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礦建處井巷工程驗收管理辦法(17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81340
2022-09-13
17頁
29.54KB
1、XX集團礦建處井巷工程驗收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井巷工程質量管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質量,確保井巷。工程施工優質、低耗、安全,特制定本辦法。一 井巷工程驗收標準一、立井驗收標準1.井筒竣工后,應檢查下列內容:1.1井筒中心坐標、井口標高、井筒的深度以及與井筒連接的各水平;或傾斜的巷道口的標高和方位;1.2 井壁的質量和井筒的總漏水量,一晝夜應測漏水量3次以上, 取其平均值;1.3 井筒的斷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1.4 隱蔽工程記錄、材料和試塊的試驗報告。2. 井筒竣工后驗收時,應提供下列資料:2.1 實測井筒的平面布置圖,應標明井筒的中心坐標、井口標高,與十字線方位,與設計圖有偏差時應注明造成的原2、因;2.2 實測井筒的縱、橫斷面圖(每隔510m測一個橫斷面,全井筒沿十字線方向測兩個縱斷面);2.3 井筒 的實際水文資料及地質柱狀圖;2.4 測量記錄;2.5設計變更文件、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材料和試塊試驗報告等;2.6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3.建成的井筒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3.1井筒中心坐標,井口標高,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允許偏差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測量規范、規程的規定;3.2與井筒相連的各運輸水平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標高,應符合設計規定,其允許偏差應為100mm;3.3井筒的最終深度,應符合設計規定;3.4井筒內半徑的允許偏差; 當采用混凝土或砌塊支護時,有提升裝備的應為+50mm,無提3、升裝備的應為50mm; 當采用錨噴支護,有提升裝備的應為+150mm,無提升裝備的應為150mm;4.砌塊、混凝土的井壁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4.1 井壁厚度應符合設計規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設計厚度50mm,其周長不應超過井筒周長的1/10,縱向高度不超過1.5m;4.2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積內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體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塊不得大于15mm,澆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4.3井壁表面不得有露筋、裂縫和蜂窩;4.4砌體的規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每層砌體的水平偏差,混凝土塊不應大于20mm,料石不應大于50mm; 砌體豎向無重縫,壓茬長度不應少于砌體長4、度的1/4;灰縫應飽滿、無重縫。灰縫厚度,混凝土塊、細料石應等于或小于15mm,粗料石不應大于20mm。5.井筒施工中所開鑿的各種臨時硐室,需廢棄的,應封堵。二、巷道驗收標準1.巷道竣工后,應檢查下列內容:1.1 標高、坡度和方向、起點、終點和連接點的坐標位置;1.2中線和腰線及其偏差;1.3永久支護規格質量;1.4水溝的坡度、斷面和水流暢情況。2.