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治安防范、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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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88357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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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治安防范、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為了協助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教育旅客增強治安防范意識,根據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為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及安全管理責任人(以下簡稱責任人),負責全面管理此項工作。 三、酒店責任人必須加強治安和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學習,認真學習治安處罰法等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四、責任人和員工必須經常參加公安機關組織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知識培訓。 五、責任人隨時向旅客宣傳治安防范有關法律法規等知識,教育他們參與治安防范。 六、加強安全管理2、,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治安事件的發生。酒 店 驗 證 登 記 制 度 一、為了加強酒店登記管理,根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二、憑居民身份證登記住宿,如無身份證,則可憑其他合法證件住宿。 三、拒絕接收無證人員和形跡可疑人員住宿。 四、登記住宿時,要對旅客證件進行驗證,核準無誤后,方可入住。 五、對證件模糊難辨,或持假證等情況,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六、每日向公安機關報告旅客住宿登記情況。酒 店 會 客 登 記 制 度 一、為了加強會客登記記管理,根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二、入住旅客需會客,必須進行登記,記錄會客人數、身份、職業、會客原因、客人離去時間等。 三、禁止旅客召集3、外來人員在旅店內從事賭博、非法集會等違法活動。 四、向會客人員宣傳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五、隨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會客登記情況。酒店嫌疑報查制度 一、為了保證守法旅客住宿安全,維護公共秩序,根據國家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為嫌疑報查責任人。 三、責任人經常對旅客的身份進行檢查,發現可疑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搞好旅客住宿登記,檢查旅客身份證,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相似的可疑人員立即報告。 五、經常向旅客宣傳嫌疑報查制度,教育旅客參與嫌疑報查。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一、酒店必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旅客生命和財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按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4、。 三、酒店必須具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 四、搞好電源和火源管理,隨時檢查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禁止在旅館內使用石油液化氣。管理好吸煙和明火照明。 六、酒店負責人和員工積極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學習,熟練掌握防火和滅火技能。 七、教育旅客增強防火意識,經常向旅客宣傳滅火和火場逃生知識。 八、協助公安機關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九、一旦發生火災,采取有效措施滅火和疏散人群,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酒店財物保管制度 一、入住旅客須將貴重財物交與酒店登記保管,離店前辦理相關手續后領走。 二、登記寄存的財物應由專人妥善保管,防止錯登錯發財物,保障旅館財物安全。 三、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5、物品住宿。 四、嚴禁旅客攜帶毒品、槍支、炸藥等違禁物品住宿,一經發現,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旅客日常生活用品,如毛巾、茶杯、衣物等,可帶進入住房間,由旅客自行保管。 六、酒店責任人隨時檢查門窗等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旅客財物安全。酒店安全保衛制度 一、酒店必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旅客人身和財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為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全面管理。 三、按公安機關要求配備保安員,直接負責酒店安全保衛工作。 四、配置安全保衛設施,如門窗安裝防盜設施等,但必須留置消防安全通道。 五、酒店責任人必須經常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消除。 六、拒絕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6、品的旅客入住;拒絕攜帶毒品和槍支、炸藥等違禁物品的旅客入住,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搞好宣傳教育,教育旅客注意安全,并將貴重物品登記寄存。 八、注意防盜、防騙、防搶劫,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九、隨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安全保衛工作情況。如遇緊急情況或重大安全事故,求助于公安機關。酒店信息采集傳輸制度 一、為了協助公安機關加強人口管理,隨時掌握人口流動動態,維護社會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為信息采集傳輸責任人,每天收集住宿旅客信息,通過互聯網傳輸至公安局、治安大隊。 三、酒店必須配備專用電腦,安裝互聯網,保證信息傳輸暢通。 四、經常向旅客宣傳信息采集傳輸的必要性,征得旅客的7、理解和支持。 五、保證信息采集傳輸的真實可靠性和及時性。酒店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的:保證旅客住宿期間安全,妥善應付突發事件,正確實施緊急救援,樹立良好企業形象,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二、責任人:酒店法定代表人,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保安為直接責任人。三、應急救援措施:1、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機制,明確責任到人,經常檢查該項工作是否落實到位,隨時掌握措施落實情況。2、做好火災等應急物資儲備,掌握相關應急技術,如滅火、緊急救助病人等,記住緊急求助相關電話。3、牢固樹立應急救援意識,如遇突發事件,第一反應為立即就地施救,實在無力施救,則在第一時間,緊急求助,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4、8、加強宣傳教育,促使旅客自覺防范突發事件。5、拒絕接收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旅客住店,并向公安機關報告。6、拒絕接收危重病人和傳染病人住店,并勸其立即妥善就醫。酒店值班巡查制度一、為了保障住宿旅客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二、酒店必須把旅客安全放在首位,時時抓、不松懈。三、酒店內執行24小時值班制,固定值班人員。四、值班人員必須與公安機關隨時保持聯系。五、值班人員對安全設施隨時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六、酒店保持安全設置完好無損,如有問題,隨時檢查維修。七、值班人員對酒店內外環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發現危險立即排除,發現形跡可疑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八、巡查人員應不斷學習公共安全知識,并隨時向旅客做好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