及周圍建筑物產生傷害和破壞,尤其是設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發生燃燒爆炸同時引發次生災害事故時,會導致人員傷亡。(4)煙花爆竹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導致人員傷害、車輛毀壞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場所附近發生爆炸事故,可能引發連鎖燃燒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5)煙花爆竹制品發生爆炸后可能引發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災、搶險過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現場危險物品二次爆炸。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如皋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在經營、儲存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本市現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分布于各鎮(區、街道);煙花爆竹批發企7、業、倉儲公司基本情況見下表:如皋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倉儲公司基本情況一覽表序號單位儲存地址倉庫面積(m2)數量(座)備注1如皋市福星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如皋市磨頭鎮磨頭居委會16組18502儲存C、D級成品,限藥量超過20t。2如皋市眾安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如皋市東陳鎮萬富社區21組21351儲存C、D級成品,限藥量超過20t。3如皋市眾和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如皋市吳窯鎮錢莊村3組20602儲存C、D級成品,限藥量超過20t。4如皋眾城倉儲有限公司如皋市搬經鎮群岸社區13、17組22625儲存B、C、D級成品。1.1級成品庫限藥量超過10t;1.3級成品庫限藥量超過20t。全市煙花爆竹經營(零8、售)布點規劃序號鎮(區、街道)2019年初步核定規劃布點數1如城街道482城北街道603城南街道234丁堰鎮205白蒲鎮426下原鎮227九華鎮288吳窯鎮219江安鎮4910搬經鎮6011磨頭鎮3312長江鎮4613東城鎮3514石莊鎮43合計5302組織體系2.1組織機構與職責2.1.1指揮部及職責成立如皋市人民政府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煙花9、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2)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3)作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決策;(4)負責應急救援跨地區和部門的重要聯絡事宜;(5)協調部門、地方、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工作;(6)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7)甄別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8)協調駐地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9)決定啟動市應急救援預案。2.1.2 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委紀委監委、市總工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10、:市市監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氣象局、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以下簡稱:市矛盾調處中心)、電信如皋分公司、移動如皋分公司、聯通如皋分公司、駐如部隊及有關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市煙花爆竹批發公司以及事故發生地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1)市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報道和對外發布信息。(2)市紀委監委:監督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應急救援職責。(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11、牽頭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品、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4)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和制定交通處置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5)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爆炸和火災消防救援行動。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蔓延;控制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質燃燒、爆炸、泄漏等次生事故12、的發生。(6)市衛健委: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緊急救護、治療。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負責醫務人員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協助統計傷亡人員情況。(7)市發改委:負責應急處置有關救災所需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和調運。(8)市財政局:為煙花爆竹事故防治、應急演練和應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9)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10)市交通局:負責運輸搶險。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及相關車輛調配。(1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13、,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二次污染提出指導意見;參加相關環境污染事故調查。(12)市民政局:組織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無家可歸人員的臨時生活救助。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13)市市監局:負責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14)市行政審批局:配合做好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根據事故調查組及監督管理部門事故調查結論和處罰決定對事故單位進行相應的行政許可處理。(15)市人社局:配合事故發生地基層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后處理工作。(16)市審計局:對全市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撥付、使用情況的督查審計工作。(17)市人武部14、:根據救援工作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18)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應急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19)移動公司:保證網絡安全穩定運行,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20)電信公司:負責系統內通信運營單位及通信運營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保證網絡安全穩定運行,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21)市供電公司:供電公司負責提供事故現場應急用電支持,指導、協助事故單位修復損壞的電力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參與煙花爆竹事故涉及電器災害方面的應急救援處置。(22)人保及人壽公司: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15、理賠工作。(23)市矛盾調處中心: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24)駐如部隊:協助參與搶險救災行動。(25)市新聞單位:加強宣傳如何防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26)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和評估,為救援的方案提供決策依據,并提出救援方案。(27)其他有關部門: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做好事故的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28)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配合、協調、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29)事故單位: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救援預案實施搶救,積極實施并參與和配合市搶險救援工作,為救援16、提供相關資料、技術數據、現場情況和發生事故的煙花爆竹品種特性信息等。(30)事故發生地:積極快速全力組織自救,做好并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狀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31)如皋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給予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一切技術、人力、應急物資便利。2.1.3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部的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和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任副主任;其他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組成,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1)負責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17、部的日常工作;(2)制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的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3)指導企業做好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4)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之間的聯系、協調;(5)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及時向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報告;(6)組織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7)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2.1.4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臨時組建的應急組織。