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鐵路集寧至通遼線擴能改造工程線運營管理辦法(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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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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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業資料:_工程線運營管理辦法單位:_部門:_日期:_年_月_日工程線運營管理辦法一、工程概況改建鐵路集寧至通遼線擴能改造工程賁紅至興和段JTZH-1標段共需鋪設無縫線路242.324km。鋪架公司承擔172.79Km的無縫線路鋪設工程,同時還承擔了所有新建線、改建線、站線的大機搗固工作及穩定工作。根據實際調查,為完成鋪軌和搗固兩項工作任務,在商都站北側修建了鋪架基地。基地共設兩股道,其中7道有效長度550m,為機車整備、施工機械等大型設備停放整備線。5道有效長度565m,為長軌及其他軌料、材料裝卸線。并設置群吊,可進行長軌卸裝作業,可存儲長軌條60Km。接軌方式:站改前于既有站內4道K46+2、610處插入1組道岔引出牽出線,并在牽出線上設置1組道岔進入基地,同時在牽出線上另設1組道岔作為安全線,3組道岔均納入站內連鎖。站改后于既有站內新5道K46+620處插入1組道岔引出牽出線,并在牽出線上設置1組道岔進入基地,同時在牽出線上另設1組道岔作為安全線,3組道岔均納入站內連鎖。運營方式:當長軌車進站后,通過與車站聯系,進行貨運調車作業,通過與站內接軌道岔進入牽出線,再通過牽出線道岔進入鋪軌基地卸車換裝。二、主要運營設備主要運營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1長軌運輸車N17平板車改造37輛2內燃機車DF4D1臺3動力穩定車WD3201臺4自動抄平、起道、拔道、搗固車DO8-322臺3、三、工程列車運營管理辦法3.1機務管理3.1.1鋪軌基地租賃機車進入工程線或管內營業線過軌運用前,須由所擔當區段的機務段負責對機車運用質量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合格辦理手續后方可進入工程線或過軌運用。3.1.2進入管內營業線或工程線運用機車前,要與機務段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管理權限和責任,機車定期檢修時間。3.1.3機車乘務員要持證上崗,并提請機務系統監管人員對機車乘務員駕駛證的年鑒情況、所駕機型是否相符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崗。3.1.4跨區間運行時,必須附掛運行,遇特殊情況不能附掛運行時,須提前通知機務段,由機務段指派指導司機或勝任人員添乘指導。3.1.5建立運用質量、運用里程及檢修周期臺賬4、,按周期對機車進行檢修,并接受機務段定期指派人員對機車質量、現場作業的檢查,接受機務段技術科的檢查。3.2工程施工車輛安全監管施工3.2.1凡進入管內營業線運行的工程車輛,以及出入施工基地進入營業線裝卸作業或進入臨時營業線的工程線運行和施工的車輛,車輛段均要進行安全監管。3.2.2接軌站,工程基地和車輛段須簽訂工程車輛運用安全協議,建立車輛出入施工基地的聯系制度和出入車輛互控制度,明確互控責任,聯系方式和簽訂方式。3.2.3車輛段須派車輛技檢人員進駐管內工程施工基地,監督工程單位對工程車輛進行技術檢查,對施工作業后返回施工基地的工程車輛,工程單位車輛技檢人員利用工程車輛在基地停留時間,對車輛進5、行全面檢、全面修,對不符合運用條件上網車輛嚴禁進入營業線和臨近營業線的工程線運行。3.2.4對施工基地進入管內營業線或工程線(臨近營業線)施工作業的工程車輛,在基地發車前,由工程單位車輛技檢人員和車輛段派駐的監管人員對工程車輛進行檢查和制動及全部檢查。3.2.5車輛段派駐的車輛監管人員在施工車輛進入工程線作業期間要隨車乘檢,利用施工列車區間停留時間對工程車輛進行重點巡視檢查;對施工作業中發生脫軌的車輛起復活后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并組織對破損車輛的修復,嚴禁事故車輛上線運行。3.2.6車輛在施工線作業造成車輛破損或復生事故,工程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同志車輛段派駐的車輛監管人員,在相關人員為到場前,6、施工單位不得擅自處理或起復。3.2.7對到達施工基地的貨物車輛,施工基地車站值班員須將車輛的數量、車型、車號以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告車輛段派駐監管人員,車輛監管技檢人員現車核實確認。3.2.8工程車輛進入工程線(l臨近既有線)施工作業前,施工基地調度值班人員須在車輛牽到車站前2小時,同志車輛段派3.3駐監管人對施工車輛進行檢查確認。3.3.1施工安全協議需分項目簽訂,同類施工項目可簽訂一次,但須分別注明每處施工的具體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3.3.2屬于A類及B類納入集團公司施工計劃的施工,安全協議的簽訂有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簽約雙方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7、。集團公司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核簽字,報送集團公司分管副經理。3.3.3屬于B類不納入集團公司施工計劃和C類施工,安全協議的簽訂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或設備監控單位)簽訂,集團公司項目管理部門、主管業務處審并簽字,報安監室備案。3.3.4設備管理單位對自管范圍內進行的維修作業,不需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涉及到非自管設備時,須與相關單位簽訂施工協議。