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提供下列資料:2.1 實測平面圖,縱、橫斷面圖,井上下對照圖;2.2 井下導線點、水準點圖及有關測量記錄成果表;2.3 地質素描圖、柱狀圖和礦層斷面圖;2.4主要巖石和礦石標本、水文記錄和水樣、氣樣、礦石化驗記錄;2.5隱蔽工程驗5、收記錄、材料和試塊試驗報告。3.巷道起點的標高與設計規定相差不應超過100mm.4. 巷道底板應平整,局部凸凹深度不應超過設計規定100mm。巷道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其局部允許偏差應為1。5. 砌石旋巷道的凈寬:從中線至任何一幫的距離,主要運輸巷道不得小于設計規定,其它巷道不得小于設計規定30mm,均不應大于設計規定50mm。巷道凈高:腰線上下均不得小于設計規定30mm。也不應大于設計規定50mm。拱、墻、基礎的砌體厚度,局部不得小于設計規定30mm。6. 砌石旋巷道的表面不平整度:每平方米面積內,料石砌體不應超過25mm;毛石砌體不應超過40mm;混凝體砌塊不應超過15mm;澆灌混凝土不應6、超過10mm,各種砌體的外觀,不得出現曲折和傾斜現象,各種砌體的灰縫,應灰漿飽滿,無重縫。7. 支架巷道的規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7.1 巷道凈寬、凈高應符合本規范第5條規定;7.2 支架立柱斜度的允許偏差應為2;7.3 支架梁應水平,兩端高差不應超過40mm;7.4 兩支架的間距允許偏差,應為100mm;7.5 支架應垂直于底板,前傾后仰不應超過40mm,傾斜巷道支架迎山角允許偏差應為1;7.6支架梁應垂直于巷道中心線,梁端的扭矩不應超過100mm,曲線巷道支架的方向應與曲線半徑一致;7.7 梁與立柱的結合面應嚴密;7.8 背板的長度,宜大于支架間距300mm,背板應排列整齊,背板與巖幫間7、應充填嚴實;7.9 傾斜巷道支架間的橫撐和拉條應齊全、牢固。8. 裸體巷道的規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8.1巷道凈寬;從中線至任何一幫最凸出處的距離,主要運輸巷道不得小于設計規定,其他巷道不得小于設計規定50mm,均不應大于設計規定150mm。8.2巷道凈高;腰線上下均不得小于設計規定30mm,也不應大于設計規定150 mm。三、天井、溜井和硐室驗收標準1、硐室及天井、溜井竣工后,應提供下列資料;1.1實測平面位置圖;1.2硐室實測平面圖,主要部位剖面圖;1.3主要天(溜)井實測井筒縱、橫剖面圖;1.4主要硐室、天(溜)井實測地質柱狀圖;1.5實測設備基礎圖;1.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材料和試塊8、試驗報告。2天井、溜井的規格,應符合下列要求:從井筒中心線至任何一幫的距離,不支護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設計規定100mm,也不得大于設計規定200mm;支護的天井、溜井,不得小于設計規定50mm,也不應大于設計規定100mm。3. 機電硐室的中心線偏差,不得超過設計規定20mm,底板標高的偏差,不得高于或低于設計規定50mm。4. 硐室凈寬,從中心線至任何一幫的距離,機電硐室不得小于設計規定,其它硐室不得小于設計規定20mm砌石旋硐室不應大于設計規定50mm,錨噴硐室不得大于設計規定100mm。硐室凈高,砌石旋硐室不應大于設計規定50mm,錨噴硐室不應大于設計規定150mm,均不得小于設計規9、定30mm。5. 機電硐室中的設備基礎,縱橫軸線位置的偏差不得超過設計規定20mm,基礎標高不得高于設計規定。基礎的埋入部分不得淺于設計規定錨桿基礎,找平層厚度不應小于100mm。6. 主硐室中安裝聯動設備的附屬硐室位置應準確,實際中心線與設計中心線偏差不應超過20mm,底板標高與主硐室底板標高的偏差不得超過設計規定20mm,斷面和體積不應小于設計規定。7.硐室的起重梁或起重環的高度和位置偏差,不應超過設計規定50mm。四、支護質量驗收標準1、澆灌混凝土和料石砌塊支護1.1 斷面規格:在滿足設計厚度的前提下,不得小于設計斷面。1.2 混凝土、沙漿、砌塊厚度:同批試塊的抗壓的抗壓極限,強度平均值10、不得低于設計任意一組(每組三塊)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設計標號的85%。1.3碹墻的基礎:挖深達到設計要求,局部不淺于設計規定300mm,砌好的基礎面不得低于設計規定50mm。1.4壁后充填:砌體和圍巖的空隙應充實填滿,冒頂部位按技術措施處理,材質應符合技術要求。