現場指揮部下設:災情評估組、安全警戒組、安全疏散組、工程搶險組、滅火救援組、醫療救護組、通信保障組、綜合協調組、物資供應組、專家咨詢組、宣傳報導組、善后處理組。(1)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18、工作;(2)分析、判斷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3)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隨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援指示;(4)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邊處置邊報告;(5)組織、落實救援物資;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人員救護工作;(6)撰寫災情評估報告。2.2應急組織體系2.2.1應急組織體系組成全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報警工作由事故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承擔日常監管,為事故預測提供可靠資料和本地事故速報工作。接警工作由市煙花19、爆竹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和了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初步甄別預警級別,及時向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報告。處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負責,根據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報警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甄別預警級別,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策。現場指揮部應急小組職責現場指揮部各應急組織職責分別如下:災情評估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主要負責判斷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災情可能出現的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提供控制災害的技術手段。安全警戒組: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20、安巡邏。安全疏散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所在地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有關部門人員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工程搶險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家、當地有關檢修單位及事故單位救援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危險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擴展;組織專用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現場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性質的偵檢和確定。滅火救援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消防救援和事故單位義務消防救援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21、;現場傷員的搜救。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負責,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通信保障組:由市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通信設備和線路,保證事故應急通信暢通,必要時,經批準后,可調用其他有關部門的通信系統。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公安局和相關職能部門及事故所在地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系協調;信息 ,咨詢的傳遞及發布,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22、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電話、聯系方式。物資供應組:由市發改委會牽頭負責,事故所在地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事故單位等相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專家咨詢組:由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指派,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及時給出是否有次生災害可能的結論。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管理局、市新聞單位等部門組成,由市委宣傳部統一負責23、對外新聞報道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新聞媒體有關災情的詢問。善后處理組:由事故所在地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牽頭,事故單位、市矛盾調處中心、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3預防、監測和預警3.1 預防3.1.1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包括: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儲存場所;燃放活動煙花爆竹臨時儲存場所和燃放場所;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如皋市轄區內運輸路線。3.1.2 各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職,督促經營、燃放、運輸單位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本質24、水平;按照各自職能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救援、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3.2信息監測與報告由市應急管理局和中介機構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在發生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資源、建議需要啟動的25、事故級別。3.3預警預防行動3.3.1預警事故發生單位、群眾、突發事件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啟動事故應急預案。3.3.2先期預防措施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接警后,立即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準備;報告市政府,協助市政府組織聯絡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初步方案;盡快撤離附近群眾,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員傷亡。3.4預警級別確定與發布3.4.1預警級別確定原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將預警等級分為一般(級)、較重(級)、嚴重(級)、特別嚴重(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級紅色預警是指因煙花爆竹26、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級橙色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級黃色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級藍色預警指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3.4.2確認程序和發布程序級(藍色)事故由市應急管理局,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發布;級(黃色)由南通市應急管理局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南通市應急指揮中心發布;級(橙色)由省應急管理廳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省應急指揮中心發布;I級(紅色)由省應急管理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經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27、后發布。4應急響應4.1分級響應4.1.1 級(藍色)應急響應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報告,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南通市應急指揮中心;當事故難以控制時,逐級上報,由上級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定應急響應等級;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統一部署和要求,開展緊急支援。4.1.2 III級(黃色)II級(橙色)和I級(紅色)應急響應根據預警級別確定原則、確認和發布程序,III級(黃色)、II級(橙色)和I級(紅色)的應急響應,由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啟動相應的高級別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統一組織28、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預警級別確定后,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啟動總體預案時,對應的專項預案同時啟動。4.2應急程序4.2.1基本應急程序先行處置: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本級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方案: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部門聯動: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紀委監委、市總工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29、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監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氣象局、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電信如皋分公司、移動如皋分公司、聯通如皋分公司、駐如部隊及有關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市煙花爆竹批發公司以及事故發生地等相關單位按各應急小組的分工,各盡其職,相互配合,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應急工作。