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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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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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井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制度1、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依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由礦山企業準備,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依據為危險評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1)對潛在事故的描繪(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閥失靈、火災等);(2)對泄露物質一的預測(有毒、易燃、爆炸);(3)對泄露物質擴散的計算(氣體或蒸發液體);(4)有害效應的評估(毒、熱輻射、爆炸波)。2、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的內容(1)潛在事故性質、規模及影響范圍;(2)危險報警和通訊聯絡步驟和方法;(3)與2、政府及各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系;(4)現場事件主要管理者(總指揮)及其他現場管理者的職權;(5)應急控制中心的地點和組織;(6)危險現場人員的撤離步驟;(7)非現場但可能影響范圍內人員的行動原則;(8)設施關閉程序;(9)節假日等特殊情況的安排。3、應急控制中心(指揮部)包括的內容:(1)足夠的內外線電話和無線通訊設備;(2)危險物質數據庫:危險物質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其物理化特性;(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4)設施示意:救援設備存放點;消防系統;污水和排水系統;設施接口;(5)風速、風向和氣溫等測量儀器;(6)個人防護和其他3、救護設備;(7)廠礦內職工名單表;(8)關鍵崗位人員的住址和聯系方式;(9)現場其他人員名單,如承包商和參觀者等;(10)當地政府和緊急服務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11)應急與事故處理法規標準手冊。應把應急控制中心設在風險最小的地方并確定另外一個應急中心,因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氣體籠罩而不能使用。4、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注意事項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注意以下事項:(1)每一個危險設施都應有一個現場應急計劃;(2)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由企業制定并實施;(3)企業負責人應確保應急所需的各種資源(人、財、物)及時到位;(4)企業負責人應與緊急服務機構共同評估,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來執行這個計劃;(5)應急救援4、預案要定期演習;(6)確保現場人員和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7)根據內外情況的變化,應急救援預案要進行評估和修改。5、報警和信息傳遞(1)企業管理部門應能將任何突發的事故或緊急狀態迅速通知給所有有關工人和非現場人員,并作出安排;(2)企業管理部門應將報警步驟通知所有工人以確保能盡快采取措施,控制勢態的發展;(3)企業管理部門應根據設施規模考慮緊急報警需求;(4)應在多處安裝報警系統,并達到一定的數量,這樣報警系統才能工作;(5)在噪聲較高的地方,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安裝顯示性報警裝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6)在工作場所警報響起來時,為能盡快通知應急服務機構,企業管理部門應保證有一個可靠的通訊系統。65、關鍵崗位工人的確定和責任劃分(1)作為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制、處理事故。(2)現場事件管理者應肩負如下責任:評估事件的規模(為內部和外部應急機構);建立應急步驟以確保工人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的損失;在救護人員到來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安排非重要工人撤離到安全地帶;設立與應急中的通訊聯系點;在現場主要管理者到來之前擔當起其責任;如有要求,應給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3)現場事件管理者應從服裝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認。(4)作為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主6、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從應急中心開始負責全面的事故管理。(5)現場主要管理者的責任如下: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幫助,并實施應急計劃;在受影響以外的地方,嘗試進行設施的直接操作控制;繼續復查和評估事件的可能發展方向,以決定事情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車,并與現場事件管理者和關鍵工人配合,指揮這些設施的現場撤離;確保任何傷害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消防人員、地方當局和政府監察員取得聯系;在設施內實施交通管制;對保持緊急情況的記錄做出安排;給新聞媒介發送有權威的信息;在緊急狀態結束之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6)當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其他由工人承擔的7、主要任務時(如急救人員、大氣監測人員、照顧受傷人員),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這些工人知道他們準確的任務。7、現場措施(1)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控制和遏制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他設施,以減少傷害。(2)企業管理部門應在應急救援預案中包含足夠的靈活性以保證在現場能采取合適的措施和決定。(3)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在應急救援預案中怎樣進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非相關工人可沿著具有清晰標志的撤離路線到達預先指定的集合點;指定某人記錄所有到達集合點的工人,并將此信息告之應急控制中心;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對與事故有關的那些人到達集合點的名單,然后再核對那些被認為是在現場的人員名單;由于節日、生病和當時8、現場人員的變化,需根據不在現場人的情況,更新應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單;安排對工人進行記錄,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應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在緊急狀態的關鍵時期,授權披露有關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該信息的唯一出處;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恢復步驟中應包括對再次進入事故現場的指導。8、應急程序演習(1)一旦應急救援預案被確定下來,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讓所有工人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2)企業管理部門應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定期檢查,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在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動作;撤離步驟。9、計劃評估與修訂(1)在制定計劃和演練過程中,企業管理部門應讓熟悉設施的的工人包括相應的安全小組一起參與。(2)企業管理部門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參加演習和操練,與設施無關的人,如高級應急官員、政府監察員也應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3)每一次演練后,企業管理部門應核對該計劃是否被全面檢查并找出不足和缺點。(4)企業管理部門應在必要的時候修改應急計劃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5)這些修改應讓所有參與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