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輸變電線路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合同(11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00179
2022-09-29
11頁
26.04KB
1、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輸變電工程土建、安裝工程建設單位:XX市農電公司 以下簡稱 甲方中標施工單位:XX實業有限責任公司_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建設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一、中標工程項目(1)工程項目名稱:XX-XX35KV線路工程(2)工程地址:XX(3)中標范圍:輸電線路(4)中標形式:包工、不包料(5)工程合同編號:NWGZSJ-2012、5(6)工程項目期限: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05月30日二、協議內容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一)不發生六級及以上人身事件。(二)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六級及以上電網及設備事件。(三)不發生六級及以上施工機械設備事件。(四)不發生火災事故。(五)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六)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七)不發生對公司造成影響的安全穩定事件(八)不發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3、作規程(DL 5009.2、DL 5009.3)。(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和甲方(總中標單位或專業中標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2)中標施工項目按照4、“先訂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中標施工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XX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XX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2_人。(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5、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6、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10)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4)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施工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7、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5)向乙方通報業主項目部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6)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7)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8)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8、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9)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10)在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11)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12)進入施工現場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13)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14)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9、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15)組織或督促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16)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17)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18)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2)乙方進入現場的施工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3)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10、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4)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施工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5)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6)在施工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7)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8)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9)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11、度,服從甲方、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10)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項目部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11)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13)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12、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14)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15)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16)落實本施工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17)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18)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13、效,并教育督促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19)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監督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20)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21)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14、全措施。(22)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23)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24)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25)在深基坑挖掘、交叉跨越、整體起吊桿塔等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對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26)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27)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身體15、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28)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29)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1)甲方按照中標施工合同價款,預留 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16、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7)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