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預應力錨索加固監理實施細則(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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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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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合同表格
1、預應力錨索加固監理實施細則18.1總則(1) 本監理實施細則適用于水利水電工程預應力功索加固工程。(2) 細則編制依據:1) 施工合同文件及質量監理合同文件。2) SL46-94波浪式預應力錨固施工規范。3) SL223-1999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4) SL62-94波浪式建筑物水泥灌漿施工技術規范。5) 合同文件中的其他有關技術規范、技術要求等。18.2 施工前準備工作監理(1) 預應力錨固工程開工前28天,承建單位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預應力錨固施工組織設計(措施),報業主及監理機構審批,其內容就包括:1) 工程概況。2) 施工布置及風、水、電面市。3) 施工進度計劃。4) 勞動力2、配備計劃。5) 造孔、制漿、張拉等機械設備配置及性能。6) 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7) 施工測量、錨索監測、試驗計劃。8) 質量保證體系與質保措施。9) 安全保證措施。(2) 在分部工程開工前28天,承建單位妄塵而拜安設計及合同要求做好錨索水泥漿及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工作,并向監理機構提供一式4份至少包括3天、7天、14天、28天的試驗成果,經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3) 承建單位必須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設備進場。運至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必須經過檢查、率定并經監理工程師認證合格,方可使用。(4) 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包括錨索、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劑等)均應有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或使用說明,3、并按合同文件及規范要求進行抽樣試驗,所有資料必須于施工作業前14天報送監理機構審查。(5) 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4份,經工程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遞交。監理機構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單1份,原文件不退回。(6) 除非接到的被監管人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即時向監理機構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機構將于接受承建單位申請后的24小時內開出相應項目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文件。(7) 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機構報送開工申請所必須的文件和資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若承建單位在限期內未收到監理機構的被監管人意見或批復文4、件,可視為已報經批準。18.3 施工過程監理(1) 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按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規范、合同要求作業、文明施工,加強質量和安全控制,并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工程總結工作,當發現作業效果不符合設計、合同及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要求時,應及時修訂施工措施計劃,報監理批準后實施。(2) 錨固作業施工前,施工平臺及通道的搭建必須滿足安全需要,并留有足夠的施工窨。(3) 錨索孔鉆孔前,應對施工邊坡進行危巖清理及地質缺陷處理,如有需要經各方研究后進行錨桿加固。