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ㄔO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解讀(80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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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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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解讀,主要內容,第一部分“三同時”概念第二部分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 同時”實施情況第三部分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 施辦法(總局令第8號)第四部分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 管理暫行辦法(總局令第36號),第一部分“三同時”概念,1972年6月,在國務院批轉的國家計委、國家建委關于官廳水庫污染情況和解決意見的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廠建設和三廢利用工程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要求?!叭瑫r”成為中國最早的環境管理制度。,塵肺病防治條例(1987年12月3日)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續建有粉塵作業的工程項目,防塵設施必2、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1988年勞動部頒發的關于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監察的規定和1992年頒發的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對“三同時”制度作了具體規定。,職業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十六條 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002年5月12日):第十三條要求“可能產生職業中毒危害的建設項目的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二十四條3、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兩類責任主體(企業-政府),1.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三同時”2.各級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第二部分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情況,總局8號令實施以來至2010年底,共計完成41366項:項目設立安全審查:14383項安全設施設計審查:10534項安全設施竣工驗收:8713項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7736項,第三部分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總局令第8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已經2006年8月10日國4、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8號令確立的主要許可制度,一項許可制度:三個階段:四項審批:五項審查:,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 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安全條件論證)安全條件論證報告由建設單位提供 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安全預評價)安全預評價報告由建設單位委托評價單位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A 總 則,明確了以下有關內容一、目的: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行為,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5、全管理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二、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其安全許可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及其輔助的儲存,城鎮燃氣輔助的儲存等建設項目,不適用本實施辦法。,生產、儲存項目;取得使用許可的建設項目;長輸送管道。,相關的兩個文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提交規劃行政許可證明的通知(安監總廳?;?0061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6、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危化2007121號),15號:在城市規劃區使用土地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許可證(“一書兩證”)建設項目要符合地方發展規劃,121號:新建項目,指擬依法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和現有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建設項目。此處指兩個方面兩個含義:1.在空地上新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在空地上新建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建7、設項目。2.在廠區內新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指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術、工藝和改變原設計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種類及主要裝置(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1.對在役裝置變動;2.裝置可以在原址或易地;3.技術、工藝改變;4.改變原設計的品種及主要裝置。,擴建項目,指企業(單位)擬建與現有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且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建設項目。此處相當明確:擴建項目產品同品種相同,擴大或者相當產量的相對獨立建設項目8、,可以在原址,也可以異地。,根據危險程度分配監管力量:,重點監管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甲級資質企業 審查性備案;不少于7人的專家組;非重點監管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計審查可同時進行;告知性備案。,生產劇毒化學品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構成一、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重點監管建設項目:,審查工作由省、市兩級監管部門負責;省局負責確定省、市局負責生產的項目范圍,報總局備案;省局可將自己負責的審查工作委托市局實施,以下項目不得委托:,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生產劇毒化學品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中的有毒氣體、液化氣體9、易燃液體、爆炸品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1、建設項目設立(審批、核準、備案)前的 安全審查;(安全條件審查)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3、建設項目試生產方案備案;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明確規定:建設項目未經安全許可的,不得建設或者投入生產(使用)。,三、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根據建設項目進展 分步實施,總局指導、監督全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工作,并負責實施下列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一)國務院審批(核準、備案)的;(二)中央企業投資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10、項目。,四、分級負責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決定,確定和公布本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范圍,并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B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一、建設項目選址時,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1、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2、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11、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3、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和布局情況;項目符合區域規劃情況;主要技術、工藝的安全可靠性;項目選址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 50187)和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 50489)的情況;依托已建審查、儲存條件的,其依托條件的安全可靠性。,增加,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建設項目概況;2、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 化學品的理化性能指標;3、危險化學品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4、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5、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6、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 及其12、安全可靠性;7、安全對策與建議。,二、有資質的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一)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二)對出具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負責。(三)并要求下列建設項目應當由甲級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1、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3、生產劇毒化學品的;4、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安全監管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特別要求的。,三、關于安全評價的有關規定:,四、建設項目設立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13、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2、建設(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復印件);3、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4、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五、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應當指派有關人員或者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當對建設項目進行實地核查。