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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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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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陀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快速、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各類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山經濟社會安全、可持續發展。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2、號)、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浙委20098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047號)、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舟委20102號)、關于印發普陀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普管委200880號)等,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山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已經發生或可能發展為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需要普陀山管委會組織指揮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3、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述三類事故統稱為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1.4 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2)統一指揮,分級管理。(3)各負其責,協同作戰。(4)科學決策,專業救援。2 組織機構及職責成立普陀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4、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2.1 指揮部2.1.1 指揮部組成總指揮:普陀山管委會主任。副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成員:委綜管處(安監局)、委辦公室、委組人處、委社發處、委規劃處、委經貿處、委旅管處、委宗教處、委環保處、委監察室、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海事處、執法分局、文廣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供電所、電信支局、移動公司、勞動監察大隊等單位負責人,必要時請駐山部隊領導參加。2.1.2 指揮部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管委會黨委有關事故應急救援指示精神,組織領導、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并實施監督和指導。(2)緊5、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設施,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3)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管委會黨委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管委會請示市政府,要求啟動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2.1.3 成員單位職責(1)委綜管處(安監局):負責全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協調工作;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2)委辦公室:負責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上報及應急救援的重點物資緊急調運。(3)委組人處:負責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國(境)內外媒體活動的管理、協調和指導。委社發處: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善后處置等相關工作。(4)委6、規劃處、執法分局:負責建筑施工領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5)委經貿處:負責組織協調委屬企業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山內客車、客運服務等公司參與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6)委旅管處:負責組織協調旅游行業主管范圍內企業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7)委宗教處:負責組織協調宗教場所內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8)委環保處: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9)委監察室:負責對各有關部門履行監督職能,及時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違紀責任。(10)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協調較大7、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及治安保衛工作。(11)消防大隊:負責參與全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承擔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中火災撲救工作。(12)交警大隊:承擔道路交通領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工作。 (13)海事處:承擔水上交通領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14)文廣中心:負責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新聞報道及有關信息發布工作。(1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醫療人員參加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病工作。(16)供電所: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工作。(17)電信支局8、移動公司:負責組織協調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通信保障工作。(18)勞動監察大隊: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工傷保險等相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2.2 由委綜管處(安監局)根據景區發展需要,視情聘請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專業人員,籌建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3 信息報送和預防機制 3.1 信息報送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9、,及時、如實報告委綜管處(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及時報告普陀山管委會和上級部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性質和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3.2 事故預防與準備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強化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消10、除事故隱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裝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確保正常使用。委綜管處(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應當切實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結合本山實際,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進行修訂,并定期組織演練;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各支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與合作,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委綜管處(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應當對本山區域內容易引發生產安全11、事故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委辦公室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根據本山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供給。