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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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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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xx集團第工程有限公司所屬各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項目的安全預控及事故應急工作的指導。二、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6、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7、xx省xx辦發【2004】8號文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xx省特大生2、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8、xx市安監發【2003】55號文轉發關于加強重要危險源監督管理的意見通知。9、(集團)公司安質【2004】48號文關于下發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事故/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及重要危險源的通知。10、(有限)公司安質【2003】67號文關于加強安全、質量、環保預控工作的通知。三、重要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見公司安質【2003】67號文關于加強安全、質量、環保預控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確定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不當發生的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為重要危險源。1、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火災或爆炸安全事3、故,發生的地點為公司所屬各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項目的運輸、儲存、使用的相應場所。2、可能影響范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和使用場所;可能影響的人員: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運輸、看管、現場使用人員。3、發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數人傷亡或機械設備損壞,構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四、預控措施1、運輸爆破器材的安全措施在企業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禁止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和摩托車運輸爆破器材。裝卸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應有專人在場監督,嚴禁煙火和攜帶發火物品;應設置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在場;禁止爆破器材與其它貨物混裝;雷管箱內4、的空隙部分,應用泡沫塑料等柔軟材料塞滿;嚴禁磨擦、撞擊、拋擲爆破器材;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的裝運量,不準超過運輸工具額定載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裝運量不準超過運輸工具的額定載重量;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二層;用吊車裝載爆破器材時,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過設備能力的50%;遇雷雨或爆風雨時,禁止裝卸爆破器材;裝卸爆破器材的地點應有明顯的信號:白天應懸掛紅旗或警標,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并懸掛紅燈。裝有爆破器材的車,在行駛途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有押運人員;按指定路線行駛;不準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橋上(下)停留;車船用帆布覆蓋,并設有明顯標志5、;非押運人員不準乘坐;氣溫低于10攝氏度時運輸易凍的硝化甘油類炸藥或氣溫低于零下15攝氏度時,運輸難凍硝化甘油類炸藥,必須采取保溫防凍措施;運輸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等高敏感度的爆破器材時,車廂和船艙底部應鋪軟墊。用汽車運輸爆破物品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用于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質,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汽車行駛速度:在能見度良好時不超過40km/h;在揚塵、起霧等能見度低時,速度減半;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駛時,兩臺汽車的距離不小于50m;上坡或下坡時不少于30m;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地方;寒冷地區的冬季運輸必須6、采取防滑措施。人工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的規定:夜間運輸應保證運輸路途中有足夠的照明;炸藥與雷管應分別裝在兩個專用背包(木箱)內,禁止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破器材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禁止亂放;不得提前班次取爆破器材,不得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2、儲存爆破器材的安全要求爆破器材庫的位置、結構和設施等的設置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經當地縣(市)公安局許可。庫房建立后,任何單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險區域內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構筑物。庫區布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庫區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險的地方,應盡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在庫區周圍應設密實(或雙層鐵刺網)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墻腳的距離不得不小7、于25米,圍墻高度不得低于2米;庫區值班室應布置在圍墻外側不小于50米的地方;貯存爆破器材的為房應為平房,房屋宜為鋼筋混凝土梁承重,墻體應堅固、嚴密和隔熱,并注意合理的方位。庫房內凈高不得低于3米,炎熱地區不得低于3.5米; 庫房地面應平整、堅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之類的東西表露。雷管庫房的地板應鋪軟墊;庫房宜采用鋼筋混凝土屋蓋,房頂有隔熱層,采用大屋頂,必須經防火處理。貯存煙火藥和硝化甘油類炸藥的庫房,必須采用輕型屋蓋。庫區的消防設施必須遵守下列規定:永久性地面應根據庫容量的多少,在庫區修建高位消防水池,庫容量小于100T者,則水池容量為50立方米;庫容量100500T者,貯水8、池容量為100立方米;庫容量超過500T者,設消防水管。消防水池距庫房的距離不大于100米;消防管路距庫房不大于50米。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裝硝化甘油類炸藥、各種雷管和繼爆管的箱(袋)必須放在貨架上;裝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應堆放在墊木上;架、堆相互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小于1.3米。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雷管時,禁止迭放。爆破器材箱距上層架板的間距不小于4cm,架寬不高于兩箱的寬度。貨架(堆)與墻壁的距離不小于20厘米。堆放導火索、導爆管和硝銨類炸藥等的貨架(堆)高度不超過1.6米。庫內必須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要杜絕鼠害。庫區內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嚴禁用燈泡烘烤爆破器材。庫區內必9、須晝夜設警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庫區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防雷裝置應每季度檢查一次。3、爆破器材收發爆破器材收發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對新購進的爆破器材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情況,按規定作性能檢查。