3.3.5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營業線施工項目,因特殊情況必須施工時,施工單位須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方可提出施工申請。3.3.6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前,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單位雙方須到現場確認既有設備位置。設備管理單位須協議助設計和8、施工單位檢查既有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設施情況,提供準確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又設計單位會同施工、設備管理單位(必要時集通公司業務處參加)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并在簽訂安全協議時,明確各方安全責任。3.3.7增建雙線、新線引入、技術改造等業務線大中型建設的過渡施工,施工單位須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3.3.8施工安全協議年內有效,不得跨年度延續執行;施工主體、行車組織發生比啊變化后,必須及時重新簽訂安全協議。3.3.9凡涉及臨近營業務線的汛期是噶版權協議,同時報防護指揮部審批。3.3.10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審批,主管業務處不予提報施工計劃,運9、輸處不得納入月度施工計劃。主管業務處在“月度施工計劃匯總表”備注欄中注明施工安全協議的審批情況。3.4嚴格鋪架基地管理3.4.1鋪架基地應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基地安全措施、作業標準、工藝流程等落實情況日常督導檢查,嚴格機車及車輛行車安全、作業人員勞動安全、作業人員勞動安全、作業紀律問題考核。3.4.2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單位(項目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基地定期進行安全檢查。3.5嚴格基地設備質量管理鋪架基地要做好施工機械(機具)定檢定修、保養工作,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指示裝置,確保裝置齊全、可靠、正常運轉。設備管理部門定期檢查鋪架基地工10、程車輛、施工機械、線路狀態、及時整治存在的隱患。3.6嚴格結合部管理鋪架基地與車站間設置界標。建設管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項目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將鋪架基地基礎資料提供到各相關單位、組織各相關單位根據現場實際制定結合部安全管理制度、簽訂安全協議。各單位要加強信息溝通、協調配合、嚴密組織。3.7嚴格控制機車車輛運用3.7.1施工單位配置的機車均需陪有機車信號、KLJ監控裝置和列車無限調度電話。鋪架基地與車站間取送車作業按照場間吊車方式辦理。3.7.2工程機車進入站內取送車作業時、由施工單位機車乘務員與車站調車組擔當任務,除嚴格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規則、調車作業標準和車站行車工作細則有關規定11、外,還應熟悉在車站作業區域范圍內的設備信號的名稱及作用、作業范圍、作業辦法和調車速度,經轄區車務段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轄區車務段站內擔當吊車作業。3.7.3工程用料列車到達前2小時,由車站負責通知鋪架基地,預報車數、車種、預計到達時間。列車到達后進行調車作業是,車站進路由車站負責,鋪架基地進路由施工單位負責,列車到達鋪架基地,施工單位核對好車種、車號后通知車站,車輛卸空后,施工單位負責提前20分鐘通知車站。取送車作業完畢后由車站負責及時恢復隔開設備并加鎖。3.8嚴格工程車輛防溜管理鋪架基地必須配備足夠的質量良好地防溜鐵鞋,統一編號,專人管理,防溜鐵鞋規格、質量須符合部頒標準,并具備防盜功12、能。軌排基地內機車車輛的防溜采用“雙向雙防溜”,線路上停留機車車輛時須連掛在一起并接通制動軟管,不得無動力停留。在與營業線相銜接且無隔開設備的線路上停留機車車輛時,擰緊人力制動機,兩端以鐵鞋牢靠固定。工程線與車站線路銜接時,不論工程線內有無坡道均不得無動力停留機車車輛。鋪架基內他能停留的機車車輛由施工單位負責防溜工作,車站負責對防溜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并做好記錄。嚴禁未經批準的動力設備擅自移動車輛。四、處罰條例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對責任單位處罰1000-xx元。1、營業線施工未按程序辦理開工報告申請手續;臨近營業線施工無施工計劃或施工安全監督計劃,擅自開工。2、施工單位應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13、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而未簽訂,擅自開工。3、施工規定的施工現場單位負責人不到現場,安全員,技術員,防護人員未到場,擅自開工。4、臨近營業先線大型機械、臨時構筑物未采取可控防傾倒措施,擅自開工。5、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未按規定向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6、對新線開通啟用、封鎖撥接施工、插入工程道岔、橋涵頂進、換梁等對營業線安全影響大的施工,未制定安全專項方案,明確安全相關責任人和安全措施。7、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設備管理單位,監理單位檢查發現存在危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問題責令停工,施工單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開工。