1.5 防水程度:井筒無集中出水,火藥庫、變電所無滲水,絞車房及重要機電硐室無滴水,其它巷道無滴流水,水倉隔墻不漏水。1.6 混凝土澆灌要求:里實外光,無裂隙、露筋,搗固嚴密,蜂窩、麻面局部不得超過0.5平方米。2. 素噴、噴錨和錨噴支護質量檢驗標準2.1 巷道中心線:至任何一幫的距離,不得小于設計100mm.2.2噴射硂強度:每30m511、0m做一組試塊,每組三塊,強度要求和澆灌砼一樣。2.3厚度:用打孔方法檢查,全部檢查孔處的厚度不得低于設計要求的90%。2.4 錨桿:規格、型號、材質應符合設計要求,零件應齊合、錨桿安裝封孔應嚴密,托板應緊貼巖面,排距不應大于設計100mm,間距不應大于設計200mm,金屬錨桿深度允許偏差不得超過+50mm,方向應與層理面或主要裂隙軸面成大角度,當巖面或裂隙不明顯時,錨桿與周邊輪廓垂直,與頂部不低于75角。2.5外觀質量:噴前必須沖洗巖面,清理浮石,底板清到底板原巖、噴射均勻,噴后無裂縫、空響,無“穿裙赤腳”,表面光滑,巷道圓滑度較好,錨桿外露應符合設計要求,無特殊要求者,外露不得超過100m12、m。2.6 掛網材質應符合要求,網度不小于設計,也不應大于設計20mm。結點綁扎,綁扎牢固,搭接長度不少于200mm,鋼筋應隨巖面鋪設,巖面與筋間隙不小于30mm,雙筋條掛網時,托盤應壓在雙筋條緊靠巖面。五、水溝質量驗收標準1裸體水溝,其深度和寬度符合設計要求,幫直底平,保證流水暢通。2.支護水溝,水溝深度寬度允許誤差30mm,內外沿厚度允許誤差20mm,水溝上沿的高低允許誤差不應超過10mm,水溝外沿至巷道中心不得小于設計,坡度符合設計要求,不準出現逆坡,鋪底平整,保證流水暢通。蓋板平穩整齊。六、軌道鋪設及電機車架線檢驗標準1軌道鋪設檢驗標準1.1 軌道中心線與設計規定偏差不得超過50m,雙13、規中心距不得小于設計規定,也不得大于設計規定20mm。1.2 直線段的軌距與設計規定偏差不得小于3mm,也不得大于5mm,曲線段軌距加寬及外軌加高,均不得超過設計值的5%。1.3曲線段軌道鋪設時,軌距應于曲線半徑方向一致,曲線半徑不得小于設計規定。1.4 鋼軌接頭應平整,其高低及內側均不得超過2mm,接頭間隙在線段不得超過5mm,在曲線段不得超過8mm,架線電機車軌道接頭處的導線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1.5 道岔基本起點與設計位置允許偏差+30mm,岔尖趾部與基本軌間隙不得超過2mm,岔尖不得高出基本軌,也不得低與基本軌2mm。1.6 軌道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其局部允許偏差1%(即5m內高差不14、超過+50mm)。1.7兩條平行軌的接頭,直線段采用空間對接,曲線段采用空間或錯接,其錯開長度為鋼軌長度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曲線段鋼軌應設置拉桿固定,兩種軌型連接要采用異型道夾板,并要求上平內齊。道床必須鋪平砸實,軌被埋入道渣深度為軌枕厚度的三分之二,軌枕底面的道碴厚度不應小于100mm。1.8道碴應符合設計材質要求,不得混有軟巖和雜物,木枕應做防腐處理。1.9 枕木間距與設計規定允許偏差100mm軌道中心線與枕木中點應一致。1.10 鋪設鋼軌的配件、零件如:魚尾板、螺旋、道釘、扣件等得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數量要齊全,安裝要嚴實有效。2. 電機車架線檢驗標準。2.1 電機車架線的吊掛高度不得15、低于設計規定,也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3%,但巷道高度允許時,可放寬至5%。2.2 電機車架線左右偏移:板式和環式集電弓不得大于設計規定20mm,滾輪式和滑環式集電弓不得大于設計規定10mm。2.3導線架設不得有扭絞,死彎現象,連接緊密,與絕緣子綁扎要牢固。七、檢驗光爆檢驗標準巖面應均勻留下50%以下的眼痕,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mm,并不準欠挖,巖面不應有明顯的炮震裂痕。八、水泥砂漿錨桿施工和驗收辦法1. 施工注意事項1.1 砂漿錨桿的直徑一般為16-20mm的螺紋鋼筋,鋼線繩等,長度一般為1.6米。如遇接觸帶或裂隙較發育地段,錨桿長度相應加長:桿體使用前應平直,除銹,除油。錨桿眼的方向盡量與巖16、層面與節理面不明顯時,應于巷道周邊輪廓垂直。