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項目部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98823
2023-11-14
15頁
36.54KB
1、建設公司項目部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項目主管技術人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單項技術交底、設備安裝工程技術交底,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實行逐級技術交底,并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作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安全技術交底應填寫交底單,交底雙方相互簽字留檔備查。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內容:計劃施工項目的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2、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施工員是安全技術交底的接收人,由施工員和工班長進行每天的工前口頭教育和交底。安全檢查制度項目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制度落實、查機械設備、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和整改情況、查施工現場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項目經理每月、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每旬、作業隊長每周、施工員每天組織有關人員對工地進行一次檢查,由安全員填寫安全檢查臺帳。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安全員下達安全監察通知書,并監督檢查整改情況。各班組在作業前后、交接工序時對自身的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并互相監督。對專業性很強的安3、全技術問題,由項目總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作業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共同研究制定專項方案,并督促進行整改。根據季節性變化對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制定針對季節特點的施工方案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辦證復審工作。以下幾個工種屬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工、鍋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做到持證上崗。持操作證的人員要按時進行培訓和復審。特種作業人員要佩4、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項目部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化學類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1、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交接等,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不得對社會造成危害。2、易燃、易爆物品庫區必須配足滅火器材,設置明顯的禁火區域和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出入。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必須按規定采取防雷擊措施。4、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必須選派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的職工管理、守護。儲油罐、儲油桶、雷管、氧氣瓶、乙炔瓶等禁止曝曬,儲油罐必須安裝呼吸閥。二、爆破器材、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1、爆破器5、材運輸、儲存和使用必須按規定辦理許可證。2、雷管禁止與炸藥、導火索同車運輸、同庫存放。3、嚴格執行庫房管理制度,設置專人保管,建立臺帳和出入庫登記制度。4、嚴格執行爆破器材由項目經理審核、安全管理員監督的請領、審批制度。5、工地待用雷管、炸藥必須分開堆放,專人看守,并將當天剩余爆破器材交回庫房。6、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進行大型爆破或者在人口稠密的村鎮、水庫、橋梁、名勝風景及其它重要設施附近進行控制爆破作業時,必須報當地縣級公安機關批準。7、不得將爆破器材交由分包商管理。分包商如因工程需要使用爆破器材的,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審查,項目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有關許可證件,派爆破6、員(或安全監督員)監督使用。8、嚴禁非施工使用爆破器材。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藏、私用、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破器材。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項目經理部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文明施工的規定,崗位職責、制度、圖表應上墻。 二、市政工程必須嚴格按照福州市高速公路建設工程現場管理暫行標準(環境和衛生)、福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懸掛“五圖一牌”和重大危險源作業公示牌,規范設置警示標志。三、公路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在出入口處設置施工公告,內容包括項目名稱、起訖樁號、項目人員、施工工期等。項目經理部應在醒目位置設置足夠的安全設施和警示標志,安全設施和警示標志要造7、冊登記,對損壞、遺失的要及時修理或更換。四、施工現場實行“黃線”管理,嚴格劃分施工區、生活區和辦公區。施工區場地道路要平整暢通,無積水。生活區要配備食堂、衛生間、娛樂室等設施,其設施符合有關文明衛生要求。辦公區要整潔明亮,文件擺放要整齊。五、現場人員要統一著裝,管理人員要佩牌上崗。六、施工時要注意環境保護,施工現場要有防塵、降噪措施,積極創建“綠色環保工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和“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貫徹執行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創造一個維護改革和發展的良好的內部8、環境。二、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公司綜治辦負責具體事務,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領導責任,認真督查目標完成情況。三、分(子)公司、項目部應當設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配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專(兼)職人員,保證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辦公設備。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機要、檔案、現金、票據、印鑒等重要物品要有專人保管,要履行借用手續。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查制度。重要工作、生產、物資儲存等場所應當有人值班、檢查,外來進出人員、車輛要登記。五、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培訓制度。積極參加成都市交委和其他主管部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活動,開展三月“綜治宣傳月”,加強對外來9、務工人員的教育,搞好綜治宣傳和法制教育。