應建立爆破器材收發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制度,定期核對賬目,做到帳物相符。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得發放使用。爆破器材應按其出廠時間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放使用。爆破器材的發放應在單獨的發放間里進行,嚴禁在貯存爆破器材的庫房或壁槽里發放。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進入庫房和發放間。開箱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并在專設的發放間內進行。必須經常測定庫房的溫度和濕度,經常檢查庫房的情況10、,發現硝化甘油炸藥箱滲油、凍結和硝銨類炸藥吸潮結塊,應及時處理。4、爆破器材的檢驗與銷毀對新入庫的爆破器材應抽樣進行性能檢驗。對超過貯存期、出廠日期和質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須進行嚴格的檢驗以確定其能否使用。爆破器材的檢驗應由庫房保管員和試驗員進行。爆破器材的爆炸性能檢驗,應在安全的地方進行。經過檢驗,確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或國家標準的爆破器材,都應銷毀。銷毀爆破器材時,必須登記造冊并編寫書面報告。報告中應說明被銷毀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銷毀原因、銷毀方法、銷毀地點和時間,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報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級主管部門、項目總工程師或爆破工作領導人,項目派出所,爆破器材庫和當地縣(市)11、公安局,并請當地公安局指導下銷毀。5、爆破器材的使用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必須到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方準使用。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爆破員必須持有縣(市)級以上公安局發給的爆破員作業證上崗作業。對爆破員應進行定期考核,發現不適合繼續從事爆破作業的,應收回爆破員作業證,停止其從事爆破作業的權利。爆破員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爆破作業時,應將爆破員作業證交回原發證單位。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才準爆破。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12、號。進行大型爆破作業,或在城鎮或其他人口聚居的地方、風景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進行控制爆破作業,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將爆破作業方案報縣以上主管部門批準,并征得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同意,方準爆破作業。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品種和數量),必須經現場負責人簽字批準,庫房人員見現場負責人的簽字批準單后方可發放爆破器材。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現場當班人員要對爆破器材的使用數量進行監督和記錄,剩余的要當天退回。禁止施工現場將爆破器材露天置放,嚴禁將爆破器材遺留在現場。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破器材。嚴13、禁使用爆破器材炸獸、炸魚。五、應急預案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 長:項目經理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項目總工組 員:技術部長 安全部長 物資設備部長財務部長 辦公室主任 派出所所長 計劃部長 黨工委主任 衛生所所長2、項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圖應急總指揮:項目經理應急救援副總指揮:項目總工應急救援副總指揮:項目副經理安 全 部技術質量部計劃合同部物資設備部辦 公 室財 務 部黨 工 委衛 生 所派 出 所應急救援一隊應急救援二隊應急救援三隊3、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及組織機構各部門職責項目經理:在項目應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負責,為應急救援總指揮。項目總工: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制14、訂應急救援方案并指導和監督實施運行。項目副經理:負責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為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總調度;組織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技術質量部長(技術質量部):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制訂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負責現場指導、監督方案的實施運行。安全部長(安全部):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編制并現場指導實施;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及保障工作。負責在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制草圖等)。財務部長(財務部):負責確保提供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的資金支持。物資設備部長(物資設備部):負責保證本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物資、設備的供給、配備、維護和提15、供使用。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做好內、外聯絡和溝通。派出所所長(派出所):參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事故應急技術方案的制訂,負責維持應急救援工作的秩序,參與人員疏散和警戒,為應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衛生所長(衛生所):負責應急救援中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計劃合同部長(計劃合同部):負責在事故發生后協助保護現場,對在事故救援過程中確需變動的,應積極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制草圖等)。黨工委主任(黨工委):負責在事故應急過程中組織對受傷人員的疏散,對人員的思想動員和事故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須時,負責組織黨、團員突擊隊參與救援搶險。應急救援隊(一、二、三隊):由各施工隊16、長負責,負責直接參與或配合地方專業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援。4、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 當公司所屬各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項目在日常生產中發生爆炸安全事故/事件時,由各項目經理下令啟動并運行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全力確保國家、社會、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5、應急救援資源配備情況資金的配備項目財務部必須保證10萬元的應急救援備用金,以備緊急事件發生時,有足夠的財力支持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的配備(見下表)序號名 稱數 量位 置負 責 人1急救車1輛項目部辦公室主任2滅火器20支項目及各隊安全部長3物資運輸車1輛項目部物資設備部長4醫藥箱、藥品1套項目部衛生所長5挖掘機1輛項目部17、物資設備部長6裝載機1輛項目部物資設備部長7出碴車輛4輛項目部物資設備部長8安全帽100頂項目部物資設備部長9擴音喇叭2支項目派出所派出所所長10警車1部項目派出所派出所所長11應急聯絡電話數部見應急聯絡社會資源:在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品爆炸、火災安全事故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根據實際需要將與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機構或部門請求支援,如請求火警119支援、請求醫院急救120支援、請求110支援等。6、應急響應接警與通知接警:接警部門為項目辦公室。接警人接到報警后,應詳細詢問以下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事故性質、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簡要經過介紹、人員傷亡及被困情況、現場事態控制及發展情況等,并做18、好記錄。接警電話:項目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主任手機: 。