錨桿方向與幫的夾角不宜小于800,與頂板的夾角不宜小于700。1.2巖漿宜采用中細砂,粒徑不應大于2.5毫米,使用前應過篩:固結錨桿的砂漿配合比:水泥:沙子=1:1-1:2(重量比),水泥比宜為0.38-0.45:早強劑一般加水泥重量1-2%:砂漿標號不得低于200號。1.3 錨桿眼的間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200mm,深度允許偏差不得超過50mm;錨桿允許外露長度50-100mm抗拔力不低于5噸/根。1.4水泥砂漿錨桿的施工應按照先打錨桿眼,然后集中進行注漿,安裝錨桿的程序施工;在安裝錨桿前,必須先用壓風清孔,而后注漿,插桿體,注漿應飽滿。注漿開始或中17、途停止超過30分鐘時,應用水或稀水泥漿潤滑注漿灌及其管路。1.5砂漿應拌和均勻,隨拌隨用;一次拌和的砂漿應在除凝前用完,并嚴防石塊,雜物混入。注漿時,注漿管應插入后,若孔口無砂漿溢出,應及時補注。1.6 桿體插入孔內長度不應小于設計規定的95%;錨桿安裝后,不得隨意敲擊,三天內不得懸掛重物。2. 水泥砂漿錨桿的驗收2.1 抗拔力檢查原則上每處應抽樣一組進行檢查(3天后),每組錨桿數不少于3根。巷道每30-50米,錨桿300根以下,抽樣不少于一組,每增加1-300根,相應多抽樣一組。設計或材料變更,應另抽一組。2.2 每組試件抗拔力的平均值大于設計錨固力,最低值不低于設計值的90%,以檢查根數計18、算錨固力合格率,再綜合觀感質量并參照施工原始記錄計算最終合格率。2.3 當錨桿抗拔力不符合要求時,應加密錨桿予以補強,當設計對錨桿有特殊要求時,可增做相應的試驗。九、井巷工程質量等級與評定標準質量等級: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可修、廢品工程四個等級。1. 掘進工程評定標準1.1 優良工程:分項工程月進尺10m以上者,有資格參與評定,規格,斷面符合設計要求,兩幫、頂板平直,巷道無積渣、無雜物、無積水、底板平整,腰線下控制在50mm。1.2合格工程:各項檢查不小于設計,能保證安全,且能滿足下道工序施工要求,巷道無積渣,中腰線誤差在200mm以內。1.3可修工程:凡達不到設計要求,未按設計施工,19、超過檢驗標準較大,可采取補救措施且不影響安全使用、巷道積渣較多的掘進工程,按可修品處理。1.4廢品工程:凡是未按設計施工,超出檢驗標準較大,影響安全使用或工程不被今后所利用者,按廢品工程處理,所廢未數不參加考核、不報量。2. 混凝土支護工程2.1合格工程:混凝土振搗密實,表面基本平整,施工縫無雜物,無露筋、孔洞、基本無蜂窩,起拱線平直,水溝流水暢通,蓋板平穩。2.2優良工程:混凝土振搗密實,表面平整光滑,無露筋、孔洞、蜂窩,接茬嚴密拱線平直、井壁、墻面、拱頂整潔美觀,無污染,底板平整,水溝流水暢通,蓋板平穩整齊。3. 索噴、噴錨、錨噴網支護工程3.1 合格工程:混凝土噴射均勻,錨桿和鋼筋網無裸20、露現象,基本無裂縫、漏噴、離鼓、穿裙赤腳等現象,表面整潔,回彈物清理干凈。水溝流水暢通,蓋板平穩整齊。3.2 優良工程:混凝土噴射均勻,錨桿和鋼筋網無裸露現象、無裂縫、漏噴、離鼓、穿裙赤腳等現象,表面整潔、美觀、無污染、底板平整,回彈物清理干凈,水溝流水通暢,蓋板平穩整齊。4 金屬支架和木支護工程4.1 合格工程:架棚材質、規格、搭接、垂直度符合設計要求,金屬支架無前傾后仰,架棚位置正確,棚梁接口嚴實合縫,背幫背頂剎緊背牢、架棚、支架排列整齊平直,高度一致、美觀無污染,底板平整,水溝流水暢通,蓋板平穩整齊。十、井巷工程驗收質量檢驗方法1. 井巷工程的毛、凈幾何尺寸的檢驗,以斷面為基礎,斷面的取21、得采用等分法或等距離法。有軌運輸巷、機電硐室、有底柱采場的聯巷,每5米左右取一個斷面,工程重要部位和設計允許偏差最小部位必須取一個斷面,并不?等分辦法的限制。2. 每一個檢查斷面中的點數:無提升設備的圓井、方井、不少于4點,有3點符合設計,有1點雖超出誤差值,但不影響安全使用者為合格。3. 采卻工程、進路、電耙道、切巷、塹溝、斗川、鑿巖巷、斜上山、探采結合工程等,以及無運輸設備的平巷,檢查斷面不少于8點,有6點符合設計,其余2點雖超出誤差值,但不影響安全使用為合格。此外,在檢查上述斷面時,其斷面與斷面之間檢查點與檢查點亦不允許有影響安全使用的部位,有一點不合格或斷面與斷面之間,點與點之間有影響22、安全使用部位存在,此長度米數為可修米數。合格率(%)=合格工程量/驗收總量*100%4. 