六、堅持矛盾排查調處月報制度。公司每年組織檢查不少于四次,分公司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四次,排查內部矛盾,認真分析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實行月查月報,季度分析,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的排查記錄上報到公司綜治辦。七、發現不穩定的因素和苗頭,事發單位必須在2天內報告公司領導和綜治辦。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報告不超過1小時。任何單位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八、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單位活動。積極參加所在轄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溝通,互相配合,履行職責,完成所在轄區分配的任務,創建安全文明單位。九、宣傳教育、活動、值班、總結等綜治資料要及10、時歸檔,分類、編目錄裝訂。工程項目安全資料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資料檔案。項目經理部安全資料應分冊、編目錄存檔管理,市政工程按照市建委安監站相關規定執行,公路工程及其他工程按下列歸檔:一、 上級文件(指揮部、監理部、公司文件、簡報);二、 項目部安全文件、簡報、總結講話;三、 安全責任書(與上級部門、施工隊(班組)簽定的各級安全責任書);四、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崗位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 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會議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十項以上管理制度);五、 安全檢查記錄;六、 安全會議記錄; 七、 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記錄(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日常11、安全教育);八、安全技術交底(依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對不同崗位(工種)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記錄資料)九、安全生產投入臺帳(安全(消防)設施、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發放、使用情況、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清單、供應商名錄及檢查驗收單等);十、重大危險源臺帳;十一、特種作業管理臺帳(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機駕人員安全臺帳);十二、汛期安全(防汛預案、防汛總結、防汛重點部位分布圖);十三、安全事故檔案(事故月報表、事故快報表、事故統計表)。工程安全獎懲制度公司實行安全風險金管理激勵機制。公司、分(子)公司、項目經理部在一個年度內完12、成安全目標,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所交安全風險金如數返還,并按1:1的比例獎勵;公司、分(子)公司、項目經理部在一個年度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或火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根據責任大小扣除安全風險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公司年終考核,獎懲在年終考評中體現。 有下列功績者,由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獎勵1001000元。一、有效防止了一次火災事故的;二、制止了一次惡性案件發生的;三、抓獲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案件偵破重要線索的;四、搶險、排險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五、為保護公司財產做出貢獻的;六、查破盜竊案件,按追回財產價值的20%獎勵破案有功人員;七、獲上級表彰的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13、 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直接給予50200元罰款,并給以警告;屢犯三次的,給予辭退處分。 一、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或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且冒險蠻干不聽勸阻者;二、擅自拆除或停用安全裝置、設施者;三、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具、用品者;四、玩忽職守、擅離崗位或擅自在非本職崗位作業者;五、違章指揮或者強迫他人作業者;六、酒后或穿拖鞋駕駛車輛、操作機械者;七、無證私自駕駛車輛或者操作機械者;八、違反爆破器材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者;九、私自占用、阻塞消防通道者;十、故意損失消防安全設施、器材者;十一、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私拉亂接電源線者;十二、受上級單位通報批評、處罰的。 對發生14、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事故損失,并同時給予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發生事故的責任人,應按下列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1、事故全部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5%;2、事故主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2%;3、事故同等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8%;4、事故次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4%。 二、對發生事故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并處100010000元罰款。三、發生一起四級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給予降級處分。一年內或同項目內發生二起四級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給予撤職處分發生一起三級生產安全事故或三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15、任人,給予撤職處分。有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并處5001000元的罰款。 一、擅自把機械、車輛交給他人操作駕駛者; 二、無證私自駕駛車輛或進行機械操作者; 三、擅自使用車輛、機械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者; 四、酒后上崗或駕駛車輛、操作機械者; 五、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用于教練者; 六、擅自拆除或者停用安全裝置或設施者; 七、私拿、私用、私藏、私帶、贈送爆破器材或危險化學用品者; 八、侵占、盜竊、盜賣、詐騙、哄搶公、私財物者; 九、毆打他人、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公物者; 十、阻撓排險、搶險,阻礙執行公務,擾亂生產工作秩序者; 十一、其它個人行為造成公共財物或公司財物損失者。在勞務采購過程中,項目經理部必須在勞務采購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和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明確規定勞務隊伍必須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服從我公司的管理等,違反公司規定的,給予500-2000元的處罰。