4.2.2擴大應急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中,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轉入擴大響應。在啟動基本響應程序的同時,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省、南通市應急指揮中心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南通市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30、員的調配。4.3指揮與協調4.3.1應急領導機構重大或特別重大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后,由省應急指揮中心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省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較大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后,南通市應急指揮中心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工作。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南通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一般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后,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指揮場所設在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4.3.2現場指揮當發生重特大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先期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負責現場指揮,上級應急指揮部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其統一31、指揮。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自救、互救、群眾疏散轉移,救援物資保障的組織指揮工作。4.3.3 事故發生后處置注意事項(1)迅速判斷和查明再次發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險性,緊緊抓住爆炸后和再次爆炸之前的有利時機,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2)不能用沙土蓋壓,以免增強爆炸物品爆炸時的威力。(3)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確有可靠保障,應迅速組織力量及時疏散著火區域周圍的爆炸物品,使著火區周圍形成一個隔離帶。(4)撲救爆炸物堆垛時,水流應采用吊射,避免強力水流直接沖擊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5)滅火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我保護措施,盡量利用現場的地形、地物作為掩蔽體或盡量采用臥姿32、等低姿射水,消防救援車輛不要停靠離爆炸物品太近的水源。(6)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7)發生爆炸火災事故后,救援人員要對現場人員進行清點,發現有人被困火場,要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進行處理,并通知事故現場及周圍與事故處理無關人員迅速撤離。(8)撤離人員應根據當時的風向、風速,向火災的上風向和風向軸線兩側撤離。(9)現場指揮員可根據危害的范圍和程度,通知周圍群眾向安全區轉移。(10)搶救疏散組應派專人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達安全區域以外地區設定為危險區,須聯系公安、交警部門實行警戒。(11)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33、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救援監督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調查事故原因,核定損失、查明責任,未經公安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4.4應急處置結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專家組研究提出報告,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決定,宣布解除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轉入正常工作。5后期處置5.1善后處理5.1.1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費用由事故單位承擔。5.1.2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5.1.3 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5.2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34、司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5.3 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工作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并提供調查報告。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5.4 應急總結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各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具備相應的通訊條件,并確保通信暢通。6.2裝備保障針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重大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或者與當地有搶險搶救能力的單位簽訂協議,遇到緊急情況可隨時調配35、社會資源實施救援。6.3技術保障應建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應當參與起草本地區的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方案工作,并不定期地組織交流和研討。7宣傳、培訓和演習7.1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向社會廣泛宣傳和公布;公布如皋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建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速報系統;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科學知識。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7.2組織36、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培訓工作各種教育培訓機構應利用優勢,對相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利用網絡、電視等媒體,傳播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救護知識;舉辦煙花爆竹知識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7.3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選擇煙花爆竹批發規模較大的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綜合演習,啟動預案,群眾參與,提高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常識和應用能力。爭取每三年開展一次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市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組織,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有關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配合。8預案管理8.1批準與備案本應急預案納入如皋市突發37、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由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8.2修訂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9獎勵與責任追究9.1獎勵在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9.2責任追究在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38、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3)拒不執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5)無正當理由或特殊情況,惡意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7)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10相關術語(1)煙花爆竹:以39、煙火藥為原料經過工藝制作而形成的娛樂產品。(2)煙花:燃放時能形成色彩一、圖案、產生音響效果、以視覺效果為主的產品。(3)爆竹:燃放時主體爆炸并能產生爆音、閃光等效果,以聽覺效果為主的產品。(4)重大危險源: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5)爆炸:大量能量(物理能量或化學能量)在瞬間迅速釋放或急劇轉化成功和機械、熱能等能量形態的現象。(6)燃燒:可燃物質(氣體、液體或固體)與氧或氧化劑發生伴有放熱和發光的一種激烈的化學反應。(7)危險目標: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8)預案: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9)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10)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11)應急救援: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附件:如皋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指揮機構通訊錄附件如皋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指揮機構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