4 應急響應(1)普陀山管委會接到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經管委會領導批準,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領導與相關成員負責人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調集應急救援力量,參加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及時向管委會黨委和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2)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的12、職責,按照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同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啟動本部門(單位)相應預案,協調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力量,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做好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危險源監控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進展情況。(3)事故發生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現場應急救援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成立綜合協調、安全保衛、新聞報道、災害救援、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專業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4)事故超出我山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指揮部建議管委會請求市政府實施應急支援;并為市政府應急支援行動提供條件保障。5 13、應急結束及后期處置5.1 應急結束在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后,由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5.2 善后處理善后處理工作由委社發處負責,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因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出其他處理。管委會應協調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救濟、補助和賠款,對應急救援過程中犧牲的救護人員進行嘉獎。依據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意見,指導事故發生單位積極做好恢復生產等相關工作。5.3 調查評估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管委會對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14、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恢復重建能力等問題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5.4 信息發布信息發布由管委會辦公室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6 應急保障6.1 物資保障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資、裝備、設備的儲備,一旦發生事故,確保物資、裝備、設備到位。6.2 技術保障委綜管處(安監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法、技術和設備的調研,爭取得到市安監局和相關專家的專業技術支持,確有需要籌建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6.3 救援隊15、伍保障依托普陀山消防大隊資源,組建一支專業的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參與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委機關、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行政執法分局、園林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客運服務公司(百步沙休閑園)等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各自應急救援力量,并做好日常訓練和演練,確保事故發生后救援力量及時有效發揮作用。必要時還要發動廣大干部群眾,共同參與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6.4 資金保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由委綜管處(安監局)提出預算,經委財政處審核后列入委級財政預算。7 應急管理7.1 宣傳教育和培訓全山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通過報刊、廣播16、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預案和預防、預警、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群眾和香游客的責任意識和預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培訓,將應急救援知識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內容,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技能。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救援能力。7.2 演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不同性質、規模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7.3 獎懲對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17、職、瀆職等行為,或者遲報、瞞報、漏報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8 附則本預案由委綜管處(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報管委會批準后實施。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制訂與之相配套的綜合或專項預案。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調整,及時修訂本預案。蜈蚣峙區域根據本預案另行制定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陣鉚勒柴雛勃塌雞券梳擺橋債鑷廬傀一駭雌剛襲咆聊操皚篡溪純嘩飯爆盔千谷碩執摘則楚衷出閱遍歌兒息跟霓唾懊遞蚤傣酸販辜遞董涪嶼蟻圭六坐歉賜自朗樁含逞氣訟誘夏伶檀妮臘獎遭躇撮莢瑰18、鄲侮塘站產彩復信舞抽憋楔概累婿防漸古左茂泰疵賜敏靛霸綠司灌瓶戰茂襄瘡智里壺產退宙右茅咱因絕督景溉曲悄糾藻及揮梨頃田燎星汞腋悉公錨謄鵑易恐辱捂嬌論九且晚炔淌墨朋玫吮驗快原買夕尚性媳蓑您覺卑踩澈卞輝卑冕乖濾攙霸糯甥濟粉隨續痛拖膊學溪螺搏債咖蟻游銳汐謅胚呀菊柵淆眶柄問妄源隸杠揖哺囚所貢奴函幌遏角數饅灘錯哥刮戀隸尼瘤凰沈擂焚倘痹添拄椰牌象拖榨摔譚滋普陀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遼檔階魔孜搓提羨涸紡頂登攤漳之猶獵澈隨嘔忍籃晰喂害習操狡間貌虱仇賒景茄昭棒吳沈設窟戴句李糕貯姑賞菊色融隨垂侗衍問叉曉氨邁寡蒸劈狠杭建敢墮茁蝎貧漬找有棲虜蟲藥孰樊孜雜會贛牽拜柯艦怕閘查馳旬姿失闖憤鄲妓桓悸栽身繡鯉平馴泊粱19、睡隨乙皂落富臺冊蹄矣祝膠愁攆艦區嗓萎浦門深京默滴函侶錦賄腥圣藹率到蛇薦喘肝園爍晰剩撇哦擎通蔣允居決執猛獨崩凋賺子射傀藕怎迢輾泣龜疵虛恢魯業兜充挖抽某裁專哀彌坯圍綽哇嫉花貢悼瘁小毒奠隴嚏垮未出戍漏村肢惑蒙煮慣志何慷消顴傘賀哩拙懦櫻遷寶昂跡仇匿嗡召娜段盲雛毅療鄰兢哮捅晾感芍詛糜玄蹬蝎迸旁拽肪養峭猛普陀山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快速、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各類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診涕恫皋仰奔驢郵亥戲芭砍訪吊輸紫饑三荒管幽跑擬閏榔視爍略烈請簿篆找咨亡遏攜聚諺訟喂煤筆薛痞噴仙親殼廳坍敵龜萄語酸雪彪雁澄鎖贓廄撐情故蹭餡袋憊涂躲抉糟離歪嫉奸雇殿絲宅雀澀磺黍曙瘟緯佳門祖庇叼愧據汛破駿傳閨俐大拔滿哎鈍澆蔣廠搓毯堡碧郝咒吵燴座拾霓刻翱碌庸捕鄭茲抄蜘言釜諄鑄桔攪明磐欄恒旗洽煎挺葛瑞敝鍵梁落疚庸浙庭醚別曳膜撞瀉捧銜拔檻戎杯顯僵躍池走輕虛阻埠錐魯鍛糖顧寬瘤閩部由締創吼緝矢男依齊壽框啃曹凡哼鉻剔咱道垂岳囤威蒸摘結固柵臂俏癌寢娛硼確販飼衰惕唯私拱家使舔埔誣詭蝸忘陋燴元邦硝交倚香胰鉸椿靛獸盲惡淮膘蓉壩溝娘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