噴射砼厚度:厚度設計50mm以上要求必須鑿孔檢查,每10m至少取一個斷面,主要運輸巷道應每5米取一個斷面,每個斷面不少于5個孔(每側墻各1個,拱頂1個,起拱點兩幫各1個),巷道長不足10米亦應取一個斷面,并采取抽檢方式。合格條件:每個斷面全部檢查孔的噴層厚度應有60%以上不小于設計厚度,最小值不應小于設計厚度的一半,同時檢查孔的厚度平均值不應小于厚度。5. 錨桿檢查:錨桿按根數檢查,角度、外露長度有一項達不到要求為不合格,按總檢查根數計算合格率,錨固力不低于設計要求的85%為合格。6. 鋼筋工程(掛網)檢23、查,網度、材質、綁扎,每510m檢查3處,(左、右墻、拱)按抽查米數來計算合格率,其中有一項未達到要求者,該段評定為不合格品。7. 澆灌砼厚度檢查,豎井每1m取一個斷面,每個斷面取8個點;平卷每2m取一個斷面(豎井圓周等分法),平巷墻左右各一個點,拱肩各一個點,頂一個點,檢查時做好記錄,90%以上符合設計要求為合格。8. 永久鋪軌檢查:每50m抽查軌道一根鋼軌軌距,抽查項目為腰線下高度,雙數據,軌枕間距,軌與墊板,枕木結合情況,有一項未達到要求為不合格。9 井下工程涉及支護用料配比、攪拌的地點現場,必須實施掛牌,標明支護用料配比量及強度。二 工程質量驗收組織管理一、工程質量驗收工作組織1、 井24、下工程質量驗收由礦建處牽頭組織,安全二處、機電處、通風處、監理方、施工單位及礦方等相關部門參加,采用聯合驗收方式。2、 單位在25日前根據當月計劃和計劃變更向礦建處提交當月驗收項目清單,并附設計圖紙和工程實測圖,礦建處根據驗收項目清單在聯合驗收方式的基礎上,礦建處主管驗收人員組織相關單位參加,根據驗收項目清單內容和驗收標準,對比設計,進行驗收,所有參加人員對驗收項目形成一致意見后簽字通過,該工程驗收結束驗收項目清單作為驗收基礎資料保存。3、 收項目確定后礦建處提前一天下午通知施工單位和參加驗收單位參加,按照通知時間、地點集合,不得無故不參加。4、每月26日、27日、28日為驗收日。5、合格工程25、量以驗收項目清單為依據,由主管驗收的人員制作,作為內部考核的依據,對局部驗收報表由礦建處完成,作為統計上報的依據。6、工程質量驗收堅持日常驗收和月未集中驗收相結合的方式。分部分項工程或單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以項目驗收清單方式通知礦建處,通知有關單位參加進行驗收。對于單一或分部、分項工程或隱蔽工程可由礦建處、監理和施工單位及時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7、礦建處對當月驗收范圍內質量責任負責。驗收通過后文明生產管理由其他部門負責。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驗收:8.1 設計、無設計變更或未被批準的設計和無計劃工程,24日后所做計劃變更和調整當月不能驗收。8.2 由于塌冒或其它原因無法實地驗收的工26、程(視具體情況,由礦主管領導決定處理)。8.3砼工程未折模板,噴錨網支護工程,分項、分工序未經質檢人員檢驗的工程。8.4 施工單位沒有進行自檢的工程。8.5本單位申報的驗收項目清單里沒有的工程,當月不能驗收。二、工程質量控制與管理1、 質檢人員對工程質量的控制應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著重事前控制,即施工單位自檢;礦方人員監督檢查:礦建處質檢人員及設計人員抽查。2、 井巷工程和質量實行三級監督管理制度,即施工單位自檢;礦方人員監督檢查;礦建處質檢人員及設計人員抽查。三、質量問題的確定與處理1、未經測量放線,擅自開口,或測量已放線,施工單位不按中心、腰線施工,偏離設計較大,27、造成被迫修改設計或報廢的工程,工程不予結算,并罰施工單位1000元。2、支護工程弄虛作假,如:墻體不挖基礎,碹體摻和雜物,割斷錨桿,掛網不按設計面偷工減料的工程,工程不予結算,并罰施工單位2000元。3、支護工程錨桿外露材質、測量點露筋、回彈、雜物、木方量確認視驗收情況扣量。4、礦建處人員及技術科設計人員不定期的進行抽查,抽查合格率如果低于驗收合格率,每低2%,扣監理方驗收人員100元/人。5、凡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由礦主管領導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更正措施不放過)總結經驗,并把分析經過事故原因、更正措施形成紀要,提出處理意見集團公司領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