負責審查的人員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建設項目安全可靠性和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提出審查意見。建設項目安全許14、可實施部門應當對負責審查的人員提出的審查意見進行審議,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審查決定,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向建設單位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六、已經通過安全審查的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查部門申請變更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1、建設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發生變化的;2、變更建設地址的;3、變更主要裝置、設備、設施平面布置的;4、變更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主要裝置、設備、設施的;5、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類別、數量超出已經通過安全審查的建設項目范圍的。,七、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設立申請文件、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審查不予通過:1、建設項目15、涉及危險、有害因素未全面分析、辨識的;2、建設項目涉及危險、有害程度分析、判斷不準確的;3、未進行安全條件論證或者論證不充分的;4、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未確定的;5、安全設施的對策與建議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標準要求的;6、未選擇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的;7、提供虛假文件、資料的。,八、許可有效期限(121號文),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通過后出具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有效期分別為2年,自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決定之日起計算。在有效期內,建設項目未開工建設,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自動失效。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機關在16、出具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時,要在該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上注明有效期。,一是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國家行業發展規劃(如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家發改委批文等;二是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地方規劃 城鄉規劃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的文件;三是建設項目必須通過環評 環保部環評的批復;,五個相關問題:,四是審查人員和專家審查意見 集中審查時的審查人員和專家審查意見不是最終意見,還要經過司務會研究討論和報總局分管領導審批,并根據總局領導的審批意見印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五是中央企業總部確認意見(8號令未提出)提交司務會討論的前提是建設單位要完成所有17、申請文件、資料的修改工作,并提交中央企業總部關于修改的確認函。,安全監管總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 設施目錄(試行)安全設施的含義: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設施的分類: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3類。,C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1、建設項目概況;2、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4、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5、可能出現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6、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7、安全設施投資概算;8、結論和建議。,二、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全部完成后,向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2、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3、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4、建設項目19、安全設施設計專篇;5、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應當指派有關人員或者組織專家,對申請文件、資料進行審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決定,并出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查不予通過:1、未經過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或者經安全審查未通過的;2、未選擇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的;3、未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的強制性規定進行設計的;4、未采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的;5、對未采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20、和建議未作充分論證說明的。,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未通過的,建設單位經過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審查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對已經審查通過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查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的審查:1、改變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2、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的。,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中明確了以下有關內容: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21、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1、建設項目概況;2、施工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3、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4、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D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報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備案。建設單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產措施后,方可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同時進行試生產(使用)。試生產(使用)22、不得超過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確定的期限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試生產(使用)期限。,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1、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2、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3、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 問題及對策;4、采取的安全措施;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關于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在這里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根據121號文的有關規定還要提供有關材料。二是關于建設單位委托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認可表的內容應該有明確意見。提出以下要求,請建設單位監督落實。,有效期(121號):屬于聯23、合生產性的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其他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設計單位第一層意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設計;第二層意思:按照建設項目有關文件進行設計;第三層意思:建設項目按照設計進行建設(施工);第四層意思:建設項目建設(施工)中所有改動是經設計單位同意的;第五層意思:同意建設單位編制的試生產方案。,施工單位第一層意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第二層意思:建設項目按照設計進行施工;第三層意思:建設項目施工中所有改動是經設計單位同意的;第四層意思:同意建設單位編制的試生產方案。監理單位第一層意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監理;第二層意思:建設項目按照設計進行24、建設(施工);第三層意思:建設項目建設(施工)中所有改動是經設計單位同意的;第四層意思:同意建設單位編制的試生產方案。,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試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進行評價,并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包括主要內容:1、危險、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險、有害程度;2、安全設施的施工、檢驗、檢測和調試情況;3、安全生產條件;4、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后果、對策;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四、建設項目投入生25、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復印件);3、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5、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準備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建設單位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需要做好以下事項:首先,建設單位除了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提交有26、關文件、資料外,還應分別編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報告和試生產報告,并在驗收現場匯報。