8、未經批準擅自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進行危及14、行車安全作業。9、行車安全基本制度、辦法、措施存在明顯漏洞。10、不按規定執行行車設備檢查登記簿(運統-46)進行登記、聯系銷記制度。11、施工單位值班員、調車、扳道等行車人員未經培訓,未按規定持證上崗。12、施工單位對臨時道口管理不嚴或看守人員違章作業危及行車安全。13、施工單位未指定專人對新線停留的機車車輛、工程列車、自輪運轉設備地點、數量和防溜情況驚醒檢查等級,或未定時接軌站值班員進行匯報。14、新線中機車車輛、工程列車、自輪運轉設備位置發生變化、未及時報告接軌站值班員。15、防溜器具未按規定涂刷編號。五、設備管理單位的責任設備管理單位是臨近業務線施工安全的主體監護單位。工務、電務(通信15、)、水電、車輛、機務段等設備管理單位對鄰近營業務線施工負有監護、檢查、監督、配合等責任。1、發現轄區范圍內臨近營業線的各種施工。要立即進行核對,凡是無施工計劃或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的必須立即責令其停工,并及時向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和安監室報告。2、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月度施工計劃、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加強與建設項目機構、施工單位的聯系。接到建設項目的開工報告,應主動與項目管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聯系,安排人員進行巡查,防止施工單位擅自施工。3、按照施工安全性協議管理規定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4、參加相關施工協調、技術交底、方案審查等會議,參與項目管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組織的現場調查和施工方16、案預審,參與集團公司組織的施工方案審查。5、根據施工項目對臨近營業線影響的程度,安排足夠的人員采取不間斷監護、施工期間監護、分段定時巡查、定時添乘機車檢查、不定時巡查等方式,對臨近營業線施工加強監護、監督、檢查。6、根據不同的項目,履行是施工安全協議,組織制定臨近營業線施全監管指導書,對監護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明確監護的具體內容、重點和要求。7、對監護人員的到崗和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消除安全監護盲區。8、按照集團公司審查通過的施工方案,嚴格施工監護、監督、檢查,配合、督促施工單位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遇施工方案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偏差及可能影響路基穩定等特殊情況時(如地下管線、土質、水位以及天17、氣等原因),必須與項目管理單位或建設單位聯系,向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及時組織對施工方案進行修正。9、工務段要對臨近營業線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鐵路行車安全教育,對大型機械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做到“一機一人”防護;停用的機械、車輛應由專人管理,杜絕操作人員擅自啟動機械作業。10、電務段(通信公司)要提早介入,嚴格光纜排干工作,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光纜敷設的詳細資料,積極協同施工單位摸清既有光纜型號、走向、深度等,檢查過橋、過涵防護設施是否完好、標識走向是否與實際走向一致。同時對施工地段既有的通信、信號設備認真盯控檢查各部絕緣良好、無破損。檢查各種引接線、跳線、導接線固定良好、防混措施良好。特18、別要高度重視站改、杜絕違章封連電氣接點等破壞聯鎖關系的作業行為。11、機務段要嚴格按照“企業自備機車運用安全監督”(附件1)有關規定,加強去也和工程單位自備機車運用安全監管,確保企業自備機車運用安全。12、水電段要幾級協調項目管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拉線的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警示表示、標志齊全完好,并按照施工安全協議管理規定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13、車輛段要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車輛安全監督”(附件2)有關規定,加強對進入管內營業線運行的工程車輛,以及出入施工基地進入營業線作業或臨近營業線的工程車輛運用安全。14、設備管理單位在接到施工單位“施工開工通知書”后與施工前1日,統一調配監管人員,下發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管指導書有關條款,逐項檢查現場防護情況,并于駐站防護員聯絡核對無誤后,方可容許開工。15、加強對施工作業全過程監督檢查,發現施工單位無計劃施工、擅自擴大施工范圍或質量不合格等情況立即制止,危及行車安全時強令其停止作業,立即恢復原狀。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并做好監督記錄。16、要將超范圍施工作為重點來抓,每日施工結束后,認真復核確認施工進度,嚴禁施工人員違章蠻干及超過范圍施工等現象,特別要杜絕超范圍偷點、搶點施工,導致出現影響路基穩定的嚴重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