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接收管理辦法(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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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82995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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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慶市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接收管理辦法第一條(目的與依據)為了規范城市道路、橋梁工程的接管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接管單位的權利與義務,加強城市道路、橋梁設施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橋梁設施的安全完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實施辦法、大慶市城市道路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由市財政投資,按照城市道路、橋梁專業規劃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橋梁工程的接管均適用本暫行規定。(附屬設施、路燈、亮化、排水等)第三條(管理部門)大慶市城市管理局路橋管理中心(城管委)是本市城市道路、橋梁的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本辦法并負責直接管理的城市道路、橋梁工2、程(以下簡稱市管設施)的接管。各區、縣的城市管理局或建設局是各區、縣道路、橋梁及雨排水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可參照本辦法接管縣、區管理設施的接管工作。第四條(登記)城市道路、橋梁設施建設單位(含工程指揮部)應當在項目規劃審批、設計完成后、開工前(設計方案全過程控制),到道路、橋梁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具體登記內容和有關要求見附表1),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管線和桿線設施的須到市城管局辦理行政許可手續。(要首先確定接管單位,便于跟蹤)第五條(接管條件告知)接管單位在受理接管登記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告知以下接管條件: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必須符合城市道路、橋梁專業規劃和設計3、要求(特別是掛管理要求);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應當通過竣工驗收;城市道路、橋梁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包括建設文本)必須符合城建檔案管理要求;道路、橋梁工程竣工資料按照有關要求必須送達接管單位(其中交通組織、消防、環境保護評價、衛生防疫驗收資料可以在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送達);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應當落實質量保修制度;(項目指揮部是否可以轉移支付)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按最終設計的配套附屬設施應當齊全完備;城市道路、橋梁建設時規劃配備道班房或者管理用房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設施移交時一并移交給接管單位;開發區、居住區移交的城市道路、橋梁的設施量達到20萬平方米或者區域范圍達到2平方公里的,建設單位應當配4、備、移交道班房或者管理用房。建設單位必須在辦理接管手續前完成上述事項。第六條(接管單位的事前介入)接管單位在道路、橋梁工程立項后,從規劃方案審查開始,全程參與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特別是階段性工程例會),并有權對工程的初步設計方案、計劃用地、道路紅線、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提出建議。接管單位自受理登記之日起應當參與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建設管理全過程,建設單位必須予以配合。接管單位應當參與施工圖交底、涉及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工程質量問題和事故的處理、工程的驗收等。對工程建設中有可能影響設施運行安全、設施管理的問題,建設單位應當與接管單位協商解決并記錄在案。第七條(接管程序)城市道路、橋梁設施需5、要移交給道路、橋梁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維護、管理的,由建設單位提出工程驗收移交申請,填寫城市道路橋梁建設項目接管驗收申請表(見附表2)。經道路、橋梁行政主管部門及接收養護維修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也可交納返工費、補建工程費,由道路、橋梁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養護、維修單位返工、補建和整修。 新建或改造的道路橋梁實行保修制度,保修期為兩年。未辦理移交手續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看管和維護,并承擔相應責任。自移交之日起,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移交單位負責出資維修。第八條(接管有效期)城市道路、橋梁工程竣工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方6、可移交接管。驗收合格可以移交的有效期為自竣工驗收報告簽發之日起一年內。超過有效期的,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對移交的城市道路、橋梁工程重新做出質量鑒定,鑒定結果達到該工程原設計標準的,方可移交接管。城市道路、橋梁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或者經重新質量鑒定達到該工程原設計標準的,接管單位必須予以接管。第九條(接管手續)申請接管驗收的工程必須具備的條件:1、工程按照設計內容全面完工,達到使用條件;2、工程經過竣工驗收;3、工程質量經質量監管部門認證合格。在辦理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接管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與接管單位簽訂大慶市城市道路橋梁接管協議書。大慶市城市道路橋梁接管協議書的內容如下:城市道路、橋梁建7、設單位、接管單位名稱;城市道路、橋梁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名稱;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名稱、位置、長度、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名稱等;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建設開工與竣工日期;質量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對工程的質量評估報告;城市道路、橋梁工程驗收組簽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三套竣工資料及圖紙;城市道路、橋梁工程質量保修書;建設單位無償移交的承諾;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雙方單位和經辦人員簽章、上級領導部門鑒證等。具體的接管規程,怎么受理、什么流程、接受的主體是誰、現場勘驗是誰、相關附屬設施責任單位,如交通、亮化,最終用什么公章。登記編號: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登記表單位工程名稱:建設單位:登記單位:接管單位:填8、寫說明一、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登記應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投資計劃批復、工程初步設計完成后辦理。為辦理工程接管驗收和占挖城市道路申請的前提條件之一,建設單位、接管單位及登記單位均加蓋公章后,視為已辦理完登記手續。二、本登記表一式三份,由建設單位填寫,備案單位、建設單位和接管單位各一份。三、建設單位辦理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登記手續時應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工程建設投資計劃(復印件);、施工圖套;、施工圖審查意見及回復;、工程前置審查意見及回復的會議紀要;、需要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提交經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工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計劃”;、明確該項工程建成后的接管單位。接管單位自受理登記之日起參與9、路橋工程建設管理全過程。四、本登記文本可以用4紙復印,可以從大慶市城管局網站上下載;可人工書寫,推薦使用電子文本。五、建設性質一欄系指新建、改建或擴建。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登記表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單位建設性質工程造價資金來源計劃文號設計單位計劃開工時間計劃竣工時間前置審查情況經辦人姓名: 聯系電話:工程概況:占挖城市道路計劃申報情況接管單位聯系人及電話注:、市城管局路橋管理中心負責接受登記,、聯系電話:所需文件及材料一、齊全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套;二、工程項目計劃;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審批手續;四、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五、施工設計文件審查備案通知書;六、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及合同;七、質量監督證書及工程安全報監書;八、竣工驗收報告;九、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登記表;十、占挖城市道路行政許可審批手續;城市道路橋梁工程接管驗收申請表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檢測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接管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工程建設情況簡介:建設工程登記情況占挖道費繳納情況注:、接管驗收由建設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