由各方聯合對錨索孔口部位進行地質鑒定,并提出缺陷處理要求,承建單位按要求進行處理,處理完成后填寫預應力錨索孔地質缺陷檢驗及處理記錄表5、,經承建單位自檢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方可開鉆。(4) 鉆孔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鉆機定位情況,保證鉆機的定位精度。(5) 應隨時了解鉆孔孔內狀況,特別是錨索內錨固段,如發現有特殊地質情況,應盡快與監理及設計單位聯系,研究處理方案,并作好記錄,(6) 鉆孔完成后,應檢查鉆孔孔道的清潔程度、孔深及孔斜,填寫鉆孔測斜原始記錄表。(7) 鉆孔完成后,承建單位應按照“三檢”制的要求,預應力錨索孔造孔質量檢查驗收表,監理工程師根據檢查情況簽署驗收,不合格的孔,由承建單位封填后重新施工。(8) 對于破碎帶或滲水量較大的圍巖,在安裝錨索前,應按設計要求、SL46-94波浪式預應力錨固施工規范及合同文件技術條款6、要求對錨索孔進行固結灌漿處理,固結灌漿應分段進行,段長不宜大于8m,采用單孔單灌,灌漿壓力采用0.4Mpa,固灌后37天,承建單位按鉆孔要求進行孔道清理。(9) 錨索索材料應具備出廠合格證、產品說明書和相應的試驗檢驗資料,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10) 錨索加工、編制應符合設計、施工規范及合同要求,編制完成后,在“三檢”制的基礎上由承建單位墻報預應力錨索質量檢查驗收表,監理工程師核對各項檢查內容并簽證。(11) 承建單位應嚴格按施工技術措施規定的運輸、吊裝、入孔方式進行錨索安裝,錨索安裝完成后,應用壓力表檢查止漿環有無漏氣現象,以檢查對穿索質量及孔內止漿效果,盡快進行錨固段灌漿以防止錨索止漿氣7、囊老化破壞。(12) 內錨固段灌漿前,承建單位應對錨索進行止漿檢查,作壓水試驗,并檢查灌漿設備,經自檢及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后簽發準灌證。若壓水試驗中滲漏水量較大,應查明原因,如因止漿環破損,要退索后重新施工。(13) 灌漿過程應認真準確作好原始記錄,監理工程師進行旁站監理,并抽檢施工記錄。(14) 每一批內錨段灌漿,承建單位應進行漿液現場取樣試驗,并做好試塊的養護工作。(15) 內錨固段灌漿完成后,按照“三檢”制的要求,逐孔填寫預應力錨索灌漿質量檢查驗收表,監理工程師依據灌漿情況簽署檢查意見。(16) 在內錨段灌漿結束24小時后,方可開始墊座的進澆筑施工。在混凝土澆筑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后,經自檢8、合格,承建單位應提交錨索墊座混凝土開倉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證,方可開始澆筑。(17) 混凝土澆筑過程的控制,可參照其他混凝土的澆筑要求進行,應保證單個進墊座一次澆筑完成。(18) 對澆筑的每一批混凝土,承建音準進行取樣試驗。監理工程師按規范要求進行抽檢。(19) 內錨固段灌漿與墊座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水泥漿試塊及混凝土試塊達到設計要求的強度后,方能進行錨索張拉。張拉前,承建單位至少提交以下資料:1) 內錨固段水泥漿強度試驗報告、墊座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2) 錨夾具合格證。3) 錨索張拉設備(包括千斤頂、油泵、油管、壓力表等)及監測儀器的率定校正資料。4) 在所有張拉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后,承建9、單位應填報預應力錨索張拉許可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20) 錨索張拉應按設計規定的“預緊、張拉、超張拉、持荷穩壓時間、超載安裝噸位”進行操作,并作好張拉和觀測記錄,張拉完成后填報描索張拉質量檢查驗收表送監理工程師進行質量簽證。(21) 張拉完成后,承建單位應盡快進行外錨固段灌漿。質量檢查、驗收過程同內錨段灌漿。(22) 錨索張拉鎖定,并完成封孔灌漿后,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同意后,方可按設計要求,進行外錨頭封固保護。混凝土澆筑質量檢查、驗收過程同其他混凝土。(23) 預應力錨索驗收試驗應按設計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指示隨機抽樣進行,抽樣數量不小于三索,對高邊坡預應力錨索驗收試驗必須在張拉后及時進行。(210、4) 完工抽樣檢查:完工抽樣檢查的合格標準,應以應力控制為準,實測值不得大于設計值5%,并不得小于規定值的3%,單驗收試驗與完工抽樣檢查合并進行時。其試驗應為錨索總數的5%。當完工抽樣檢查的錨索中有一束不合格時,應加倍擴檢,擴檢不合格必須按監理工程師要求進行處理,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建單位負責。18.4 施工質量控制(1) 鉆孔孔口的定位,必須用測量儀器進行放樣,孔位允許偏差10cm。(2) 錨索孔孔徑應不小于設計孔徑。鉆孔孔深不小于設計孔深且不大于設計孔深20cm。鉆孔孔斜控制在3%以內。