,(一)建設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建設單位概況;2、建設項目基本情況:(1)建設項目設立批準情況;(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審查、備案)等情況;(3)建設項目設計審查情況。(以上情況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3、建設項目建設情況。(二)試生產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情況;2、試生產情況:(1)生產裝置運行情況;(2)安全設施運行情況。3、試生產期間隱患排除情況和事故情況。,其次,根據121號文的要求,在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的各個審查階段,要分別根據審查內容的需要,通知建設單位委托27、的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和監理(執行監理的建設項目,下同)單位協助審查。為此,建設單位負責通知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編制設計報告、施工報告和監理報告,并在竣工驗收時分別介紹計報告、施工報告、監理報告和提供相應資質證明的復印件。,(一)安全設施設計單位負責提交安全設施設計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設計單位的基本情況;2、設計單位的資質情況(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3、設計單位以往所承擔建設項目設計情況;4、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情況;5、本建設項目在施工和試生產期間安全設施設計改動情況。,(二)建設項目施工單位負責提交安全設施施工報告,根據危險化28、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1)建設項目概況;(2)施工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3)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4)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除了以上內容,施工報告還應補充以下內容:1、施工單位的基本情況;2、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提供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3、施工單位以往所承擔建設項目施工情況;4、本建設項目在施工和試生產期間安全設施改動情況。,(三)建設項目監理單位負責提交建設項目監理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監理單位的基本情況;2、監理單位的資質情29、況(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3、監理單位以往所承擔建設項目監理情況;4、本建設項目監理情況(發現的問題、建設質量、獲獎情況等)。,最后,由建設單位負責將以上所有報告(建設報告、試生產報告、設計報告、施工報告、監理報告),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匯編成冊,在現場驗收時提交給審查人員和專家。,五、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應當指派有關人員或者組織專家,對申請文件、資料進行審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投入生產(使用)的決定,并出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的有效期自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決定之日起,至建設30、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后取得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其他安全生產許可之日止。,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不予通過:1、未選擇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的;2、未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質量未達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要求的;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不符合國家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未進行檢驗、檢測的;5、未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的;6、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或者未達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準要求的;7、發現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間存在事故隱患未整改的;8、提供虛假文件、資料的。,七、建設項31、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建設單位經過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驗收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同意投入生產(使用)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10日內,應當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規定,申請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其他安全生產許可,并提交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意見書(復印件)。建設單位申請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其他安全生產許可時,申請資料中的安全評價報告由申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安全評價報告代替。,一、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57(76)條的規定處罰:1、建設項目設立未經安全審查批準,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2、建設項目設立32、未經安全審查批準,擅自建設的;3、建設項目設立變更后未經安全審查批準,擅自建設的。,其他有關規定,二、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擅自建設的;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后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擅自建設的;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三、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處罰: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未進行檢驗、檢測的;2、施工期間修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保存記錄的;3、在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行政許可時提供虛假文件、資料的;4、未33、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進行試生產(使用)的;5、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未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的;6、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未采取有效安全生產措施,發生事故的。,第四部分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總局令第36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0年11月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建設項目系統生命周期,三同時與安全評價的關系,同時設計施工保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安全驗收的依據,34、“三同時”的驗證,安全預評價,設計安全專篇,安全設施施工,安全設施的正常生產和使用,安全驗收評價,安全驗收審查,最終責任生產經營單位,評價機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生產單位,評價機構,(降低風險),第一章 總 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承擔國35、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在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范圍內承擔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第五條,跨兩個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監督管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委托下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第五條,第二章建設項目安全條件36、論證與安全預評價,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分別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和安全預評價:(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軍工、公路、水運、軌道交通、電力等行業的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生產經營單位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論證時,應當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其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編制安37、全預評價報告。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進行綜合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編制安全專篇。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38、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文件;(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及安全專篇;(3)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四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39、和竣工驗收,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后,根據規定建設項目需要試運行(包括生產、使用,下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提交相關文件資料。,對已經受理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合格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形成書面報告,并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五、六章法律責任、附則,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