通知:接警人接到報警后,由辦公室主任向項目經理詳細報告,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是否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部門發出應急救援申請。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應由項目辦公室通知應急組織機構中各部門負責人。應急通訊聯絡系統項目應急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救援聯絡途徑如下:設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項目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主任手機: 。對外應急求救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逐級上報電話:有限公司安全質量管理科:0411-82163719;0411-82163720。集團19、公司安質部安全科電話:0419-2327830。(0411-62317189)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手機號碼:項目經理手機: ; 項目部總工手機: ;項目副經理手機: ; 技術質量部部長手機: ;安全部長手機: ; 財務部長手機: ;物資設備部長手機: ; 辦公室主任手機: ;派出所所長手機: ; 衛生所所長手機: ;計劃合同部部長手機: ;黨工委主任手機: ;施工隊長手機:一隊: ;二隊: ;三隊: ;現場保護易燃易爆危險品爆炸、火災安全事故/事件發生后,安全部門立即派人趕赴事故/事件現場,負責事故/事件現場保護,計劃合同部門協助開展收集證據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20、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好標志、標記,并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材料,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警報和緊急公告當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對周邊地區的公眾可能造成威脅時,應及時啟動警報系統,向周邊公眾發出警報,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發出緊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質、對健康的影響、自我保護措施、注意事項等,以保證公眾能夠做出及時自我防護響應。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啟動警報。警報和緊急公告由派出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警報方式采用擴音喇叭向周邊區發出警報。事態監測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品爆炸、火災安全事故/事件并啟動本應急預案后,由安全部、技術質量部、派出所負責人各指定本部門1名人員組成事態監測小組,負21、責對事態的發展進行動態監測并做好過程記錄。監測的內容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氣象條件,對食物、飲用水、衛生及環境的污染,爆炸危險性、受損建筑物、設施或山體的跨塌危險性等。警戒與治安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邊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好現場治安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并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在安全事故救援過程中現場警戒與治安由派出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措施包括:危險區邊界警戒線為黃黑帶,警戒哨佩帶臂章,警車鳴警燈和警笛,用擴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員負責阻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人群疏散與安置人群疏散是減少22、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措施,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應根據事故的性質、控制程度等決定是否對人員進行疏散,人員疏散由項目經理下達疏散命令,由黨工委主任組織、派出所參與實施。應對被疏散的人群、數量,疏散區域、距離、路線、運輸工具等進行事先考慮和準備,應考慮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疏散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生活條件。醫療與衛生由衛生所所長負責對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傷情嚴重的人員立刻轉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醫院或急救中心進行搶救,轉送過程中指派專人進行途中護理,急救車為轉送傷員專用車輛或120急救車。在緊急轉送傷員時,救護車鳴燈。公共關系易燃易爆23、危險品火災、爆炸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將有關事故的信息、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等及時向媒體和公眾進行統一發布,以消除公眾的恐慌心理,控制謠言,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發布事故相關信息由項目經理批準,由項目辦公室發布,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及時消除傳言。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對參與應急救援人員(指揮人員)的安全進行周密的考慮和監視。必要時,應有專業搶險人員參與指揮或作業。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項目安全部指派專人負責對參與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進行過程監視,及時發現受傷人員并組織撤換搶救。7、應急終止與現場恢復當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得以消除時,由項目經理下達終止應急令。終止應急令由安全部專人24、用擴音喇叭傳達至應急救援現場,終止應急救援。當終止應急救援后,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隱患時,現場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經技術部門技術鑒定確認無不明隱患后,告知派出所所長,由派出所所長下令解除現場警戒。警戒解除后,由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恢復現場。主要清理臨時設施、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恢復現場辦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黨工委負責組織被疏散人員的回撤和安置。8、應急預案培訓與演練應急預案的培訓由安全部組織實施。培訓時間為項目開工后第1個月內,每兩次培訓時間間隔不應超過12個月。培訓對象應包括參與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人員、輔助等相關人員。培訓方式采用集中培訓。培訓地點為項目會議室。并應保存培訓的記25、錄。應急預案的演練主要采用桌面演練,即由項目經理、組織機構各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應急救援輔助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行動的口頭演練活動。主要是鍛煉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解決應急組織相互協作和職責劃分的問題。本部分演練由項目安全部組織,時間為項目開工后第1個月內,每兩次間隔時間不應超過12個月,地點為項目部會議室。另外,在組織桌面演練的同時,針對應急聯絡系統的功能進行功能演練(在允許條件下,可對外部求援資源如110、119、120的通訊系統功能一并進行演練),確認通訊系統的準確性、暢通性、及時性是否滿足應急的要求,即通訊系統的響應能力的檢測。本部分功能演練由項目辦公室主任在項目辦公室實施。對組織的所有演練均要形成并保持記錄。9、預案的評審與改進根據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過程記錄,對應急預案的功能和效果進行評審,對在培訓或演練過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階段,應進行分析總結,確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及時間的充分性。根據分析總結的結果對預案功能予以改進。預案的評審與改進由應急領導小組授權安全部組織,由應急組織機構各部門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輔助等相關部門或人員參加。評審與改進的時間為預案培訓與演練結束后進行,地點在項目部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