(3) 孔口地質缺陷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防止壓陷或墊座剪切破壞,處理方式為加大墊座受力面積或采用巖面錨桿及11、抗滑插筋。(4) 孔內地質缺陷,主要是孔內內錨固段存在裂隙破碎帶,巖石強度低,并可能產生相鄰孔竄漏,從而影響內黛固段灌漿效果;或孔深不能穿過斷層影響帶,內錨頭的圍巖質量不高。孔內地質缺陷一般可采用孔道固結灌漿的方法處理,必要時經各方研究應當加大孔深,以提供良好的內錨腕力巖石地段。(5) 錨索的下料長度和制作工藝,均應滿足設計要求,嚴禁采用不當的下料方式。鋼絞線應平順,不能打絞,鋼絞線下料只能采用風械設計切割,要保證切口平整,無散頭現象。(6) 錨索上安裝的進回漿管管路系統耐壓值需大于設計灌漿壓力的1.5倍。(7) 止漿環使用的材料與直徑應符合設計要求,氣囊耐壓不小于0.8Mpa,應用壓力表檢查12、止漿氣囊有無漏氣現象,止漿環環氧封填密實,無漏水,止漿環安裝位置偏移不得超過10cm。(8) 錨索編束中使用的架線環、導向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架線環綁孔間距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并與錨索索體綁扎牢固。(9) 錨索編制如在現場完成,應做到隨編隨用,現場保存時間不應超過10天。存放時應將錨索城干燥通風的地方,并檢查防水防油污染措施。(10) 錨索穿索安裝按以下要求控制:1) 穿索時應保證錨索無明顯彎曲、扭轉現象,孔口段應保持平順,施工場地要滿足錨索轉變半徑不小于5。2) 要盡可能保證外側綁孔的回漿管在孔道上方。3) 錨索安裝過程中,要防止錨索直接受力,防止與硬質物體碰撞、磨擦,不得損壞錨索結構,如有13、結構損壞,應停止施工,重新進行錨索編制驗收。(11) 內錨段灌漿前應先對止漿氣囊充氣,充氣壓力0.4Mpa,灌漿完成后8小時方可卸壓。(12) 內錨段灌漿時應按以下要求控制:1) 灌漿壓力在0.20.3Mpa之間。2) 回漿管返回濃漿,其比重滿足設計要求后,即開始并漿,并漿時間不小于30min,并漿壓力0.2Mpa。3) 并漿期間若吸漿量小于0.4L/min,則結束并漿。4) 結束并漿后,應由二期進漿管進水沖洗錨索張拉段,防止有水泥漿串滲至張拉段影響張拉施工,進水沖洗水壓小于0.2Mpa。(13) 張拉臺座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控制:1) 混凝土墊座基礎壁面清潔干凈,壁面與錨索孔道應盡量垂直,如交14、角小于70,則按孔口地質缺陷進行處理后,方可立模。2) 立模時可將一期進回漿管在孔口處割斷,二期進漿管用鋼管引出,注意保持二期進漿管在鋼管中是否能自由活動。3) 立模時應保證預埋鋼套管軸線與錨索孔道軸線重合,鋼套管與承壓鋼墊板垂直,以保證良好的受力條件,模板固定要牢固。(14) 錨索張拉時應按以下控制:1) 大噸位張拉前,應對錨索進行單根鋼絞線預緊,使錨索各鋼絞線受力均勻。2) 張拉分為5級進行,每級張拉穩壓5min。如張拉過程中有異常情況,強延遲穩壓時間;達到設計噸位1.051.1倍,穩壓1020min后鎖定,鎖定后48小時內,若錨索應力下降到設計值以下時應進行補償張位。3) 張拉時采用應力15、控制及伸長值校核的操作方法控制,當實際供電系統值大于計算伸長值10%時,應停止張拉,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張拉。4)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錨索,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承建單位按要求進行處理,并采取干凈張拉或補償張拉。5) 張拉施工應與安全監測同時進行,預應力鐒索張拉結束,經抽樣檢查驗收后,方可切斷錨索的超長部分,除用于安全監測的錨索外,錨具外的鋼絞束除留存15cm外,其余部分應切除。(15) 張拉段灌漿控制要點:漿材合格,灌漿合格、灌漿密實。灌漿完成后要對灌漿部位進行檢查,如有脫空現象,應進行補灌。18.5 質量檢驗與評定(1) 每個單元工程結束后,承建單位提交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及試驗資16、料后,方可進行單元工程的驗收及評定。(2) 分部工程完工驗收前,承建單位應提交原材料合格證明、試驗資料,各項質量檢查記錄,試驗成果以及預應力錨索驗收試驗資料,抽樣檢查記錄,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提交驗收申請。(3) 預應力錨索支護完工驗收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1) 支護工程竣工圖。2) 預應力錨索、水泥漿、混凝土等支護材料的合格證及原材料試驗報告,各類現場檢測、試驗報告。3) 預應力錨索的施工和施加預應力記錄。4) 各類檢查、驗收、評定資料和質量事故處理報告。5) 業主及監理工程師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4) 監理工程師對承建單位所進行的任何批準、審核、檢查與認證,并不表示可以減輕承建單位對工程質量所應承擔的合同責任。(5) 監理工程師只對驗收合格單元、分部工程進行結算工程量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